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自称都是为了和平,但为什么总招致仇恨

美国自称都是为了和平,但为什么总招致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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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和哈马斯的战争仍然持续中,加沙一名儿童向美国人发出了灵魂拷问:你们纳税是为了杀死我们吗?

这揭露了国家的本质问题,以及民主社会无解的难题:那些不支持这场战争的美国人——哪怕它是“正义”的战争——能不能不纳税?能不能和平地脱离这个国家的强迫?

答案是当然不能。

也就是说,即便一个人是完全的和平主义者、反战主义者,一个人根本不支持这场战争,那么他也必须交出自己的财产,以纳税的方式支持这场战争,以美国国家之名购买军火去杀人。

否则他就会被美国联邦税务局关进监狱。

然而这就是国家的本质。它就是以强制性征敛为前提,在一定领土疆域内垄断暴力和司法的组织。只要国家存在,那么必然意味着强制和胁迫,必然意味着自由的丧失。

这是多么悲哀,反伦理、反道德的事情!

想想看,如果有一个人,用刀枪逼着你,让你交出自己的财产,而且他说的很清楚,他要拿你的钱去卖枪炮杀人。那么按照正义的法律,这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你可以当场干死他。

然而一旦变成了一群人组成的美国国家,你一旦不交出自己的财产,不支持他们杀人,你就变成了刑事犯罪。

多么荒谬的事情。

将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没收,返还给受害者是正当的。那是因为他的收入来源不正当,不是通过先占、生产和交换取得。那么反过来说,一个人的正当收入,任何人、不论以什么名义,都是不能没收的。

以建立一个美国国家,发布以法律为名的命令的形式,夺走一个人的财产,就认为这是正当的,是自欺欺人的招数,是流氓话术。哪怕全世界都是这样做的,也不能代表它就正确。正确与错误,不是数人头的。

美国宪法第十六修正案,以违宪的方式赋予联邦政府对全体公民直接征收所得税的权力。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美国联邦政府可以对美国公民的合法收入进行没收。别管它说得有多漂亮,本质就是这么回事。华盛顿特区那些西装革履的贼,照样是贼,而且相比于小偷小摸,是汪洋大盗。

有人说这是“社会契约”。谁跟你签的?什么时候签的?以什么方式签的?你说四年一次,拿选票签的。那没有投票支持拜登的人呢?国会议员简单多数决制定法案,投下反对票的49%呢?这49%,又“代表”了多少人呢?

你说我们认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首先是并非所有人都认同这个原则。只要有一个人——这样的人必然有——不认同这个原则,那么这个原则就没有正当性。其次是任何原则,如果与私有财产冲突,那么它本身就是无效的。私有财产是对世的、绝对排他的,不是可以通过投票安排的。

还有人把美国政府与个人的关系比作物业公司与业主,把美国联邦税务局(IRS)这个无孔不入、阴森森的特务机构的征敛比作物业费,这除了证明自己思维混乱、认知浅薄之外不能证明什么。约瑟夫·A·熊彼特一语中的:“将税收解释为俱乐部会费或购买医生服务的类比的理论,只能证明社会科学的这一部分距离科学的思维习惯有多远。”

试问:物业公司能像美国政府一样垄断暴力、垄断司法吗;能阻止别的物业公司和它竞争吗;能强制地收你的钱吗;能滥发钞票吗;能组织一帮业主,去瓜分另一群业主的财产吗;能监听你的电话偷窥你的邮件吗;能限制谁进入或者不准你搬出这个小区吗;能在小区门口设个卡阻止你从别的小区买东西吗;能对你瞎逼逼说你开燃油车会导致气候变暖吗;能对业主说你不准涨价、不准经营石油、不准办医院、不准生娃吗;能过几天又对业主说你多生几个我给你发点钱吗;能对你说吃虾的时候先电晕吗;能把你交的物业费分配给隔壁游手好闲的人吗;能让分明是男人却自认为自己是女人的人去上女厕所吗?

还有像詹姆斯·布坎南这样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罔顾常识地说“美国政府恰如公司一样是自愿机构” 。这简直是瞎了眼睛。

布坎南你去市场上购买商品,需要的你就付费,不需要就不付费。你不需要美国政府的某项“服务”,能不能不交税?

你花多少钱,就能买到对应的东西,一块钱买了一把青菜、五块钱买了一斤苹果、2000块买了一部手机,这些东西你就都拿回家了。你交的税,都买了什么你能说清不?

你说买了和平?开什么国际玩笑。你出了钱,让一众美国总统和他们背后的深层政府,军火商和国防承包商去制造冲突了还差不多。你要是去买牛奶,他却给你氰化物,你会不会去杀了他?况且,只准你从它那里买,不准从别处买,这是个什么公司和自愿?

市场上的价格是交易双方边际上选择的结果,不是某一方能决定的,你标价高我就不买。但是美国政府为你提供的“服务”,是单方定价的,它说多少就是多少,你作为“消费者”是说了不算的;而且,是强制交易的,就这个价,你非买不可,不买就把你关进科罗拉多恶魔岛监狱!

