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市场经济,要么计划经济,没有第三条路
某天晚上,我和几位朋友聊天,其中一位突然发问:“你说,人类社会到底该走什么路?市场经济太残酷,计划经济又太低效,难道就没有一条既能保持市场活力,又能保障社会公平的’第三条道路’吗?”
这个问题听上去多么美好啊,谁不想要既有效率又有公平的体制呢?可惜,这种"第三种体制"的构想,恐怕只是人们的一厢情愿。
人类社会的经济组织,归根结底只有两种体制:
一种是生产手段私有制(也就是市场经济);
另一种是生产手段公有制(即计划经济);
这两种体制各自有着精确、清晰的定义,它们彼此截然不同,互不相容,也无法真正混合或结合。
不信你想想,某个生产要素,要么由私人控制,要么由公部门控制,能有第三种控制方式吗?不可能。
有人会说,可以部分公有、部分私有啊。
但这仍然不是什么混合体制,而是一个市场社会,只要公有部门未完全与非公有部门隔绝,未完全自给自足,它就依然在市场体系内运作,受制于市场法则。
有趣的是,当人们试图构想所谓的"第三种体制"时,他们总是从市场经济这边开始思考,而绝不会从计划经济那边出发。
为什么?因为计划经济具有严格的一元性和中央集权性,它把所有选择和行为的权力赋予唯一的意志,这种构想本质上不允许任何折衷或调整。
而市场经济则不同,它完全是多元的,生产由不同的企业家来进行判断。
于是,人们开始提问:政府是不是应该严守"避开市场"的原则?
干预市场和"纠正"市场运作,难道不该是政府的任务吗?难道我们只能选择纯粹的市场经济或计划经济,没有其他选择吗?
这样,人们便设想出各种各样的"第三种解答"、“第三种体制”,声称这些体制既不同于计划经济,也不同于纯粹的市场经济。
这些构想的创作者宣称,他们的方案是非计划经济的,因为保留了生产手段私有制;但也不是市场经济的,因为排除了市场经济的所谓"缺陷"。
比如发源于第二国际的欧洲社民党,就提出了第三条道路。
中国也有不少人认为中国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结合的成功典范。
怎么看待这些观点呢?
经济学的任务并非根据某些预设立场去赞扬或谴责什么,而是分析和寻求真相。
对于这些所谓的"第三种体制"或干预主义,经济学只关心一个问题:它的运作效果如何?
干预主义是什么?
先说说两种实现计划经济的模式,这有助于我们理解什么是真正的干预主义。
第一种可以称为"列宁模式"或"俄国模式",这是纯官僚模式。所有工厂、商铺和农场都正式国有化,成为政府部门,由公务员操作。每个生产单位与上级中央机关的关系,就像一个地方邮局与邮政总局的关系。
第二种可称为"兴登堡模式"或"德国模式",这种方式表面上保留生产手段私有制,维持市场、价格、工资和利率的外观。
但实际上,企业家已不复存在,只有所谓的"工作间管理者"或"商号管理者"。这些管理者看似在经营企业,实则如同傀儡,必须无条件遵守政府最高生产管理机关的命令。
这个机关(在纳粹德国称为国家经济部)决定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向谁购买、卖给谁以及按什么价格交易。政府给每个工人分配工作并规定工资,命令资本家如何投资。
表面上有市场交换,但那只是幌子。
所有工资、价格和利率实际上都由政府决定,它们只是政府命令中使用的数量名词。这实际上是披着市场经济外衣的计划经济。
干预主义与这两种计划经济模式根本不同。
干预主义或"受到干扰的市场经济",仍然是一个市场经济。
政府干预市场运作,但并不想完全废除市场,只是希望生产和消费发展的路线与自由市场决定的路线有所不同。
政府通过在市场运作中加入某些规定、命令和禁令,希望达成自己的目的。
但这些干预只是孤立的行为,政府并不想把所有干预整合成一套完整的制度来决定所有价格、工资和利率,也不想完全控制生产和消费。
干预主义体制想要保持政府和市场的权力双元性。
一方面,政府有其职权范围;另一方面,个人在市场中享有经济自由。
干预主义的特征在于政府的职权并不限于维护私有财产和保护其免受暴力侵害,而是通过命令和禁令干预工商业的运作。
所以,干预就是由强制与胁迫机构(也就是政府)直接或间接发出命令,强迫企业家和资本家以某种方式——与他们仅遵从市场要求时会采取的方式不同——使用生产要素。
这些命令可能是要求做什么,也可能是禁止做什么。
这里必须强调一点:政府干预总是意味着暴力或暴力威胁。
政府统治的最终凭借是使用武装人员——警察、宪兵、士兵、狱卒和刽子手。
