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里最“克苏鲁”的故事是哪一个
说来惭愧,直到约押司做这期节目,我才想起好久没看他公众号更文了,感觉最近我喜欢的很多公众号更文都比较少,甚至断绝,很久没在公众号上读到让我眼前一亮的好文章了,颇有一种“知交半零落”的沧桑感。
也有不少朋友劝我少写一点,多休息,可惜我是个闲不住的人,说白了一方面想多挣点钱,好去见识这个世界,是舍不下利。另一方是不甘心这么年纪轻轻早早躺平,大约是弃不了名。名利之外,也许还有一点不想和朋友们告别的不舍。
所以相比前辈们,我还是有点看不开。
但看不开也有看不开的好,我多写一天,那些还愿意读的朋友就能多看一天,也算一种留念与坚守吧。
下面是今天的正文。
西游记里的陈家庄,
是个比印斯茅斯更恐怖的地方。
《西游记》里灵感大王里初看起来平平无奇,但如果你仔细阅读,会发现作者了提前三百年,把这个故事写出了克苏鲁神话和《辐射》中避难所社会学实验的黑色幽默感。
1
说,在小说第四十七回时,唐僧一行走到了通天河畔陈家庄,看见当地的富户老陈家正在为一双小儿女预备丧事。一问才知道,原来这通天河里九年前来了个妖怪,自称“灵感大王”,要求当地百姓每年给他供奉一对童男女,他好吃了修道成仙。今年正赶上老陈家出人,于是只好哭哭啼啼的把未成年的两个娃娃送给妖怪去吃。
这段看似平淡的打怪副本背景描述里,细想一下,其实有好多说不通的地方——
首先一点,妖怪要怪要吃童男女,但当地老百姓如果不想自己的孩子被吃,其实可以跑啊!陈家庄百姓为什么不跑呢?
天大地大,能种庄稼活命的地方又不止陈家庄这巴掌大的一块地。怎么就甘心老老实实的留在此处,让自己的孩子被妖怪吃呢?
小说里这一段写的特别讽刺——
那两个老者一齐垂泪道:“这大王一年一次祭赛,要一个童男、一个童女、猪羊牲醴供献他。他一顿吃了,就保我们风调雨顺;若不祭赛,就来降祸生灾。”
看见没有,灵感大王并非单纯的只是馋人的俗妖,人家在陈家庄搞的是有偿服务,你给他吃童男女,他就保你风调雨顺。
在西游记里那种农业社会,种田的农民们能掌握作物的预期,持续在当地风调雨顺这是多么可贵的事情?所以这是一个极具诱惑力的条件,可是索要付出的代价,却无非就是一年一对童男女而已。
自己的亲儿子、亲闺女,送出去当祭品被灵感大王吃掉,固然是个人间悲剧。但问题是陈家庄有四五百多户人家呢。那妖怪一年只吃某两家的一对童男女。
于是住在此处的愚夫愚妇们就会算概率啊——这平均两百来年才能被吃上一回呢,其他时间,那大王吃的是别人家的孩子,对咱家不就等于什么损失都没有么?这买卖值啊!
所以陈家庄就聚集了这么一帮抱着“反正大概率吃不到我”“妖怪伤害别人家孩子与我何干”的短视而愚蠢的愚民。
吴承恩之后四五百年,有个叫洛夫克拉夫特的美国小说家,他写过一篇名叫《因斯茅斯的阴霾》的恐怖小说,里面讲了一个跟这一段颇为相似的故事——也是一群鱼人,爬上岸,提出跟村民们做交易,他们保佑村民们风调雨顺、年年发财。代价则不是吃孩子,而是生孩子——因斯茅斯人要跟鱼人们通婚,让自己的孩子有一天也成为“深潜者”,潜入那无尽黑暗的深海……
洛夫克拉夫特觉得这个故事已经够恐怖了,怎么能用自己的子孙为代价换取一时的风调雨顺呢?做这种决定的人那还是人吗?
