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瑞.罗斯巴德:西欧中世纪大萧条的根源在于国家政府

大多数人——史学家也不例外——都乐于把经济与文化的进步想象成为连续的形式:在每一个世纪,人们都会做得比前一个世纪更好。当黑暗时代在罗马帝国崩溃之后接踵而来的时候,这种令人欣慰的假定不得不被较早地放弃了。可是一般又认为,在11世纪的“文艺复兴”之后,西欧的进步从此几乎是直接和连续地走到了当前的时代。经过像阿尔曼多·萨波里(ArmandoSapori)和罗伯特·萨巴蒂诺(Robert Sabatino)教授这样的经济史学者数十年的富有学术勇气的努力,最终才使史学界确信,在从大约1300年到15世纪中叶这段时期,西欧的大部分地区经历了一种深重的长期衰退。这是一个可以被称为中世纪晚期或文艺复兴早期的时代。这种长期的衰退(它也被不恰当地称为一种“萧条”)蔓延到西欧的大部分地区,只有少数意大利的城邦属于例外。

经济的衰退以人口的急剧下降为显著标志。从11世纪起,经济增长与繁荣一直拉动人口的增长。在公元1000年,西欧的总人口估计在2,400万,而到了1340年则跃升到了5,400万。可是,在一个世纪多一点的时间里,即从1340年到1450年,西欧的人口就下降到3,700万,仅仅一个世纪中就下降了31%。

虽然在确认这种大衰退的事实方面的学术努力取得了成功,可是它却很少触及到这场灾难的一个或多个原因。将目光集中于由14世纪中叶的黑死病的爆发所引致的破坏固然具有一定的道理,但也是肤浅的,因为黑死病的这些爆发本身部分地也是由于在该世纪较早时期开始出现的经济衰败和生活标准下降所引起的。西欧大萧条的原因可以用一句明确无误的短语来加以总结:国家政府新施加的统治。在中世纪繁盛时期所发生的中世纪大综合的过程中,在教会权力与国家权力之间形成了一种平衡,教会的权力稍微更大一些。到了14世纪,这种权力平衡被打破了,民族国家开始取得支配地位,并摧毁教会的权力,在一个多世纪的连续不断的战争(从1337年到1453年的所谓百年战争)中,国家通过征税、管制与控制,导致了大灾难。

国家以使经济陷于凋敝为代价来扩张权力的第一个也是至关重要的步骤,是摧毁香槟的集市(fairsof Champagne)。在中世纪繁盛时期,香槟的集市是国际贸易的主要集散地,也是当地与国际商业的中心。这些集市由于被设定为自由区、并且享受法国国王或贵族的免税以及不管制政策,而得到了细心的培育,司法问题则由各个相互竞争的私人商人法院快捷而有效地解决了。在13世纪,香槟的集市达到了它们的繁荣顶点,成为从远方运输物品经过意大利北部的阿尔卑斯山脉进行陆路贸易的中心。

后来,到了14世纪早期,法国国王——公正王(theFair)——腓力四世(Philip IV,1285—1314年)开始征税和实行掠夺,有力地摧毁了至关重要的香槟集市。为了给其持久的王朝战争筹措经费,腓力对香槟集市征收了一种严厉的消费税。他还通过对团体或组织的货币收入实施反复的、没收性的征税政策,摧毁了国内的资本与金融。1308年,他摧毁了富裕的圣殿骑士团(Order of Templars),没收其基金充入皇家国库。腓力继而对在这个集市上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犹太人和北部意大利人(“伦巴族人”)实施了一系列扼杀性的税收和没收政策:它们分别发生在1306年、1311年、1315年、1320年以及1321年。除此以外,在与佛兰芒人(Flemings)的战争中,腓力还打破了所有商人在香槟集市都应该受到欢迎的长期惯例,通过法令排除了佛兰芒商人的进入。这些措施导致香槟集市以及经由阿尔卑斯山脉的贸易路线,出现了一种急剧的和永久性的衰退。处于绝望中的意大利城邦开始重建贸易通道,通过航海绕过直布罗陀海峡到达布鲁日(Bruges),遂使后者开始繁荣起来,尽管佛兰德斯(Flanders)的其他地区也处于衰落之中。

