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学批判:脱离现实检验的逻辑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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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派原教旨主义者的讨论中发现对方对行动学公理的逻辑闭环有着不容指摘的理论自信。

那么这条公理真的是绝对真理吗?

为何始终拒绝实践检验?

带着这些疑惑,今天就试着把它剥开来看个清楚。

图片当“不可否认”遭遇语言与经验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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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塞斯为“人的行动是有目的的”这一公理所构建的“践言冲突”辩护,实质上是试图在语言游戏的狭小堡垒中,宣布一场对现实世界的普遍胜利。

这一论证的脆弱性,首先暴露在其效力范围的严重局限上。

它仅仅对那些正在使用理性语言进行辩论的特定主体——例如现代西方哲学传统下的学者——瞬时有效。

假定一个非人类的智能存在,或一个处于前语言阶段或拥有完全不同语言结构的文明,完全可能在不产生内在逻辑矛盾的前提下,否认或根本不存在“目的”这一概念范畴。

它表明行动学公理的“必然性”严重依赖于特定人类意识与语言形式的偶然结合,而非宇宙的普遍真理。

即便对于人类,该论证也只能证明“在否认此命题的当下言语行为中,否认者怀有目的”,它无法逻辑地推导出该否认者在睡眠中的翻身、疾病中的抽搐或无意识习惯等所有行为都具有目的,更无法证明所有时空下一切被称为“行动”的现象都必然贯穿着目的性。

这不过是将“行动”预先定义为一个包含“目的性”的概念,然后宣布发现了一个同义反复的真理。

如果像行为主义者那样,将“行动”初始定义为“可观测的有机体运动”,那么“目的性”就立即从一个逻辑必然项,降格为一个需要经验证据支持、且可能被证伪的假设。

行动学公理的所谓“不可否认性”,其根源更可能在于特定语言共同体的定义约定,以及一种将内省感受误当作逻辑必然的认识论错位。

这种先验性主张的边界是极其模糊且脆弱的。

原教旨主义者宣称行动学公理不依赖于经验观察,但支撑这一宣称的“自我证实”过程,却无法脱离个体内省这一私密的、经验性的心理活动。

人是通过反思自己的意图、计划和抉择,才“感受”到目的性的存在。

然而,内省显然是一种不可靠的经验来源,它随文化、历史语境乃至个体生理状态而剧烈波动。

魏晋南北朝时期风行的“谈玄”,便是对先验逻辑与现实经验脱节的绝佳历史讽刺。

以何晏、王弼为代表的玄学家,崇尚“以无为本”,热衷于纯粹的逻辑推演与概念游戏(“辨名析理”),试图从“无”、“道”、“自然”等先验概念中演绎出全部社会伦理与政治秩序。

他们可以就“圣人有情无情”、“言尽意与否”等命题进行精妙绝伦、逻辑自洽的辩论,其思辨的复杂程度不亚于任何先验行动学。

然而,这种脱离具体经验与现实政治的“清谈”,被时人讥为“虚谈废务,浮文妨要”。

在八王之乱、永嘉之祸的残酷现实冲击下,这套精致先验体系对解释和解决社会崩溃、民族冲突、经济凋敝等群体性灾难毫无能力,最终沦为士大夫逃避现实的智力装饰。

这深刻揭示了一个真理:

任何试图从少数看似自明的先验原则出发,一劳永逸地推演出复杂现实世界的理论企图,都面临着空洞化和失效的巨大风险。

如同霍普对行动学公理的辩护所暴露的,如果仅仅因为否认“橙色比红色更暗”或“承诺产生义务”会导致某种实践矛盾,就将其升格为“综合先验命题”,那么“先验”的范畴将无限膨胀而失去任何严肃的认识论意义。

行动学公理若剥离了所有经验内容,其核心陈述(“存在有目的的行动”)将变得无比贫乏,它甚至无法逻辑地证明除自我之外其他行动主体的存在,更遑论支撑起整个经济学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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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贫乏公理到复杂现实的无力跳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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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教旨主义者宣称,所有经济学的范畴——价值、成本、手段、目的、利润、亏损——都已逻辑地蕴含在行动学公理之中。

但这宣称与其说是一个严谨的逻辑演绎过程,不如说是一种哲学上的“宣称”。

从“行动是有目的的”这一单薄前提,到“边际效用递减”、“时间偏好”、“资源稀缺性下的选择”等具体经济学定律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逻辑鸿沟。

