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的《利维坦》



最近我一直在反思,我发现我病了,得了一场精神病,这场病是从去年年底开始发作,最近几个月是越来越严重,有点病入膏肓的感觉。病原体是某些人、某些事,症状表现为一股阴阳怪气。想当年,哥们也是个精神小伙儿,意气风发、踌躇满志、活泼开朗,节目里充满了对未来的向往、对美好事物的追求。反观现在,满身疲惫、两眼无光,除了在这里倒垃圾、发泄不满,还能干什么呢?

但我这几天真是认真想了想,也没有这个必要,我这是陷入了所谓的信息茧房,一天到晚看到的全是那些消息,越看我越生气。再退一步讲,就算不存在信息茧房,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不过是历史进程的滚滚浪潮中一小段波澜,历史大潮,浩浩汤汤,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所以还是要秉承革命乐观主义精神、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从今天起,得把戾气扼杀一下,咱还是唠一些干货,主要且唯一的目的,就是提高知识水平,没有别的。主要的手段还是抄袭,搬运他人的知识成果,均不代表本人观点。你也不要过度解读,报道上不能出了偏差。

今天讲一部大名鼎鼎的启蒙著作——英国哲学家霍布斯的《利维坦》。

先给你上个结论,霍布斯这个人是支持极权专制的。你看这个想法,和我们印象中的启蒙运动就很不一样,启蒙运动宣扬的是自由、平等,霍布斯搞这一套,这不是逆天而为么?我觉得话不能这么讲,启蒙运动固然创造了很多在今天看来绝对正确的价值观,但更重要的,它是引发人们去思考人和国家、人和社会的关系,也引发人们去审视自己。所以不管是霍布斯的赞成极权,抑或是卢梭和洛克的社会契约,还是说孟德斯鸠的权力制衡,他们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就是创造一个更美好的人类社会。

那我们就有疑问了,为什么霍布斯认为专制极权就能创造好的社会呢?这当然和他本人的性格有很大关系,据记载,霍布斯是一个早产儿,咱也不知道早产有什么影响,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霍布斯的心态非常脆弱,这个人非常胆小,遇到什么事情,就像猫的应激反应一样,能吓个半死。那你想想,这样一个人如果遇到战争会是什么表现?我估计,吓得拉裤里都有可能。可以这么讲,如果没有发生什么大事情,霍布斯就会谨小慎微地过完平凡的一生,没啥成就,但也挺好。

但是就在1642年,这一年霍布斯54岁,英国爆发了内战,战争的双方是议会派和保皇派,这场战争一干就是9年时间,死了20万人。那给霍布斯吓得,吓得坐不住了,想过去看今朝,他此起彼伏,于是乎他有了一个想法,他想写本书,这就是《利维坦》。而且我们就发现,霍布斯的前半生那真是碌碌无为,他所有的作品,几乎都是在60岁以后完成的,好在这哥们很能活,一直活到了91岁,所以也算是著作颇丰。

当然了在众多的著作中,《利维坦》还是影响最大的。在《利维坦》中,霍布斯提出了这样的观点,说政府和统治者肯定是不完美的,甚至是相当糟糕,这毋庸置疑,大家长眼睛都能看见。但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要服从统治者的权威,因为这样做可以带来稳定,避免混乱和战争,不能一言不合就干革命。

而为了说服欧洲人,霍布斯甚至还搬出来了君权神授这种老掉牙的东西,国王那都是上帝选的,服从国王就是服从上帝,死后上天堂,不服从国王那就是忤逆上帝,死后下地狱。当然霍布斯也很清楚,君权神授这种说法,欧洲人不会买账,因为当时的欧洲,社会契约的思想已经开始发展壮大,根据社会契约,国王统治人民,不过就是像做买卖一样签个合同,你有能力,能给国民幸福的生活,那我就支持你,你没有那个能力,甚至是残暴统治,那我就推翻你。霍布斯也认为,社会契约是一种进步的思想,那是代表了历史的进程,但是他很矛盾,因为这种新思想,会让人们变得很不安分,稍有不满,就要推翻国王,那还能有好么?怎么解决这个矛盾?霍布斯那是思来想去,最后他想到了一个好办法——用魔法打败魔法。也就是说,我要提出一个更高等级的社会契约,凌驾于你们的社会契约之上。

