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猫事件反转,舆论为什么会被忽悠瘸了?
胖猫事件反转,舆论为什么会被忽悠瘸了?
胖猫事件反转,舆论为什么被忽悠瘸了?
胖猫事件发酵后,我写过一篇文章,反对网络判案。
现在官方出了通告,这份通告很详细,我认为值得相信。
但是,网络上一边倒的舆论,才是更值得关注的现象。
为什么人们这么热衷于网络判案呢?
中国有句古话,清官难判家务事。这一句话里的意涵,就是在说明一个事实,那就是人们的主观价值,是不可能进行判断的。
婚姻也好,恋爱也好,甚至是所谓的捞女也好,对其中的是是非非的判断,都涉及到个人的主观价值。
邓文迪嫁给默多克,是捞女吗?
你是把老江湖默多克当作了SB吗?有人评论,一个人看上了他的钱,另一个人看上了她的色。
那又如何?人家双方自愿,有什么可指责的呢?
正如前一段时间范曾,娶了位年轻漂亮的老婆,一时间成为网络热点,引骂无数。
范曾这个人,我很讨厌,但我绝不会在这个时间点写文章骂他。
他有钱,娶个年轻的美女,有什么错呢?
年轻的美女,愿意嫁他,就是爱他的钱,那又如何?碍着谁了?
我当然是反对女权主义的,但是反对的不是彩礼,不是女人拜金,反对的是不少女性主张自己在法律上拥有特权地位。
一些女性,认为自己生育有代价,自己就是应该得到更多,她只要没有通过对权力的诉求,而是与对面的男人提出诉求,那么,只要对面的男人同意,那不叫女权主义,不过是个人的主观价值而已。
一些人反对女权主义,却在反对彩礼,反对女人在谈恋爱过程中多花男人的钱,这种反对不是在反对女权主义,是在反对他人的主观价值。
这与反对他人玩网络游戏本质是一回事。
我认为,中国的确有女权主义,但是和西方国家那些上升到法律,通过权力来构建女性特权相比,还有距离。
真正应该反对的是,在强奸案中,缺乏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对男性的不公,在婚姻财产法律纠纷中,对财产分配的不公。对女性生育假期的法律强行规定等。
这些,才叫真正的女权主义,因为“权”这个字,代表着暴力。以上这些管制,都是权力下才可能做到。
女权主义的“权”字,不是权利,而是权力,是暴力管制男性。
欧美的女权主义盛行,是干预婚姻自主契约,是强行用法律规定离婚男人必须给女人赡养费,是在法律上规定公司高层女性比例得达到多少,这都是权力。
中国的两性冲突,远远没有到这个程度。
但舆论中,对于女权主义的批驳,我认为是过头了的。
有很多批驳,其实是涉及到了对他人主观价值的干预,甚至试图将中国女性都变成某些男人心里的贤妻良母,不允许出现不同的价值观。
胖猫案中,部分男人的反应体现了这种趋势。
第二个问题,则是对欺诈的理解问题。
欺诈要如何定义,是一件复杂的事情。甚至有人认为,世界上不存在欺诈事件,所有的事件都是你情我愿,欺诈这种定性,就不应该存在。
这种看法,显然不正确。
你和某人签了一份合同,你付款了,对方不发货,是否构成欺诈呢?
得分几种情况:
1、由于对方破产了,发不了货了,那么,这不构成欺诈,是市场中正常的现象;
2、对方主观上就是用这份合同来骗你的钱,将你的财产转移到他身上,那么,这就是欺诈。
欺诈等同于盗窃。
但在法律上,要认定欺诈,是需要法官的经验判断的,那就是,是否具备主观故意,是否虚构了事实,是否整个行动都是以获取你的货款为目标,是否在一开始就没有准备发货。
有人就要说了,你这还不是对主观价值进行判断吗?你不是他,你怎么知道他主观上有没有故意呢?
