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中,最为重要的争论是什么

食品安全问题中,最为重要的争论是什么?

要如何达成一个更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社会体制,是在食品安全事件中最常见的争论。

这些争论中,有三个要素,分别是监管、法律和市场。

先要厘清这三个概念:

1、监管:是一种事前干预,其目的是防患于未燃。指的是在食安事件发生之前,就通过政府力量进行干预,比如设立标准并派出官员检查,比如出台行业管理规则,要求这些行业按某一种规则行事,否则进行处罚;

比如运油的车,是什么规格的,要怎么管理,其实有一套严格的政府出台的管理规则;

比如处理醉驾,就是一种监管,醉驾者并不一定造成了他人的损失,但却有可能要坐牢。

2、法律:即使用法律工具对一些人进行惩处,法律中有两部分,第一部分叫监管法律,第二部分其实属于市场的一部分叫法治;

监管法律,即类似于醉驾入刑这种规则 ,也即,对方还没有对任何人进行伤害之前,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比如,你做了腌黄瓜,不管顾客有没有吃出问题,都要罚款,因为不许你生产;而罚款就是一种法律处分。

而法治则不同,法治服务于市场,他是市场的一部分,市场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契约关系,交易背后对应着明文合同或默认契约。

法治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于交易的契约纠纷的。

没有法治,也就不存在权利,也就不存在交易,就不存在市场。否则谁敢签合同?

3、市场:市场机制是一种消费者主权机制,他通过消费者用钞票投票的方式对所有供给者进行利益引导约束,只要你不服从于消费者的需求,那消费者就用钞票选择的方式,将你驱离市场。

市场机制是一种”民主“投票制,选票是”钞票“,由每一个消费者每一次消费时自愿投出,由他们来决定厂房、机器应该在谁手里,谁来进行生产是最正确的。

在监管和市场的机制中,都默认一个前提:人是自利的。

监管制度出台的思维是:

人是一种自利的动物,为了自已的利益,就有可能侵犯消费者的利益,因此,要对这种自利行动进行管制,也即,监管是一种在道德上的”有罪推定“,先认为你有可能违背消费者利益,所以先把你管起来先;

市场机制的思维是:

人的确是一种自利的动物,但如何让他为了自已的利益,而对消费者越来越好呢?市场机制可以做到这一点。市场机制的思维是:在一个越来越成熟的市场中,人们相互合作,相互依赖,只有那些满足消费者需求最好的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消费者的自利行为会让他们选择正确的企业。

监管制度追求完美,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社会管理思路。

他立足于消灭一切可能出现的问题,因此,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对所有的生产者,进行严格的管理。

但监管机制投入的资源是有上限的,因此,他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

市场机制,则会承认市场无法解决一切问题。食安这种问题,过一百年一千年都会有的,但只要市场越来越发达,市场机制本身就能让绝大部分问题消失,即使是出现了类似的问题,也有法治在,即可以打官司,要求赔偿。

举例说明:

假设发生枪案,根据枪案中,谁侵犯了谁的权利进行评判,就叫审理,即界定谁是侵犯者,然后是判决,是根据伤害的程度来进行判决,这种判决是基于受害人的损失,判决的目的是赔偿受害者,或让受害者进行报复。

这就是标准的法治,他服务于个人与个人之间,公诉不是法治,政府不应该是合格的状告人;只有受害人才有权发起诉讼。

法治是被动的,不是主动的干预,他遵循一个原则,不诉不究。他是一种服务业,是服务于双方纠纷的解决。

发生一起枪案后,要如何治理枪案频发的现象,则有两种方案:

第一种是市场化的方案:

扩大开放,减少税收、减少管制,让资本出现扩张,从而增加就业,减少治安案件,这就是市场化的解决方案,他不会追求杜绝,会承认世界不完美,因为市场中永远会在在破坏者。

第二种是监管式的方案:

