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是历史的决定性力量吗?

齐亮,我的好朋友,写了一篇文章,否定观念的决定性力量。

他说:

奥派大师米塞斯,当然也注意到了这一现象。他解释说,哪怕是一言九鼎的君主,行事也要遵循大众观念,否则他的统治无法长久的维持。米塞斯的这句话,其实有问题:什么叫长久呢?长久是十年、百年还是千年?强大如凯撒大帝,邪恶如希特勒,癫狂如王莽,当然也会搞很多收买民心的福利政策。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些统治者的个人意志,也常常在影响着历史的进程。他们的一道命令,就可以让某个小国灭亡,或者,直接改变历史的方向。蒙古人取代宋朝,清兵取代大明,纳粹征服波兰,并不是由多数人的观念决定的。如果要对奥派的理论进行修订,应该修改为:历史的进程,有时是由多数人的观念决定的,有时是由少数统治者的个人意志决定的,有时是由暴力决定的,有时是由其他各种因素决定的。米塞斯的多数人观念决定论,并不是一条真理。只有在一些情况下,才是正确的。

这一段话,其实代表着最常见的一个错误。

多数人观念决定论,这一理论,本身也不容易理解,因为,太多人认定,暴力才是改变社会的重要因素,就比如伊朗与美国的战争,不少民主公知就认定,只有暴力推翻伊朗神权,才能让伊朗民众从神权中走出来。

要理解多数人观念决定论,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他就在人的行动的第一章的内容里面。

一)

假设你走在街上,突然一把刀架在你脖子上。对方说:把钱交出来。你掏出了钱包。请问,你这是在行动,还是在反应?

齐亮这一段话,追到其本质,其实是他在认定,这不是人的行动,这是膝跳反射。暴力之下,人不再是人,变成了一台被动的机器,一个被外力拨弄的棋子。

你的掏钱动作,跟医生敲你膝盖、你小腿弹起来,没有本质区别。

奥地利学派的核心,是人的行动学。米塞斯在《人的行动》开篇就讲:人的行动是有目的的行为。你为什么要做某件事?因为你想要从状态A到达状态B。

你渴了,所以拿起杯子喝水。你穷了,所以去打工赚钱。你无聊了,所以刷短视频。一切行动,都有目的,都有选择,都有主观价值判断。

这个定义非常宽泛。宽泛到什么程度?宽泛到只要你是有意识地在做某事,就算行动。哪怕你是在被迫、在威胁、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做出的选择,依然算行动。

为什么?因为米塞斯不是傻子。他知道人活在约束里。你不可能想要月亮就摘月亮,你只能在给定的选项里选一个。选项可能很糟糕:要么交钱,要么挨刀。

但你依然在选择。你衡量了利弊,你评估了风险,你做出了决策。这个决策的过程,就是人的行动。

膝跳反应是生理性的,不需要大脑皮层参与。医生敲你的膝盖,你的小腿弹起来,你控制不了,你也选择不了。但暴力之下,你交钱、你逃跑、你反抗、你跪下求饶、你装死、你骂对方两句——这些都是选择。

你完全可以选择不交钱,哪怕代价是挨一刀。很多人也确实这么干了。历史上被严刑拷打宁死不屈的人,他们是膝跳反应吗?

不,他们是在用生命践行自己的价值观。

齐亮的错误在于,他把选项变少等同于没有选项。他把代价变高等同于没有选择。他把我不喜欢这个选项等同于这不是行动。

这就好比说:一个人站在悬崖边上,后面是火海,前面是深渊。他跳下去了。你说他这不是行动,是坠落?不对,他选择了跳崖。他选择了相对不那么痛苦的死法。这是行动,这是选择,这一选择依然是由观念决定的。

齐亮之所以犯这个错,是因为他想说:你看,只有观念自由的时候,人才是真的人;一旦暴力介入,人就变成物了。

假设你是二战期间的一个法国犹太人。纳粹警察敲你的门,要带你走。你有几个选项:A. 开门跟他们走。B. 从后门逃跑。C. 躲在阁楼里。D. 拿起刀反抗。E. 自杀。