特别致命的是,公正王腓力在法国创设了常规的税收体系。在那之前,没有常规的税收。在中世纪时代,虽然国王被认为在他自己的领域拥有无上的权力,可是他的领域是受到私有财产神圣性的限制的。国王被认为是一位对于法律的武装的实施者和捍卫者,他的收入被规定来自于皇家土地的地租以及领地的税费。那里没有任何我们现在称之为常规税收的东西。在紧急时期,例如发生侵略或者发动一种十字军征讨,国王除了诉诸为他的利益而战斗的封建义务以外,也许会要求他的诸侯提供一种经费补充。但是这种经费补充只能是请求,而不能是命令,并且仅仅限于紧急时期之内。

绵延14世纪和15世纪前半叶的无休止的战争始于13世纪90年代,当时公正王腓力利用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EdwardI)与苏格兰和威尔士的战争机会,从英格兰手中夺取了加斯科尼(Gascony)省。这引发了以英格兰和佛兰德斯为一方、以法国为另一方的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事,从而导致了英、法两国的王室对于资金的极大需求。

香槟集市的商人和资本家也许有钱,但是对于皇家掠夺者来说最大和最诱人的财源乃是天主教会。英、法两国的君主都实行对教会征税的政策,这导致了他们与教皇的一系列冲突。教皇博尼法斯八世(PopeBoniface VIII,1294—1303年)坚决地反对这种新的掠夺形式,禁止君主对于教会征税。国王爱德华通过在皇家法院否决教皇决定的合法性来对教会进行反击,而腓力则采取了更富有进攻性的手段,禁止教会将收入从法国转移到罗马。博尼法斯不得不退让,允许征税,但是他的教皇训令《唯一的圣》(Unam Sanctam)(1302年)仍然坚持世俗的权威必须服从圣灵。这对于腓力来说已经足够了,他无所顾忌地逮捕了在意大利的教皇,并准备将他作为异教徒来审判,只是由于年老的博尼法斯的逝世这一审判才被取消。在这一时期,公正王腓力控制了教皇职位本身,把罗马天主教会的统治职位从罗马转移到阿维尼翁(Avignon),在那里他开始亲自来确定教皇。在整个14世纪,处于法兰西国王设立的“巴比伦囚笼”(Babylonian captivity)之中的教皇,始终不过是该国的一个卑微的工具,只是到了15世纪早期教皇才得以返回意大利。

通过这种方式,曾经强大的、在中世纪繁盛时期拥有占支配地位的权力和精神权威的天主教会,转入了低落,成为法国皇家掠夺者的实质上的附庸。

进而,教会权威的衰落被专制国家的权力上升所弥补。公正王腓力并不满足于没收、掠夺、课税、摧毁香槟集市,以及将天主教会置于自己的脚下,他还要通过铸造不足值的铸币、从而引发一种持久的通货膨胀来为其无休止的战争筹措收入。

14世纪的战争并没有引起多大的直接破坏:因为军队是小规模的,敌对也是间歇式的。主要的破坏是来自于沉重的税赋以及通货膨胀,和为了维持无休止的皇室冒险行为所需经费而大量举债。税收的巨额增加是这些战争的最具破坏性的后果。战争的费用包括:征募具有适中规模的军队,支付其工资,物资供给,以及修筑工事,其全部费用相当于皇室日常支出的二到四倍。除此以外,还包括税收评估与实施的高额成本,贷款的成本,以及破坏性的战争税负担。这些都是极其显而易见的。

新的税收无处不在。我们已经看到了税收对于教会的致命后果。在大的修道院农场,税收常常拿走农场净利润的40%以上的份额。英国王室于1380年征收的统一的一先令的人头税,令农民和手工业匠人苦不堪言。该税收相当于农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城市劳动者一周的工资。不仅如此,由于很多贫穷的工人和农民的工资是以实物而不是货币来支付的,让他们积累货币来支付税收就更为困难了。