跑到每一个人的家里去搜查,谁家藏了枪,就没收,或是对菜刀进行管控,这就叫事前监管。

这种方案成本有时高到不可想象,会在某种恐惧之下倾尽一切手段。

以上,就是这三个概念的基本解释。

接下来,我们来比较监管体制(事前监管加监管法律)与市场体制(市场利益驱动加法治解决纠纷)。

表面上,这二者的目的,都是试图解决不符合消费者利益的那些问题,很多舆论认为,既然两种方式都可以起到这个作用,那就应该两个手段一起上。

但真正的问题在于,这两种方式其实是相互矛盾的,是互相冲突的。

监管取代了消费者主权

监管与市场的冲突在于,监管是一种忽视消费者主权的行动,监管规则设定的标准,其实以政府意志取代消费者主权的一种行动。

油罐车需要什么样的标准,安全到什么样的程度,餐饮商家能不能自制腌制品,食品包装要用到什么级别的材料 ,在一个市场中,其实是没有一个标准的。

食品安全,在每一个人心中的标准都是不一致的。

有人说,食品安全就是不能有毒,不能有任何非天然的东西。

然而,现代食品工业中,防腐剂是最大的功臣,现代农业生产中,农药和化肥也是最大的功臣。

如果这些化工产品消失的话,农业产量要剧减三分之二,食品也无法保存和长距离运输。人们每个月要花在食品上的钱财马上要急剧上升,并且品质马上迅速下降。

所以,试图消灭现代食品工业的基础是不可能的,总是有添加物的。

任何添加物,都对人体有一定的影响,但这个影响远远少于食品发霉等纯天然的黄曲霉素致癌风险。

不用化肥和农药的时代,人们自已的身体经常需要打虫,肚子里的蛔虫就来源于传统的粪肥。

农残和各种添加剂的标准应该是什么?其实是没有答案的,他是因人而异的,人人都想吃上更健康的食物,但是区别在于,代价是多少。

美国就有泾渭分明的两种超市,一种高价更少农药的蔬菜,另一种低价更多风险的蔬菜,这二者,都有大量的人购买,美国甚至还有瘦肉精生产的猪肉,市场一样有大量的购买。

如果按照有些人的绝对高标准,那不会有五块十块一碗的农民工快餐,因为在越来越高的标准下,他们的所得收入就必须越来越多地用于食品支出。

有的人菜掉地上了捡起来擦两下就继续吃,有的人把菜买回家,要用高达几百一瓶的农残清洁工具进行长达几小时的清洗(我亲眼见过),这两种人的食安标准相差很大。

不管你设定任何标准,都会导致一个结果,就是另一群人不满意。

如果将农残的标准设为零,那蔬菜价格就要天价,比如,一个西红柿一百人民币,在这种情况下,所有行动标准低于这种标准的人,都将受损,他们的消费能力将迅速降低。

但监管容易朝着这个方向去发展,因为监管判断民众的要求是通过舆论的。

所有人都会在舆论上说,食安标准越高越好,吃下肚子里的东西,怎么能不在乎呢?那些掉块肉在地上马上捡起来吃掉的人,也一样会这么说。

事实上有很多人家的厨房卫生条件,比起最差的苍蝇馆子都不如,但不妨碍他天天在网上呼吁食品安全。

更多的人肆无忌惮地吸烟,熬夜,大量饮酒,他们重视健康的程度非常低,食品安全只是不是即时的,没有几个人真在乎。

言论不能代表偏好,行动才体现了偏好。苍蝇一堆的小馆子,一样高朋满座,灰尘扬天的路边摊,照样坐满了顾客,因为便宜。

在更穷的八十年代,猪病死了,是小朋友们的开心时刻,因为有机会吃上一顿病猪肉,而这是一种高风险行动,但在动物蛋白缺乏的时代,明知高风险,也要吃。

但是,言论上的表达,的会带来监管上的不断升级,最终推高所有的食材的生产成本,减少食品生产的企业,造成供给下降,价格上升。

在高标准的监管中,受益的是标准较高的城市中产,受害的是标准较低的更贫穷的农民工。

如果是市场化的机制,则会分类经营。由各种不同标准的食品,由不同的品牌生产厂家供应,大家各取所需,商家需要努力用某种标准来证明自已的商誉,而低标准的食品,则会以低价吸引低收入水平的大众。