那我们看一下霍布斯不同寻常的逻辑。作为17世纪的欧洲人,霍布斯也是深受科学革命的巨大影响,科学讲究什么?科学讲究实证加推理,于是霍布斯首先就拿出了两个“实证”,首先,我们就看一下自己,再看一看身边人,人和人之间当然有高矮胖瘦之分,但整体上看,大家都是大差不差,你再高能有大象高么?你再胖能有老母猪胖么?而要论战斗力,我身高175、体重130,黄博士身高185、体重200,说实话,真要急眼了,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黄博士未必是我的对手,所以霍布斯就指出了一个事实——人类的能力平等。第二个事实是,资源是有限的,生存危机是始终存在的,所以人类的本能就是尽可能多的获取生存资源,这就是人性的贪婪和自私。因为这两个事实,不好的事情就发生了。

比如说现在有一个苹果,我和黄博士都想要,而且还都不想平分,都想据为己有,因为半个吃不饱,哪怕是100个苹果,我也不想平分,多出来的苹果我可以应对未来的危机。如果我的能力远超黄博士,或者是黄博士的能力远超我,那不用抢,看一眼就知道结果了。问题就是我俩能力平等,看是看不出来的,那就干吧,人与人之间的纷争由此产生。而这种对所有权的争夺,就是所谓的“政治”。其实客观地讲,霍布斯的观点也不新鲜,早在他之前的2000年,亚里士多德就提出:人是政治动物。但亚里士多德就是单纯地这么去讲,他没有拿出来具体的原因,可以说在这一点上,霍布斯是完成了巨大的跨越。

总而言之,事实相当残酷,资源是有限的,人性是自私和贪婪的,那就只能斗争。霍布斯就描写了这样一个场景,说在非常遥远的远古时代,人们生活在自然状态里,但那里并不是伊甸园,而是充满了残酷、猜忌、危险和杀戮。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一种恃强凌弱、弱肉强食的野蛮状态。但是因为能力平等,所以没有一个人敢说自己就是绝对的强者,可以长久地占有资源,那是山外青山楼外楼,能人背后有人弄,所有人都是过了今天没明天,人人自危、朝不保夕,他们孤独、卑污、残忍而且短寿。毫无疑问,这并不是一种好的状况,这是一场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而为了摆脱这种状况,唯一的办法就是创造一个绝对权威,绝对权威会遏制人们杀戮和暴力的本能,把人从死亡和恐惧中解放出来。

妥了,这就是最高等级的社会契约,有了这个社会契约,其他的社会契约才有实现的可能。霍布斯给这种绝对权威起了一个名字——主权,行使主权有可能是个人,比如说君主,也有可能是一个集体,不过这不重要,霍布斯将其称为“主权者”。那么主权者如何实现自己的权威?当然不是靠一句话,也不是靠众人的认可,它要掌握力量,这个力量就是利维坦。我觉得这个名字起得相当好,利维坦是希伯来圣经中的一个怪物,非常强大,而且绝对不是一个正义的存在。而在现实中,绝对权威的主要表现就是国家,主权者就是统治者或是统治集团,那利维坦就是军队、警察、法庭、监狱这些国家机器,所以霍布斯就是在告诉世人,国家就是一个庞大的怪物,你不要指望它是什么仁慈爱民的“仁爱政府”。事实上,国家就不能是“正义”的,它必须是“不正义”的,因为它要对付的是人性的恶。

既然不正义,那么国家就是恶的么?其实也不是,因为如果没有国家,任何正义的契约都不可能实现,所以国家也不是邪恶的。霍布斯认为,国家这种东西和正义或是邪恶压根就没有关系。可以说,霍布斯的这个思想相当具有革命性,因为古往今来,几乎所有的西方政治哲学,也包括东方的政治哲学,都在讲说我们要建设一个正义的国家,区别只在于正义的标准的不一样,古希腊哲学家认为,符合神意和美德的国家是正义的,中世纪哲学家认为,符合上帝旨意的国家是正义的,近代哲学家认为,符合人民意愿的国家是正义的。所有这些理论都有一个思维惯性,认为国家和正义必须合拍。

但霍布斯指出,国家从来不整这些虚的,它就是一个确保契约成立的机构,它没有义务去帮你实现正义。那么如果你想实现正义,该怎么办呢?唯一的办法,就是我们自己坚守正义的原则,然后相互之间订立契约,同时,国家来保证契约的有效性,这就是正义的实现方式。正义,需要我们自己去发现、去推动,而不是指望国家帮你搞定一切,自己在家睡大觉。所以,虽然霍布斯主张国家的权力不知道大到哪里去了,主张国家权力超越个人的自由,但他的思想还是被列入到启蒙思想,甚至有很多人把霍布斯视为自由主义的奠基人。同志们,谁都指望不上,不止是国家,也包括整个世界、神佛、基督耶稣,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这么看的话,对于人性,霍布斯不仅不悲观,反倒是一个大大的乐观主义者。

