“Lisa事件”,为何中国人反应最大?

“Lisa事件”,为何中国人反应最大?

原创 我是北游 北游独立评论 2023-10-06 07:33 发表于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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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游独立评论 思辨 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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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对“性”的独特心态

这是个我一直以来就想聊的话题, 昨天聊水浒的时候,其实就提示过,其中隐藏的暗线就是“性”。

我一直认为,对性的看法,很大程度上,可以撕掉那些光鲜亮丽的文化外衣,把这个群体最为底层的东西充分的暴露出来。

因为,“性”原本就是人类最为本质的元素,最为原始的本能,在几乎所有文化类别中,都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

考察一个群体是如何看待“性”,以及围绕性的社会现象,就可以考察这个文化区别其他文化最核心之处。

尤其是,最近关于Lisa参与疯马秀在中国娱乐圈掀起如此大的声浪和争议,甚至于波及某些只是观看了疯马秀的中国女星,希望封杀之声不绝于耳。

一个混韩国娱乐圈的泰国明星,受邀去法国跳了个舞,结果中国人急了,一群人追着人批判,连只是当了个观众的中国明星都大有被断送娱乐生涯的风险。

这种匪夷所思的现象,到底说明了什么呢?

一言以蔽之,说明很多中国人还是把女性的身体和“性”看做洪水猛兽、道德标签,是“自己家的东西”,轻易不能示人。一旦示人,那就是伤风败俗,不守妇道,需要除之而后快。

现在社会文明了,让你网络消失、损失个把工作,不过是小儿科,放在古代,那是要“浸猪笼”、“骑木驴”的。

除了惩罚方式不一样,说法也变了花样,换了个现代的,比如满足男人的凝视,以身体服务男性之类的“拳师语录”。

事实真是如此吗?

实际上,你稍微深入想想就明白,这种思维方式本质上和“贞节牌坊”有什么区别呢?其实是没有的,穿的是“女权”的外衣,其实还是给女人立规矩,把女人的身体和性都当做男人的附属品来看待。

其实,我之前分析过,实际上Lisa去参演疯马秀并没有在欧美收获如在中国这般如潮的差评,反而受到欧美粉丝的欢迎,即便不是粉丝,也绝不会觉得Lisa此举有什么不妥之处。

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何同样的行为,在欧美人和中国人两个群体中产生了截然不同的反应和评价?很显然不是Lisa此举有什么特殊之处,而是文化差异所致。

在中国文化里,女人的身体和“性”是男人的战利品,女人在支配自己身体和性行为方面是处于完全被动的地位,是以男人的眼光来处理的。

表面上,中国的“女拳们”是在追求自己不迎合男人的眼光,其实本质还是暴露了把“性”当做男性占便宜,而女人被动配合的一种尊卑意识。

所以,你可以看到西方女性把Lisa的行为普遍看做自由的骄傲,因为这是在支配自己的身体,而中国女性看到的,却是Lisa对男权的顺从。

现实中,我们也看到,相对于东方女性,西方女性在男女关系中,并没有那么顺从,相反是具备较强攻击性的,她们普遍不会让自己在性生活中处于被动的地位,而是把男女放在同等位置的活动。

所以,在西方女性看来,无论是否暴露自己的身体,还是满足自己的性欲,主动权都在于女性自己,而不会以男人的视角来观察。

也就是说,是否展示自身的人体美,或者是否裸露,决定权在女性自己的意愿,只要是女性自己决定的,那就是自由的骄傲,而不是以“男性是否凝视”来决定这是否是羞耻的。

如果你作为一个女性,却处处以男人的视角来看待自己的行为,却要宣称自己是追求女性的平等权利,这是自相矛盾的,也是潜意识对女性自身的贬低。

但是,如此明显的逻辑漏洞,为何这么多中国人认识不到呢?

原因也不复杂,根子就在于本文的主题,中国人对于“性”的看法,其实是非常保守的,这种保守性源自儒家文化对于中国人的塑造。

儒家文化的保守性,就决定了中国人对于“性”的保守性,这种保守性集中体现在对女性性行为的规范上。

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只能严守妇道和“贞操”,男女之间授受不亲,女性一旦成亲必须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成为男尊女卑的儒家农耕秩序的牌坊象征,也是儒家文化规定下的“优秀女性”表现——男人的附属品。

在中国儒家秩序的男女关系中,女人处于绝对的下位,其行为和意志完全被宗法秩序支配,只有符合宗法规范的女人才是好女人,超越这个规则,那就是坏女人。

同样,配合这些坏女人超越宗法规范的男人,自然也是要被主流社会谴责和批判的。

所以,在游民文化中,好汉必须不近女色,不能被女性诱惑,被女性诱惑的男人全是猥琐下流之辈,自然成不了好汉。

久而久之,中国社会就形成了一个“性压抑”的社会,“性”本身被看做了一个肮脏、落后、必须压抑不能被提倡的低级活动,甚至连谈论都是极度让人不齿的行为。

然而,“性”作为人类繁衍的基本行为,人类最为本质的原动力,人之本性,怎么可能被人为的消灭呢?

