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不是错了,而是它连被讨论对错的资格都没有!

2500多年前,在柏拉图学院的广场上,一场影响人类思维方式的戏剧正在上演,一个名叫“逻辑”的学生说道:A不能同时是A和非A,另一个名叫“辨证”的学生问道:那么一粒谷何时成为一堆谷?
这场古老的争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壕沟里才有了最终结果,所以在悠久的历史长河里,它都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了人类思想史上最为深刻的对峙:逻辑学与辩证法的碰撞。
“逻辑学是一切科学的基础。” 逻辑学诞生于亚里士多德的《工具论》,它以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这三大定律为铁律,构建起了一套严密的推理体系。比如:人都会死,苏格拉底是人,假如前提为真,那么必然推导出苏格拉底会死的结论。以这种确定性为起点,逻辑学重构了人类的知识体系,催生了灿烂的科学文明,比如物理学、几何学等等。在逻辑学的视角下,真理是确定的,是可被证明的,也是可被证伪的。

然而,早在亚里士多德之前,另一位古希腊的思想巨匠赫拉克利特,却说出了那句不朽的名言: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赫拉克利特喜欢研究水与火,在他眼中,世界不是静态的,而是处于永恒的流动之中,这就是辩证法的由来。辩证法由黑格尔的《逻辑学》系统化,以对立统一、量变质变、否定之否定,这三大定律为铁律,试图捕捉事物间的普遍联系与转化。在辩证法的视角下,概念是变化的,界限是模糊的,真理是过程的而不是终点的。
不过,黑格尔的辩证法只是聚焦于思维方式,是马氏哲学将辩证法推向了实践,正如他的名言: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由于篇幅有限,今天我们对比分析一下,两种解释世界方式的三大定律。
第一、同一律与对立统一
同一律指的是:“A”就是“A”,事物要保持同一。这意味着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概念必须具有确定性,不能偷换概念、混淆话题。比如:辩论印度的腐败问题,就不能偷换成美国的腐败问题,辩论印度的腐败问题,也不能偷换成印度的人口红利。
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本质,黑格尔解释称:矛盾是万物之源。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它们既矛盾又统一,从而推动事物发展。马氏哲学把这个概念引入到了社会学分析,强调的是事物的动态发展,比如:逻辑学看待印度的腐败,要研究腐败产生的前提,比如制度、人性、法治等等,而辩证法通过强调腐败的两面性,来突出腐败治理的未来,至于突出的未来是好是坏,在于强调的正面多一些,还是反面多一些,所以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第二、矛盾律与量变质变
矛盾律指的是:事物不能同时是A和非A,不能自相矛盾,比如法庭宣判不能说这个人有罪又无罪。矛盾律是真理的标准,凡包含矛盾的判断必然是假的。比如:今天纳斯达克的指数,不能既上涨又没上涨,两者肯定有一个假。
质量互变定律认为,量的积累会导致质的飞跃, A可以变成非A,非A也可以变成A,矛可以变成盾,盾也可以变成矛。比如纳斯达克指数连续上涨,就会引发下跌。至于量变到什么程度发生质变,辩证法并没有给出明确的信息,所以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第三、排中律与否定之否定
排中律指的是:同一事物,“A”与非“A”必有一真,否定中间状态。大哲学家罗素就曾说过:排中律是逻辑推理的基石,若放弃排中律,那么所有的论证都将失去意义。比如:1+1=2或不等于2,两者之间必然有一个正确答案,如果认为答案是两者之间的中间状态,那么这样的论证毫无意义。
否定之否定规律指出,事物的发展是通过否定自身实现的,是一个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螺旋上升过程。比如: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至于事物是哪个山、哪个水,同样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可以看出,逻辑学有着严格的限制条件,讲究的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辩证法则主张模糊处理,讲究的是具体问题整体分析,具体问题两面分析,具体问题变化分析。逻辑学讲究的是严谨,结论明白可靠,而辩证法讲究的是灵活,并不注重客观事实,因此很容易滑向相对主义,庸俗化成为诡辩术,在文学、历史学、政治学等方面大显身手。比如狄更斯《双城记》的开篇: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

黑格尔认为,辩证法是逻辑学的一种高级形式,罗素却讽刺说:辩证法只是一套模糊的梦话。罗素虽然用精确性重塑了逻辑学,但他却没有办法完全否定辩证法,直到他的学生维特根斯坦,在世界大战的战壕里写下了《逻辑哲学论》。维特根斯坦之所以被誉为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天才,就是因为他开启了哲学革命,他改变了所有哲学的游戏规则。维特根斯坦没有与辩证法家们去辩论世界是不是辩证的,而是进行了一场语言革命。他指出,凡是可以言说的,都可以说清楚;对于不可言说的,我们必须保持沉默。而辩证法是一种语言疾病,一种因对自身语言的误解而产生的宏大幻觉。比如世界的本源、社会的本质等等形而上的东西,都超出了语言可以描绘的界限,辩证法虽然强行言说,但也只是生产了一堆毫无意义的符号。
辩证法的核心主张,比如矛盾、量变质变、否定之否定等等,都是说不清的,都是无法被证实或证伪的,它们只是对语言的滥用。比如:辩证法的矛盾,维特根斯坦指出,那只是事物的两种属性,把事实上的属性当成逻辑上的矛盾,是混淆了逻辑关系和事实关系。逻辑是语言游戏的规则,事实是语言游戏的内容,将游戏规则与游戏内容混为一谈,毫无意义。还比如:辩证法的量变质变,辨证法家最喜欢讲0度的水结成冰,维特根斯坦指出,0度的水结成冰只是一个科学模型,它有具体的语境,辩证法家们却把它升华成了一个用之四海而皆准的超级事实,“矛盾”、“否定”等等这些语言,一旦脱离了具体的语境,就成了空洞的符号。
维特根斯坦从语言出发,使得辩证法的语言游戏漏洞百出、毫无意义,甚至不合法。维特根斯坦的意思是说:辩证法的问题不在于它错了,而在于它连被讨论对错的资格都没有,因为它只是一套没有意义的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