好了扯远了,再说回国家的问题,当然不管怎么讲,赋予主权者如此强大的利维坦,无疑是有危险的。不同的主权者,有着不同的想法,同一个主权者,不同的时期也不一样,有的时候,主权者有节制地使用利维坦,那他就是仁爱无私、睿智公正的万民保护者,有的时候,主权者会肆意滥用利维坦,那就是独断专行、胡作非为的专制暴君,但本质上看,二者其实区别不大,不过是一步之遥、一念之间,搞不好,那就成了一个祸害,霍布斯就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么?霍布斯当然也想到了,他就这样讲:主权者的权力,都是人们能想象它有多大,它就有多大。像这样一种无限的权力,会产生许多不良的后果,但缺乏这种权力的后果,却是人人长久相互为战,更比这坏多了。

也就是说,霍布斯的观点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在利维坦被滥用和缺乏权威而造成社会失序和动荡之间,霍布斯选择了保留权威,如果不存在权威,那我们就会看到民众闹事、打砸抢烧、随便杀人、血流成河,而有了权威,不管怎么样,只要你不和权威对着干,至少还能有口饭吃,不至于死于非命。所以,一个政府哪怕再坏、再不是东西,人民也还是有服从的义务,不能吃着人家的饭,砸人家的锅。

当然与此同时,人们也可以保留一些权利,比如说骂个街、发个牢骚。只有当利维坦想要他们性命的时候,人们才有反抗的权利,否则,就算利维坦百般压迫和盘剥,比如说加税、禁止言论自由、把异见者关进监狱,人们也不能动不动就搞事情,也不能妄议政府,或是妄图改变政府。说白了,就是看利维坦有没有给你逼到份儿上,当然不同的群体忍耐程度是不一样的,所谓汝之蜜糖、彼之砒霜,这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总而言之,人生在世,哪有那么多称心如意的事情呢?有些不爽,也是很正常的,霍布斯将其称为“不便”,也就是一点点小小的不方便而已。而且,有着这样的政府,也不能怪政府本身,要怪只能怪人民自己,如果人民能管好自己事情,又何必要这样的政府呢?人民自己就是这副德性,有人管着就抱怨,没人管着就胡来,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利维坦,实在怨不得旁人。

可以说,霍布斯的这套理论确实挺丧气,但仔细一想,现实中的政治不就是这个样子么?很多时候,当我们批判所谓的黑暗、压迫和暴政时,不妨换个角度想一下,如果没有这样的黑暗、压迫和暴政,我们得到是不是变本加厉的黑暗、压迫和暴政?现实往往就是这么残酷,屠龙少年也成恶龙。所以霍布斯说,自己也不就是赞成专制,只是没有办法,你也不要看完《利维坦》,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在自己国家开始实践,在《利维坦》的序言里,他就这样写道:写这本书,不带偏见,不为付诸实践,没有其他目的,只是为了把保护和服从的关系呈现在读者眼前。

不过可想而知,即便如此,霍布斯的思想在后世还是引发了巨大的争议,霍布斯理论的核心是,人天性恶劣、素质太低,民主实现的条件还不成熟,所以我们就要选择威权制度或是专制制度,来遏制人性的恶。但有人就提出,霍布斯可能是搞反了,不是恶劣的人性导致他们必须要生活在专制的环境里,而是专制的环境造就了人性的恶劣,造就了人的自私、愚昧、目光短浅、偏执僵化。民主的实现是一个过程,民主的实现,要求民众得到必要的政治训练,我们不能希望民主的条件完全成熟,也不能倡导在民主的条件成熟之前,先过几天黑暗的日子。

到底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依我看,也没有什么正确还是错误,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找一套理论支持自己的想法、让自己舒服那就行了。具体到现实中,不过是民众和国家的博弈,仅此而已。觉得行,那就过,觉得不行了,而且认为历史的进程就要来了,就差我了,那就去干。至于历史究竟是人民推动的,还是少数英雄人物推动的,民众究竟是可以唤醒的理性的人,还是说容易头脑发热、一时间被某种思想所裹挟的乌合之众,这个问题太复杂,咱也搞不清楚,反正无外乎两个结果,要么干成了,那你换个玩法,要么干不成,那也不废江河万古流,千锤百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