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货膨胀,就是合同欺诈

自由与繁荣的社会要得以存续,有一个基本的前提,那就是尊重契约、诚实信用。市场经济体制为契约精神和诚信原则提供了一套制度框架,它通过消费者“经济民主”的方式不断筛选,奖励诚信,惩罚欺诈,让那些诚实交易者在竞争中获得消费者的长久金钱投票支持,淘汰那些坑蒙拐骗之徒。

市场经济“论迹不论心”,可能你也想缺斤少两,但是消费者的终极决定权让你理性地克制自己的邪念,认识到只有坚持诚信的原则,才能长久地在市场中立足。

市场经济从来不搞道德说教,但是却通过消费者主权制度,实现了对道德的促进。那种整天把道德挂在嘴上的经济体制,其实才最不道德。

欺诈,是反社会的,因为社会就是和平的分工合作。而欺诈行为将瓦解劳动分工与合作,让有利于双方的交换行为难以发生。因此是绝对为市场经济所不容的。

欺诈,在经济学上有明确的定义,那就是当它构成盗窃时。

我要买米,付给你买米的钱,但是你给我的是加了沙子的米,这就是欺诈;或者,我付给你买10斤米的钱,你只给了我9斤,也是欺诈。

因为这都相当于盗窃了我的金钱。

在跨时的信用交易中,我借给你100斤大米,约定一年之后你还我110斤——因为有时间偏好(即现在财货的价值高于未来财货)的存在,在合同持续期,你修改了“斤”的概念,到了债务到期,你实际上还回来的是90斤。那么这就是盗窃行为,是对契约和诚信原则的公然违背。

这就好比物理上的概念,1米,就是世所公认的1米,它等于100厘米。你不等说,现在1米等于80厘米了,所以你原先借我的1米电线,现在只还我0.8米。

截至目前,没有人会否认上述关于欺诈的概念。

但是一旦加入货币因素,许多人就变得迷糊起来了。

诸葛亮在统治益州的时候,益州原来使用的金属货币是“五铢钱”,重量是2.5克铜。他为了搜刮民财,重新铸造了一种货币,叫“直百五铢”,往铜里面加入了铅和铁,重量大约为8-9克。然后,就规定其价值为100枚五铢钱。

换句话说,他铸造的新钱,重量是旧钱的3-4倍,但是规定的法定价值是旧钱的100倍。谁要是不接受这种掺假的新钱,严刑伺候!

这就是诸葛亮政府在带头搞欺诈,盗窃民众的财富。

通货膨胀的原型,即掺假、剪币,就是这样的。它为权力阶层提供了一个搞钱的利器,其实就是搞假钱骗民众;当他们钱不够花而举债,随后还钱的时候,就用“轻钱”还“重钱”,还是欺诈。

金属货币存在一个对政府的天然限制,那就是,人们非常容易发现货币造假行为。

货币购买力并不是政府法令就能规定的,人们不会因为一纸命令,就会照单全收、盲目服从。这个时候“格雷欣法则”会发挥作用,价值被高估的货币会充斥市场,因为那些价值被低估的货币,人们会将其贮藏起来。当你用那些掺假的货币像以往一样购买东西,对方不是傻子,不会接受的,必须付出更多才行。表现出来的就是物价飞涨。

黄金就是在历史进程中人们选择的健全和诚实货币,它产量有限,开采需要成本,无法造假,价值稳定,非常适合作为交换媒介使用。它最关键的一个功能就是,为人为操纵货币供应量施加了天然的限制。

这保障了诚实交易的进行,拓展了全球分工合作。黄金,是国际货币,走到哪儿,只存在重量单位的换算而已,最大限度地杜绝了欺诈行为的发生。

但是这当然对各国的当权派是不利的,他们视黄金货币为眼中钉,必欲除之而后快,经济学家则为此提供证明,认为黄金是“野蛮的遗存”,纸币才代表“财富的高速公路”。

当纸币脱离黄金锚定,无法自由地随时无条件兑换为黄金时,通胀的魔盒由此打开,欺诈变成了家常便饭。

首先它让大规模的盗窃畅通无阻。

当垄断机构发行没有黄金储备覆盖的信用媒介,实际上就是印假钞。但是这种假钞与有真实储备覆盖的货币凭证一模一样,无法识别,因此就可以用这些假钞直接交换真实商品,非常隐秘和方便地将所有人的储蓄和财富汲取一空。

这是一个难以抵挡的诱惑,当一个机构掌握了货币发行权,并且不受任何实物锚定的限制,那么它就必然不断地膨胀和窃取。

其次,可以通过控制货币发行,将生产和收入关系切断。

在市场中,生产决定了你的收入,决定了你的消费量。但是一旦垄断货币发行,就可以通过印钞的形式,直接发给它需要照顾的人,这样,市场中形成的生产-收入关系被切断了。也就是说,它可以通过通胀的方式,让一部分人可以不生产或者少生产而变富,由此,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古老法则被不服从者不得食取而代之,让更多的人匍匐于它的脚下听从其调遣,成为其附庸和仆从。