政府的基本特征是通过打、杀和关押来执行命令。
那些要求更多政府干预的人,实际上是在要求更多强制和更少自由。
这并不是说这些政府职能是邪恶的。
和平的社会合作如果没有暴力阻止和压制反社会行为的准备,是无法维持的。古罗马人用一束棍棒包裹着一把斧头作为国家的象征,比现代人把国家神化要更加实事求是。
国家和政府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公认的权威当局使用强制手段是为了确保某种社会体系能顺利运作。强制手段的范围和警察执行的法律内容取决于人们采纳什么样的社会秩序。
评估法律和执法方法的唯一标准是它们是否有效保障人们希望维持的社会秩序。
这里要说明的是,只有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正义的观念才有意义。
当考虑改变法律体系时,问题不是正义或不正义,而是社会运作的便利性和社会福祉。
是社会组织体系决定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而不是相反。
在社会关系框架之外,对错是空洞的概念。
对于一个与世隔绝、自给自足的鲁滨逊来说,不存在正义与不正义,只有什么对他自己更方便合适。
正义的观念永远指向社会合作。
所以,胡乱编造一个绝对正义的标准,然后基于这个标准来支持或反对干预主义,这是毫无意义的。
同样,试图从政府、国家、法律和正义的概念本身推导出政府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也是白费力气。
这些概念只是思考的工具,不能作为行为的指南针。
有些哲学家煞有介事地宣称,从逻辑上讲,国家和主权的概念意味着国家绝对至高无上,所以国家权力不可能有任何限制。
真正的问题是:这样的政府对社会合作的维持和运作是否有利?
这个问题必须由研究人类行为的科学来解答,而不是靠玄乎其玄的国家理论。
干预主义的问题不是关于政府"自然的"、“正当的"或"恰当的"任务如何界定,而是干预主义制度如何运作,能否达到人们想通过它达到的目的。
有人说:“看,交通规则是必要的,没人反对政府管理交通,所以反对政府干预价格的人自相矛盾。”
这种论点简直幼稚得可笑。
道路交通管理是经营道路的机构(在这种情况下是政府)的任务,就像制定火车时刻表是铁路公司的任务,决定餐厅是否播放音乐是餐厅老板的任务一样。
这些都不是政府干预市场运作的例子。
有种很流行的观点认为,即使没有政府干预,人们也能改变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向,使市场不再受利润动机主导。
一些主张基督教原则或"真正"道德的社会改革者认为,良心应该引导人们处理市场交易。
如果人们不仅关心自己的私利,也关注宗教和道德义务,就不需要政府的强制,只需要净化人心,回归上帝的诫命和道德戒律,远离自私与贪婪的恶习。
多么美好的愿景啊!
据说这样就能调和私有制和正义、正直与公平的要求,既排除市场经济的"恶果”,又不损害个人的自由与主动性。一箭双雕,何乐而不为?
问题是,这种想法忽略了一个关键事实:市场经济之所以能够运作而不需要政府事无巨细地指挥,唯一的原因是个人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恰好推动了整个社会生产体系的有效运作。
在私有财产权的框架内,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实际上并不冲突。
如果我们废除了这些改革者斥为"自私自利"的私有财产权原则,市场经济将变成一团乱麻。
仅仅规劝大众"要有良心"、“为公共利益着想”,是无法创造有效运作的社会秩序的。
告诉人们不要在最便宜的地方买东西、不要在价格最高的地方卖东西,或者不要追求利润、不要避免亏损,这些都是不够的。
社会需要明确的规则,让人们在每个具体情况下知道该怎么做。
想想看,改革者们批评企业家自私自利,利用优势以低于竞争者的价格销售,迫使竞争者倒闭。
但"有良心"的企业家该怎么做呢?他是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降价低于竞争对手?还是有时候可以?具体什么时候可以?
同样,改革者批评企业家索取高价,使穷人买不起商品。
但"善良"的企业家该怎么做?免费赠送商品?即使他收取很低的价格,总会有一些人买不起或买不到他们想要的数量。
那么,企业家该如何决定谁可以买他的商品,谁不可以?
