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的民主》,因为书名被误解了二百年
这本书太有名了,有名到你就算没读过,也一定在无数场合听过它的名字,《论美国的民主》。作者,法国人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
一般怎么聊这本书呢?都是说,你看,将近两百年前,一个二十几岁的法国贵族,跑到美国转了一圈,回来就写了这部巨著,预言了民主时代不可避免的来临。
让人感觉这是一本为民主唱赞歌,给民主社会写使用说明书的神作。
但托克维尔真正想说的、对他震撼最大的不叫民主,而是自治。
一、乡下人的震撼
1831年,年轻的托克维尔和他的朋友博蒙,踏上了美利坚的土地。他们名义上是来考察美国的监狱制度,但托克维尔,看的却是整个美国社会的操作系统。
他出身法国旧贵族,家里亲戚在大革命中被砍了头。他从小呼吸的空气,是欧洲大陆那种高度中央集权的空气。在法国,一切权力汇集到巴黎,政府是社会的唯一圆心,所有的事,修条路、建个学校、救个火,老百姓就一个反应,等政府。这是路易十四朕即国家以来,刻在欧洲骨子里的东西。
然后他到了美国,当时是杰克逊总统时期。他就像今天咱们一个习惯了所有事都找居委会、找政府热线的人,突然被扔到了一个什么事情都得自己张罗的自治社区。那种认知冲击,是颠覆性的。
他在书里记录了一个让他目瞪口呆的场景。他说,在美国,如果一个公路上出现了障碍,阻碍了交通,附近的居民会怎么办?在法国,大家会向政府请愿,派个巡查员来。但在美国,没人会想着去找什么遥远的中枢。大家会立刻自发地聚在一起,组成一个委员会,商量方案,凑钱,然后立刻把障碍清除了。事干完了,委员会解散,各回各家。
托克维尔写道,在法国,凡是创办新的事业,都由政府出面;在英国,则由当地的权贵带头;而在美国,你会看到人们组织起一个社团。
这让他得出一个核心洞察,这个洞察就是全书的最重要的核心。他说,在美国,人们联合起来的力量,与中央政府的权威并存,其力量甚至超过中央政府。
这哪里是在谈民主制度?这分明是在谈一种与国家中心主义截然不同的社会自组织生态。
他最浓墨重彩、最充满感情描写的部分,不是华盛顿的国会山,不是联邦宪法,而是美国基层的乡镇自治,特别是新英格兰地区的乡镇。他把这些乡镇称为自由人民的力量所在。
他像一个人类学家一样描述新英格兰的乡镇大会,所有居民聚集在一起,选举自己的行政委员,决定税率,讨论要不要建一所新学校,要不要修一条新路。这里没有高高在上的县长、市长,只有十几个由大家选出来、严格被授权、随时可以被撤换的行政委员。他们在执行决议时,几乎完全独立,但他们一旦想越权,或者办的事不合大家心意,那对不起,强大的民意会让其寸步难行。
托克维尔甚至发现,在当时美国人的观念里,政府基本上就是个外来者,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个不得不用,但始终得提防的必要的恶。他们打心眼里觉得,公共事务首先是大家自己的事,只有当一件事单个乡镇实在干不了,比如跨州铁路这样的事,才非常不情愿地把它交给上一层,也就是州政府。至于联邦政府,那更是遥远得像一个抽象概念。
当时联邦政府只有陆军三千多人的常备规模,公务员体系小得可怜,没有所得税,对普通人日常生活的影响近乎为零。
他的总结是,美国的乡镇组织,对于自由,就如同小学对于学问一样。它们将自由带给人民,教导人民享用自由,并让人民习惯自由。注意,他用的词是自由,不是民主。
自治,就是自由的实践课。
所以你看,从踏足美国的第一天起,托克维尔震撼到骨髓里的,是这种自下而上的、弥漫在整个社会毛细血管中的自治精神。这是他一切观察的起点,也是他所有结论的归宿。
二、书名里藏着的骗局
那问题就来了,既然这本书的灵魂是自治,为什么书名偏偏要叫《论美国的民主》?这不就是个天大的误会吗?
