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不是选择,而是逻辑必然
文 | 张是之
前几天关于霍普“论证公理”的文章,有朋好友反馈还是太长太难了。
现在我试着来一个更简短的版本,让你三五分钟就能看懂看明白。
喜欢深究的朋友当然需要看原著了,不需要的话明白个大概也就可以了。
很多人都知道奥地利学派的一句话:价值是主观的。
但如果学到更深入,会发现我们同时强调:伦理是客观的。
什么意思呢?比如:自愿交易是好的,偷盗抢劫是坏的。
但问题来了,当遇到变相掠夺,尤其是隐藏得很深的那种,很多人分不清。
所以霍普要回答的就是:有没有一个人人都必须承认的客观标准,来区分对与错?
而他给出的答案,就是“论证公理”和“践言冲突”。
霍普当时所面对的哲学背景,有两个危机:
第一个是认识论危机。
后现代思潮流行,说“真理是相对的”。
听起来很开放,但一旦真理相对,经济学、伦理学,就降格成了“意见”,没有共识。
第二是伦理政治危机。
如果真理是相对的,那伦理就成了权力的产物。
换句话说,谁拳头大,谁就能定义对错。
结果就是“理性自杀”,连“真理是相对的”这句话本身,也失去了意义。
霍普要做的,就是找到一个逻辑上无可否认的根基,来重新支撑理性与伦理。
霍普说,伦理的核心任务,就是预防冲突。
冲突来自哪里呢?来自稀缺性,资源是有限的,大家都在竞争。
但要进入论证,每个人都必须默认这三个前提:第一,我能控制自己的身体;第二,我承认逻辑和交流规则;第二,我有权使用表达的工具。
否则,论证根本进行不下去。
这说明,私有财产权并不是“意见”,而是论证活动本身的前提。
很多思想流派试图否认私有财产权,霍普指出,这些论证必然自我矛盾。
比如这两种情况:
如果别人的身体归我所有,那他就成了奴隶,失去论证能力。很明显,这是自相矛盾的。
或者说如果大家共同拥有一切,那任何使用都要集体同意。结果就是行动瘫痪,这也不可能。
另外哲学里有个难题,我们能不能从“是什么”推导出“应该是什么”?
休谟给出的回答是,不可以;而霍普给出的回答是,可以。
因为论证既是一种事实行动,又自带规则。
这就像下棋,棋盘是事实,但只要你下棋,就必须遵守规则。二者是一体的。
论证也是一样,你能论证这个事实,就已经承认了你必须遵守论证规则。
霍普的最终目标,是把“论证公理”和“践言冲突”变成政治哲学不可否认的元工具。
他证明了,自我所有权和私有产权,并不是文化习俗,而是逻辑上不可否认的必然条件。
只要你开口论证,就已经承认它们。
这让自由社会的伦理基础,不再只是一种政治意见,而是上升成为了一种理性必然。
所以,当我们再说“私有产权好”、“自由社会好”,这不是一种简单的偏好表达,而是一种无法被否认的逻辑结论。
这就是霍普带给奥派的力量,从哲学根基上,让自由成为理性不可否认的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