这些问题表明,光靠告诉企业家"要有良心"是不够的,必须给他们具体的指导,告诉他们应该索取和支付什么价格。
如果不再通过利润动机引导企业家行为,就必须给他们下达明确的指示。
这不可避免地需要用详细的命令和禁令来引导企业家行为,而这些指令恰恰就是政府干预的标志。
有些基督教社会改革者声称,在中世纪,社会精英遵循福音书的原则,使贪婪与牟利为良心所驯服,这种经济模式运作良好。
他们认为现代社会的问题源于背离这些基督教规诫。这些改革者推崇的"公平价格与工资率"观念,实际上就是在标榜他们认为最好的特定社会秩序,并希望人们永远维持这种秩序。
但对普通人来说,“公平"的价格与工资率有着截然不同的含义:当价格或工资对自己有利时,它就是"公平的”;当损害自己的利益时,它就是"不公平的"。
农民认为小麦价格再高都是公平的,工人认为工资再高都嫌不公平。
一旦小麦价格下跌,农民就会抗议这违背神圣法和世间法;工资下降,工人就会罢工抗议。
但市场社会除了通过价格变化,没有其他方法调整生产以适应变化的情况。
市场通过价格变化,迫使人们减少生产不太紧急需要的商品,增加生产更紧急需要的商品。
价格和工资的灵活性是调整、改善和进步的工具。
那些谴责价格与工资变化造成不公平的人,其实是在阻碍经济进步。
想象一下,如果农产品价格没有长期下降的趋势,大部分人口就不会离开农业转向工业,整个社会,包括农民在内,都会比现在生活得更差。
如果真的严格执行中世纪的"公平价格"教条,我们可能还活在十三世纪的经济条件下,人口会比现在少得多,生活水平也会低得多。
市场经济是一个消费者至上的体系。如果他们真想改变什么,应该说服消费者放弃选择更好、更便宜的商品,而选择更差、更贵的商品,以免伤害效率低下的生产者;应该劝说消费者少买东西,好让穷人有机会多买一些。
要让消费者这样行动,就必须明确告诉他们该买什么、买多少、向谁买以及按什么价格买,并准备好用强制手段执行这些命令。
但这不就是改革计划本想避免的那套权威控制体系吗?
每个人在社会中享有的自由,以私利和公益和谐为前提。
当个人追求自己福利的同时也增进(或至少不妨害)他人福利时,允许人们自主选择和行动,既不损害社会安全,也不损害他人利益。
这个经济自由的领域是所有其他自由的基础。
那些宣称"贪婪与公益不兼容"的人,不可避免地会主张限制个人的自由选择权。
他们必然会主张以某个中央生产管理机构的绝对权力取代人们自由选择的权利。
在他们理想中的社会里,没有私人主动的空间,只有权威当局发布命令,所有人必须服从。
自由放任
在十八世纪的法国,“laissez faire, laissez passer”(自由放任)这句口号被一些自由主义者用来表达他们的主张。
他们的目标是建立没有外力干扰的市场社会。
为此,他们要求废除所有阻碍竞争和限制商品与人员流动的法律。
这句名言的意思是:让人们自由工作,让人们自由交易。
在我们这个动不动就喊"政府管管吧"的时代,自由放任这一口号很不受欢迎。舆论认为它既显示道德败坏,又显示彻底无知。
干预主义者说,人们要么依靠"自动的力量",要么依靠"有意识的计划",没有中间路线。
他们暗示,依靠自动过程是极其愚蠢的,没有理智的人会建议什么都不做,让事情自生自灭。
在他们看来,计划作为有意识行为的表现,无可比拟地优于没有计划。
自由放任在他们嘴里就等于放任祸害蔓延,拒绝用理性改善人类命运。
这种说法完全是胡说八道!支持计划的论点完全源于对"自动的"一词的误解。市场过程常被比喻为"自动的",而字典上"自动的"意味着"无意识的,机械性的"或"不受意志控制的"。
但真正的问题不是选择机械的过程还是有意识的计划。
真正的问题是:谁来计划?是让每个人为自己计划,还是让政府为所有人计划?是选择自由,还是选择政府全能?
自由放任不是让无生命的力量胡作非为。
它的意思是:让每个人自主选择参与社会分工;让消费者决定企业家该生产什么。
而计划的意思是:让政府单独决定,并用武力执行其决定。
计划的支持者说,在自由放任下,生产的商品不是人们"真正"需要的,而是能带来最高利润的商品。
但"真正的"需要是什么,由谁决定?