要完成这一跳跃,必须暗中引入大量并非由公理本身所蕴含的辅助假设。

例如,“边际效用递减”不仅需要目的性,还需要假设人的需求具有层级性和饱和性,需要假设商品单位在功能上可分割且具有近似同质性——这些都是来自经验观察的归纳。

罗斯巴德坦诚的承认行动学需要“实际上是实证的辅助假设”。

这无异于承认了纯粹先验演绎路径的破产。

一旦引入这些经验性辅助假设,整个理论体系便不再具有其宣称的绝对先验性和免受经验反驳的豁免权。

为了填补从简单公理到复杂市场现象之间的解释空白,原教旨主义经济学大量依赖于“均匀轮转经济”、“最终静止状态”等纯粹想象的思维构造。

他们认为,这些非现实的、理想化的模型对于理解现实世界的动态过程是必不可少的分析工具,正如物理学中的光滑平面。

然而,这里的危险在于尺度与性质的根本不同。

当经济学的核心解释力过度依赖于这些在历史上和现实中均不可能存在的“乌托邦”架构时,其理论就极易蜕变为一种逻辑自洽但脱离实际的“智力游戏”。

这与中国魏晋玄学清谈的困境如出一辙:

玄学家可以构建一个逻辑完美的“无为而治”、“圣王合道”的先验政治模型,但这个模型对于处理门阀倾轧、流民叛乱、财政危机等具体问题完全无能为力。

原教旨主义经济学面临类似的指责:

当它用“市场过程”这一抽象概念解释一切协调,用“干预主义导致非意图后果”这一原则性断言来批判所有非纯粹自由市场的政策时,它往往缺乏对具体历史制度路径、权力结构、文化信念等群体性事实的细致分析,其结论虽在逻辑上可能成立,但在解释具体历史事件(如大萧条、东亚经济奇迹)或指导现实政策时,常常显得苍白无力、隔靴搔痒,沦为“扶手椅上的纯粹逻辑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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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论个人主义无法跨越的集体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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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学公理坚实地锚定在个体行动者之上,这既是其力量源泉,也是其解释力的根本瓶颈。

方法论个体主义要求将所有社会现象还原为个体行动及其互动的结果,断然拒绝任何超个体的实体或意志。

这在逻辑上看似清晰,却在面对真实世界的社会秩序、制度、文化、规范等集体现象时,陷入了解释的悖论。

罗尔斯所提的“稳定性难题”在此尖锐化:

如果社会仅仅是无数个“我”基于个体目的性进行契约或互动的简单加总,那么那个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强制约束力的“我们”——即社会共同意志、法律权威、道德共识——如何可能稳定地产生和存续?

如果“公意”仅仅是个人意志的加总,那么任何个人都可以合理地质疑其约束力;

如果“公意”具有独立于个体契约的规范性,那么契约论的基础就动摇了。

博弈论中的经典“囚徒困境”模型,为这一悖论提供了形式化的致命一击。

它清晰无误地证明,个体完全理性的(即追求自身目的最大化的)决策,完全可能导致集体非理性的、对所有人而言更糟的结果。

这彻底驳斥了“个体目的性能够自发、必然地加总为和谐群体有序性”的天真信念。

市场在某些条件下可以协调个体行动,但这协调本身并非个体目的性的逻辑必然衍生物,而是依赖一系列特定的制度安排(如产权、契约执行)、文化规范(如诚信)和历史偶然性。

将“市场”或“国家”等集体现象仅仅视为比喻或个体行动的简写,固然避免了拟人化的范畴错误,但同时也掏空了理论解释真实社会结构的能力。

制度、传统、意识形态这些超个人的力量,并非虚幻,它们以强大的、个体行动者无法随意选择和更改的方式,系统地塑造着个体的偏好、认知和可能的选择集合。

一个生长在魏晋门阀制度下的士人,其“目的性行动”的范围与内容,被其身份、家族利益、士族文化深刻限定,绝非一个抽象先验的行动学公理所能推导。

完全忽视这些群体层面的结构性事实,经济学理论将无法解释为何相似的个人理性在不同社会环境下会产生迥异的经济绩效,也无法真正理解经济变迁的历史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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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理论拒绝接受经验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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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教旨主义者最引人争议也最自我封闭的特征,在于其断然宣称经验事实“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的行动学的先验定理。