经济水平越高,就会在食品标准上出现”消费升级“的现象,就是那些主打高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市场会越来越大。

欧美的食品更安全,标准更高,并不是一个监管的结果,而是因为欧美在过往收入水平比中国人要高得多,因此,要求更高的人们推动了高标准的食品企业。

在中国,存在着收入的巨大差异,北上广深是发达国家,西部有些地区还算是贫困地区,对食安的标准自然是相差巨大的。

只要将全球当一个国家,你就秒懂这一原理,假设全球实施一个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并且严格执行,会发生什么?海地人就要全部饿死,因为他们吃的主食,就是泥巴做的。泥土、盐和黄油三种配料制成的“泥饼干”是海地贫困人家用来充饥的一种食物。

当然,中国虽然有高标准的食安规则,但是由于执法资源有上限,且会在很多地区碰到无法执法,比如餐饮商家腌黄瓜就被广泛批评,向个体农民罚款引发愤怒,导致没有全面执行。

中国的餐饮食品市场,依然是一个事实上多标准的市场。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市场中的食品安全标准在市场的推动下,事实上水涨船高。

越来越多的餐厅采取了明档方式,就是为了向顾客证明其卫生标准,绝大多数一二线城市的厨房干净程度,已经高于一般家庭的厨房了。这不是由政府监管推动的,就是商家为了迎合更高标准的顾客而主动为之。

消费者并不需要知道那么多的标准,而是需要对品牌的依赖。各种媒体也是市场的一部分,他们以吸引消费者阅读为目的,对产品进行评测,是最常见的商业媒体。竞争对手也会盯着任何一家大企业,发现真问题的存在会毫不犹豫地发动攻击。

不少消费者,已经形成了习惯,购买很多生活用品,就是认准一个品牌,无他,因为信任。

中国既有非日本产品不买的主妇,也有在拼多多看谁便宜就买谁的普通人。一切取决于他们自已内心对产品质量标准的判断。

甚至不少新产品出现,就打着攻击旧产品的方式,比如,不含荧光剂的面膜,更环保的竹浆纸巾,纯棉透气的服装等等。

监管还在制造食安危机

监管制定的高标准,往往对于具体的商户来说,存在着无法执行的问题,他面临着一个选择,要么遵守规则,那就得放弃生产,被规则驱离这一市场,要么就不守规则,自已制定标准。

这时,生产者为了生存下去,不仅会突破规则的限制,还有可能进入无底线的生产。

著名的三聚氰胺事件,其实起源于过度严格的监管标准。

张志民表示,三聚氰胺事件的发生就和之前过高的乳蛋白标准有一定关系。

“以牛种为例,目前我国的奶牛绝大多数是荷兰黑白花奶牛,也叫荷斯坦奶牛,这种牛产奶量高,但蛋白质含量相对低。一些主产区乳蛋白含量达不到2.95%的牛奶甚至有一半以上,难道这些奶都要倒掉吗?再以饲料为例,我国奶牛饲养多用玉米秸秆,纤维含量高而蛋白质含量低,产奶蛋白含量低是个不争的事实。”

”制定高标准很容易,可是达不到就会掺假,我认为,三聚氰胺事件的发生和高标准有一定的关系。奶农是乳品企业的第一生产车间,立足实际更能促进乳业的发展,最终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仅仅蛋白低一点,不会带来恶果,不过就是营养低一点,不要说奶粉,无数小孩还喝娃哈哈饮料呢,那种饮料的蛋白含量是这种牛奶的几十分之一。

