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军吐槽,专利就是发达国家挖的40万个坑

一、雷军吐槽专利问题

雷军在一个采访里说,专利是发达国家给发展中国家挖的坑,而且是挖了40多万个坑,挖好坑就等着你往里跳,然后他们坐收渔翁之利。

雷军说的对,专利就是坑,我们都被迫在坑里挖呀挖。

之前写过很多篇类似话题了,但是很多人还是绕不过去这个问题,因为他们已经形成了思维定式,没有专利保护,大家就不去创新了,社会就会停止进步。

比如一位朋友在朋友圈里的留言:

由于创新具有偶然性与不可复制性,有些创新更不可能即时变现,在利益的驱动下,反而更有利于保存,如果没有专利的话,那谁还有那个心思做短期看不见利益的事。

雷总本身借签保时捷的外观设计,就不太光彩,广告中直接宣传对标保时捷就有打擦边球意味了,至于坑不坑的,好果是原创的话,那就与原专利没关系了,希望雷总的保时米后续依然大火,毕竞是民企。

另一位朋友的留言也是一样:

没有专利保护的“坑”,恐怕不会有那么多的创新了。

“如果没有专利保护,就不会有人创新”,这个论断如果看不清楚它的问题所在,那就会永远跳不出知识产权的坑。

这里我从举例和逻辑两个层面来做下分析,看看能不能帮你跳出这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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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几个反例帮助思考

“如果没有专利保护,就不会有人创新”,我们把这个命题看作是一个论断,那么如果现实中我们只要能找出反例,就能说明这个论断是错的,也就是证伪了这种说法。

那么现实中,有没有既需要不断创新,也没有什么专利保护,但市场仍然会存在创新和竞争的例子呢?

其实很多,关键是你有没有能力去发现这些例子。我说几个抛砖引玉,欢迎大家在评论区里补充。

第一个,餐饮。

餐饮市场上的竞争可谓白热化,菜品和服务是竞争的两大核心。

单就菜品来说,谁听说过菜品或者一个炒菜的方法被注册成专利,然后禁止别人用同样的方式去炒菜的?

我就不去检索了,你去检索估计多半能够检索到。但是这样的专利,你不觉得是个笑话吗?

如果有这样的专利存在,对餐饮行业是好事还是坏事?

第二,理发。

理发也需要创新,也在竞争。你去看下今天流行的发型,和二十年前比比看。

你发明一个新的理发发型,申请个专利,别人就不能理了,这还有天理吗?

我朋友圈那位读者的留言,就跟理发发型一样的,汽车外形相似,那是不可避免的。

不信你看下面这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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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有些设计并不完全是根据设计师的喜好来的,而是根据计算结果来设计。

比如理想的新车MEGA,它这个造型毁誉参半,但想要用极致的风阻系数来降低能耗,大致上就只能设计成这个模样。

还有美国那些牛逼轰轰的隐身飞机,那个又酷又帅的外形,是计算的结果,其次才是设计。

中国能不能借鉴?当然能了,只不过制造是另一个问题。飞机的气动布局,就那么几种,再设计也还是那几种。

这个逻辑推理到极致,就是轮子。轮子的发明,在历史上是经验的结果。

但是轮子再怎么设计,最后的计算结果一定是圆形。

如果第一个发明轮子的人申请了专利,后面其他人再设计轮子,都要经过他的允许,这合理吗?

显然不合理,人类文明和技术的进步,永远都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而不是重复发明轮子。

而专利制度在今天,在做的工作,恰恰就是逼着人们重复发明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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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例子,手工耿。

被称为“发明界的泥石流”“无用爱迪生”的网红大V“手工耿”,他的作品大部分都没有申请专利,但这并没有妨碍他的创造力。

相反,如果他严格按照专利申请制度的要求和流程来,他在申请专利之前,视频是不能公开的,否则专利申请就不能过审。

如果手工耿一开始就坚持走申请专利路线,你猜结果会是什么?