比如有位学者认为,资金应该用于建造住房而不是电影院。但当普通人选择花钱看电影而不是住更好的房子时,他们实际上已经表达了自己的偏好。
如果公众停止看电影,更多钱用于住房,追求利润的企业自然会减少对电影业的投资,增加对住房的投资。
那些干预主义者实际上是想用自己的喜好取代大众的选择,想建立一个由他们主导的专制机构。
所有赞美政府行为的漂亮话,都是干预主义者自我神化的伪装。
伟大的国家之所以被吹捧为伟大,只是因为它按干预主义者希望的方式行动。
只有干预主义者完全赞同的计划才是"正确的"计划,所有其他计划都是伪劣品。
各种干预者只在反对自由放任这一点上一致,对于具体该采纳哪个计划,他们意见完全不同。
所以,自由放任的真正含义是:让每个普通人自由选择和行动,不要强迫任何人服从某个权威者的命令。
干预主义就是自由放任的敌人。
有些政府喜欢装模作样,在剥夺自由时会以干预企业的方式掩饰对消费的直接控制。
比如美国的禁酒令,目的是禁止人们喝酒,但法律却假装只禁止制造、销售和运输酒类,而不直接禁止饮酒行为本身。
它假定人们喝酒是因为不良商人的诱惑。
但显然,禁酒令的真正目标是限制人们支配自己收入的自由,不允许他们按自己选择的方式生活。
政府直接干预消费涉及的问题远超经济学范畴,触及人生和社会组织的根本议题。
如果真的相信政府权威来自上帝,政府确实是无知百姓的监护人,那么严格控制被监护者的一举一动当然是政府的责任。
有些所谓"实用主义者"会说:“看吧,有些人喝酒确实害人害己,只有教条主义者才会反对政府酒类交易。”
但事情没那么简单。一旦接受"政府有责任保护人们免于自我伤害"这个原则,就很难对进一步侵蚀自由提出反对。
如果支持禁酒和禁烟,为什么要把政府干预限制在身体健康领域?
思想和灵魂的伤害不是比身体伤害更严重吗?
为什么不禁止"不良"读物、“不良"电影、“不良"艺术或"不良"音乐?
来看个具体例子。假设政府认为牛奶价格太高,于是设定价格上限,禁止任何人以高于规定价格销售牛奶。这个干预的目的是让更多人能买到牛奶,尤其是低收入家庭。
表面上看,这是个善意的政策。谁会反对让更多孩子喝到牛奶呢?问题是,这种干预能否达到预期目的?
当政府规定牛奶价格上限低于市场自然形成的价格时,会发生什么?首先,牛奶生产者的利润减少。一些边际生产者可能发现,这个价格下生产牛奶已经不划算,于是减产或停产。总供应量下降。
同时,由于价格降低,消费者想买更多牛奶。供应减少,需求增加,结果就是短缺。人们可能要排队购买有限的牛奶,或者干脆买不到。
政府面临两个选择:要么接受短缺现实,允许排队和配给;要么进一步干预,比如强制生产者维持或增加产量,即使亏损。
但如果选择后者,就需要对牛奶生产补贴,或者干脆征用奶牛和奶场。
这样,一个简单的价格控制可能引发一连串干预,最终导致整个牛奶产业国有化——这恰恰是政府原本想避免的。
这就是干预主义的悖论:一旦开始干预,就难以停止,因为初始干预造成的问题往往需要更多干预来"解决”。
我们必须清醒认识每次干预的全部后果,而不仅是预期好处。干预者常常只看到干预的初衷,而忽视连锁反应。
猫鼠游戏
前几年,有朋友抱怨说:“现在什么都涨价,政府该管管了!“面对高物价,似乎设定价格上限是最简单直接的解决方案。
可我问他:“如果政府规定了面包的最高售价,但这个价格让面包店无法盈利,你觉得会发生什么?”
朋友思考片刻:“面包店可能会关门。”
“或者,“我补充道,“他们可能会降低面包质量,或者减小面包尺寸,又或者发明各种附加费用。”
这正是市场面对干预时的典型反应。
市场参与者并非被动接受干预,他们会积极寻找规避干预负面影响的方法。
如果政府限制某产品的价格,生产者可能会降低质量、减少供应或转向生产其他没有价格限制的产品。
如果限制某服务的价格,提供者可能会减少服务质量或增加排队等待时间。
这就像一场永无止境的猫鼠游戏。
政府设置一道规定,市场参与者找到规避的方法;政府加强规定或增加新规定,市场参与者又找到新的规避方法。
结果往往是经济活动变得更加复杂、低效,而政府不得不建立庞大的官僚机构来监督和执行越来越多的规定。
比如美国的租金管制。政府可能出于善意,希望确保低收入家庭能负担得起住房,于是设定租金上限。但房东可能会减少维护,导致住房质量下降;或者拒绝出租,将房产转为商业用途;或者只接受愿意支付"额外费用"的租户。
长期来看,租金管制通常会抑制新住房建设,实际上减少住房供应,导致更严重的住房短缺。
美国一位经济学家曾经开玩笑说:“除了轰炸,租金管制可能是摧毁城市最有效的方法。”
虽然这句话有些夸张,但它揭示了一个重要事实:干预往往会产生与其初衷完全相反的结果。
为什么干预价格会产生如此多的意外后果?