可你看《西游记》里,悟空问陈家庄村民们对那妖怪的观感,他们第一反应居然不是抱怨他吃小孩,而是脱口而出一段歌颂那妖怪的顺口溜:
那大王:
感应一方兴庙宇,
威灵千里祐黎民。
年年庄上施甘雨,
岁岁村中落庆云。
听听,这喜欢吃小孩的鲤鱼精,在这帮愚民看来,非但不是什么作恶多端的妖怪,反而更像是英雄、圣人——除了年年吃小孩这一点让人有点怕外,其他简直没啥缺点。
正因如此,陈家庄的老百姓就认了,非但不走,庄上反而一片灯火通明、热闹非凡的景象。供奉灵感大王的神庙甚至尤其香火旺盛,每年供奉指定的童男女给灵感大王享用,甚至成为了庄民们共同维护的规则。
可惜吴承恩玩的是黑色幽默,如果换上洛夫克拉夫特的笔调,看着这帮丑恶、自私、短视、只把自家孩子当孩子的庄民,高低得感叹一句:
啊!这残暴的欢愉,一定有一个残暴的结局!
这群村民的认知,对得起他们将遭受的苦难!
可是,被吃掉的孩子何辜?
2
当然,这还不是陈家庄里最有意思的事情。
悟空这猴儿,其实还是蛮有经济头脑的,他听过原委之后,就问两个老汉,虽然你们兄弟今年不幸中了签吧,但你家这么有钱,为什么不去买两个童男女来代替呢?“既有这家私,怎么舍得亲生儿女祭赛?拚了五十两银子,可买一个童男;拚了一百两银子,可买一个童女,连绞缠不过二百两之数,可就留下自己儿女后代,却不是好?”
值得注意的是,悟空这个价码开的非常详细,可见买卖人口这个事情,在被佛祖盛赞“不贪不杀”人民生活很幸福的西牛贺州,是有行情的。
但陈家兄弟的回答则更耐人寻味——不是我们不愿,而是灵感大王不许啊。那大王爷爷三天两头化作一阵香风,来陈家庄走走,整个陈家庄“匙大碗小之事,他都知道,老幼生时年月,他都记得。”只有庄上人口的亲生儿女,他才肯吃了受用,如果是买来的,他反而不吃了。
西游记后文,就没提灵感大王为什么这么“挑食”,非陈家庄自产的童男女不吃?身为妖怪,又为什么热衷于搞人口普查,非把庄上匙大碗小的事情,都拿捏的这么清楚?
那我们不妨开个脑洞,假定这灵感大王,可能是个妖怪中的社会学家,作为观音菩萨坐下浮头听过几天菩萨讲经的鲤鱼。灵感大王可能是有些文化知识的,听观音菩萨讲了半天经,估计是对人性这东西产生了一点好奇心,他很想下界搞一个社会学实验,测试在一个封闭环境里,以风调雨顺、大多数人能够过安生日子为诱饵,代价是每年定期杀死一户村民的一对儿女,看看这陈家庄的村民,能这么个小社会里,产生一种什么样的精神状态。
这样一说,《西游记》里的陈家庄,就有了点《辐射》里避难所的感觉了——
避难所不拯救任何人,每个避难所都是一个人性的试验场。
同理,灵感大王可能也想搞个人性实验,看看孩子被吃到什么份上,陈家庄的人们才能惊觉,这样是不对的。
但结果可能让灵感大王失望,直到他被迟来的观音菩萨收到鱼篮里之前,陈家庄的老百姓都觉得,灵感大王能抱有他们风调雨顺,挺好的。
至于偶尔吃几个孩子,这没啥。反正全庄四五百户人家,不知何年何月能吃到自己家孩子,日子还能过。
所以这个庄,每年除了有一家人的孩子被吃而不开心之外,其他两百多户都没心没肺的快乐着,所谓“岁岁村中落庆云”了。
甚至,在悟空一行顺手帮陈家庄打完了妖怪之后,取经回来路上再途径陈家庄,他们会看见陈家庄村民倒是把原来灵感大王的牌位推掉了,取而代之以唐僧师徒四人的祭位——陈家庄百姓们已经被灵感大王那个社会实验调教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来了。风调雨顺这种本来就应得的事情,他们非得跪下来祭拜一点偶像,岁岁感恩才觉得舒服。供主要吃孩子他们觉得理所应当,居然不吃了他们就更加感恩戴德。
“这寺自建立之后,年年成熟,岁岁丰登,全是老爷之福庇!”庄民们眼含热泪对悟空说。
嗯,斯金纳那个“迷信鸽子”实验在《西游记》里得到了完美呈现。
悟空听到村民这个认知都笑了:“此天赐耳,与我们何与!”
