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才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唯一秘密

翻译连载 | 《经济诡辩》第一系列,第4章
拉平生产条件
文/巴斯夏 译/刘伟池
话说……慢着,为免落人口实,说我将诡辩之词硬塞到保护主义者嘴里,我还是让他们阵营里最为得力的干将亲自登场吧。
“我们认为,我国的保护性措施,理应恰好弥补本国生产的商品与邻国生产的同类商品之间的成本差额……基于这种差异计算得出的保护性关税,无非是为了确保自由竞争……;因为,只有在条件与负担平等的情况下,自由竞争才真正存在。就拿赛马来说,我们需要衡量每匹赛马所承受的负重,并以此来拉平竞赛条件;若非如此,便算不上公平竞争。商业领域也是同理,如果一个卖家能够以更低的价格供货,那么他就已经不再是竞争者,而是成为了垄断者……一旦取消了这种旨在弥补成本差异的保护性措施,外国人就会立即入侵我们的市场,并顺理成章地取得垄断地位。[1]”
“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他人,每个人都应当认同:只要外国的竞争者能够以更低的价格提供产品,本国的生产就应该受到保护,免受这种竞争的威胁。[2]”
这一论调在保护主义学派的著述中屡见不鲜。我打算对此详加审视,为此,我恳请读者诸君能专注,甚至保持耐心。我将先探讨源于自然的不平等,再论及因税赋差异而产生的不平等。
在此处,与在别处一样,我们发现,保护主义的理论家们总是站在生产者的立场上;而我们,则为那些他们完全置之不理的可怜的消费者们发声。他们将产业领域比作赛马场。可是,在赛马场上,赛跑本身既是手段,又是目的。公众对比赛的兴趣,仅在于比赛本身。当你派遣马匹参赛,唯一目的是为了决出最优秀的赛马,我能理解你要“拉平负重”的做法。但如果你的目的是为了将一封十万火急的重要信函送达终点,你又怎能一边声称要达成目的,一边却又自相矛盾地给那个能够提供最佳速度条件的信使设置障碍呢?然而,这恰恰是你们在生产领域的所作所为。你们忘记了生产所追求的结果——那就是“福祉”;你们对此视而不见,甚至不惜通过一种彻头彻尾的窃取论点将真正的目的断然牺牲。
既然我们无法让对手认同我们的视角,那不妨站到他们的立场上,从生产的角度来审视这个问题。
我将力求证明:
第一,所谓拉平劳动条件,实则是在攻击贸易的根本原则;
第二,一个国家的产业会被条件更优越地区的竞争所扼杀,这种说法并不成立;
第三, 退一步讲,即便这种说法成立,保护性关税也并不能拉平生产条件;
第四,自由本身,才能最大限度地拉平这些条件;
第五,也是最后一点,在贸易中获益最多的,恰恰是那些生产条件最不优越的国家。
一、 拉平劳动条件,这不仅仅是阻碍部分贸易,更是从根本上攻击贸易的原则本身;因为贸易正是建立生产条件的多样性之上,或者换个你们更喜欢的词,是建立在一种不平等之上。这种不平等,就是你们一心想要抹除的那些土地肥力、禀赋、气候、温度的种种不平等。吉耶讷之所以会向布列塔尼输出葡萄酒,而布列塔尼向吉耶讷输出小麦,正是因为这两个省份处于不同的生产条件之下。难道国际间的贸易会遵循另一套法则吗?我再说一遍,贸易之所以产生、之所以存在,恰恰是源于生产条件的不平等。因此,反过来以“生产条件不平等”为由反对贸易,就是在攻击贸易的存在理由。如果保护主义者有足够的逻辑和力量将他们的主张贯彻到底,他们就会迫使人类像蜗牛一样,退回各自的螺壳,陷入绝对的孤立。说到底,他们的每一个诡辩,只要经过严谨的逻辑推演,无不导向毁灭与虚无。
