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顿论联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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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lawliberty.org

发布时间:2026.5.29

联邦制是制衡民主最合理、最自然的制度设计。——作者

在阿克顿眼中,美国宪法的核心精髓便是联邦制。——作者

法国大革命至今仍是影响史学观念与著述的核心事件,也被公认为现代史的分水岭之一。在埃德蒙・柏克看来,这场革命意味着 “欧洲的荣光就此永久消逝”;黑格尔视其为世界革命的巅峰;托克维尔认为它宣告了中央集权的胜利;马克思及马克思主义者则将其解读为资产阶级战胜封建阶级的标志。二十世纪大部分时间里,马克思主义史观主导着法国大革命相关史学研究,直至 1978 年,法国历史学家弗朗索瓦・傅勒提出全新解读,将研究重心转向革命背后的思想思潮。而早在傅勒之前,英国伟大的历史学家、自由主义学者阿克顿勋爵便已提出相似观点。

第一代阿克顿男爵约翰・达尔伯格 - 阿克顿(1834—1902)是维多利亚时代顶尖历史学家之一。颇具反差的是,他并未撰写鸿篇巨著,其思想主要留存于随笔与讲稿之中。身为剑桥大学现代史钦定讲座教授,阿克顿在 19 世纪 90 年代开设法国大革命专题讲座,这批讲稿在其逝世后,由剑桥大学同事于 1910 年整理出版。

阿克顿的讲稿行文流畅、生动风趣、节奏紧凑,系统梳理了法国大革命的重大事件:三级会议召开、巴士底狱陷落、妇女进军凡尔赛、王室出逃瓦雷讷、国王与王后被处决、欧洲战事爆发、恐怖统治及其后续影响。文中还详细探讨了 1789 至 1795 年间的宪政演变,并生动刻画了米拉波、西哀士、迪穆里埃、罗伯斯庇尔等革命核心人物。时至今日,这份讲稿仍是解读法国大革命最具吸引力的入门读物之一。

在阿克顿笔下,法国大革命是一出悲剧:一场原本为争取自由而起的无序抗争,最终演变为追逐平等的灾难。文章前半部分着重探讨穆尼耶等温和君主立宪派,后半部分则聚焦吉伦特派与雅各宾派的斗争。雅各宾派的胜出,意味着绝对民主与平等理念压倒了有限政府与自由精神。

思想的力量

阿克顿旨在阐明:法国大革命并非凭空出现的异象,而是诸多历史思潮交织的产物。这些思潮合力足以摧毁旧秩序,却各自为政、无力构建新体系。具体而言,这场革命是法国本土思想理论与美国革命示范效应共同作用的结果。

阿克顿将康布雷大主教弗朗索瓦・费奈隆(1651—1715)视作旧制度时期反传统思潮的开创者,称其为 “革命思想的柏拉图式奠基人”。费奈隆是路易十四最尖锐的批判者之一,其所著《忒勒马科斯历险记》是风靡一时的君主鉴戒类作品。在阿克顿看来,费奈隆主张政教分离,因为政治庇护只会让宗教沦为附庸,宗教迫害则会催生伪善。他还提出,唯有防御性战争具备正当性,法国应当归还所有征服的领地。而他最核心的主张,是反对专断权力:国王不应独断施政,只需依照宪法执行法律。

在费奈隆之前,博絮埃乃至培尔等当世贤才皆尊崇君主制。费奈隆却在君主制如日中天之时直指其弊病,批判盛年的路易十四,言辞甚至比伏尔泰的追随者抨击落魄的路易十五还要犀利。嘲讽与唾弃王权的风气,正是自他而起。

费奈隆之后,抨击基督教的思潮代代延续。作为一名自由派天主教徒,阿克顿对法国启蒙哲人的反宗教立场持批判态度。在他眼中,宗教自由由两大核心构成:信仰本身与自由权利,二者缺一不可。他评价道:“这些启蒙者的自由主义存在缺陷,剥离了信仰的自由,早已失去大半实质内涵。” 也就是说,阿克顿主张包容所有宗教少数群体,包括无神论者,但他无法认同启蒙哲人对基督教的敌视。尤为重要的是,这群人低估了宗教(尤其是基督教)在现代自由理念、特别是思想自由发展过程中扮演的关键角色。

政治层面,伏尔泰与孟德斯鸠都推崇英国光荣革命后确立的议会体制。这套制度的法治根基,远胜于欧洲其他依托宗教神权维系的君主政体。流亡斯图亚特王室所代表的詹姆士党势力,虽屡次图谋颠覆英国秩序,又得到法国的军事支持,却始终未能撼动辉格党主导的政权。这一局面意味着:在英国,革命而非传统,反倒成了维系社会稳定的根基。