布坎南你对美国人说这叫自愿?

全球第一款反病毒软件McAfee杀毒软件的创始人约翰·迈克菲,由于2014~2018年期间未提交纳税申报表,被美国政府全球通缉。在被西班牙巴塞罗那警方逮捕后,75岁的他无法接受被引渡回美终身监禁,在监狱里上吊自杀。

更著名的是欧文·希夫,这个一生信奉并践行自由的人,坚持认为美国联邦政府开征个人所得税违宪,因此拒绝缴纳,拒绝在纳税申报表中披露自己的收入,将申报表抬头“美国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划改为“美国个人所得坦白书”。由此,77岁高龄的他被判监禁12年7个月,还因“藐视法庭”而罪加一等,加刑一年。

2015年,身患晚期肝癌的杀人犯兰迪·维科斯获准保外就医,出狱回家与家人共度人生最后的时光。然而,年近九旬、双目失明、肺癌晚期的欧文·希夫,却不被允许回家与亲人告别。这个“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的勇士,却没有任何亲人的陪伴、戴着镣铐,孤独凄凉地离世。

在美国联邦政府眼里,“逃税犯”比杀人犯更可怕。因为杀人,又没有杀他们,他们无所谓的;而不交出自己的收入——他们叫逃税——则直接危及自身,没有钱了,他们怎么存续呢?

布坎南你说这叫自愿?

他们到底犯了什么罪?他们只是不想让美国政府没收他们的合法收入!只是通过这种方式表示不愿意接受美国政府制辖,只是觉得美国特色的法治就是以制定宪法修正案的方式违反宪法,只是认为联邦政府没有权力向全民征收直接税。欧文·希夫甚至没有反对其他税收!

设法保卫自己的财产,天经地义,而且是正义之举。因为没有财产权,就没有人类文明;拿走一个人的财产,就相当于砍掉他的手脚,让他无法生存;允许一部分人拿走另一部分人的财产,就是将社会分为奴隶主和奴隶两个阶级。

从经济上说,税收必定意味着再分配,对财产权的侵犯,必定造成时间偏好提高,资本积累减少,打击生产,将社会拖入贫穷的深渊。

美国独立战争的一条重要原因,就是北美殖民地的人民想保卫自己的财产,不愿意向英王缴纳税收,并宣布脱离英国的管辖。

第一个在独立宣言上签名的约翰·汉考克,反对《食糖法》,从西印度群岛走私食糖以逃避关税。在英王眼里,他是一个走私逃税犯,但在北美殖民地人民的眼中,他是向人们提供物美价廉商品的优秀企业家。独立战争和第二次英美战争期间,美国的许多建国先贤们绕道加拿大走私物资,若是按照现在的美国法律,他们都应当被抓起来。

在弗吉尼亚等南方各州,美国人民自酿威士忌,并把它作为交换媒介使用。汉密尔顿要向他们征收威士忌消费税。南方人民发起了威士忌叛乱,联邦政府派出军队镇压,并要把逃税和挑起叛乱的首犯绳之以法。尽管叛乱被弹压,但是桀骜不驯的南方人,根本不愿意与联邦政府合作,去逮捕和审判他们的同胞。与无耻的御用历史学家记载的完全不同,威士忌叛乱取得了圆满成功,广泛的抵制使其有名无实,托马斯·杰斐逊总统上任后,立即废止了威士忌消费税。

如果你赞美美国独立战争,那么逻辑一致地,你就应当支持美国人民拒绝向美国联邦政府纳税,以支持战争和挥霍;你就应当支持美国南方人民脱离美国联邦政府的管辖,就像他们当初脱离英王的管辖一样。

美国人向来有自由、地方自治和逃避监管的优良传统。横枪跃马的西进时代,美国西部安保、司法都是市场化的;淘金热中的各个社区,自由地安排产权与契约,根本不是影视作品中反映的野蛮无序。

国内有一大批美粉,如果你们真的热爱美国,应该知道,当初的美国社会有浓厚的自由民粹主义气息,他们有桀骜不驯的自由精神,厌恶监管,厌恶大一统,崇尚自我奋斗,自我做主,鄙视不劳而获,仇视剥削和控制,对联邦政府有深刻的怀疑和敌意。

如果你要学习美国,追求美国走向繁荣的原因,那么,这种自由精神、自治传统、反抗强权,就是美国在19世纪走向繁荣的根源。

怎么到了后来,美国人都认为被美国政府没收合法财产反而成了天经地义?将保卫自己财产的人称为贪婪?而且总有人呼吁加税,难道不值得深思吗?过去人们对国王的任何权力扩张都充满警惕,现在却总有人呼吁扩张联邦权力,这难道不是巨大的倒退吗?

怎么现在德克萨斯有一帮人想要脱离联邦,会被人们视为怪物呢?