二、事实上,两个相似产业之间的条件不平等,并不必然会导致条件较差者被淘汰。在赛马场上,一匹赛马赢得奖赏,另一匹便会失去;然而,当两匹马共同致力于创造效用时,每一匹都各尽其力地生产,强壮的那匹提供了更多服务,并不意味着较弱的那匹就一无所成。——小麦在法国的每一个省份都有种植,尽管各省之间的土地肥沃程度差异巨大;倘若真有一个省份不种小麦了,那也只是因为,继续种植对其自身而言并非明智之举。同理,类推可知,在自由体制下,即便存在类似的差异,欧洲的所有王国也都会生产小麦;而如果其中有谁最终放弃了小麦种植,那也是因为它从自身利益出发,找到了土地、资本和劳动力的更佳用途。为何一个省份的土地肥沃,并不会让邻近条件较差省份的农民破产呢?这是因为,经济现象本身具有一种灵活性、一种弹性,或者可以说,拥有一种内在的平衡机制,而这似乎完全超出了保护主义学派的认知。该学派指责我们是教条主义者;然而,如果教条主义的意思是指基于孤立事实而非事实全貌来构建理论,那么他们自己才是最极端的教条主义者。——在上面的例子里,正是土地价值的差异,补偿了土地肥力的差异。——你的田地产量是我的三倍,没错,但你投入的成本是我的十倍,所以我依然能与你竞争。——这便是全部的奥秘所在。——而且请注意,在某些方面的优势,往往伴随着另一些方面的劣势。——正因为你的土地更肥沃,其价格也更为昂贵。因此,平衡的确立或趋向确立,就并非偶然,而是必然。那么,我们又怎能否认,自由恰恰是对这一趋势最为有利的制度呢?
我刚才举了一个农业的例子,其实举一个工商业的例子也完全一样。坎佩尔〔边远小城〕有裁缝,但这并不妨碍巴黎也有裁缝——尽管巴黎裁缝的房租、陈设、工匠和伙食开销要昂贵得多,但他们所拥有的客户群体也远非前者可比〔规模、购买力、品味等等〕,这一点不仅足以扳回均势,甚至能让他们占据上风。
因此,当有人谈论要“拉平劳动条件”时,至少应该先审视一下:自由本身,是否已然在做着人们想靠专断手段来实现的事情?
经济现象的这种自然拉平,对于我们讨论的问题是如此重要,同时又是如此能让我们叹服于那主宰着社会平等运行的天意智慧。为此,请允许我在此稍作停留,略加阐述。
保护主义先生们,你们说:某个国家在煤炭、铁、机器、资本的方面占有低价优势,我们无法与之竞争。
这个论点我们稍后会从其他方面再作审视。眼下,我仅聚焦于一个问题:当优势与劣势相遇时,它们自身是否就蕴含着某种力量——劣势中蕴含着上升之力,优势中蕴含着下降之力——从而最终将它们引向一个公正的平衡?
设有两国,A国与B国。A国在所有方面都优于B国。你们由此推断,所有产业都会集中到A国,而B国将一事无成。你们说,A国卖得多、买得少;B国买得多、卖得少。我完全可以反驳这一点,但我姑且站在你们的阵地上。
在这个假设下,A国对劳动力需求旺盛,劳动力价格很快就会上涨。
A国对铁、煤、土地、食品、资本需求同样旺盛,这些要素的价格也会很快上涨。
与此同时,B国的劳动力、铁、煤、土地、食品、资本,全都备受冷落,其价格很快就会全面下跌。
还不止于此。由于A国一直在卖,B国一直在买,金属货币便从B国流向A国。于是A国货币充裕,B国货币稀缺。
而货币充裕,意味着购买任何东西都需要更多货币。因此,A 国除了因需求旺盛导致的 “实际涨价”,还会叠加因贵金属过剩导致的 “名义涨价”。
货币稀缺,则意味着每次购买只需少量货币。因此,B 国除了因需求低迷导致的 “实际降价”,还会叠加因贵金属稀缺导致的 “名义降价”。
在这种情势下,产业将会有各种各样的动机——甚至可以说,是强大到无以复加的动机——促使它抛弃A国,转而在B国落户。
再者,说回现实:产业根本不会等到上述极端状态才转移,因为剧烈的变动与其本性相悖。在自由体制下,产业从一开始就会遵循供求法则——也就是正义与效用的法则——在A国和B国之间渐进地自我分配和布局。