要理解这一点,我们必须首先明白价格在市场经济中的关键角色。
价格不仅仅是一个数字,它是一个信号系统,协调着数以百万计的独立决策者。价格传递关于稀缺性、需求和生产成本的关键信息。当某种资源变得稀缺,其价格上升,这向消费者传递"请减少使用"的信号,同时向生产者传递"请增加供应"的信号。
想象一下,如果明天突然有一种新型饮料变得非常流行。没有政府命令,没有中央计划,会发生什么?价格上涨,利润增加,更多生产者被吸引进入这个行业。
同时,更高的价格也会让一些消费者减少购买。最终,市场达到新的平衡:增加的供应满足了增加的需求。
这个过程看似杂乱,实则高效。
没有一个中央计划者能够掌握所有必要的信息,来决定应该生产多少这种饮料,应该使用多少各种原材料,应该雇佣多少工人等等。
市场通过价格机制,将分散在千百万人中的信息整合起来,实现了难以置信的协调。
当政府干预价格时,它破坏了这个信号系统。
如果政府规定价格不能上涨,则稀缺性的信号无法传递给消费者和生产者。消费者没有减少消费的动机,生产者没有增加生产的动机,结果是短缺。
相反,如果政府规定价格不能下跌,则过剩的信号无法传递,结果是积压和浪费。
1970年代的美国石油危机就是一个经典例子。当石油价格急剧上涨时,美国政府实施了价格管制,结果是大排长龙的加油站和严重的燃油短缺。一旦价格管制取消,市场迅速调整,短缺消失。
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干预不仅扭曲了价格信号,还干扰了经济计算。经济计算是企业家确定哪些生产活动有利可图,哪些会亏损的过程。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家将预期收入与预期成本进行比较。如果预期收入大于预期成本,这表明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评价高于生产该产品所需资源的评价,企业家会进行生产。这个简单的利润计算确保了资源流向消费者最为珍视的用途。
当政府干预时,它扭曲了这个计算过程。假设政府补贴某个产业,该产业的产品会显得比实际更有价值;相反,如果政府对某个产业征收特别税,该产业的产品会显得比实际更没价值。这导致了资源错配——过多资源流向受补贴的产业,过少资源流向被额外征税的产业。
如果政府大量补贴可再生能源,可能会导致过多资源投入该领域,包括那些实际上效率非常低下的项目。
干预主义的未来
如果说单个干预可能产生意外后果,那么多个干预的累积效应则更加可怕。每一次新的干预通常是为了解决前一次干预造成的问题,但它又会创造新的问题,需要更多的干预。这是一个滑坡,最终可能导向中央计划经济。
想象一下这个场景:政府认为面包价格太高,于是设置价格上限。这导致面包短缺。为了解决短缺,政府开始配给面包,并强制面包店维持生产。面包店抱怨说原材料成本太高,无法盈利,于是政府又对面粉、糖等原材料设置价格上限。这又导致这些原材料短缺,政府不得不干预农业生产…如此循环往复,最终政府可能需要控制整个食品供应链,甚至整个经济。
这并非纯粹的理论想象。委内瑞拉近年来的经济崩溃就是一个警示。
政府最初对基本生活用品设置价格上限,导致短缺,然后不断扩大干预范围,最终几乎控制了整个经济。结果是经济崩溃,通货膨胀失控,数百万人逃离该国。
同样,前苏联的经济规划也显示了这种累积干预的危险。
最开始时,列宁并没有计划在苏联所有领域实施计划经济。
最初的计划可能只涉及几个关键产业,但为了协调这些产业与其他经济部门的关系,计划不断扩大,最终覆盖了几乎所有经济活动。
结果是经济僵化、创新不足、消费品短缺,最终导致体系崩溃。
干预会产生累积效应,特别是当每次新干预都是为了解决前一次干预造成的问题时。
让我们回到开始的问题:是否存在"第三条道路”?真正的答案是不存在。
**要么市场,要么计划。**干预要么被消除,要么不断叠加,最后一步一步走向计划经济。
米塞斯就是这么毫不留情地指出这个残酷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