这为理论穿上了一层厚重的逻辑铠甲,使其免受任何经验证据的反驳。

然而,这种免疫策略是以牺牲理论的科学相关性、解释力和进步可能性为代价的。

根据波普尔的划界标准,一个不可证伪的理论体系属于形而上学或伪科学范畴。

当行动学的预测(例如,最低工资法必然增加失业)与复杂的经验数据出现不一致时,其捍卫者总能通过诉诸“其他条件不变”的假定未能满足、或归咎于“辅助的经验性干扰因素”(如信息不完全、政府其他干预),来为理论核心进行辩护。

这使得理论的核心命题永远处于安全的避风港,但也使其解释力变得模糊不清——它永远可以自圆其说,却很难在具体争议中提供清晰的、可被经验裁决的洞见。

原教旨主义者一方面坚持先验纯正,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承认需要经验来辨别哪些定理对研究具体问题“有用”。

这实际上是一种实用主义的后退。

罗斯巴德将某些辅助假设视为“如此明显和可接受,以至于几乎不能称为可证伪的”,这更是用直觉上的“明显性”偷换了“先验性”。

历史上,地心说对古人而言也是“明显”的;

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曾被认为是“先验”真理。

最终是经验观察和实验,而非逻辑自洽,推动了科学认识的革命性突破。

经济学若完全将自己封闭在先验演绎的城堡内,拒绝经验证据的修正和挑战,其结果很可能不是保持了理论的纯洁,而是导致了理论的僵化与停滞。

它将无法从历史丰富的经验库中学习,无法应对新出现的、前所未有的经济现象(如数字经济、复杂金融衍生品),最终可能在现实经济的奔腾洪流面前,蜕变为一种仅供信徒内部循环论证的教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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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洞的正确与自负的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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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学公理的逻辑破绽,其要害不在于它是“错误”的,而在于它在构建了一个自我指涉、自我证成的封闭系统后,所获得的是一种“过于空洞的正确”。

它通过精妙的定义和论证策略,将自身提升到一个免于经验检验的“先验”神坛,却也因此掏空了自己对丰富多彩、错综复杂的经济现实进行具体、有力、可验证解释的能力。

从单一贫瘠的公理到复杂经济现象的所谓“演绎”,实际上掩盖了对大量未明言经验假设的依赖。

而其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僵硬承诺,则使其在面对个体与群体、能动性与结构这一根本社会科学难题时,画地为牢,无法架起有效的解释桥梁。

魏晋玄学的命运是一个历史的警告:

当思辨脱离实证,当逻辑游戏取代对现实问题的艰苦探究,无论其体系在内部多么精妙,最终都难逃“虚谈废务”的讥讽,终将被历史的洪流所抛弃。

原教旨主义者若不能打破其先验自负的围墙,主动让行动学公理的核心命题接受经验证据的锤炼、修正与丰富,并严肃对待超个体层面的社会事实,那么它或许能继续作为一种独特的哲学视角存在,但必将日益丧失其本就不多的对理解真实经济世界的话语权与影响力。

行动学的囚笼:再论米塞斯方法论困境

“人类行动科学”(Praxeology)声称经济学应当建立在不证自明的先验公理之上,其核心命题“人的行动是有目的的行为”被视为如同逻辑和数学真理般确凿无疑的起点。

这种笛卡尔式理性主义的雄心,表面上承诺了经济学的绝对科学性与确定性,实则暴露了自身无法弥合的逻辑断裂与经验脱节。

米塞斯主张,行动总是有目的的,意味着运用手段以达到目标,并且所有行动在其框架下都被视为“理性”的。

通过直觉和演绎,从这一公理可以推导出整个经济学理论体系,从而一劳永逸地解决知识的确证问题,甚至作为归纳问题的解决方案。

然而,这一宏伟构建的根基是脆弱而独断的。

其根本破绽首先在于公理自身的同义反复与不可证伪性。

米塞斯认为“行动总是符合欲望,因为我们只能从行动中推断欲望”。

这种循环论证使得“人的行动是有目的的行为”这一命题成为一个封闭的逻辑闭环:

任何人类行为,无论其表面上多么冲动、非理性或受无意识驱动,都被事后追溯为有目的的行动。

当理论可以解释一切可能现象而无需承担被经验反驳的风险时,它便丧失了科学的解释力与预测力,沦为一种语义游戏。

波普尔强调,科学理论必须具有可证伪性,而米塞斯的公理体系恰恰通过定义排除了这种可能性,其性质更接近形而上学断言而非科学命题。

其次,行动学的方法论个人主义建立在一种虚假的原子化个人观之上。

它将社会现象完全还原为孤立的个人行动及其意图,忽视了社会结构、制度、文化传统等涌现性整体对个人选择的构成性影响。

米塞斯将复杂的经济过程视为个人目的-手段计算的直接加总,这种还原论无法处理系统层级的属性与互动。

例如,1929年全球经济大萧条并非千万个个体同时做出“非理性”决策的简单总和,而是金融体系内在脆弱性、国际金本位制约束、收入分配失衡等系统复杂性相互作用的产物。

行动学的个人主义透镜,对此类宏观历史现象的解释是苍白无力的。

最后,米塞斯对历史的处理陷入了严重的混乱。

他试图以先验的行动理论来统摄具体的历史经验,但历史材料的特殊性与复杂性不断地溢出其理论框架。

当历史事实与公理演绎的结论不符时,米塞斯只能诉诸“理解”(Verstehen)来填补鸿沟,或指责历史数据不够精确。

这实际上使其理论体系陷入了自我免疫的陷阱:

既声称具有普遍解释力,又通过辅助假设的调整回避任何经验挑战。

这种对待经验世界的态度,与科学精神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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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与复杂系统理论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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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米塞斯同属奥地利学派的哈耶克,其思想发展恰恰构成了对米塞斯理性主义最有力的内部批判。

哈耶克尖锐地指出,米塞斯的体系建立在一种“虚假的个人主义”之上,这种个人主义源于笛卡尔式的建构论理性主义,它高估了个人理性的能力,并妄图用这种理性来设计或完全理解社会秩序。

哈耶克认为,这种理性主义是“事实错误的”。

哈耶克的核心贡献在于提出了 “自发秩序” 理论。

这种秩序并非来自任何个人的理性设计,而是无数个体在遵循一般性行为规则(这些规则本身也是文化演化的产物)的互动中,自组织形成的。

经典的例子包括市场、语言、货币制度和普通法。

市场秩序尤其典型:

价格体系作为一种通信机制,分散地整合了全社会的零散、默会知识,协调着千百万人的活动,其复杂程度远超任何中央计划机构或个人的心智所能及。

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隐喻,在此得到了系统的知识论阐释。

从现代复杂系统科学的角度看,经济系统是一个典型的复杂适应系统。

它具有非线性(小原因可能导致大结果)、路径依赖(历史偶然事件可能锁定长期发展轨迹)、涌现性(整体特性不能从部分特性简单推出)等特征。

米塞斯的公理演绎法,试图用线性、确定性的逻辑来把握一个非线性的、动态的、充满反馈的复杂世界,无异于刻舟求剑。

历史证据无情地揭示了理性设计的局限与自发秩序的力量。

20世纪轰轰烈烈的中央计划经济实验,正是建构论理性主义的巅峰体现。

它基于一种看似“科学”的蓝图,试图用行政命令取代市场过程,结果普遍导致资源错配、创新窒息和经济停滞。

苏联的重工业畸形发展与消费品长期短缺,中国改革开放前经济的几近崩溃,都从反面证明了试图用少数人的理性掌控复杂经济系统是灾难性的傲慢。

相反,那些允许自发秩序扩展的社会,如工业革命以来的英国、战后联邦德国以及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经济活力得以迸发。

这不是因为其中每个个体都是米塞斯意义上的“理性行动者”,而是因为制度为分散知识的利用和试错过程提供了空间。

哈耶克强调,真正的理性在于认识到自身不可避免的无知与冲动,以及对非人格化的、演化的社会过程保持谦卑。

米塞斯行动学所代表的极端理性主义,恰恰是一种理性的自负,它企图用逻辑的枷锁束缚充满不确定性的真实世界,最终只能不断地用各种新增补丁来自证其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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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实践与协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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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哈耶克从知识论和系统论角度瓦解了米塞斯理性主义大厦的支柱,那么以杜威、罗蒂、普特南为代表的实用主义哲学,则直接从认识论根基上对其进行了釜底抽薪式的批判。