而当我说,即令产业有可能集中于某一点,其自身内部必将涌现一股不可抗拒的去中心化力量。这并非空洞的假设。
且听一位制造商在曼彻斯特商会所言(论证数据从略):
“过去,我们出口纺织成品;后来,出口的变成了纺织用的纱线;再后来,变成了生产纱线的机器;然后,是建造机器所需的资本;最终,我们开始出口我们的工人和工业才能,而这正是我们资本的源泉。所有这些生产要素,都已一个接一个去到了它们能以更大优势发挥作用的地方,去到了生活成本更低、生计更为轻松的地方。如今人们可以看到,在普鲁士、奥地利、萨克森、瑞士、意大利,随处可见由英国资本兴建、英国工人操作、英国工程师管理的大型工厂。”
你们看得很清楚,自然——或者说,天意——比你们那狭隘僵硬的理论所能想象的更巧妙、更智慧、也更有远见。天意从不愿让产业如此集中,也不愿让所有优势被一方垄断——你们却将此当作一个绝对且无可挽回的事实来为自己辩护。天意早已通过一些既简单又绝对可靠的方式,安排好了一切,以实现分散、广布、休戚与共、共同进步;而你们的限制性法律,却正在竭尽所能地瘫痪这一切。因为这些法律的趋势,便是通过隔绝各个民族,使各国条件的差异变得更加悬殊,阻止自然的均衡,妨碍彼此的融合,破坏内在的制衡,最终将各个民族圈禁在他们各自的优势或劣势之中。
三、声称通过保护性关税可以拉平生产条件,实则是以一个虚假的措辞来包装谬误。真相是,进口关税并不能拉平生产的条件。征税之后,生产条件与征税之前毫无二致。关税充其量只能拉平销售的条件。 也许有人会说我这是在玩文字游戏,但我把这个指控奉还给我的对手。该由他们来证明“生产”与“销售”是同义词,否则我完全有理由指责他们——即便不是玩弄术语,至少也是混淆概念。
请允许我以一个例子来阐明我的观点。
我假设,有几位巴黎的投机商忽发奇想,打算投身于橙子的生产。他们深知,葡萄牙的橙子在巴黎仅售10生丁〔1法郎=100生丁〕;而他们自己呢?由于需要购置种植箱、搭建温室,又时常要跟寒冷天气作斗争,成本高昂,售价至少要1法郎才能保本。于是他们要求,对葡萄牙的橙子课以90生丁的关税。他们声称,借此关税,“生产条件”便可拉平。而议院,一如既往地顺从这种论调,在关税表上为每枚外国橙子加上了90生丁的进口税。
那么好!我要说,生产条件根本没有丝毫改变。法律既没有减弱里斯本阳光的热度,也没有降低巴黎霜冻的频率和强度。橙子的成熟,在塔古斯河畔将继续依靠自然,而在塞纳河畔则继续依靠人工——也就是说,在一个国家所需的劳作要远多于另一个国家。真正被拉平的,是销售条件:葡萄牙人现在必须以1法郎的价格卖给我们橙子,其中90生丁是用来缴税。这笔税款,显然将由法国消费者承担。现在,请看这结果是何等怪诞。每消费一颗葡萄牙进口的橙子,法国整体并无损失;因为消费者多付的90生丁进入了国库。这只是财富的转移,而非损失。但是,每消费一颗法国本土的橙子,就会产生90生丁左右的损失。因为,买家确确实实损失了这笔钱,而卖家,也确确实实没有赚到这笔钱——根据假设,他卖出的价格仅仅是成本价。我就把得出结论的任务,留给保护主义者们自己去完成吧。
我之所以坚持要区分“生产条件”与“销售条件”——这在禁令主义先生们看来无疑是个荒谬的悖论——乃是因为这一区分将引出另一个更为奇特、也更让他们惊愕的悖论:想要真正拉平生产条件吗?那就放手让贸易自由吧。
“啊!这回可真是太过分了,”有人会喊道,“简直是滥用巧辩!” 好吧,即便只是出于好奇,我也恳请各位保护主义先生们,耐心听完我的论证。不会很长的。——我接着刚才的例子说起。