大概率是他手上有那么几个专利,但我们却失去了一个更有创造力的“手工耿”。

你去看下关于他的访谈,他才开始做这些东西没有打算长做,后来是发视频后,网上的及时反馈给了他很大的动力和信心。

可以明确说,正是网友们和他的互动,才鼓励和“养成”了今天的“手工耿”,也才成就了他的今天。

就专利申请那个周期,又漫长又无聊,在这漫长无聊的等待中,估计他早都去种地或者打工了。

说有专利制度才有创新,可以去好好看下“手工耿”的采访,看看他的心路历程,看看是不是自己对专利制度有太多美好的误解和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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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逻辑上的反驳

如果说,上面几个案例还不能说服你,那么你再看下逻辑推理。

逻辑推理更有挑战性,仔细看。

如果你认同“没有专利保护,就没有创新”,这其实背后还有隐藏的逻辑。

这个隐藏的逻辑其实是关于产权的,是一种关于产权的代入。

也就是,当你自己的产品或东西被偷了,你的产权得不到保护的时候,你无法继续用你的产品或东西来赚钱盈利,所以你会因此蒙受损失,并且无法用这部分财产来创造财富,于是你和社会都会因此遭受损失。

关于产权的逻辑当然没问题,我也认可。问题在于,很多人把“知识产权”简单代入“产权”的逻辑中。

他们隐含的逻辑这样的,当你的专利、创意或知识被“偷”走了,你的“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你就无法继续用你的“知识”来赚钱,所以就失去了继续创造知识的动力,于是你和社会同样遭受损失。

这两套逻辑非常相似,以至于很多人完全无法仔细辨别其中细微的差别。

魔鬼藏在细节里,这种细微又关键,且不易察觉的差别就在于,知识是无法被偷走的。

再强调一遍,知识是无法被偷走的。

以专利为例,即便是相同的设计,别人使用了,并没有真的“偷”走,你还是可以继续用。

一个圆形的轮子,第一个人发明出来,后面的人借鉴使用同样的设计和制造方法,第一个人就不能用了吗?当然不是,他还可以继续用。

一个滑动解锁、圆形倒角的设计,发明者是有创新没错,但别人用了,发明人也还可以继续使用。

知识的特殊性就在这里,可以无限次重复使用,被借鉴是常态,而且永远无法被真正偷走。

永远无法被真正偷走,这个特性就决定了,知识产权完全不应该等同于产权,它不是简单地被理解为是产权的一个子集。

完全不是。

这一个逻辑关过不去,就永远无法理解我上面举的三个例子。

而这一关过去了,基本上一通百通,所有问题都迎刃而解。

所以,我在前面写过文章,马斯克说的,“专利是弱者的游戏。”

在这点上,马斯克和雷军都是对的。

先有恶法,后有恶人。专利制度,就是专利流氓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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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结:互相挖坑

有朋友还问,“那发展中国家在申请专利,这是在做什么?”

几个答案,一是给别人挖坑,二是防止掉到别人的坑里,三是政绩要求。大致就这几种,欢迎补充。

雷军是从实践经验得出的结论,而逻辑推理也可以得出相同的结论,逻辑上站不住的恶法造就了恶人,结果就是互相挖坑,大家都在专利的坑里挖呀挖,我不挖坑就会被别人坑。

更悲剧的是,很多人即便是被坑了,还是支持专利制度,认为经都是好经,只是被念歪了。

但很遗憾,专利制度恐怕不是什么真经,而是一部歪经。再正的和尚,恐怕也要跟着走歪。

所以即便是雷军,即便他多么不认可专利制度,他还是不得不遵守游戏规则,该申请专利申请专利,该注册注册。

所以这中间又养活了多少利益相关者,而整条产业链的上下游,又有多少人是在真正创造财富,直接获得了消费者的钞票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