实用主义彻底抛弃了“心灵是自然之镜”的旁观者认识论,将知识、真理和理性置于人类行动与实践的脉络中重新审视。

杜威的行动理论首先驳斥了米塞斯那种剥离了具体情境的、形式化的“行动”概念。

杜威强调,行动首先是具身的(embodied),它根植于作为生命有机体的人的自然冲动、本能和与环境的持续互动之中。

行动并非始于一个清晰孤立的“目的”,而是在一个整体性的协调过程中展开,目的与手段在互动中相互调整和界定。

例如,一位工匠在制作器物的过程中,其最终成品的形态与他最初的想法可能大相径庭,工具的特性、材料的反应、以及制作中涌现的新可能,共同塑造了行动的方向与结果。

这种身体性与情境性是米塞斯纯粹心智化、目的论的行动观所完全忽视的。

罗蒂将这种实践导向的认识论推向更深层次,提出了“认识论行为主义”。

他认为,谈论真理与理性,不应追求与某种超验“实在”的符合,而应参照社会实践和共同体内部的证明标准。

真理是“我们当下所能相信的最好东西”,是对话与探究中达成的协同性(solidarity),而非旁观者发现的客观性(objectivity)。

米塞斯行动学声称其公理具有先验的、绝对的客观真理性,这在罗蒂看来是一种哲学幻觉。

经济学的命题,如“需求曲线向下倾斜”,其有效性并不来自不证自明的逻辑,而是来自于它在组织我们经济经验、促成预测和干预上的有用性,并且这种有用性始终面临未来经验的修正。

普特南同样将“实践”置于其哲学的核心。

他批判了形而上学的实在论,也警惕相对主义的陷阱。

他认为,事实与价值是交织的,理性判断内在于具体的实践传统。

米塞斯试图从一个价值中立的、纯粹形式的行动公理中,推导出包含丰富经验内容甚至规范主张的经济学与伦理学,这在普特南看来是犯了“科学主义”的错误——将一种特定的(且是有缺陷的)科学方法,错误地推广到所有知识领域。

实用主义的批判揭示,米塞斯的根本错误在于其哲学范式的落后。

他仍困在追求绝对基础、先验确定性的镜式哲学旧梦中。

而真实的人类经济生活,是达尔文式的——它是一个充满试探、变异、选择与适应的动态过程。

经济学理论,如同科学理论一样,应当是可错的、可修正的工具,用于解决具体时空中的问题。

波普尔推崇的“批判式思想实验”和“试错法”,正是这种科学精神的体现。

而米塞斯将经济学固化为从一个“不可错”公理出发的演绎体系,这不仅是方法论上的谬误,更是对人类知识增长方式的根本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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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学公理的根本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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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学公理是一个在逻辑、经验与哲学上都有缺陷的理论建构。

它试图以19世纪理性主义的旧武器,来应对20世纪以降日益凸显的知识分散性、系统复杂性和实践情境性等核心挑战,其结果必然是彻底的失败。

其根本缺陷可归结为三点:

第一,认识论的狂妄。

它低估了人类理性的限度,高估了逻辑演绎的力量,企图用简单、清晰的先验原则来规制混乱、丰富的经验世界,是启蒙运动极端理性主义在经济学领域的最后回响与畸形产物。

第二,社会本体论的贫困。

它将社会视为孤立个体的算术集合,完全无视社会关系、制度结构、文化传统等超个人实在的构成性力量。

这种原子个人主义无法解释任何真实的历史与社会变迁。

第三,方法论的独断与封闭。

它通过定义设置了一个免于经验反驳的保护区,使自身理论发展陷入停滞。

任何与之竞争的理论视角,如历史主义、制度分析、行为经济学,都被其以“不科学”为由武断排斥,这阻碍了经济学知识的正常积累与进步。

历史已经做出了裁决,虽然原教旨主义者对此断然否认。

20世纪经济学中真正富有生命力的进展——从凯恩斯对不确定性下的动物精神的洞察,到西蒙的有限理性理论,再到阿克尔洛夫、斯宾塞等人对信息不对称的研究,以及当代行为经济学和复杂经济学对标准理性人模型的全面修正——无一不是通过拥抱经验的复杂性、承认人类行为的多元动机、分析具体制度的约束而取得的。

它们共同描绘了一幅与米塞斯公理截然不同的、远为复杂但也远为真实的人类经济行动图景。

米塞斯的行动学,作为一个试图为自由市场提供终极哲学辩护的体系,其理论上的破绽是明显的。

因为它所依赖的理性主义基础本身,就是虚假而脆弱的。

捍卫一个开放社会的正确途径,不是诉诸于某种虚构的、绝对正确的先验科学,而恰恰在于承认我们不可避免的无知,在于保持思想的开放与批判,在于培育那些能够让分散知识得以利用和自由试错得以进行的制度环境。

这正是哈耶克从“虚假的个人主义”走向“真正的个人主义”的缘由,也是实用主义哲学留给我们的深刻启示:

真理不在永恒的基石上,而在通往更美好未来的、永无止境的实践道路之中。

行动学的先验幻象,更适配的是形而上的思辨游戏,而非扎根于历史-社会实践的具体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