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乱象的根本原因
最近人们都关心缅甸妙瓦底的电诈问题。笔者认为这是没有建立秩序框架(宪政框架)所产生的一个乱象。一个充分保障个体权利的宪政框架对于社会的成长、经济的增长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缅甸曾经是世界最富裕的国家之一,因为它有英国殖民者建立的宪政框架。缅甸独立,英国人撤离之后,这个框架也消失了。缅甸本土的人,没有能力保持或建立新的秩序框架,法治水平低下,国家陷入到贫困中,目前的人均GDP是1454美元,只比1936年的776美元增加一倍左右。南非在白人走了之后,某种程度上也在经历这样的状况。相反的例子是新加坡,在李光耀等人的领导下,新加坡维持或强化了英国殖民者留下的秩序框架,所以经济快速发展,该国1965年独立时的人均GDP是516美元,现在达到八万多美元。可见,在过去的近百年,缅甸几乎是停滞的,而新加坡是高速发展的,这说明宪政框架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性。
中国历史上也没有建立这样的宪政框架,同样陷入长期的贫困中。最近有朋友对笔者说,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报纸上有段话,他印象深刻,这段话的大意是“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农民的生活水平终于达到了明朝时的水平”。中国一千多年,直到改革开放之前,人均GDP大概就维持在三百美元左右的水平,没有进步,绝大多数人生活在极度贫困线之下。改革开放,中国人的生活水平才开始有根本性的改善,因为私有财产权“开始”得到承认,特别是改善了与西方世界的关系,中国参与到全球分工中,这些都是宪政框架的重要内容或组成部分。
普遍的富裕,是建立宪政框架的自然而然的结果。可以想象,假如缅甸能够建立宪政框架,那么在妙瓦底或其他地方,“电诈产业”会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商业、制造业与旅游业等等,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会高得多。通过这种合法方式,创造的财富,会比非法手段更多,也会让更多人受益。这不仅对缅甸自己的国民有利,也对其他国家的国民有利,因为他们也可以分享缅甸人创造的产品与服务。
如哈耶克所说,法律,自由与财产权是三位一体的。宪政框架通过保障人们的财产权,使人们获得自由,一个“共赢”的社会将会产生,甚至对那些权力垄断者(比如缅甸的军阀势力)而言,他们中的大部分都可以过得比之前更好。宪政框架是保障财产权的机制,当产权得到保护时,人们就愿意来投资创业,每个个体都会从其他个体发挥创造性中受益。相反,假如缺乏这种框架,强制就会取代自由,这是容易产生现代版奴隶制。一种畸形的生产模式(电诈)取代正常的生产模式,这种模式是“压榨型的”,而不是“包容型的”或“成长型的”。这正是缅甸一些地区所发生的。
只有建立宪政框架,经济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电诈”这种现象才会减少或消失,这是一个可以从理论中就可以得出的结论,但是,为什么一个国家没有能够建立宪政框架,则是一个“历史”问题。没有谁可以保证,一个国家一定能够建立这样的秩序框架,即这样的秩序框架不可能是通过“演化”的方式自动产生。我们可以认为,人们缺乏建立宪政框架的意识和技能、地缘政治等等因素,都有可能导致这样的框架无法建立。精英在这个问题上扮演重要角色。缅甸缺乏能够教育民众,带领民众建立宪政框架,使一个社会走上法治道路的精英。相比而言,新加坡就有以李光耀为代表的精英。可以说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运气”。一个社会能不能出现这样的人物,是不确定的,出现了,是否会被珍惜,有人愿意跟随,也是不确定的,因为这是一个“社会科学”现象,即精神与意志现象,不是“自然科学”现象。这些领袖型人物有现代意识,知道文明的方向,假如他们有一大批的追随者,那么一个社会的宪政框架就能够建立起来,就会走上正常的发展道路。
相反,假如人们从强权中寻求保护,而强权把垄断权力视为自己获利的手段,那么就会陷入到恶性循环中。打破这个循环相当不容易。要打破这种恶性循环,很重要一点,是人们要看到建立秩序框架之后,自己从中获得的长远利益,因此,把建立这样的框架作为自己的一个重要目标,尤其是精英需要认识到这一点。精英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就是在社会中建立这样的共识,并推动制度建设。但是,如前所述,这样的精英能否出现,则是不确定的。
建立宪政框架是保障一个社会的秩序不断成长,从而经济不断发展的条件。也即,是宪政框架的建立,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但是秩序框架本身也是一个“过程”概念,它需要被不断地完善,往往意味着不进则退。一种有害的观念是认为已经找到了最优的制度,不需要再完善,这将会使一个社会重新陷入到停滞状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