我们姑且假设,每个法国人每日的平均所得为1法郎,那么一个无可辩驳的结论便是:要在法国直接生产一个橙子,需要花费一整天的劳动或其等价物;而要生产出足以交换一个葡萄牙橙子的价值,则只需花费十分之一天的劳动。这无非是说,阳光在里斯本所做的工作,在巴黎需要靠人力来完成。那么,这个道理难道还不明显吗?如果我花费十分之一天的劳动,就能直接生产一颗橙子,或者(这完全是一回事)能生产出足以购买一颗橙子的等价物,那么仅就这项生产而言,我所处的条件不就和葡萄牙生产者本人别无二致了吗?唯一的差别仅在于必须由我承担的运输成本。因此可以确定,自由最大限度地拉平了直接或间接的生产条件,因为它最终只留下了一项不可避免的差异,那就是运输成本。
我还要补充一点,自由同样也拉平了享用、满足和消费的条件。这一点人们从未予以关注,但它却至关重要,因为归根结底,消费才是我们一切生产努力的终极目的。得益于自由贸易,我们能像葡萄牙人一样,享用到葡萄牙的阳光;勒阿弗尔〔法国港口城市〕的居民,也能像伦敦居民一样,在同样的条件下,触手可及地享受到自然赋予纽卡斯尔〔英国煤炭产地〕的矿产优势。
五、 保护主义先生们,你们觉得我今天专好悖论是吗?那好,我还要更进一步。我断言——并且是发自肺腑地相信——如果两个国家的生产条件不平等,那么在自由贸易中获益最多的,恰恰是两国之中自然禀赋较差的那个。——为证明这一点,我将不得不稍微偏离本文惯常的体裁。但我仍要这样做。首先,因为整个问题的肯綮尽在于此;其次,因为这将为我提供一个机会,来阐述一条至关重要的经济法则。在我看来,只要能被正确理解,这条法则就注定能将我们这个时代所有那些在幻想之乡里寻求社会和谐的宗派——因他们未能在自然之中发现和谐——重新引回到科学的轨道上来。我所要说的,正是“消费法则”,一条或许可以指责大多数经济学家都疏忽过甚的法则。
消费是一切经济现象的终点,也是其终极目的;因此,一切问题的最终解答,也必然在消费之中求得。
任何有利或不利的因素,都无法永久地停留在生产者身上。无论是慷慨恩赐还是无情打击,自然与社会赋予他的优势,或是加诸于他的劣势,最终都会从他身上滑过,不知不觉地趋向于被整个共同体所吸收与融合——这个共同体,是从消费的视角来看的。这是一条无论在起因还是结果上都令人赞叹的法则,我想,谁能将这条法 则完美地阐述清楚,他便有资格说:“我未曾空手行经人世,终是向世界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任何有利于生产事业的境况,都会受到生产者的欢迎,因为其直接效果就是让他能为共同体提供更多服务,并因此获得更高的报酬。任何有碍于生产事业的境况,都会让生产者感到痛苦,因为其直接效果是限制了他的服务,并因此减少了他的报酬。这些顺境或逆境所带来的直接好处与坏处理应由生产者来承受,这是必然的,唯有如此,他才会被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驱使着去趋利避害。
同理,当一名劳动者成功地改进了他的技艺,这项改进的直接收益也由他本人获得。这是必要的,为的是激励他从事智力劳动;这也是公正的,因为成功的努力理应获得相应奖赏。
但我要说的是,这些好的或坏的影响,尽管其本身是永久的,但对生产者而言却是暂时的。假如情况相反,那么一条渐趋深化乃至无穷无尽的不平等原则,早就主宰人类社会了。正因如此,这些利弊得失,终将融汇于人类的共同命运之中。
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呢?——我将通过几个例子来阐明。
让我们回到十三世纪。那些从事抄写技艺的人们,凭其提供的服务,获得一份由当时一般利润率所决定的报酬。——在他们之中,有这样一个人,他探索并找到了快速复制同一文稿的方法。他发明了印刷术。