你选了A。为什么?因为你评估了:逃跑可能被当场击毙,躲起来可能连累家人,反抗几乎没有胜算,自杀太痛苦。你选择了跟他们走,因为你听说有些集中营里还有活下来的可能。你赌那个微小的概率。

这是行动还是膝跳?当然是行动。你在极其有限的信息和选项里,依然根据其观念做出了理性的——尽管是悲剧性的——选择。

再假设另一个法国犹太人,他选了D。他拿起刀冲向警察,被当场打死。这是行动吗?也是。他的目的是什么?是不屈,是尊严,是让纳粹知道犹太人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他用自己的死,实现了这个目的。

再假设第三个,他选了E。他在纳粹破门之前吞下了毒药。这是行动吗?依然是。他选择了自己的死亡方式,拒绝了纳粹对他的命运的控制。

只要是行动,就必然由观念决定。

历史由大多数人的观念决定,这是先验的,是无可辩驳的理论。

三个人,三个不同的选择。如果按照齐亮的认知,他们应该做出一样的反应才对——既然是条件反射,那应该所有人都一样。但现实恰恰相反,每个人的反应都不同。为什么不同?因为每个人的目的不同,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每个人的风险评估不同。这恰恰证明了:暴力之下,人的行动依然存在,只是选项更残酷了。

二)暴力迷信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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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亮的错误,本质上是暴力迷信论。

齐亮为什么会陷入暴力之下无行动的谬误?根源还在于他对米塞斯读得不熟,在于他内心深处藏着一种根深蒂固的迷信——暴力迷信论。

什么叫暴力迷信论?就是认为暴力是独立于观念之外的、自成一体的、能够单方面决定历史进程的力量。枪杆子出政权,真理在大炮射程之内,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些话听起来很现实主义,很接地气,但在奥派看来,它们恰恰是思想懒惰的产物。

齐亮在文章里列举了一大堆反例:蒙古人取代宋朝,清兵取代大明,纳粹征服波兰。他问:这些难道是多数人的观念决定的吗?显然不是啊,是刀和火决定的。

这个反问,听起来掷地有声,其实不堪一击。

让我来拆解一下。

第一,暴力本身从来不是独立变量。

蒙古人为什么能取代宋朝?不是因为他们的弓箭比宋朝的弩炮更厉害——虽然确实厉害,但这不是根本。根本在于:蒙古人有一个观念,叫天下土地皆可征服,征服者是上天的选民;宋朝人也有一个观念,叫文治高于武功,苟安可保太平。两种观念的碰撞,决定了战争的走向。如果宋朝上下铁板一块,人人抱着宁死不降的信念,蒙古人打一百年也打不下来。历史上有无数弱小民族凭借顽强信念抵御强敌的例子——瑞士反抗奥地利,越南反抗蒙古,朝鲜反抗日本。暴力从来不是单向的碾压,而是双方观念力量的较量。

齐亮把暴力当成一个黑箱,好像暴力是自己从天上掉下来的。错了。暴力是人的行动,人的行动由观念驱动。蒙古骑兵的马蹄,踏出的不是暴力的节拍,而是征服有理这一观念的回响。

第二,多数人的观念不等于全民公决。

齐亮理解的多数人观念决定论,好像是在说,历史每前进一步,都要开一个公民大会,51%的人举手同意了,才能走。这不是米塞斯,这是儿戏。

米塞斯说的多数人观念,是指一个社会在长期演化中形成的、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的价值判断、思想框架和行为习惯。它不需要投票,它体现在每一个人的日常选择里。宋朝末年,多数人的观念是什么?是活着比气节重要,改朝换代家常便饭,新皇帝来了税照交。

正是这种观念,让蒙古人的征服变得顺利。如果当时多数人的观念是一寸山河一寸血,那蒙古人面对的就不是一个宋朝,而是一个巨型阿富汗。

齐亮看到的是蒙古人用暴力赢了,但他没看到的是:暴力之所以能赢,是因为被征服者的观念里没有抵抗到底这个选项。这恰恰证明了观念的决定性——是观念决定了暴力的效果。

同样的纳粹为什么能屠杀犹太人,因为犹太人在欧洲有上千年的历史都不受待见,早在希特勒之前,在法国就将犹太人关在一个固定的城里,晚上只能住在这个围城里,而整个欧洲对犹太人的痛恨是普遍情绪,多少小说里都将犹太人描绘面负面的形象,比如威尼斯商人。