主观上有没有故意,是法律中非常重要的判定条件,比如在马路上撞死一个人,如果是交通意外,赔钱往往就可以了,甚至不坐牢都是可以的。
但马路上还可以行凶,就是故意撞死一个人。
这就需要法官通过证据,再通过他的经验,以及对正常人的推定,来判断,这是交通事故,还是故意杀人。
一个杀人犯开着汽车反复碾压被害者八回,这就是根据常理可以推断为故意的一种事实。
那么,胖猫是否被欺诈,也需要这样的事实,以及法官自己的经验判断。
这份通告,其实是某一种法官判决,虽然他只是由民警进行的判断。
他是一种事实上的简易法律判决程序。
在通告中,民警根据一些事实判断,不存在欺诈,这些判断就是经验和常理。
比如,双方见了父母,比如朋友圈公开了恋爱关系,比如,双方共同开了店,又开设了恋爱帐号,以及他们之间的聊天记录;
那么,这些经验和常理,就构成了非故意的判断依据。
相反,那些骗婚的判断,也是根据这些常理进行判断的。现在的年轻人结婚后马上离婚的不少,与骗婚的区别就在于法官对于主观故意性的判定。
比如恒大的烂尾房,仅仅是商业周期、政策的结果吗?当然不止如此。
恒大后来暴出来的财务造假、虚构假公司假项目融资,以及大量出售不能网签的房子,收到钱后马上转后,不转入监管帐户,这些在法律上,都是可以通过经验判断,许家印是有主观故意性的。
相反,最近网上有一个服装电商头部企业,还不了供应商贷款了,他们就是亏损导致的结果,而非主观故意,因为没有证据证明其是故意要坑代理商的钱,公司的钱亏光了。
所以,虚构事实,以获取被害人钱财为目标,有主观故意性,是欺诈罪定性的标准。
第三个问题,媒体失能
之所以谣言四起,有一个最大的原因是,这么大的热点事件,我们居然看不到几篇媒体报道。
本来不是什么复杂的事,换到十几年前,早就有上百家媒体冲到当事人家里去采访去了,那么,警方的这些调查,其实早就可以曝光出来了。
如果这事,不是胖猫的姐姐去警方报案,警方都无权调查此事,因为不存在当事人的纠纷,警方就 不应该出面。
但媒体是可以出面报导的,可惜啊,所有有新闻采集能力的记者们,都好象不在意这件事。
舆论场才被谣言占据。不能仅仅怪大众相信谣言,媒体们躺平也是一个关键原因。
如果双方都不报警,那么,胖猫事件可能就无法反转了。
当事人,就只能忍受被他人终身负面评价,甚至再死一个,也不奇怪。
我想,这种人小物,其实是没人有关心她的死活的。
肥猫与加拿大渣男,道德审判何时了?
网络判案是一个常态。
一个年轻宅男的自杀引发了巨大的社会舆论。
而反思加拿大计划经济模式医疗体制的《我妻之死》,则演变成了对渣男丈夫的网络批评。
人们列举出各种聊天记录,各种在网上挖到的料,试图证明,他们是对的,肥猫就是被女友欺诈导致自杀,加拿大患癌死亡的女人,正是被她奴隶主式的丈夫压榨而死。
这种讨论脱离了一个基本事实。
自古以来,人们就急于想知道一切存在和一切变动的原因,但这种追求终将遭遇难以逾越的障碍,某些现象无法被进一步分析或追溯至其他现象,在这奥派经济学中称之为“极据”。
一个人为什么自杀?这就是极据。
这取决于胖猫个人具体的价值判断,是不可能进行分析的。
人的意志不是机器,不是给予A刺激 ,就一定产生B行动。有人失恋后开开心心,有人失恋后要死要活。
外在的一些事实(物理的和生理的)如何在人心中产生一定的思想和意志,并驱动具体的行为?
我们不知道。
这是一道无法超越的壁垒。
理智和经验都告诉我们,有两个各别的领域:一是物理现象、化学现象、生理现象的外在世界;一是思想、感情、价值取向、和有意行为的内在世界。
这两个世界之间还没有桥梁联系起来。
因此,任何一个他人,都无法真正了解胖猫真正的死因。
有一个事实很明显,肥猫没有被人推下河,没有被他人杀死,而是自愿选择了结束生命,他为另一个女人花的钱,也全部是自愿的,甚至在死前转款还要加上自愿赠与四个字。
这是否谈得上欺诈呢?欺诈是要以虚构事实为基础,让对方产生错误的认知,并且主观上是故意的。
也很难看得出,胖猫被人欺诈。
那位加拿大惨死的妻子是否被压榨了?人家结为夫妻共同生育了三个子女,不管他们的相处模式是什么,是男人工作还是女人工作,这不是两个人主观价值的结果吗?
你不是他,他人岂能判断对方价值判断的对错呢?
女生是幸福还是不幸福,完全是个人主观的。无数中国男人在外面工作,回家也一样家务全干,还为老婆提供更多的情绪价值,这也不是心甘情愿的吗?
