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萨斯人口定律是报酬律的特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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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酬律说的是,就较高顺位的经济财(生产要素)的组合而言,有一最适量比例。如果只增加一种生产要素的投入,从而偏离该最适量比例,实质产出或者完全没增加,或者至少没和那增加投入的要素等比增加。这个定律隐含在如下的事实中:任何经济财和它所产生的效果之间有确定的数量关系,是经济财之所以为经济财的一个必要条件。

注解:

1、如果增加一种经济财货,可以提供无限的生产力,那么该财货就不会被认为是稀缺的,也就不会被视为经济财货,而变成了人类福利的一般条件。

2、这里还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一种技术方案,或者称之为“制法”,其特点是:一旦学会了它,通常来说就不必再次学习,可以被记录并记忆下来,记住以后,就无需再次被生产出来了。作为一个无限丰富的生产要素而属于人,人的行动不会用尽它,也不需要经济地利用它,它不再是一种经济财,而是像空气一样成为人类福利的一般条件。

3、每一个生产阶段都必不可少的生产要素:土地、劳动、时间、制法。土地,不是物理意义上的用法,而是指一切自然供给的非人的生产要素,包括如水流、矿藏、野兽、野果等自然资源。

报酬律,一般称为报酬递减律,所提供的讯息只是:有一最适量的生产要素投入比例。有许多别的问题,报酬律完全没触及,只能尝试以经验归纳的方式予以解答。

报酬律回答不了下面这些问题:(1)最适量的生产要素投入,是否就是唯一能产生所要效果的那个份量?(2)变动的生产要素投入是否存在某一僵固的界线,在该界线之上,任何增加都不会产生什么效果?(3)愈来愈偏离最适量投入比例所引起的产出数量递减,以及愈来愈接近最适量投入比例所引起的产出数量递增,是否导致变动的生产要素每单位投入的产出数量成比例或不成比例的递减和递增?所有这些问题,都必须由经验来判别。

但报酬律本身,亦即,必然有一最适量的投入组合,却是先验有效的。

马尔萨斯的人口律,以及从该定律衍生出来的一些概念,譬如,绝对的人口过剩、绝对的人口不足和最适人口等等,都是报酬律在特殊问题上的应用。人口律和相关概念,系在其它生产要素维持不变的假设下,处理劳动力供应变动的问题。

马尔萨斯人口律是一项伟大的思想成就。人口律和分工原理构成了现代生物学和演化理论的基础。对行动学来说,这两个基本定律的重要性仅次于发现各类市场现象的规律性,以及这些现象取决于市场外生条件的必然性。那些反对马尔萨斯人口律的意见,和反对报酬律的意见一样,是没用的、微不足道的。这两个定律是不容置疑的。但是,在人的行为科学理论体系里,这两个定律受指派的角色,和马尔萨斯所赋予的角色不同。

马尔萨斯人口律当然是一个生物学定律,而不是行动学定律。自然科学未能发现人口律,因此经济学家不得不填补这个缺口。人口律的历史推翻了一个流行的迷思:说什么人的行为科学诸部门是落后的,说它们需要向一些自然科学取经;这完全是无稽之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