起初,是一个人暴富,而许多人陷入贫困。乍看之下,无论这项发明多么奇妙,人们都会迟疑,难断其究竟是祸是福。它似乎正如我所言,给世界引入了一个无限不平等的因素。古腾堡用他的发明赚取利润,又用利润扩大生产,如此循环往复,直至所有抄写者尽数破产。——至于公众,也就是消费者,他们获益甚微,因为古腾堡会小心翼翼地,仅将书价略微降低到刚好能挤垮对手的水平。
然而,那曾为天体运行注入和谐的无上智慧,也同样为社会内部机制注入了和谐。我们将看到,这项发明的经济优势,是如何从个人手中挣脱,并永久地,化为大众的共同遗产。
事实上,这项工艺终究会被人知晓。古腾堡不再是唯一的印刷者,其他人纷纷效仿。起初,他们的利润也相当可观。他们因率先踏入模仿之路而获得奖赏,而这同样是必要的,唯有如此,才能吸引他们投身其中,共同促成我们即将看到的那个伟大的最终结果。模仿者获利颇丰,但较之发明者略逊一筹,因为竞争已开始发挥作用。书价持续下跌,模仿者的利润随着他们离发明之日的远去而递减,也就是说,随着模仿本身变得越来越没有功绩而递减……很快,这个新兴的产业便步入了正常状态;换言之,印刷者的报酬不再有任何特殊之处,正如昔日的抄写员那般,仅受一般利润率支配。于是,生产,就其本身而言,又回到了起点。——然而,发明本身并未消失;为获得一个给定结果、为印制一定数量的抄本而节省下来的时间、劳动与努力,也并未消失。但这份成果体现在何处呢?体现在书籍的廉价上。而这又造福了谁呢?造福了消费者,造福了社会,造福了全人类。——印刷者们,从此不再有任何特殊的功绩,也因此不再获得任何特殊的报酬。作为普通人,作为消费者,他们无疑也分享着这项发明赋予整个共同体的福祉。但仅此而已。作为印刷者,作为生产者,他们已回归到这个国家所有生产者的普遍条件之中。社会付钱给他们,是为他们的劳动,而不是为这项发明的效用。这份效用,已经成为全人类共同且免费的遗产。
我必须承认,这些法则所蕴含的智慧与美感,深深地震撼了我,让我为之折服,心生敬意。我在其中看到了圣西门主义:按能力分配,按贡献取酬。——我在其中看到了共产主义,即财富趋向于成为人类的共同遗产;但这种“圣西门主义”和“共产主义”,是由天意之无限远见所调节的,而非交由人的脆弱、激情与专断来摆布。
我方才对印刷术论述,同样适用于所有劳动工具——从钉子和锤子,到火车头和电报机,莫不如此。所有这些劳动工具带来了消费品的丰裕,社会大众得以享用这一切好处,并且是免费享用。因为这些工具的作用是降低物品的价格,而价格中消弥的那部分,恰恰代表了发明在生产中的贡献,这显然使得产品在该程度上是免费的。唯一需要支付的,只剩下人类的劳动,即当下的劳动,而不必再为那部分源于发明的成果付费——至少当这项发明走完了我所描述的那个周期是如此,而这个周期是命中注定要走完的。——我雇一名工匠到家里干活,他带着锯子而来,日薪两法郎,能给我做二十五块木板。倘若没有锯子这项发明,他或许连一块也难完成,但我付给他的日薪分文不会少。由此可见,锯子所产生的效用,对我而言,无异于自然的馈赠,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我与我的所有同胞一起,从我们祖先的智慧那里共同继承来的一份遗产。——我的田里有两名工人,一人扶着犁,一人握着锹。他们劳动的成果差异悬殊,但一天的工钱却是一样的。因为报酬的高低,并不与所产出的效用成比例,而是与所付出的努力、所要求的劳动成比例。
我再次恳请读者的耐心,并请相信我并未偏离商业自由这一主题。只请各位牢记我已得出的结论:报酬,并非与生产者带到市场上的“效用”成比例,而是与他的“劳动”成比例。[3]
我之前的例子都取自人类的发明。现在,让我们来谈谈自然的优势。
