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自愿加入实施公社,并不等于计划经济

最近,有一群人,自己搞了一个人民公社,实施了工分制。有人说,他们这是计划经济复辟。

我不同意这个观点,我不仅不反对,反而是强烈地支持。我作为市场经济的拥趸,作为长期鼓吹自由市场的写手,我认为,这种人民公社就是市场经济,就是自由市场。

理由很简单,我提一个问题,他们伤害了谁?

难道他们不是自己用私有财产集合起来,一起搞的人民公社吗?这不是完全自愿的吗?

事实是不是,没有任何其他人因为他们的行动受损。

市场经济的规则,就是人们自愿进行交易与合作,是人们用私有产权参与社会合作分工。

那他们这种人民公社不也是如此吗?这怎么就不是市场经济了呢?

司马南也怀念人民公社,以前经常带人去参观南街村,但他要的人民公社不是这一种,他要的是由一个强大的政府强迫每一个人加入人民公社。

这就不是市场经济了,因为司马南主张的是消灭私有产权,进一步消灭人们支配 私有财产的意志和能力。

如果司马南和他们的粉丝们,自己找块地,自己实施人民公社,自己实施消灭货币、消灭交易的指令经济模式,每一个人只挣工分,不要货币交易,我一样会为他们鼓掌,并认为,他们搞的就是市场经济,是我所支持的经济模式。

同理,以色列的基布兹人民公社,也是市场经济。

在这种集体组织中,奉行自愿加入自愿退出之原则,虽然同吃同住,没有财富之不平等,也有人民食堂,但这不会产生任何经济灾难。

因为,这本质上,不叫公有制,这叫共有制,共有制也是私有产权的子集。

什么叫共有制呢?其实中国的民法中,都有说明。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而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其实这种人民公社中,就存在两种共有制,一种叫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是指多个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按份共有人对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可以转让其份额。

工分制,就是一种确定共有财产的份额的一种手段。你干活干得多,那么,你在共有财产中占比就更高。

其实我们每一个家庭都是共有制。

大多数这种家庭财产关系,就叫共同共有。共同共有是指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这种关系一般基于共同生活、共同劳动而产生,如夫妻、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有。

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谁花了多少钱,其实是无所谓的。老公消费得多、老婆消费者多,还是孩子消费得多,家庭大多不会去算这个帐,都是一家人,共有嘛 ,算这么清楚干什么。

只有在婚姻关系破裂时,才存在份额问题。

小区里也有共有财产,在小区管理中,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并承担管理义务。

即使最早的人民公社实验,欧文在美国实施的人民公社,也是自愿的合作,也是市场的产物。

欧文从英国来到了美国印第安纳州,他用20万元购买了3万英亩土地。于是,一个完全新型的“世外桃源”——“新和谐公社”就这样开始一砖一瓦兴建起来了。

欧文非常兴奋地带头劳动。他们砍伐树木、焚烧野草,开荒种地,盖房架屋,不久,一个个村落建立起来了。

欧文还带领全体公社成员共同劳动,共享劳动成果,他们规定,全体公社成员按照年龄大小从事各种有益的劳动。5岁到7岁的儿童,一律无条件入学。8岁到10岁的儿童。除学习外,还要参加公社各种有益活动和必要劳动,如修整花园、做家务等,从中掌握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12岁以上的青少年,必须在学习知识的同时,还要在工厂、作坊等学习一定的手工技能,以便将来为参加工作做好准备。

20岁到25岁的青年人,是公社建设的主力,因分工不同,有的在工厂作工,有的在农田参加农业劳动,或是参加一定的脑力劳动。

公社的未来发展,全靠这个年龄段的主力军。25岁到30岁的人,每天只需以参加两个小时的生产劳动,其余时间则从事公社的保卫工作和参与产品的分配工作,也有一部分人从事科学研究和艺术工作等脑力劳动。

30岁到40岁的人负责管理、组织和领导各个部门的生产工作。40岁到60岁的人,则主持对外交往。接待宾客或是产品交换等。

60岁以上的老人组成老人集体,负责捍卫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监督宪法的实施落实等。

这样,“新和谐公社”所有成员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和谐”相处。

这不挺好的吗?欧文自己花自己的钱,怎么折腾,不都是一个消费行为吗?