你要用意志去人为的消灭,其结果就是虚伪,表面一套,背后一套,表面上唾弃,背地里乱搞。

这就是中国古代社会的真实图景,并延续至今,通过Lisa这件事我们发现,对于“性”的极度羞耻感,中国社会直到今天,也并没有本质上的改变。

有意思的是,和中国人对于“性”的极度羞耻感相比,同样地处东亚,日本人对于“性”的看法,却和中国人大相径庭。

张宏杰在比较中日韩性文化的时候说,中国文化中性禁忌产生得非常早,男女之别甚严。受中国文化影响很深的朝鲜李朝也曾经贞节牌坊遍地。

但日本人却一直没有培养起贞操意识,长期男女混浴,没有出现过太监,没有出现过贞节牌坊,也没有裹过小脚。

我之前在分析日本文化的时候也说过,日本因为是岛国,近代之前一直没有被外来政权占领,其文化一直保留了大量的原始时代、母系社会时代的文化因素。

至今日本还有400座左右生殖器崇拜的神社。比如小牧市神社祭祀的就是一根大约长七米、直径一米的木制阴茎。

“每年到生殖祭的时候,男女老少,大人小孩手上都会抱着一个男性生殖器官样子的人偶参加到祭的游行队伍中,连观念开放的外国媒体都瞠目结舌。但日本人对此没有一点忌讳,他们只单纯地认为那个生殖器模样的人偶是神,希望亲近、触碰、抚摸神来得到祝福保佑,就像西方人触摸耶稣基督的神像一样,再自然不过。”

在日本人看来,“性”无非就是个自然行为,不是一个道德标签,也很少对“性行为”采取道德批判的态度,甚至我们可以说,日本社会对于“不规范性行为”的容忍度,在全球看来,都是非常高的。

其原因,就在于日本文化对于“性行为”的非道德理解和“功能化定位”,对其更多采取自然主义的态度。

而在欧美社会,则普遍表现为追求性关系中的男女平等,把女性自由支配自己身体和感受作为主要目标,不会把“性”看做是男性对女性单方面的支配和欺压。

这两种表现,都和中国人普遍采用泛道德化的评价体系,尤其把“性行为”赋予强烈道德色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很显然,Lisa参演疯马秀的事情之所以在中国引发轩然大波,却被欧美社会欣然接受,无非是文化差异所致,并非事情本身有多大普遍性的惊世骇俗,在不同的文化和背景下,反应截然不同。

同时,在群情激愤、怒不可遏的时候,我认为真正对中国女性有意义的是,当你觉得你有资格管理一个成年女性自主自愿的行为,动辄叫嚣封杀,背后产生的后果,可不是女性权益的扩大,而是女性自由的进一步压缩。

俗称,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连这个结果都想不到的人,实在是缺乏讨论公共话题的基本能力。

中国人为何总喜欢盯着别人的“私德”?

原创 我是北游 北游独立评论 2023-10-08 07:02 发表于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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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的核心是道德

但我们却不一定知道

什么是真正的道德?

中国人普遍有一种“道德焦虑”,表现在对于他人的道德水准,有着超出公域界线的热切关注。

究其原因,可能是中国传统文化对于个人道德的重视,以及一种惯常于从整体入手的思维模式所致。

用这种整体性的思维模式去谈道德,那么一定不会仅仅局限在某个人的道德水准上,而更多的是考察这个人的道德水准之于社会的的干系和影响。

也就是说,中国人普遍会在潜意识里有这样的认知:一个人之所以要有道德,是因为你的道德不是你私人的事情,而是关系到家族,乃至整个社会的道德和秩序。

一个道德高尚的君子,修身之目的,那是要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所以,道德不但是对自己的要求,同时,也必须是要用来要求和规范他人,是要律人的,否则就会礼乐崩坏、社会失范,这是中国式道德的逻辑演绎。