另外的新税种是对于所有的交易都征收的从价税。包括对批发与零售饮料的课税,对食盐与羊毛的课税。为了避税做斗争,在法国,政府建立了食盐销售的垄断市场,而对于英国羊毛则建立了“贸易中心”(staplepoints)。税收限制了供给并提高了价格,破坏了关键的英国羊毛的贸易。生产和贸易由于国王的横征暴敛而受到进一步压抑,从而引起了收入和财富的急剧下降,以及生产者们的破产。总之,消费者承受了人为造成的高价格之苦,而生产者则蒙受了低收益的损失,只有国王在从这种差异中获得好处。政府的举债几乎很少是有益的,它导致国王反复地违约,随后便使得那些糊涂到极点以至于把钱借给政府的私人银行蒙受巨大损失和破产。

作为应对战时“紧急状态”而出现的新税种,却逐渐变成永久性的了。这不仅是因为战事持续了一个多世纪,而且也因为国家政府总是热衷于增加其收入和权力,试图抓住千载难逢的机会将战时税收转为国家财产的一种永久来源。

从14世纪中叶到14世纪末,欧洲遭受了黑死病灾难性流行的沉重打击,仅仅在1348年到1350年的短暂时间就死掉了全部欧洲人口的1/3。黑死病的爆发,主要是因为大萧条导致了人民生活水平的低下以及由此造成的人们抵御疾病能力的降低的结果。在该世纪的每一个十年,黑死病都持续地反复发作,尽管没有达到先前那样的致命程度。

人类发展中的恢复力真是强大,以至于像黑死病这样的巨大灾难居然完全没有在欧洲人民中间产生长久的、悲惨的社会的或心理上的影响。在某种意义上,黑死病所带来的最持久的不良影响,就是英国王室通过在英国社会实行永久性的最高工资控制和强制性的劳动配给,来应对这场灾难的后果。人口的突然下降和随后工资率的翻倍,受到了政府1349年《法令》(theOrdinance)和1351年《劳工法令》(the Statue of Labourers)所严厉施加的最高工资控制的挑战。最高工资控制是秉承雇主阶级的意志而建立的:包括大、中、小地主以及手工业师傅,前者对于农业工资率的提高尤其感到恐慌。上述两个法规企图通过实施最高工资控制将其控制在黑死病发生之前的水平,却违背了经济规律。然而,不可避免的结果是,劳动者短缺得要命,因为在法令所规定的最高工资下,对劳动的需求远远地大于新的、短缺的劳动供给。

在这种徒然地试图解决原有问题的过程中,政府的每一项干预措施都带来了新的问题。因而政府面临着选择:是依靠新的干预措施来解决难以厘清的新问题,还是诉诸原来的干预措施。政府的本能追求,当然是通过追加新的干预措施来使它的财富与权力最大化。英国的《劳工法令》就是如此,它强迫劳动者接受以往的工资率,对于所有年龄在60岁以下的英国人均如此。它还限制劳动者的流动,宣布某一具体领地上的领主拥有对于劳动力第一要求权。一个雇主如果雇佣了一个离开其先前雇主的工人,将被视为违法。按照这种方式,英国政府企图通过实行劳动配给来达到按照黑死病前的工资水平将劳动力冻结在黑死病前的职业岗位的目的。

这种强制性的劳动配给是与人们渴望在较高工资的地方提供更多就业的自然倾向相冲突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劳动黑市的出现,使得上述法令的实施面临困难。绝望的英国王室再一次努力,在1388年的《剑桥法令》(CambridgeStatute)中使得对劳动的配给限制变得更加严厉。如果没有当地法官的书面准许,任何形式的劳动流动都将被禁止。同时,农业中开始实行强制的儿童劳动。不过,对于这种强制的买方卡特尔始终存在着逃避办法,特别是那些大雇主,他们更容易并且也能够支付更高的工资率。笨拙的英国司法体系在实施其法律方面是完全无效率的,尽管垄断的城市行会(由政府所实行的垄断)可以在城市部分地实行工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