是啊,一个人能自食其力的过好自己的生活,这本是天赋的权利,你还用得着立庙焚香、感谢张感谢李,感谢他们不吃你孩子么?
可陈家庄的老百姓真的跪习惯了,不立个庙,崇拜个塑像,感谢个大王罩着他们,他们就觉得惶恐不安。
至于那人是到底是妖是佛还是神,是灵感大王还是齐天大圣,其实不重要。
而你被打倒之后,他们就会立刻推了你的庙,再塑上另一尊有权有势的新神仙。
悟空打的了灵感大王这样的妖魔,但驱不散陈家庄百姓心里的这心魔。
只好随他们去吧。
3
再说说灵感大王这妖孽为什么非要冲着孩子下手这事儿。
由于神通广大的观音菩萨出手实在是太过迅速了,未及梳妆就从南海赶来,抛出一个鱼篮就把这条鲤鱼精给收走了,悟空甚至没来得及上去多问,质问一下灵感大王到底为什么这么喜欢吃小孩。
他的犯罪动机成了一个永远的谜。
但我们倒不妨从小说中这妖怪的性格中分析出一二——小说里,当唐僧被灵感大王抓住,准备吃唐僧肉的时候,他有个义妹鳜鱼精就在旁边劝,说我听闻这和尚的大徒弟孙悟空可是神通广大啊!吃了他师父难免要找我们算账,不如把这和尚晾上几天看看情况?
灵感大王立马就把开宴会吃唐僧的动议搁置了。
可以看出,灵感大王是个非常狡猾、胆怯的妖怪。他的残忍是被他的畏葸、胆怯包裹起来的。
他暂缓吃唐僧,是因为唐僧有徒弟能耐大,吃了和尚容易收到惩处。可他吃起童男童女一点不含糊,是因为他知道孩子弱小,陈家庄百姓更是可以被他随意欺凌揉捏的存在。
所以他能一口一个,吃的一点犹豫都不打。
至于什么童男女是“元婴”,有修道的什么好处,我想那不过是他行凶打的旗号而已。
这就是妖怪,这就是禽兽!一个没有半点人类的温情,只任凭心中兽性的杀戮欲去左右自己行为的畜生!唯一能让他畏惧的,只有被害者的反抗,而当被害者如儿童般毫无反制能力的时候,他将为所欲为。
不对,灵感大王是鲤鱼精,原形既不是鸟也不是兽。
那他其实禽兽不如。
更可怜的是陈家庄的那帮百姓,对于这么一个禽兽不如、只敢对着孩子大发淫威的低能妖怪,居然年年朝贡、岁岁祭拜,把他当做英雄?
若说这个吃小孩的妖怪禽兽不如,那帮崇拜这种妖怪的愚民,我就不知道又该用什么形容词去形容他们了。
就算是你要崇拜恶人、崇拜畜生妖怪,你好歹崇拜个高级点的啊!什么金翅大鹏鸟、孔雀大明王他不香么?崇拜一个只敢对孩子下手的怂妖,这算个屁的本事?你自己不嫌low吗?
专吃孩子的妖怪可怕,但崇拜这种妖怪的愚民,可憎、可恶、可鄙!
昨天是“九一八”纪念日,我觉得在这样的日子里,我们更该纪念反法西斯精神。可反法西斯到底应该反什么?