任何产品的诞生,都是自然与人类共同协作的结果。但是,由自然所贡献的那部分效用,永远是免费的。只有那份源于人类劳动的效用,才是交换的对象,并因此获得报酬。这份报酬固然会因劳动的强度、技巧、效率、时机、市场的需求、竞争的暂时缺失等等因素而千差万别,但根本原则始终不变:属于全人类的自然法则所贡献的力量,丝毫不会计入产品的价格之中。
我们无需为呼吸的空气付费,尽管它对我们是如此有用,以至于离开它我们连两分钟都活不了。我们之所以不为空气付费,是因为自然无需任何人类劳动的介入,就会为我们提供。可如果我们想要分离出其中的某种气体,比如说,为了做一项实验,那么我们就必须为之付出一份辛劳;或者,如果我们让别人来代劳,就必须报之以另一份相称的辛劳,一种凝聚在产品中的辛劳。由此可见,交换的本质是辛劳、努力与劳动这些人类付出之间的相互易位。我所偿付的从来不是随处可得的氧气本身,而是分离氧气所需的劳动——这份劳动因他人代行而得以免除,因此我理应予以偿付。有人会说,不是还有别的东西要偿付吗?比如开销、材料、设备。然而,在这些东西里面,我所偿付的依然是劳动。所用煤炭的价格,代表的就是开采和运输它所必须付出的劳动。
我们无需为太阳的光芒付费,因为自然慷慨地将其赐予我们。但我们要为煤气、兽脂、鲸油、蜂蜡所带来的光明付费,因为这背后有需要获得报酬的人类劳动。请注意,报酬严格地基于劳动,而非效用,因此完全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一种照明方式,尽管亮度远超另一种,价格却反而更便宜。这种情况是如何实现的呢?只要等量的人类劳动能生产出更多的照明即可。
当送水工来给我家送水时,倘若我按照水的“绝对效用”来付钱,那么倾家荡产也不够。但我付钱给他的依据,是他所付出的辛劳。如果他要价太高,别人就会来取代他;实在不行,我自己也能去取水。因此,我们交易的标的,其实并不是水本身,而是围绕着水所展开的劳动。这一观点极其重要,而据此推导出的关于国际贸易自由的结论将是豁然开朗的,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再用几例子来进一步阐明我的思想。
土豆中所含的营养物质,我们买起来并不贵,因为用很少的劳动就能获得很多。我们为小麦付的钱更多,则是因为自然条件决定了生产小麦需要投入更多的人类劳动。显而易见,倘若自然为小麦提供的帮助能像为土豆一样多,那么二者的价格便会趋于一致。小麦生产者不可能永久地获得远高于土豆生产者的利润,竞争法则会阻止这一点。
假若出现一个幸运的奇迹,所有耕地的肥力都突然提升,那么获益者绝非农民,而是消费者—— 因为这一奇迹的最终结果是粮食丰裕与价格低廉。如此一来,每一百升小麦中所凝结的劳动将会减少,农民也只能用其交换其他产品中所凝结的更少劳动。反之,若土地的肥力骤然下降,那么自然在生产中的贡献就会减少,劳动的贡献就会增加,产品也就会更贵。因此,我之前论断是对的:从长远来看,一切经济现象最终都消解于消费之中,消解于全人类之中。一个人,倘若未能将其眼光追随至此,倘若仅仅停留在那些影响某个人或某个阶层作为生产者的直接效果上,那他就不是一位经济学家;正如一位医生,如果只根据汤药对味蕾与咽喉的刺激来判断药效,而不去考察它对全身机能的作用,那他就根本算不上是医生。
热带地区在糖和咖啡的生产方面得天独厚。这意味着,自然承担了大部分工作,人类劳动只需完成很少一部分工作。然而,是谁收获了这份自然之慷慨的惠泽呢?并非这些地区本身,因为竞争使得他们最终只能获得劳动的报酬;而是全人类,因为这份慷慨的成果名为廉价,而廉价属于每一个人。