四年后,欧文自己再也没有钱来补贴公社的逐日亏损了。“新和谐公社”终于宣告了破产。

你看,这也是市场经济,因为欧文自负其责了。

但朝鲜的计划经济,有人对结果负责吗?当然没有。是朝鲜人民全体自愿的吗?当然不是。

自负其责,自己花钱消费,自愿合作,都是市场经济才有的玩意,计划经济只有强制、命令、胁迫,哪来的自愿?

因此,那些说奥派视人民公社为死敌的人搞错了,我们根本不恨人民公社,如果司马南们仅仅是带着他那七千万粉丝自己去搞自愿的“计划”经济,我对他表示尊敬,并且要高声称赞他。

因为你不会来祸害我。你们这七千万人可以将自己的私有财产全部捐出来,共同成为一个公有制(实质为共有制)的组织,然后你们挣工分,自己搞大锅饭,自己爱怎么折腾都是可以的。

你们自己的财产,我怎么能干预你们怎么花呢?你们怎么生产都可以,一天工作三小时都是可以的,这不会伤害到任何人。

但是,当你要是试图用舆论呼吁权力、暴力强迫我加入时,那你就是我的敌人了。

因此,那些向往人民公社的人,与我这种不喜欢人民公社的人,不存在矛盾,不存在冲突。

冲突在于,我不想参与,他却想强迫我参与,这才构成了舆论上的争论。

那些天天渴望各种形态社会的人,都大可以这样去实践,比如,你想要免费医疗,那自己搞一个社区,自己干就行了,哪怕在你们家小区实现也是可以的,小区业委会一开,各位业主,家里的财产都放到业委会来,谁病了,都从这个钱出,全部报销,那不就实现了免费医疗了吗?

你要是认为业主们不熟悉,那么在家族里搞也是可以的。

七个舅、八个姨、五个叔,六个伯,全部拉过来开个会,以后各家财产全部放一起啊,谁病了,就从里面全额报销,咱实施免费医疗制度。

再不行,你在自己家里实施也行啊。

大哥,大姐,小弟,咱们几家人所有财产全部放一起啊,有病就全部用这个钱里出,全额报销,实施免费医疗。

只要你们自愿,我哪里可能反对?我反对的免费医疗是,强迫我参与,也一定要用我的财产也要加入你们这个体系。

我可以说,你们连自己的二哥都说服不了,但李玲带着一群人却想让全国人民的财产共同放一起来报销所有人的医疗费。你说可笑不可笑。

先在你们家族里搞吧,在你们小区里搞吧。

别看李玲、司马南及其粉丝在网上叫免费医疗叫得凶,他们敢在小区里发起小区业主财产共有后免费医疗吗?敢在家族群里发起家族财产共有实施免费医疗么?

看看会有会有人认为你是精神病?

小区、家族你都搞不定,你却要来强制一群陌生人参与你的免费医疗计划?还不是指望用权力来强迫我参加吗?

因此,我绝不是反对免费医疗,我只是反对强迫每一个人交税来参与免费医疗。

你们大多可自己另搞一套,比如学德国英国,每一个人一年交三万五万的医疗税,然后你们自愿搞免费医疗,我绝不羡慕。你们支持免费医疗的人,就参与这一套体系,只要是自愿加入的,那我对你们只有祝福。

如果你们要强迫我,那我当然要反抗,要反对,你算个老几,凭什么强迫我参加?

我又不傻,你想免费医疗,不就是想白嫖别人的钱么?你白嫖不到家族里亲戚的钱,却想白嫖陌生人的钱,做什么千秋大梦呢!

司马南一直推崇所谓南街村模式,所谓集体经济。

你想搞任何经济模式都可以,只要是自愿参与,那都是私有财产下的自愿选择,我不反对任何一种方式,我只反对强迫另一群人参与。

因此,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观念之间的冲突,不是什么价值观的冲突,是自愿与强迫的冲突。我与这些自愿搞人民公社的人,显然是三观不一致的,但我们没有冲突。

但我与司马南有冲突!并且是无法调和的冲突!因为司马南的观念是要强迫我加入他主张的南街村模式,因此,我与司马南之间,是存在着观念斗争,甚至就叫你死我活!

无数人在批评司马南,在杯葛抵制司马南,仅仅是讨厌他吗?当然不是,是感受到了被强迫被强制的风险,是为自己的未来、自己的孩子的将来在拼命反抗!

他带着他那七千万粉丝,想要强制改变我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