在没有现代民族国家观念之前,如果今天的美国打伊朗,将很快成功,因为奥斯曼土耳其帝国下生活着无数民族,人们并不认为皇帝不是自己一个民族的有什么问题。

在没有现代共和与民族国家观念之前,乌克兰早就被俄罗斯打下来了,因为在这之前,没有多少平民认为领土与自己有什么关系。

你看到的是军力的强大与否,其实背后全部是观念。

第三,统治者的个人意志从何而来?

齐亮说,凯撒、希特勒、王莽,他们的个人意志改变了历史。这话没错,但只说了半句。另外半句是:他们的个人意志,本身就是大多数人观念的产物。

凯撒的个人意志里,装满了罗马共和国的传统、希腊化世界的君主观念、以及他自己对荣誉和权力的理解。这些东西,哪一个不是大多数人的观念?

希特勒的个人意志里,装着德意志民族主义、反犹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这些全是19世纪到20世纪初在欧洲流行的观念。王莽的个人意志里,装着儒家复古改制、天人感应、五德终始——全是汉代的主流观念。

没有一个人是凭空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天才暴君。他们的个人意志,不过是时代观念的浓缩和极端化。你把他们当成独立因素,就像把浪花当成大海的源头,看反了。

第四,暴力迷信论的逻辑后果是自我毁灭。

如果齐亮的理论成立——暴力可以独立决定历史,不受观念约束——那奥派整个大厦就塌了。因为如果暴力才是真正的决定因素,那你写这篇文章干嘛?你传播奥派思想干嘛?我又批评齐亮干嘛?你应该去搞军火,去拉武装,去抢地盘。谁拳头硬谁说了算,你动嘴皮子有什么用?

但齐亮没有去搞暴力,他选择了写文章。这说明在他内心深处,他依然相信观念是有用的,相信通过说理可以改变别人,相信真理越辩越明。他的行动背叛了他的理论。

第五,如果暴力决定论是对的,为什么他们会失败

历史上有无数的君王,他们都有强大的武力,他们哪里不知道自己的统治需要暴力工具,但为什么最后他们都失败了?

因为,当观念改变时,民不畏死,也是一种行动。当大多数人观念变更时,暴力会在一瞬间崩塌,毫无作用。

大清被共和取代经历过大规模的暴力战争吗?没有。主流的观念发生改变了,暴力自然就被消解了,大清皇帝失去的指挥官员和军队的能力了。

美军暴力征服了阿富汗,但塔利班为什么还能回来?因为美军的枪炮没有能改变阿富汗民众的观念。

3)结语

米塞斯的多数人观念决定论,不是经验归纳,而是先验逻辑。它的论证链条是这样的:

\1. 人的行动是由其主观价值判断(即观念)驱动的。

\2. 社会现实是无数人行动的总和。

\3. 因此,社会现实的形态,必然由大多数人的观念所塑造。

这是一个逻辑推导,不是历史调查。你不可能用蒙古灭宋这个历史事件来反驳它。

如果你认为历史个案可以推翻先验逻辑,那说明你还没理解奥派的认识论。

齐亮说米塞斯的多数人观念决定论并不是一条真理,只有在一些情况下才是正确的——这句话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因为如果它只是在一些情况下正确,那它就不是一个关于人的行动的理论,而是一个关于某些场景的经验总结。

但米塞斯从来不是在说经验总结。他说的是:只要有人的行动,就一定有观念在驱动;只要有多数人的行动,就一定有多数人的观念在塑造结果。这是逻辑上的必然,不存在有时正确有时错误。

蒙古人的马蹄会腐烂,纳粹的坦克会生锈,凯撒的桂冠会褪色。但驱动它们产生的那些观念,却一代一代传下来,继续塑造着今天的世界。

这才是多数人观念决定论的真正含义。它不是让你去数人头,而是让你睁开眼睛,看到每一颗头颅里面装着的那个东西——思想。

它才是历史真正的主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