但是,我不得不强调,这样的演绎是极为错谬的。

02

这种对于道德的误解,认为道德是可以用来要求他人的,这是犯了想当然的思维懒病了。

因为,道德源于自省,是文化自觉的产物,是自己对自己的要求,与他人并无关系。

举个例子,如果你认为孝顺是种美德,是因为你自己通过思考认为应该孝顺你爹你妈,还是因为张三、李四、王二麻子他们对你说应该孝顺,你才孝顺的?我想,你会承认,答案是前者。

可见,所谓道德,其实是自己预先就明白的一系列伦理观念,与他人的道德和认知毫无关系。

同理,别人的道德观念,也是需要他们自己想明白,而不是你想好了答案,强迫他们必须认同。

这才是正确的逻辑。

03

如果我们进一步深入分析下去,假如孩子的爹是人渣,天天回家就打孩子、虐待孩子,我想,孩子不但不会孝顺他父亲,甚至会发自内心的恨父亲,并认为无原则、无前提的孝顺并非都是道德的。

我也认为,他这么认为情有可原,实际上,他是受害者,是他父亲违法行为的受害者,我们就不能简单的扣上不孝顺的帽子来谴责他的道德人品。

其实,不仅仅是在针对孝顺这个概念时会出现理解上的困难,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道德领域的很多类似概念,实际上都存在这样的问题:那就是,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在不同的情况和前提下,一个道德概念会出现程度不同的不适性。

因为我们会发现,**大多数我们耳熟能详的道德概念,只是在某些特定的场景中,才会成立。**在千差万别的现实生活的复杂性面前,仅仅拿着一个空洞的道德概念去要求他人,这是非常呆板、愚蠢和不近人情的。

我们可能会认为,卖淫是不道德的行为,但如果这个妓女是为了养育她三个嗷嗷待哺的孩子,不得已而为之呢?

当汉奸是不道德的行为,但如果他是为了在侵略者的眼皮底下解救自己的同胞而采取的权宜之计呢?

打人当然是不道德的行为,但如果他是为了制止犯罪,救出你的女儿呢?

诸如此类的具体场景,都会让我们很难对一个人的社会行为作出明确的、笃定的道德判断来。

可见,很多人天天讲道德、念道德,希望圣人君子制定一系列道德规范,去要求大家去做到“有道德”,不过是在自欺欺人,是在虚构道德观。

我之前撰文阐述过,一个社会之道德,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事实是不为人们的愿望所左右的。你有好的愿望,并不意味着会变成现实。现实比愿望要复杂的多。

当道德观是“虚构的”,不是真实的,是高高在上让一般人望之却步的时候,反而会遭致大家的反感和厌恶。

伪君子之所以让人恶心,就在于他们自己做不到自己所要求的事情,却总是要求别人做到。

这是道德吗?

当然不是,这是伪善,是“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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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道德呢?

康德在阐述人性恶这个命题时说到,所谓人性是恶的,可以解释为,人类意识到了善,然后故意选择了背离它的原则。

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康德认为,每个人都先天的具备道德意识,只是因为各种现实因素和感性因素对于个人行为的综合影响,导致人并不能总是做出正确的、道德的选择来。

因此,**正是因为人的不完美,才需要道德。 **

神不需要道德,神只会制定法律。

动物也不需要道德,因为它们只能服从,没有自由,无法自律。

只有人类才能找出并强迫自己服从自己心中的道德律令,这样的自律才是道德的本意。

所谓“自律”,是相对于“他律”而言。

如果你的道德观念不是源于你自己对自己的要求,而来自对他人的迎合、对自身利益的计算、对自私自爱等欲望的满足,那么这些“他律”支配的行为通通都称不上真正的道德,充其量是一种“伪善”。

真正的道德,是要抛弃一切“他律”因素或试图“律人”之企图,用康德的话说,道德就是理性为意志所制定的法则,是剔除了一切感性冲动的理性法则。

**这个法则不但与他人无关,甚至与世上一切俗物无涉,是人类理性在隐秘通道与未知彼岸的对话。**这个对话会告诉我们,我们到世上走一遭,意义何在?为什么需要道德这些不挣钱的玩意儿。

如果我们承认人类道德瑕疵存在的必然性,承认人类永远无法摆脱自然律束缚的必然性,就应该知道,没有人能够代表道德来教训别人说,怎么做才是道德的。

每个人都应该明白,真正的道德,源于每个人的内心。

人类找寻到道德的唯一方式,正如康德所说,仰望星空去思索心中的道德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