因为民主的扩张。

民主制度混淆了税金生产者和税金消费者的界限,让人误以为自己是美国的主人。它开放了权力准入通道,让人人都可以加入税金争夺战之中,人人可以向他人的财产主张权利。

这个时候,那些依靠政府税金存活的群体,的确会认为,税收的多寡与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对别人课征重税,自己就得到的更多,的确在短期内对自己有利。

这个群体并非少数。汉斯-赫尔曼·霍普教授统计,有2.3亿人,或多或少都从税金中分享了收益。真正的税金贡献者,只有7000万人,是绝对的少数。这不就是美国的“打土豪分田地”吗,而且是日复一日旷日持久地持续进行。

在现代民主制度和福利国家的持续进攻下,美国人民喝下这剂甜味的毒药,一步一步变成了温顺的待宰羔羊,他们离开美国政府就不知道怎么活,自由精神全面垮塌,拿走别人的财产心安理得,道德全面溃败。他们连反抗的想法和勇气都没有,变成了随时奉美国政府征召的提线木偶。

正如俾斯麦所说,一个退休时可以从政府领取福利金的人,比起没有的人,要好控制得多。

通过民主的授权,现代民主国家掌控了古代君主望尘莫及的权力。他们可以制定法律,对每个人发号施令,对人们生活的细节予以规制;可以直接向全民征税,可以印钞票,可以将所有人视为奴隶,在战争时随时征用进行强制奴役。他们拥有了税金分配大权,可以搜刮民众的钱财满足自己的消费需求,可以用来收买民众,支持一部分打压另一部分,可以堂而皇之地以法律之名将一个人的财产分配给另一个人。他们可以威胁民众,如果你不支持我,不按我的想法办事,我就停掉你的补贴。

本杰明·富兰克林警告自己的同胞:**当你用自由去换取保障的时候,最终既不会得到保障,也不配享有自由。**不幸的是,这一切都成了现实。

民主制度导致了福利+战争型国家,将古代的有限战争变成了全面毁灭性战争。

在古代,国王想要征税,必须面对贵族们的制约,打仗的时候,是贵族先上,跟民众没有关系。英法百年战争,但是民众之间友好交往——帝力于我何哉?

老百姓的想法是:城头变幻大王旗而已,谁来了都要缴税,打死了活该,关我屁事;对于不列颠人来说,这国王到底是来自德国的汉诺威还是法国的诺曼底,是姓伊丽莎白还是维多利亚,关我屁事;人家本来还是亲戚,他们之间争抢底盘杀红眼,关我屁事;他们把领土割让了,卖了,媾和了,又关我屁事,那土地又不是我的。

但是民主时代一切都发生了逆转。

西方民主制度不断地强化了国家主义观念和领土概念。正是由于多数人都依靠国家存活,每个人都似乎在参与国家事务,所有人都自认为是国家的主人,于是,每个人都必须拿出财产去支持战争,兵役制度发生本质改变,每个人都有了保卫国土、即牺牲生命的义务,由此,兵源变得无比廉价。强大的征税权和印钞权又为战争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

国土的扩张对他们是有利的,因为那意味着把外国的资源变成了自己的,可以排斥外人的进入享受更多的福利。由此,一个西伯利亚人,开始关心万里之外的高加索是不是俄罗斯的领土,一个敖德萨的人,关心千里之外的顿涅斯克是不是属于乌克兰。谁要是说放弃那块地方,那简直就像死了亲娘,好像把自己家里的东西送给别人了似的。

理论上说,不到把所有人消灭干净、把所有财富毁灭一空,战争就不会停止。唯一制约民主国家战争行为的,是民众的反战观念,是民众还能不能承受一具具血淋淋的尸体、自己的财富毁灭和生活水平的直线下降。

就这样,那些支持战争的人,通过多数决的形式——并不一定要投票,而是民情舆论——强制少数人纳税支持自己,甚至强制少数人付出生命实现自己的国家理想。

试想,如果不是国家建构,如果不是民主制度让打仗有人付出代价而自己不用,有谁会为一个万里之外的国家出钱出力,有谁会将刺刀刺进地球另一边的人的胸膛?

美国人,就是这样堕落的。他们在民主的迷幻药之下,放弃了自由的精神。他们非但没有反对那个他们头上最大的侵略者——美国联邦政府,反倒通过民主手段,成了侵略者的共谋;不但没有通过反对的形式阻止战争,反倒在实质上成了为侵略提供资金的帮凶。

美国人要改变这种荒谬局面的办法,就是回归自由主义的美国传统,从观念上阻击美国政府的扩张,将公民社会打造得桀骜不驯。办法就是,切断联邦政府的收入渠道,砍掉他们通过税收和印钞伸向自己口袋的黑手,拒绝成为美国政府的杀手。并且,随时以分离相威胁,捍卫自己可以随时就地独立的天赋权利。的精彩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