还真不是托克维尔有意骗你,而是我们这些后人,用了后来一百多年形成的民主概念,去套他将近两百年前的词。
在托克维尔的时代,民主这个词,首要的含义,不是我们今天说的一套程序化的政治制度,比如代议制、普选权、政党轮替。这些是皮。他说的民主,核心是指一种社会状况,一种根本性的文明趋势,那就是身份平等。
他写的是一本关于身份平等的书。在他看来,人类世界正在发生一场不可逆转的革命,那就是贵族制、封建制那种人与人之间固定、等级分明的身份关系正在崩塌,一个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正在成为普世信仰。
他把这种身份趋于平等的巨大历史进程,称为民主。
那这个趋势在美国发展得最彻底,它就构成了一个民主社会。而在这个社会里,他发现了一种最独特的政治安排,也就是,自治。
所以,他是把自治当成民主社会之所以能避免混乱、保持自由的核心解药来分析。书名如果用今天的语言,可能更准确地该叫《论美国的自治文化》。
你看,翻译一下就是这个意思,他真正要写的,不是民主这张皮,而是自由这颗心;而让这颗心能够跳动的肌肉组织,就是自治。
他在书中有一段非常精彩的辨析。他说,有两种集权,一种是政府集权,一种是行政集权。这两种集权相互帮助,彼此吸引,但我决不认为它们是不能分开的。
在他看来,一个社会如果只有政府集权,也就是全国性的立法、外交、军事等权力集中于联邦,这是必要的。
但如果行政集权也高度集中,也就是社会生活的各种琐碎事务,比如地方的教育、治安、公共工程,也都要由中央来规定细则、统一管理,那就会慢慢扼杀一个民族的自由精神,最后把人民变成一群唯唯诺诺、只等着被喂养的羔羊。
他夸美国,夸的正是他们只保持了有限的政府集权,而几乎完全不存在行政集权。
美国的生命力在于它的行政权力被极度分散和下沉,以至于每一个乡镇、每一个社团,都是一个独立运转的权力中心。这,就是我们换了个说法在讲的自治。
三、无政资透视19世纪的美国
无政资这个名字,容易引发误解,以为是不要社会治理机构,其实无政资社会,也可以理解为自治社会。
无政资社会有一个观念前提,就是人们得认为,一个稳定有秩序繁荣的社会,是可以通过人们的自愿合作构成的,而不是基于一个垄断暴力国家。
无政资把人类自治的逻辑推演到了极致,所以用它来分析当时那个政府几乎隐形、社会高度自治的美国,简直严丝合缝,极具美感。
人类社会的繁荣,靠的不是某个大脑自上而下的设计,而是无数个体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通过自愿交换、自由结社,自发演化出一套复杂的合作秩序。
语言、市场、货币、习俗,都是这么长出来的,不是谁计划出来的。
无政资者在问,既然市场在提供面包、衣服、手机这些商品和服务上,效率完爆政府,那为什么安全和法律这两样东西,就必须由唯一的、强制性的垄断组织,也就是政府,来提供?难道不能由市场来提供吗?
当然可以。在真正的自由社会里,任何人都可以创办私人安保公司、私人仲裁法庭、私人上诉法院,人们在自由市场上选择购买谁的服务来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当纠纷发生,双方会找一个事先约定好、或者事后都认可的、信誉卓著的仲裁机构来裁决。
市场会自然筛选出那些判案公正、收费合理的法律服务商。这,就是无政府资本主义的底层逻辑,一切服务,包括守夜人的服务,皆由竞争性市场提供,从而根除一切垄断性权力带来的压迫和腐化。
你别觉得这是天方夜谭。我们再回到这本书来看。
当时的美国联邦常备军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主要武力是各州的民兵。民兵是什么?它就是武装起来的人民。平时是农民、商人、律师,定期训练,自己带枪带马,召之即来。
这和罗斯巴德设想的那种由社会中自由公民自行组织、保卫家园的防御体系,在精神内核上是不是一脉相承?
治安呢?当时没有我们现在这种职业化、官僚化的庞大警察系统。很多地方的治安,靠的是民选的警长和地方治安官,甚至更早的守望者体制。
大家轮流值夜,维持社区秩序。这不就是一种自发的、社区内部的自保秩序吗?
更有意思的是法律和仲裁。托克维尔发现,美国人对法律有一种近乎宗教般的迷恋,但同时,他们极度反感高高在上的、职业化的法官群体垄断司法。
当时许多地方的法官是民选的,而且任期很短。更重要的是,大量的商业纠纷,根本不打官司。当时随着商业的繁荣,出现了大量的私人仲裁机构。
商人们在合同里就约定好了,将来有纠纷,找纽约或者费城某个商会、某个有声望的委员会来仲裁。他们自愿选择自己的法律和法官。
这简直就是在国家法院这个公立学校之外,蓬勃生长出来的私立教育系统。
罗斯巴德后来就高度评价中世纪以及美国早期的这种私人仲裁和商业习惯法,认为那是比国家法更有效、更自由的秩序。
再看公共服务。托克维尔那本巨著里,有一章专门讲美国的结社,绝对值得你细读。
他列举了无数让他惊叹的例子,美国人不论年龄多大,不论处于什么地位,不论志趣是什么,无不时时在组织社团。在美国,不仅有人人都可以组织的工商社团,还有其他成千上万的团体。既有宗教团体,又有道德团体;既有十分认真的团体,又有非常无聊的团体;既有非常一般的团体,又有非常特殊的团体;既有规模庞大的团体,又有规模很小的团体……为了举行庆典、创办神学院、建立教堂、销售图书、向边远地区派遣教士,美国人都要组织一个社团。