中国女人中有不少人都希望过上这样的生活——我只负责貌美如花。
只要男人愿意,这种相处模式,不就是他们自愿的吗?
人的行为必然总是合理的。
任何一个人一切行动的最后目的总是行为人某些愿望的满足。
既然谁也不能够以他自己的价值判断来代替行为人的价值判断,那么,对别人的目的和意志下判断,这是白费力气的。
谁也没有资格断言,什么事情会使另一人更快乐或更不满意。
批评者们总是以己度人,他们批评的角度都是,如果他处在某人的地位,他相信他会以什么为目的;或者,以专断傲慢的态度抹煞某人的意志和抱负,而宣称这位某人要如何如何才更适合于他自己。
人与人之间的欲望、目的、追求都是不一样的。
表面上看,人和动物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比如,在饥饿的时候,都在追求摄入食物,在寒冷的时候,都在寻求温暖。
一个缺乏食物和住所的人,通常是倾全力以求这些迫切需要的满足而不大关心到其他的事情。
求生欲、保持自己的生命,并利用一切机会来增强自己的活力,这是生活的基本特征。
但是,人依然不是动物,哪怕是在马斯洛定义为最基础的人类欲望面前,服从这个欲望,并不是一种必然。
不管在何种情况下,人依然可以对这些冲动进行操纵。
他既可以控制他的性欲,也可控制他的求生欲。
当他的生活环境到了不可忍受的时候,他会放弃自己的生命。
人是能够为一个大义而死的,能够自杀的。
就人而言,活着或自杀,是一选择的结果,是价值判断的结果。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理论,人在吃不饱饭时,就不会有精神追求,但是,在贫困交加的环境下,依然有人为了某一种目的,去实现自己的精神追求。
任何行动,都是人们选择的结果。因为人有自我意志。
因此,指责肥猫女友或指责加拿大渣男,都是忽略了肥猫和加拿大癌症女士个人存在自由意志,其实,这都是他们自主选择的结果。
当然这些道德审判背后,我认为还有其他的原因。
加拿大《我妻之死》之所以变成了对渣男的道德指责,我认为是不少人无法接受加拿大计划经济医疗体制的恶果,这其中也有无数移民加拿大的中国人在为自己移民的正确性在进行辩护。
这是很正常的人的思维习惯,人们总是喜欢为自己的选择进行辩护的,很难接受自己的选择在他人看来是错误的。
“渣男”广受指责,更多的原因是因为他“黑”了加拿大的医疗体制。
而肥猫之死,则看到了中国年轻男性在追求女性、寻找配偶方面的痛苦,由此产生了共鸣。
其实与其纠结于这些道德问题,为什么不进一步思考,为什么中国年轻男性在女性面前这么卑微呢?甚至不少地方有天价彩礼,其实不过是供需关系决定的。
有意思的是,中国经常有舆论鼓吹有多少光棍,有多少年轻男性找不到女朋友,但中国政府却对外来女性进入中国无比苛刻。
哪怕是嫁到中国来的外国女人,都是不能工作的,必须五年后拿到永居身份后才能工作。
以肥猫这个收入水平,如果对世界开放,让外国女人可以来中国找男人,他身边可以围着一群外国漂亮女孩。
荒唐的现实就在眼前,一边说人口不够了,劳动力不足了,一边说年轻男人找对象成本太高,要求太多,一边施行了几乎是全世界大的经济体中对外来移民最为严苛的管制手段。
道德指责没有什么意思,并且很可怕。
道德指责并非没有恶果,发展下去,就会变成管制。比如,对这种恋爱关系中的自愿馈赠,说不定要出台法律返还,因为有民意基础,另一方面,徐波写明借款的汇款,却要被认定为赡养费。
甚至对男人喝酒后不管家,都有可能发展成为禁酒令,美国不就干过这事吗?
道德指责的背后,往往是要求其他人的价值判断与自己一致,而价值判断是千人千面的,怎么可能统一,要统一,就会引发无尽的冲突。
很多人说,我与你三观相近,其实他们错了,价值判断是永远不可能一致的,真正能达成共识的,是科学。
科学告诉我们,他人的自由意志是极据,无法进行评判。
如果任何价值观进行冲突,而不是科学理性达成共识,那么,在中国,性别价值观冲突终将浮上水面,并将诉诸于权力,最终以管制作为手段,最终导致更激烈的冲突。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