造成影响的,不是蛋白量低了一点,而是为了达到国家要求的蛋白量,掺入了三聚氰胺以达到检测标准。

我们设想一下,这类的检测标准是如何出来的,正如我前面所说,所有的专家都想着我们提为孩子着想,制定一个对孩子最好的标准,最高的标准,如果你不这么做,就会被指责为没有良心,于是各个专家不顾现实,不断地推高标准。

灾难真的只是奶农们黑心造成的吗?当然不仅仅是。

我有个朋友经销一款北欧来的卫生巾,号称按全欧洲最严格的各种标准来的,一片得得二十人民币。如果监管者用这个标准来设定中国所有的产品,那么,会发生什么呢?

既然市场中只能有这一种标准的产品,但市场中无数人消费不起这种产品,那商家造假过检测就是一种必然,为了造假达到标准,就可能会用上很多种化学工具,最后可能产生毒卫生巾。

在中国的化妆品市场上,对各种化妆品的标准有着严格的要求,但是化妆品行业是怎么应对的呢?发生了一场猫鼠大战。

不停地有研发者,将没有列入标准的成分加入产品,然后政府的监管标准不断地增加。

大的化妆品企业不会参与这种大战,并非他们心善,而是存在商誉机制约束,加了这些发明出来的成分的产品,往往有着奇效,但有几个月后的负作用,这对于大品牌来说,根本不可能用。

但不少只看短期利益的小企业不在乎,反而符合国家标准成为了他们的销售利器,他们会列出各种检测报告,证明他们通过了政府制定的标准。

这时的消费者以为这就是合格的产品,于是放心地购买了,等她一年后发现问题时,厂家早已消失不见。

在六七年前爆发了一场面膜风波,引发的原由,就是如此。

这时,政府的标准,反而成为了骗子的欺诈工具,因为就真的是达标了。因为政府的标准无法穷尽一切。

如果没有政府的标准的存在,那么,消费者会怎么选择呢?那就只有一个方法,看品牌,看商誉。所有的企业没有办法以符合国家标准作为宣传,而只能靠一个方法,就是建立起在消费者心里的信任度。

这时,只有那些大企业或有品牌、有信誉度的企业能够生存。

市场法治与监管的区别这时就出来了,市场法治应对的问题是欺诈,明明你是含莹光剂的产品,却标明没有,这叫欺诈,消费者可以状告企业,要求赔偿。

市场法治不防劣,劣是没有标准的,低档产品,也是人们的需求。

但监管法律是人为设定标准,是设计一个优质标准,这时,他消灭了劣质产品的存在,但劣质产品的需求依然在,消费者的付费能力决定了穷地方的小餐饮企业只能使用品质更低的油品。

山东不少农村大集上,一碗面就是五块钱。你要求要商家有高标准的产品,那么,供应商就必须造假,这个造假的过程反而让食品更不安全。

人们不能期待乌托邦社会

食品安全的标准,不由政府的标准决定,而是由人们的生活水平决定。

如同环保问题一样,越发达,越环保,只有越来越发达的社会,人们才有资源有动力将家园打造得更漂亮,更环保。

食品安全一样如此。

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渴望,就是一种需求,你的需求就是商业创新的动力。

越来越多的商家一定会努力迎合消费者的需求,提升产品标准。这是当下中国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少的原因。

这是市场经济带来的必然结果。

但是监管手段的增加,本质上是对市场的一种管制,是会阻碍企业服务于消费者的过程,他会扭曲企业的行动,使得企业更多的行动在应付政府的标准与检查,而不是如何迎合消费者的需求。

但很可惜,食安问题,是过去三十多年来最大的社会舆论,这些舆论无一例外,都是在推动管制的增加。

更为麻烦的是,在反智舆论的推动下,整个现代食品工业被污名化,防腐剂这种对人类健康作出最大贡献的产品,都成为了食品不安全的指责。

交给市场和法治,其实才是最佳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