二战后,纳粹集中营的一个幸存者马丁·内莫勒牧师曾经撰写了这样一段名言,这段话后来被铭刻在波士顿的犹太人大屠杀纪念碑上:
“起初,当他们把魔掌伸向犹太人时,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当他们把魔掌伸向天主教徒时,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天主教徒;
最后,他们把魔掌伸向了我,这时,已经没有任何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我总觉得,这就是人类走过二战之后得到的最大教训——噩梦是渐进的。
就像通天河里的那条鲤鱼精,当他第一次把魔爪伸向孩子的时候,陈家庄的大部分人都觉得,“反正这是别人家(甚至村里对头家的)的孩子,与我无关。我不必愤怒、不必恐慌,我自己的日子过的安稳就好。”
然后就任由这妖怪一个又一个、一年又一年的吃下去,把村里其他的孩子都一个个吃掉了。
直到有一天,那妖怪打上门来,点名要吃你家的孩子,甚至是你自己。
这时候,你会发现,庄里的其他人,也不愤怒、也不出手相帮了。
年年庄上施甘雨,
岁岁村中落庆云。
这个世界,也将对你遭遇的不公与苦难,得体的保持沉默。
我觉得,人是目的,人不是工具。
你若不赞成……那我也没办法。
各位好,昨天发了《西游记里最“克苏鲁”的故事是哪一个》一文,聊了聊西游记里专吃童男女的灵感大王的故事,我觉得有个评论倒是蛮有意思的,评曰:
陈庄百姓并不愚昧,残酷的交换其实对应的是对利益和代价的冷静计算。
1.古时人命并不值钱,小儿夭亡是常有的事,别说唐或者明,就是几十年前,我的父母一代,他们的兄弟姐妹都有夭折。因此代价并不想当代人认为的那么大。
2.利益值不值得,古代农业社会一旦有天灾歉收水旱,一个村子要付出代价绝不止两条命。
3.他们宁可付出这样的代价而不逃亡也从另一方面证明了这点。所以用两条人命去换取一个村子的平安在那时候确实是理性选择。举个例子,南方经常因为水源斗殴,斗殴之后官府会要求胜方交出带头的处死,那么宗族中会以抽签的方式决定牺牲者。
在匮乏的时代,一切都要列入计算,包括人命。不能用现代社会中培养出来的思维来套。
先说一下,我特别感谢这位读者的这篇留言,对他表示感谢和善意,我觉得作为一种思维实验,是非常宝贵的。
**但让我感到震惊的是,这个发言居然是那篇文章下获赞最多的,昨晚就有一百多人觉得他这番分析好有道理,就是这么回事——**只要灵感大王保陈家庄风调雨顺,每年吃俩童男女没啥的。
对此,我很想说:我看不懂,但我大受震撼。
当然也有批评的,比如我看到的最有意思的一条(因为不想引战我就没放出来):“看了这种冷血留言,我才知道西游记写的真入木三分,原来陈家庄不在天竺,而在大唐,原来妖怪世界不在小说里,而在现实中。”
这里我想说一下,其实你读西游记原小说,会发现西游记的作者(不管是不是吴承恩),骨子里其实也是个比较凉薄冷血的人。“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悟空这一路主动降妖除魔,那都是今人对西游记的美好期许与想象。
**其实你去看原著,会发现唐僧师徒,尤其是老于世故的悟空,没有那么多扫清环宇、匡扶正义的伟大理想,**他打妖怪都是被动的。
可能从五行山下被压了五百年放出来以后,他就知道了西游这个世界里想彻底扫平一切妖魔那是不可能的,走自己的取经路、安心修个正果就得了,妖怪大部分都有上界,你真打,打得起么?
所以取经这一路上,唐僧见到比丘国那种国王拿小孩心肝当药引子的闲事还想管管。可八戒他们怎么说“他伤他的百姓,与你何干?”你就取你的经就得了。
而如前文所述,与比丘国这种把百姓当私产,小孩想吃就吃的地方比起来。灵感大王绝对算的上“感动西游”的好妖怪了——人家到陈家庄来,明明可以凭着蛮力白吃凡人小孩的,却还贴心的提供每年保佑当地风调雨顺的“公共服务”,这是多大的妖界良心啊!