通过这种方式,它将整个社会划分为受益和受损两个阶层,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被划入不同的阵营,一个即便诚实的人,也会发现在某种情况下,它可以因此受益,因此加入诈骗者行列之中。人们想到的不再是通过诚实服务同胞而获取财富,而是想方设法去谋求通胀利益不劳而获。法定货币制度造成了人类社会道德的溃败。

再次,它鼓励人们通过合法的手段赖账。

通胀会一直持续,货币会不断贬值。那么谁越是靠近货币的源头,越是早拿到新增货币,谁就受益。

今天借来100万,这100万现在的购买力可以买一套房子;五年后偿还,在通胀持续之下,100万只能买一个客厅了,但是照样只还100万。贷到就是赚到。

今年我借给你100斤粮食,明年你必须还我至少100斤,在实物交换之下,没有人能轻易作假。但是一旦到了法定纸币时代,折算成法币,还回来的钱只能买50斤了,这种情况公然发生。这就是合法的赖账——盗窃。

所以,最后,债务人最喜欢这种合同欺诈。

通胀有强烈的民意支持,债务人总想用便宜的货币去偿还他过去欠下的昂贵的债务,而公众舆论总是把债权人置于剥削者的位置上,对债务人予以同情,因此债务人总是能够在政治上取得胜利。债务人期望通过合法的方式实施合同欺诈。

借贷交易和任何交换行为一样,必然是有利于双方才会发生。对债权人仇视的结果,无一例外,都将伤害债务人-穷人的利益。我们暂且不论打击债权人的结果就是信贷更加稀缺,利率会更高,导致穷人在危急之时将更没有信贷可用,直接饿死这个问题,就说现在,债务人真的是穷人吗?

可以认为,在古代社会,能够放贷的总是富人。但是现代社会,情况早已发生了逆转。现在的债务人,并不是穷人,反倒是富人为了生产经营,不断地向穷人融资,穷人才是最大的债权人群体。

问题的重点来了,这世界上最大的债务人是谁呢?

是各国政府。它们都背负了巨额的国债。

所以他们通过通胀手段,稀释自己的债务,公开地赖账了。

各国将商品源源不断地送到美国,换回来了一大堆不断贬值的美元,这就是美国人可以生产少而消费过度的根源。

综上,法币通胀,就是损害契约精神和诚信原则的欺诈行为。

这世界上最大的合同诈骗者就是那些发行信用媒介的机构,他们在全天候地实施盗窃和诈骗罪行,打着稳定价格水平、保障充分就业的名义进行。它是整个世界经济衰退和道德溃败的原因。

罗斯巴德非常推崇的老右派加雷·加勒特在他的著作《压垮世界的泡沫》中,对黄金货币与诚信精神做出了精彩的论述:

人类总是追逐自身利益,留下了一地破碎的律法。

黄金标准的真正意义不在于黄金本身,正如一张纸币的真正价值不是在于其表面的雕刻图案一样。其真正的意义在于它是一种契约,我们必须持续地忠于契约,一种信贷的契约,而非黄金的契约。黄金是表示这种契约的一种偶然象征。几乎任何东西都可以称为这种象征,仅仅因为在长期的经验中,人们发现黄金比其他东西更适合做象征,它仅仅是象征而已。白银也曾充当过象征。1英镑最早由1磅白银表示的,最早的美元也是白银。然而用白银做象征时,这种契约还是不变的。因此违背这种契约信仰的后果也是一样的。

这是非常精确的论述。黄金作为货币,并不是理论证明,而是历史经验的陈述,黄金的物理特性让它成为人们在市场中自愿选择的诚实货币。

金本位的重大作用就在于:限制那些被故意不负责任地创造和释放的货币和信贷的数量。

加特勒说:大规模的通胀之所以发生,不是黄金标准引起的,而是因为人们对黄金标准的信仰破灭而引起的,假如换作其他标准,这种情况还是会发生。

所以,要想回归自由市场,维护契约精神和诚实信用,根本的办法就在于,必须使货币脱离垄断权力的控制。货币代用品,必须可以无条件地随时兑换为黄金,让纸币发行被真实储备约束。

加勒特还对美国对银行业叠床架屋的所谓监管政策进行了辛辣的讽刺,他说,那些监管都是无用的,美国的银行业监管制度是最多的,然而也是银行倒闭最多的。

我们永远没有办法通过制定法律来避免银行破产,法律为银行用人们的存款从事的风险设定了上限。事实证明,这种法律是最不安全的。一个好的银行家不是因为法律如此规定而不冒险,他相信自己的判断。另一方面,一个鲁莽的银行家总会找到办法来走他的贪婪之路,不管法律如何,他甚至有办法在合法的前提下从事贪婪的活动。

只要不实行金本位,制定多少监管法律,都无法避免银行系统对民众的欺诈,也避免不了银行的破产。因为部准银行从成立的第一天起,就处于破产状态——只要大家一块儿来提钱,任何银行都会破产。正如加勒特所说:“打开你的账本,银行就破产了”。

银行必须遵守民商法基本的契约诚信义务,随时无条件兑现真实货币,而不能成为一个欠钱可以不还,或者可以以通胀后的假币还款的超级特权和诈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