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并不是让你回到“丛林社会”
让你自由,不是让你回到“丛林社会”
乱中有序,多姿多彩
1.对自由的误解
很多人眼里,自由和秩序是互相矛盾的。自由固然好,但是“太自由”会带来混乱,需要一个更高级别的系统权限,比如权力,来提供秩序,以免过于“野蛮发展”。
但是其实自由和秩序并不矛盾,反而是自由才能带来更好的秩序,更好的秩序反过来也更能保障人的自由。
认为自由与秩序互相矛盾,那是对这两个词的意思有误解。
我的一位朋友听我自称自由主义者,就问了我一个问题,说在自由主义者眼里,杀人属于犯罪吗?我说当然是犯罪,只要被杀之人没有过错或者错不至死,杀人就是侵犯别人的生命权,当然是犯罪。
对方听到我的回答之后非常诧异,然后顿时欣慰,说“幸好,还不至于自由到那种程度”。
同样的思路,经常听到有人这样反驳自由市场的拥护者,说“这也不让管,那也不让管,难道你们要回到野蛮的丛林社会吗?”
你看,这些就是对“自由”二字的常见误解,这误解甚至可以称为“冤枉”。冤枉自由主义者的理念就是希望天下大乱人人为所欲为。这当然不是自由,这恰恰是自由的反面。
他们认为自由无法建立秩序,权力的强制力才能建立秩序。
真的是这样吗?我们需要先理清“自由”的概念。
2.什么是自由
不用太复杂的解释,社会意义上的自由,就是人人可自由行动,自由处置自己的财产,为自己的幸福奋斗,同时不侵犯他人的自由。如果做到了这一点,那么人就是自由的。
这就从概念上解除了自由与秩序的矛盾,因为人人自由行动,同时不侵犯他人的自由,本身就是一种井然有序的秩序。
你把自由的概念解释清楚,反对者就不能从“丛林社会”的角度质疑了。自由的理念不推崇你死我亡的“丛林社会”,甚至对那种“丛林社会”深恶痛绝。自由主义者也不是一帮希望天下大乱的狂人,他们可能比任何人都更喜欢秩序。
3.自由如何建立秩序
但是新的质疑会接踵而至,而且问题更刁钻一些,“你们那种井然有序的乌托邦,天堂乐园,需要人人都是本性纯良不侵犯他人的圣人,要求太高,无法实现”。
更刁钻的质疑,光解释自由的概念就不够了,需要进一步的分析。
就人类的心智结构来说,自由不仅能够带来秩序,而且能带来更高级的文明秩序。
自由当然就是属于个人的自由行动,但是人是群居动物,自由行动就会涉及到与人的交往,涉及到生产交换。
生产交换的目的是为自己带来好处,至于什么才是好处,只有每个人自己知道。所以生产交换的活动就需要每一个产权人自己做决策,不能受强制力干预。
市场交换要求参与者为交易的对方着想,因为只有为对方带来好处,自己才能得到好处。为了自己能得到好处,市场参与者必须做利他的事。
所以市场不只不要求人人是圣人,而且能利用人性中的自私激发人的善意和创造力。是自由市场,约束了人性中的恶,建立了“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的井井有条的自由秩序。
所以有一种说法,说感谢市场吧,有些人如果不是在市场中打拼,那么他在别的地方就会成为恶魔,是市场为他提供了造福人类的机会。我非常同意。
4.自由和秩序带来文明
自由市场奖励那些更有能力造福社会的人,让他们获得财富,同时也为不那么善于造福社会的人提供了更多机会去成长进步,成为能够造福社会的人,然后也能有希望获得更多财富。这就是人人希望看到的安居乐业,国泰民安。
人人有奔头的自由社会,更多人会选择耐心积累,去市场获取财富,人们也会普遍积累大量财富。这种状态下,维护秩序的难度更小,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维护秩序的能力也更强,因为维护秩序也需要大量的成本投入,富裕的社会显然更有能力付出这些成本。
如果一个社会人人都是穷鬼且看不到希望,再强有力且富有正义感的权力想要建立维护秩序都无计可施。他们需要做的第一步,依然是发展经济。而发展经济,依然要从放开自由做起。这就是今天米莱的阿根廷正在做的事。
总而言之,建立秩序更聪明的做法就是顺应人的本性,而人的本性就是根据自己的意愿去行动,实现自己的目的。又因为这一条原则要无差别适用于每一个人,所以其中就暗含了“不可侵犯他人”这条底线。这就是自由。
自由与秩序的地位也不能颠倒。自由是目的,秩序是为自由服务的。秦皇建立了一套强有力的秩序,百姓除了打仗就是种地。这种秩序是帝王的秩序,对百姓来说毫无意义。
现代人的文化,从个人的边界感,人人独立平等,实现自身价值等等个人价值观,到社会中的契约精神,有法可依等等一系列的社会运行秩序,都是自由主义萌发之后的工商文明带来的。
所以保护自由才能带来秩序,好的秩序能进一步带来自由。自由与秩序并不矛盾,反而相辅相成,为生命带来更多财富和美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