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家教违法违规?一场没有受害者的管制闹剧
深圳市教育局最近向家长和培训机构发了两份暑假告知书。其中写得很清楚:暑假期间,任何机构或者个人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包括“一对一”“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托管自习”等形式,均属违法违规。
也就是说,一位父亲花自己的钱,请一位老师在暑假给孩子补数学;双方自愿,价格自定,没有欺诈,也没有侵害邻居,这件事仍然要被列入禁止之列。
请问,这桩交易的受害者是谁?
支持禁令的人会说,家长太焦虑,孩子太辛苦,培训制造内卷。听起来都是为了孩子。但风险不能自动产生权力,焦虑更不能成为禁止别人交易的理由。
家长负责,就要让家长选择
未成年人需要监护,这一点没有争议。问题是,谁是第一责任人?
罗斯巴德从私有产权伦理出发,把儿童看作逐渐形成独立行动能力的人,而不是父母或者国家的财产。父母拥有的是监护责任,不是任意支配孩子的权力;国家也不能借“保护孩子”取得对所有家庭的普遍监护权。
责任与选择必须放在同一个人身上。父母决定孩子是否补课、选择哪位老师、花多少钱,也承担选择错误的后果。他们了解孩子的基础、兴趣、性格和家庭条件。教育部门面对的却只是抽象的“学生”和一张统一日历。
有些家长确实会逼迫孩子,有些补习也确实毫无价值。但这只能说明家长可能犯错,不能说明官员更懂每一个孩子。自由的含义,本来就包括允许人作出别人不赞成的选择,并承担相应后果。
孩子也不是考试机器。随着年龄增长,他们的意见应当得到更多尊重。如果父母以补课之名实施伤害,应当处理具体伤害。可是,不能因为一些家庭关系有问题,就禁止所有家庭请老师。
禁令不会消灭补课
中考、高考和名校学位仍然稀缺,家长对补习的需求就不会因为一纸通知消失。禁止供给,并没有消除需求,只会改变交易方式。
公开的培训班会变成住宅里的小班,正规合同会变成私下转账,公开价格会变成熟人报价,能够被评价的老师会转入地下。供给减少,风险增加,价格当然会上升。
“众筹私教”原本是几个普通家庭共同分担教师成本。现在连这种形式也被点名,最先失去选择的恰恰不是富裕家庭,而是收入普通、只能通过分摊成本购买教育服务的家庭。
富裕家庭仍然更有能力把老师聘进家里,可以通过熟人找到名师,也可以把教育包装成游学、咨询或者家庭服务。普通家庭没有这些渠道,只能接受更贵、更隐蔽、信息更少的供给。
这就是禁令经常产生的后果:名义上追求公平,实际上提高门槛;名义上保护家长,实际上削弱合同和声誉机制;名义上减轻负担,实际上让同样的服务变得更贵。
公开市场并不完美,但老师至少要靠教学效果、家长口碑和重复购买获得收入。教得不好,家长可以退课;收费过高,竞争者会出现;发生欺诈,可以根据合同追责。把交易赶到地下,恰恰破坏了这些约束。
“减负”没有改变竞争
所谓教育内卷,本质上不是家长突然集体发疯,而是优质学校、升学名额和就业机会稀缺。只要录取仍按相对成绩排序,家长就会寻找提高成绩的办法。
禁止补课,只是拿走一种手段,并没有改变目标。有人不能补课,便会增加刷题时间;不能公开请老师,便会寻找地下老师;实在没有条件,就只能依赖家庭自身的知识和关系。
行政部门无法让所有孩子同时在竞争中领先。这在逻辑上就不可能。它能做的,只是决定哪些学习方式合法,哪些学习方式必须躲起来。
米塞斯早就解释过,干预主义不会停在第一步。禁掉培训机构后,需求转向一对一;于是继续禁一对一。需求转向住家教师,又要查住家教师。每一次干预制造新现象,新现象又成为下一次扩权的理由。
深圳不该成为管制前沿
其他地方如此管制已经值得批评,深圳如此积极地执行,更让人遗憾。
深圳是改革开放的前沿。它真正宝贵的遗产,不是高楼和口号,而是曾经允许普通人离开原有安排,到这里做生意、找工作、承担风险。深圳的繁荣,来自无数个人的行动,不是来自官员替每个人安排正确生活。
可是近几年,深圳在不少领域越来越习惯用行政规则替代个人判断。2021年,深圳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机制;到2026年,购房资格仍按户籍、社保年限和家庭持有套数划线。现在,管制又进入家庭教育,连家长暑假请谁教孩子,都要列出禁止清单。
这些事情表面上毫不相干,背后的观念却相同:管理者认为自己比所有者更懂房子该怎么买,比父母更懂孩子该怎么教,比交易双方更懂什么价格和服务才算合理。
这不是改革,也不是创新。监管技术更先进、表格更细、平台更完整,不代表权力边界更合理。改革的方向应当是减少审批、承认选择、允许试错,而不是把“监管创新”当成改革成果。
深圳不能一边要求企业家敢闯敢试,一边告诉家长孩子在什么月份可以学数学。一个城市若只允许官员认可的创新,只允许行政计划内的选择,它保留的只是改革前沿的名声,不是改革的精神。
最该减掉的是权力
真正的教育市场,应当允许不同学校、教师和课程公开竞争。有人主张快乐教育,有人重视考试成绩;有人暑假休息,有人愿意提前学习。只要没有欺诈和侵害,选择属于家庭。
家长认为补课没用,可以不买。孩子已经疲惫,父母也应听取他的意见。但任何人都无权因为自己反对补课,就借助行政力量禁止别的家庭购买。
父母更不能一边把教育责任交给政府,一边抱怨政府管得太多。责任不是一句口号。真正承担责任,就要亲自判断、亲自选择、亲自付费,也亲自面对结果。
霍普的制度分析提醒我们,家庭判断错误,代价直接落在家庭身上;教师判断错误,会失去学生和收入;监管者判断错误,却不需要赔偿孩子失去的学习机会,也不需要承担地下交易涨价的成本。
因此,最不该拥有统一决定权的,恰恰是那个最不了解具体孩子、也最不承担具体后果的人。
深圳需要重新记住,改革从来不是让权力更聪明地管理社会,而是承认权力不知道答案,把选择还给个人。
如果连父母花自己的钱请一位老师,都必须偷偷摸摸,那么被减掉的不是孩子的负担,而是家庭的选择权;被培养出来的,也很难是能够为自己负责的成年人。
暑假真正应该减掉的,不是家教,而是伸进家庭的那只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