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不在于态度坚定,而在于理论是否正确。

保守主义者常对坚定的信念感到恐惧,他们害怕言之凿凿的言论,害怕确定为真的判断,任何类似于左翼的、激进的口吻,都令他们毛骨悚然。

但对于真理来说,保持坚定的信念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

问题恰恰出在这里,保守主义者是不相信存在真理的,虽然他们在否定真理的时候,喜欢在前面加上“绝对”二字,但这仍然无法掩盖他们的相对主义特质。

他们的科学观是狭窄的,脑袋里只有自然科学一个摹本,在社会科学方面,他们套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只承认“事实证明”,或者退一步,接受“可被证伪”的理论,至于那些自称绝对正确的理论,他们是无法接受的。

究竟来说,我与我的保守主义朋友们,分歧不仅在于对理论的态度上,是确定为真还是保持怀疑,更在于方法论上是先验演绎的,还是实证的,或者历史主义的。

如果仅就态度来说,我承认我是激进的、极端的,但是要提醒我的辩论对手们,不能仅从这一点就判定我是个马牌主义者。

我与马牌的共同之处,或许在于相信自己所依据的理论基础是确定无疑的真理,并对此产生了坚定的信念并付诸行动,但我们的不同之处才是根本性的,即我们的理论基础是完全不同的。

能够战胜马牌的劳动价值论的,也只有奥派的主观价值论了,凯恩斯主义不屑说了,即便是货币主义,也是对干预主义开了后门的,他们都无法真正阻挡马牌主义的攻击,只需看看桑德斯在美帝青年中有多火就知道了。

最终,我们还是要追问那个根本问题,我的保守主义朋友们,你们是否承认,人类的经济行为,或者说如何让经济繁荣,这其中存在普遍的,确定为真的规律。

如果你们的答案是否定的,你们也只能拥抱渐进的改良主义,但观念的斗争从来都是黑白分明的,如果在思想上首先妥协了,那现实中就难免逐步地沦为投降派。

宽容几乎就是他们唯一的准则,他们甚至不去分析,他们所宽容的东西,到底是何种性质。

例如,我们反对利维坦通过强制手段(税收)剥夺他人财富,这当然是一种恶。但是,我的辩论对手们却说,如果你起来反对它,是否也要动用暴力手段,也会有很多人因此付出代价,这不也是一种必要的恶吗?

当一个人或组织侵犯我的私人产权时,我起来反抗,甚至联合同样遭受侵犯的人一起,动用能动用的各种手段,这无论如何都不能称为一种恶。

因为侵权在先,反侵权即是正当行为,它们的性质完全不同,将其归为同样性质的“必要的恶”是和稀泥的做法,是严重的语言腐败。

产权是判断是非的标准,坚定的维护产权规则,反对一切侵权行为,这样的信念越坚定越有利于个人自由的扩展。反之,那些是非不分,只愿意表演容人之量的人,最终必将沦为某种集体主义的鼓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