再看一个温带地区,那里的煤炭和铁矿就裸露在地表,人们只需弯腰便可拾取。起初,我承认,当地居民会从这幸运的环境中获利。但很快,竞争便会介入,煤与铁的价格将一路下跌,直到这份自然的赠予最终成为人人皆可免费享有的福祉,而唯一还需要被支付的,只剩下按照一般利润率获取报酬的人类劳动。
因此,自然的慷慨,正如生产工艺的精进一样,在竞争法则的作用下,都会(或始终趋向于)成为消费者、大众、全人类共同而免费的遗产。所以,那些不具备这些优势的国家,与具备这些优势的国家进行贸易,将获益无穷。因为交换的本质是劳动的对换,而附着于其上的自然效用是不作价的;显而易见,正是那些禀赋最优越的国家,在一份给定的劳动中,注入了最多的这类自然效用。他们的产品,代表着更少的劳动,所获报酬也更少;换言之,这些国家的产品更便宜。既然所有自然的慷慨最终都体现为廉价,那么显而易见,收获这份恩惠的,不是生产国,而是消费国。
由此可见,作为消费国,竟因产品价格低廉而将其拒之门外,这是何等的荒谬绝伦!这无异于宣称:“凡是自然馈赠的东西,我一概不要。你只向我取偿两分努力,就能向我提供我自己需要花费四分辛劳才能造出的产品;你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在你那儿,自然帮你完成了一半的工作。但我偏要拒绝你的产品!我宁愿等着,直到你的气候变得恶劣,迫使你也必须向我取偿四分辛劳时,那时我们再来平等交易。”
A国是受自然眷顾的国家,B国是受自然薄待的国家。我认为,交换对两国都有利,但尤其有利于B国,因为交换的本质不是“效用换效用”,而是“价值换价值”。在同等的价值下,A国的产品注入了更多的效用——因为产品的效用包括了自然贡献的那一部分和劳动贡献的那一部分,而价值仅对应劳动部分。因此,B国做的是一笔对自己极有利的交易:它只需偿付 A 国生产者的劳动,就能平白多得到了远超自己给出的自然效用。
让我们确立一条普适的法则。
交换,是价值的互换;而价值,经由竞争,最终体现为劳动,因此,交换乃是等量劳动的互换。双方产品中由自然造化的那一部分,都是免费且额外奉送的。由此可以严格推断:与自然禀赋最优越的国家开展贸易,对本国最有利。
我在本章中尝试勾勒其轮廓的这套理论,尚需极大的阐发。在此,我仅就其与主题——商业自由——的关联展开了论述。但或许,敏锐的读者已然从中窥见了一枚富有生机的胚芽,在其生长之中,注定要将保护主义、傅立叶主义、圣西门主义、共产主义,以及所有那些妄图将竞争法则逐出世界治理体系的各式学派,尽皆枯萎于其荫蔽之下。从生产者的角度来看,竞争无疑时常会触痛我们个体的直接利益;但是,倘若我们能站到一切劳动的普遍目的,站到普世福祉,简而言之,站到消费的角度,我们就会发现,竞争在道德世界中所扮演的角色,恰如平衡在物质世界中所扮演的角色。竞争才是真正的共产主义、真正的社会主义,以及我们这个时代如此渴求的福祉与条件的平等之基石;如此之多真诚的政论家、如此之多善意的改革家,要从专断之中去寻求这一切,那只是因为,他们尚未理解自由。[4]
[1] 罗曼内子爵。
[2] 马修·德·东巴勒。
[3] 诚然,劳动所获的报酬并非整齐划一。劳动有强度、危险度、技巧性等方面的差异。竞争为每一类劳动都确立了一个通行价格,我所指的,正是这种可变的价格。
[4] 本章所勾勒的理论,正是四年后在《经济和谐》一书中得到充分发展的理论。报酬专属于人类劳动;自然要素的无偿性;人类为自身福祉而逐步征服这些要素,使其成为共同遗产;普遍福祉的提升以及社会条件的相对均等化趋势——我们可以从中辨认出巴斯夏最重要著作的全部核心要素。——原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