所以小说里写的明白,陈家庄百姓,在除了自家孩子被吃那一年之外,对灵感大王都是非常感恩戴德的:
感应一方兴庙宇,威灵千里祐黎民。
年年庄上施甘雨,岁岁村中落庆云。
这完全是个正面形象么,就像这位读者总结的,从“对利益和代价的冷静计算”角度来讲,灵感大王绝对是个好妖。
陈家庄百姓肯定也是这么觉得的,因为在小说里陈家庄四周并没有铁丝网、炮楼之类的东西,**灵感大王对陈家庄百姓完全采取了自愿合作,你愿住就住,愿走就走的态度。**双方“以童男女换风调雨顺”的协议完全是自觉自愿、平等互惠的。至少在愿意留下的陈家庄老百姓眼里,灵感大王真的是个好妖,两个童男女换一年风调雨顺,这买卖太值了。
所以我很能理解这位读者(以及很多类似的评论者,我发现有这类想法的人太多,后来我都懒得放了)以及点赞他的读者们是怎么想的——陈家庄老百姓跟你们想的一样,西游记作者本人也没有批判灵感大王这么搞有什么不对。
甚至降妖除魔的悟空,最开始也没特别想管这茬事。
你看他给陈家庄那个今年要被吃的大户人家出的主意:你家这么有钱,为什么不买俩孩子给大王吃呢?
悟空不愧是活了能有一千岁的老猴精,你看他根本就没像唐僧那样做“迂腐”的道德批判,说妖怪吃小孩是不对的,更没有像洛夫克拉夫特在《印斯茅斯的阴霾》里那样愤怒的咒骂和恐惧当地乡民以人性为代价和海怪的交易——没有!悟空觉得吃小孩不是问题,吃到谁家头上才是问题,吃到你家了,我才给你想办法,能不能买两个孩子代吃?哦,不能啊……那要不然我就把这妖怪给打死吧,帮施主你解这一难。
是的,灵感大王在《西游记》里之所以碰了取经团队的霉头,从保一方风调雨顺的“善神”变成一个必须消灭的妖怪。最初的原因仅仅在于取经团队当天碰巧投宿到了那户今年要上贡自家孩子的大户家里,家主舍不得自己孩子,求悟空帮忙,悟空觉得吃人嘴短,以他通天的能耐,又觉得平个小妖属于不费吹灰之力的业余消遣,这才把忙顺手帮了。
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如唐僧一行当天没投宿到这大户家里,或者这家大户今年没被轮到小孩被吃,那故事会怎么发展?
就陈家庄那帮人的德行,估计什么都不会发生。
因为大家都是一派孩子没吃到自己家里,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德行。对灵感大王吃孩子这事儿肯定就黑不提白不提的沉默过去了,取经人根本不会知道还有这么个妖怪——甚至,假如哪家人家懂得“感恩”,家里供着灵感大王的排位,悟空问起来,他可能还大加赞誉:哎呀呀,这灵感大王可是对我们陈家庄救苦救难、有求必应的活菩萨、大善神呢!你看看年年保我们风调雨顺(就是每年要吃个孩子就是了,但两百多年才轮我家一回,没关系的,我也不跟外人说)。
那样的话,老于世故的悟空会管这闲事么?他才不会呢。世间妖怪那么多,他一根金箍棒打的干净么?打多了,得罪人也多了,他是不是又要到五行山下去压个百千年?再说陈家庄百姓和灵感大王,是你情我愿的双向选择么!陈家庄的人民配得上他们所承受的苦难,啊不对,陈家庄人也不觉得自己苦,吃别人家孩子,保自己风调雨顺,他们乐得。
当然迂腐的唐长老,可能还会有些怨言,说吃小孩这事实在是太残忍了,本来就是不对的!你就没想过你家孩子被吃,你什么感觉么?