在阿克顿看来,法国人关注的多是美国革命的反抗理论,而非其治国体制 —— 他们看重的是 “破旧”,而非 “立新”。

重农学派领袖杜尔哥等人虽同样赞赏英国混合政体,却推崇绝对集权体制,认为唯有中央强权才能推行经济改革。阿克顿对此点评:“他们企图借专制之手,终结专制统治。” 这一改革思路,最终在法国大革命中演变为对一院制政体的追捧。

此外,卢梭在著作中以极具感染力的文字宣扬平等与自治理念,掀起一场 “全面颠覆秩序” 的思潮,最终给法国君主制带来灭顶之灾。在阿克顿看来,卢梭思想虽有创新,但其核心主张古已有之,即 “民意即天意”。

阿克顿如此总结 18 世纪法国纷繁杂乱的思想流派:“彼时形形色色的思潮都被冠以‘自由主义’之名:孟德斯鸠因持温和保守立场被视作自由派;伏尔泰因抨击教士被视作自由派;杜尔哥因倡导改革被视作自由派;卢梭因主张民主被视作自由派;狄德罗因崇尚思想自由被视作自由派。但这群人有一个共通点:他们都漠视真正的自由。”

美国革命的示范

阿克顿认为,身处美洲的英国人对自由有着更深刻的理解,而美国革命正是将思想转化为行动的导火索。北美早期独立运动的倡导者,原本都是英国宪政的拥护者。阿克顿引用约翰・亚当斯 1766 年的言论:“英国宪政与其他政体的区别在于:自由是它的终极目标、核心功用、根本宗旨与发展方向,正如碾磨谷物是磨坊的固有用途。” 当英国宪政无法保障殖民地民众的权利时,北美民众便不再援引英国本土法律,转而诉诸自然法则;不再效忠英国国王,转而信奉万王之上的上帝。

在阿克顿看来,法国人深受触动的是美国革命这一历史事件,而非其思想著作。他指出:“北美殖民地用以捍卫独立的理念,恰恰动摇了法国王室统治的合法性。依据‘无代表权则不纳税即为掠夺’这一原则,路易十六的王权本就名不正、言不顺。”

众多法国贵族远赴北美参战,其中以拉法耶特侯爵最为知名。归国后,他们纷纷倾向共和与民主理念。一如前文所言,法国人关注的重点始终是美国的革命反抗精神,而非治理模式。拉法耶特便认为,反抗不公是人类至高的义务。革命初期,法国革命者也曾认同美国理念:政府的宗旨是捍卫自由,而非谋求福祉或强权。然而这一理念,在法国大革命进程中逐渐变质。

联邦制

关键的一点是:法国人效仿的是美国革命初期的状态。彼时北美民众言辞激烈、行事激进,推崇抽象理论,提出大量兼具普适性与颠覆性的学说。但他们并未留意 1787 年之后的转变:制宪会议制定了美国宪法。阿克顿将这一阶段称为 “重建时期”,当时美国人倾尽心力、设计各类制度,用以约束民主与生俱来的弊端。

1789 年法国大革命爆发之际,美国宪法刚刚完成批准生效,其实际运行效果尚无从判断。在阿克顿眼中,美国宪法的核心精髓便是联邦制

联邦制是制衡民主最合理、最自然的制度设计:中央政府的权力受各州保留权力的约束,州政府的权力则受其让渡出的权力限制。这是美国对政治科学永恒的贡献。州权理念,既是民主制度的终极形态,也是守护民主的坚固屏障。

作为倡导权力下放的自由主义思想家,阿克顿对联邦制推崇有加。他在讲稿中提出,法国大革命错失了一次重要机遇:革命初期,不少法国人都认为,唯有联邦制才能调和自由与民主。联邦制作为分权制衡、权力下放的制度安排,本可以避免巴黎及其市民阶层独揽大权,保全法国各地的利益。

事实上,联邦制是法语启蒙运动中的重要政治构想。孟德斯鸠与卢梭均提出,民主制度只适用于小国,疆域辽阔的大国必须依靠联邦制维系。革命初期,内克与米拉波也都支持联邦制,但吉伦特派与雅各宾派最终都并未采纳这一方案。

对于两大革命派系,阿克顿认为吉伦特派更具自由主义底色,而吉伦特派的覆灭是一场灾难。他写道:“大革命初期自由立宪的浪潮,随吉伦特派一同消逝;捍卫自由、反抗强权,坚守正义、抵制暴力的事业也随之落败。” 法国大革命最初的诉求,是限制行政权力、让公权力更负责、更分散。但吉伦特派垮台后,雅各宾派秉持另一套逻辑:权力源自人民,就应当尽可能集中在少数人手中,使其拥有绝对权威。

简言之,雅各宾主义是专制政体的卷土重来 —— 他们用平等取代了自由。有一句名言恰能印证这段历史:革命终将吞噬自己的儿女(该说法出自雅克・马莱・迪庞)。罗伯斯庇尔与雅各宾派最终倒台,1795 年《共和三年宪法》颁布,激进浪潮褪去,大革命走向尾声。阿克顿的讲稿也在这段历史叙述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