你看到没有,修教堂、办学校、搞慈善、传播思想,这些在其他国家基本是政府或传统教会的专属职能,在美国全被民间社团给承包了。
我们常说的小政府、大社会,在这里已经不足以形容了,它简直就是如果一件事明天早上必须完成,那么今天夜里就能凭空长出一个社团来把它办了。
当时美国的道路、运河等基础设施呢?除了极少数国家项目,早期几乎全是私人收费公路公司在做。公司组建,发行股票,修路,然后通过收费回收成本。这是最纯粹的市场化供给。
你看这一切,是不是完全吻合了无政府资本主义设想的那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没有垄断的治理中心,秩序是无数个人、社团、公司,基于自愿原则,通过多中心、竞争性的方式提供出来的。
美国早期社会的底色,就是一种浓郁的、自发的没有中央集权参与的自治秩序。政府不像一个高高在上的父亲,更像一个被大家雇佣、严格受限、随时可以解雇的物业公司。这才是托克维尔真正看到并为之着迷的东西。
四、当自治被民主吞噬
如果《论美国的民主》是一部单纯的赞歌,那它也就称不上伟大了。托克维尔的深刻之处在于,他在狂喜于美国自治活力的同时,也嗅到了这种秩序内在的危机。而这个危机,恰恰就藏在民主这个词中。
托克维尔说,民主社会那种身份平等的激情,最终可能会催生出一种全新的、比旧式暴君更可怕的专制。他称之为温和的专制主义。
你想象一下他描绘的画面,在未来的民主社会里,所有人都痴迷于追求自己的小确幸,人与人越来越像,越来越孤独,变成一个个原子化的个体。这时候,他们看到一个巨大的、全能的、温柔的权力出现在他们上空。这个权力喜欢让公民们享乐,并且认为它自己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让他们享乐……它愿意为他们谋永久性的福利,但是它必须是这福利的唯一代理人和判断者;它为他们提供了安全,预见到了他们的所需,保证了他们的娱乐,管理了他们的主要工业,指挥了他们的生意……把人置于它的监护之下。
最终,人民失去了一切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意志,变成一群温顺的、只等着被喂养的羊群。统治者不再是暴君,而是羊群的牧人。
听到这里,你是不是觉得毛骨悚然?这哪里是19世纪的预言,这分明是对20世纪之后,特别是二战后西方福利国家最精准的素描。
而托克维尔诊断这种病的根源是什么呢?就是自治精神的丧失。当人民把本该由自己结社、自己组织、自己解决的公共事务,一点点、心甘情愿地交给那个叫民主的投票机器和那架叫政府的科层组织时,温和的专制主义就开始扎根了。
托克维尔的担忧变成了现实吗?当然。民主制让美国自治社会逐步消亡,美国联邦有了上百万的常备军以及上百万的文职人员服务于军事,联邦收取的税收远远超过州及郡的税收,联邦可以向每一个人收取所得税,并管制每一个企业和个人的行动。
民主,也就是多数人的统治,本质上并不能消除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它只是把这种关系进行了重塑和伪装。
在君主制和贵族制下,统治权是明确的,统治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至少要担心被暴力推翻。而在民主制下,一个抽象而模糊的人民成了统治者,任何具体的政客都只是暂时的代理人。这会带来两个灾难性的后果。第一,它极大地降低了人民对统治权力的警惕,因为大家觉得政府是我们选的,是我们自己。于是,那个守夜人物业公司的权力开始疯狂膨胀。第二,政客们不拥有国家的产权,他们只是短期租客。
为了在下一次选举中获胜,他们必然会不断地用未来的财富和属于所有人的公共资源,去贿赂当下的选民群体,许诺各种短期福利。这导致了时间偏好不断升高,整个社会倾向于寅吃卯粮,最终走向财政崩溃和全面的社会依赖。
你回过头去看托克维尔对美国民主的担心,他反复提醒,要防止多数的暴政,要警惕立法机关(也就是所谓的监督政府的机构)的权力不受限制。
他其实是在说,一定要用坚实的自治壁垒,把国家这头容易冲动的巨兽关在笼子里。
他在分析美国人的正确理解的利益原则时说,美国人自豪地认为,他们的道德和合作不是靠空洞的自我牺牲说教,而是建立在每个人对自身长远利益的理性计算之上。为了办成一件公共事务,他们不直接去求助政府,而是首先基于对他们个人利益的理解,然后联合起来,共同努力。这种以自利为基础、通过结社实现共赢的模式,它和那种你投票给我,我拿公共财政给你发福利的民主贿赂游戏,是截然对立的。
不少人以为,美国因民主而伟大;而托克维尔真正想说的是,美国之所以能承载民主而不毁灭,恰恰是因为它有远超民主的自治传统。
一旦这个传统被民主的浪潮所淹没和腐蚀,那么,宏大而温柔的专制主义,将是必然的归宿。
中国的民主派们缺少想象力,他以为反对民主,就是在主张专制,其实民主就是专制的一个分支,二者并非对立面,只有自治才站在了他们的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