那这个时候,如果被投宿的那家施主受过一点教育、却不多,不足以开化他的野蛮蒙昧,他也会头头是道的论证:“我们陈家庄百姓并不愚昧!看似残酷的交换其实对应的是对利益和代价的冷静计算……balabala……”
然后邻居们会纷纷过来给这位吃人理论家打call、点赞,说:“老陈你说的好啊!他们这帮外乡人根本就不理解我们陈家庄的疾苦、灵感大王的恩德。为保全庄的连年丰收,吃几个孩子算什么?你们凭什么拿你们东土大唐的那套伦理思维来硬套我们陈家庄的事情?老秃驴,你们愿在我们庄上待就待,不愿待你们赶紧滚啊!”
这个时候,悟空没准还会把唐僧拉到一边,劝他一下。说:“师父啊,您还是不懂这世间的人情世故,俺老孙在世上活了千年了,岂不知这世上最毒最狠的妖怪不是畜生,乃是人心!俗妖易降,心魔难除啊!罢了罢了,随他们去吧!”
你说,西游记要是这么写,会不会比原著还要精彩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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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篇文章里说,《西游记》里灵感大王这一段和四百年后克苏鲁神话创始人洛夫克拉夫特所写的《印斯茅斯的阴霾》故事结构其实很像——那个故事讲的也是某个小镇因为渔获骤降、当地渔民活不下去了,于是选择与上古鱼神达贡签订契约,鱼神保佑印斯茅斯的渔民们从今往后风调雨顺、赚的盆满钵满,但代价则是印斯茅斯人要给这个神明提供祭献、甚至让鱼人的血脉混入到本地人当中,最终印斯茅斯人自己也变成了鱼人、深潜者。
区别在于,《印斯茅斯的阴霾》是一本恐怖小说,作者觉得这样一个故事处处充满了“无可名状的恐怖”,人为了自己短暂的得利都宁肯变成非人了,这还不恐怖?
但《西游记》灵感大王这一段,用的则是荒诞、戏谑、乃至写喜剧的笔调,你看悟空变成童男的时候还不忘跟变成童女的八戒插科打诨呢。
就仿佛,这一切,作者早已司空见惯了一样。
为什么同一个牺牲小部分人换取大多数人得利的故事,到了洛夫克拉夫特那里就成了那么一个彻骨的恐怖小说了呢?
我觉得这是因为洛夫克拉夫特和他的大部分目标读者心里有一道过不去的坎,那就是他们认为人本身是不可以拿来做交易的,你“被迫”做交易的时候处境再艰难、交易的得利再丰厚,也不可以。
如果神话小说献祭童男女、或者拿人性和邪神做交易,这种事情一个读者读来竟然觉得没啥,有好处、买卖值当咱就可以干。那我们更进一步问:在经济不好、民生凋敝的时代,靠把某个人乃至族群打成“劣等民族”、或者把一部分有钱人视作必须消灭的“人民公敌”,对他们人格打倒、肉体消灭、财产拿出来分了普惠大众,可不可以呢?
如果前者可以,那么后者似乎也可以。
而我们知道20世纪的许多人间地狱,比如二战时期纳粹德国对犹太人的迫害、就是这样发生的。
德国对他国、他民族的侵略和掠夺,通过祭献他人换取自己的利益与幸福,希特勒扮演灵感大王或者上古邪神的角色,而我们知道受他这套“古神低语”诱惑的德国老百姓最后自己也没落到好,真就跟克苏鲁神话中一样、到头来把自己也给祭献了。
匮乏,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二战前德国人觉得自己已经很穷了,但跟同时代中国比,德国依然是“列强”。我穷的吃不上饭叫匮乏,一个月挣三千叫匮乏,一个月挣一万相比那些月入十万的还是匮乏。
如果一个社会允许人以“匮乏”为理由,去牺牲和献祭少数人来换取“大多数人的利益”,那么永远会有人盗用这个借口,对所有人开战,最终引发一场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
而如果这个逻辑成为这个社会的主流观点。那么这个社会将永远在长久“匮乏”、短暂暴富、陷入混乱、毁灭一切后再度匮乏中不断的治乱循环,永劫无间,永远在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就撞上天花板。无法达到真正的和谐和富足。
所以,匮乏不是人们信奉灵感大王式逻辑的借口,恰恰相反,匮乏、贫穷与走不出的治乱循环,是人们坚持这套丛林逻辑一定会得到的苦果。
“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这不是什么科技或生产力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才“现代社会中培养出来的思维”,这是任何想要稳定向上发展的社会必须遵循的道德底线。
康德在自己的《实践理性批判》中将这个命题提了出来,康德是这样论证的,假如一个人,把他人当做自己谋取利益、获得幸福的工具和手段,祭献他人、牺牲他人、乃至人吃人,以便让自己活下去、或者暴富。那么当他人也要如此利用、祭献和吞噬他自己的时候,他还要不要遵循这套逻辑继续生活呢?
如果你说你遵循,那么不好意思,你人死神灭、之前的一切毫无意义。如果你不遵循,那不好意思,你就双标了,你只把别人当做手段和工具,而自己当做目的,你是个没有道德的自私之人。
如果你说,那我双标就双标,没道德就没道德,你能拿我怎么样?
康德会继续追问,那你配得上你所获得的“幸福”吗?说白了,就是假如你生活在陈家庄,每天吃饭的时候你不会想起被祭献的那对童男女么?你不觉得自己其实是在变相吃人、在吃被无辜牺牲者的血肉么?你心安么?
如果你说你心安,你觉得你就配!……对这一点康德倒是没有继续讨论,因为他老人家觉得“头顶的星空与心里的道德律”是人不可触犯的,一个心安理得吃人的人,对康德哲学来说超纲了。
但我们不妨继续讨论一下:一个人如果决心在自己和他人之间执行双标,只把自己视为目的,而把他人视为手段和工具,他会怎样?
要么他足够愚蠢,在无知中静待他自己被牺牲、被“手段”的那一天,像猪圈里等着被宰杀的牛马猪羊一样可悲而无知的死去。
要么他足够聪明,意识到并进而恐惧自己被牺牲、被“手段”、被祭献的那一天。而只要“人是目的,不是手段”的良善道德准则一天不在他的社会里实行。为了防备自己被牺牲的那噩梦般的一天,他就不得不把这个社会视为一个弱肉强食、毫无底线的黑暗森林,不停的劳碌、拼杀,以便保证自己的强势地位,不成为被祭献的那批人。
于是这种人永远辛苦、永远焦虑、永远戾气满满、永远信奉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
这样的人生,能算得上幸福吗?
而充满这种焦虑、恐惧的双标人的双标社会,又一定是弱肉强食、黑暗森林、充满各种无序竞争的,社会越发展,维持的成本就会越高,最终达到一个极限,然后惨烈的崩解。
于是,匮乏不是人们执行这种双标逻辑的借口,恰恰相反,匮乏是人们走这套逻辑最终一定会结出的苦果。
在这一点上,《印斯茅斯的阴霾》确实比灵感大王的故事更真实、目光更远,因为现实世界里没有神通广大的悟空。
把他人当做祭献和牺牲材料,自己麻木甚至欢欣的享受风调雨顺的人,早晚自己也会成为祭献或者社会不信任所引发的混乱的牺牲品。鲁迅先生说的好:“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这世上。”
人是目的,人不是手段。正如,匮乏不是牺牲他人的借口,而是牺牲他人一定招来的恶果。
当然我知道,我写了这样长一篇文章,恐怕还是无法说服许多读者,留言区没准又会有某位读者头头是道的跟我说,一切都是穷的问题、都是经济不发展的,两条命换一年风调雨顺这买卖值当……然后又会有许多人,给这番“真知灼见”打call、点赞……
我觉得累了,话已经说的这么多、道理讲的如此透了,如果还是无法说服您,那我确实说服不了您。
还是学学悟空吧,尊重、祝福,让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活里、道德里,每个人都终将为自己所选择的生活与道德负责。
灵感大王的故事,我讲完了。
我看不懂,但我大受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