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北是无政府主义地区吗,和政府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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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北是无政府主义地区吗?当然不是

谈到缅北,总有人说,这个地方就是一个无政府地区,因为当地秩序混乱,军阀混战成一团。与之类似的地方叫索马里,也是不同的军阀在争夺地盘。

那么,这些地区是不是是无政府地区呢?当然不是。

这些地方实际上叫作没有一个垄断的中央政府,而是处于一个多个政府在竞争中央政府地位的状态。

米莱曾经说自己是一名无政资,也即,无政府资本主义者,那么,什么才是无政资呢?要谈这个问题啊,先要谈政府的来源。

政府的来源

政府这一机构的出现,无疑是人们的选择,有些人理解为演化,有一些人理解为这为自发秩序,我并不同意。

从长远来说,从本质来说,政府是实现人们目的的手段。所有的政府追根溯源,都来源于军事征服。但政府与黑社会、强盗不同之处在于,一个政府之所以能长期统治,他必定是迎合了大多数人的观念,或是通过让民众接受了某种观念,才能进行长期统治。

我写了很多篇文章来论证,因为,这是最难理解的一个理论。人们会将很多问题,仅仅归结于少数统治者,比如,古代的君王太残暴了,欧洲中世纪神权统治太坏了,塔利班太坏了,无视女人教育权利。

然而事实就是,大多数人的观念决定了政府的存在及统治形式。但这是不是一种自发秩序呢?当然不是,因为秩序一词,就是合作的代名词。

所谓市场的自发秩序,是指人类认知到合作有利于自己,才会自己建立保护合作的秩序,这是人类社会的来源。大多数人的观念,并不代表着就是秩序。

因为人们的观念,就是一种对利益来源的认知,这种认知可能是对,也可能是错,也可能大部分事情对,少部分事情错。

反应到现实中就是,人们普遍会反对抢劫有罪,偷盗有罪,因为这是破坏合作分工的,这个观念是秩序的来源。

但人们同时还会支持禁止一个人喝酒,比如美国的禁酒令。

那么,这种支持禁止一个人喝酒的观念,就不是什么秩序,而是破坏秩序。秩序一词是客观的,如果他是主观的,那么,社会就大乱了,因为每一个人心中的秩序都有可能不一样。我们甚至说不清,什么才是无序。

秩序的科学意义就是分工合作的增加,生产的增加。

大多数人的观念,有可能破坏秩序,也有可能建立秩序,一切取决于普遍舆论对利益的理解,当普遍舆论认为存在剥削时,那么私营企业主就在这个社会要消失。

当大多数人观念决定政府的行动时,我们用另一个角度来说,就是政府即成为了大多数人实现其目的的工具。

美国的福音派通过选举等政治手段,实现了在一部分州禁止女人堕胎的目的,现在一些保守州甚至动用警察,拦住那些要逃往外州堕胎的女人。

这个时候,州政府就成为了福音派手中的工具,用以实现他们心中的宗教目标。

一个政府,如若不能成为部分民众手里的工具,那么这个政府不可能长期存在下去。

更为准确地说,观念决定世界,就包含了政府是大多数民众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这一论述。

最为常见的目的就是,政府是捍卫和平的工具,是捍卫社会秩序的工具,是避免外来冲突的工具,而和平与社会秩序是民众所有合作生产的基础。

古代君王的剥夺与奴役是显而易见的。虽然民众不是每一件事都接受政府的作为,但是由于和平、秩序这一更高的价值压倒了其他的利益诉求(民众眼里的盛世总是以政权稳定——和平为基础),民众因而接受了各种盘剥。

米塞斯的政府观

米塞斯对政府的看法是,政府是人们实现目的的手段,但政府必然是站在自由的对立面,因为有一些领域必须使用强制的手段,比如法律的执行。

米塞斯说:

一个无政府的 社会,将暴露在每个人的威胁下;如果大多数人不愿意藉由施用暴力或威胁 施用暴力,阻拦少数人破坏社会秩序,社会就不可能存在。这施用或威胁施 用暴力的权力,归属于国家或政府。

国家或政府是实施强制和胁迫的社会机构。它独占实施暴力行为的权力。

谁都不可以使用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除非政府赋予他这种权力。国家基本上是一个维护人际关系和平的机构。然而,为了维护和平, 它必须做好准备, 随时粉碎和平破坏者的挑衅或攻击。

米塞斯直接指出:“政府就是自由的对立面”,但这是必须的。

有一点很重要,必须记住,即:政府干预永远意谓暴行或暴行威胁。政府统治的最终凭借,是使用武装人员,使用警察、宪兵、士兵、狱卒和刽子手。

政府的基本特征,是靠打、杀和关押,来执行它的命令。

那些要求更多政府干预的人,最终无异是在要求更多强制和更少自由。

这里促使读者注意这个事实,并没有任何指责政府种种作为的意思。如果对于一些乖张执拗的个人或团伙的反社会 行为,没有任何暴力阻止和压制的准备, 和平的社会合作是不可能维持的,这是严酷的事实。

进一步分析,米塞斯是在说,强迫、胁迫、关押、杀人这些事务是不可能市场化的,他必定由一个垄断的中央政府来执行。

因为存在反社会者、存在外部侵略,这是人类社会永远存在的东西,因此,为了维护和平和社会秩序,这一机构不可避免。

不少奥派的同好,据此认定,无政资是空想,是假定人人都理性,假定这个世界上没有抢劫,没有侵略,怎么可以没有政府呢?

这成为了在奥派圈里,长久争论的一个观点。

我当然同意,政府就是人们实现某种目的的手段,比如关押反社会者,杀死那些杀人狂,我也从不认为会有某一刻,人类社会会不存在抢劫杀人,永远都存在。

但我还是一个无政资者。

真正的无政资是什么?

真正的无政资,并不是说,政府的这些职能不要了,也不是说,不需要一个胁迫机构,一个暴力机关,任何时候,这样的机构都应该存在。

无政资是在说,有两种政府,第一种是建立在强制税收的基础上,无政资将其认定为暴力垄断强制型政府,第二种,是建立在自愿交费的基础上,这种就是自治政府。

由于政府一词、权力一词,长期就带有强迫的意涵,因此,无政资,指的是暴力强迫税收的政府并不有利于社会合作。

如果是自愿交费建立的自治机关,他一样会存在暴力机关,一样可以有警察机构和暴力手段,就如同你家小区,一样可以聘用保安。

所以,无政资又有另一种叫法,叫自治政府。

在自治下,政府当然也是一种人们实现目的的手段,他一样拥有米塞斯所说的所有的政府功能,他区别于现在的政府就在于,人们是基于自愿合作而形成的一种治理机构。

真正的分歧在于米塞斯认为社会有两种合作形态,第一种叫支配型,第二种叫契约型,支配型就是由权力拥有者用武力进行胁迫进行的社会合作,契约型则是人们依据自愿契约进行的社会合作。

米塞斯认为:国家作为一个强制与胁迫机构,必然是一个支配型的组织。

在废死运动的理论中,有一个观点说,一个人不可能和政府签立契约,同时将自己的生命权让渡出去,如果政府与民众之间是一种社会契约关系,这就意味着死刑是不可能的。

这一理论是认定政府与民众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契约中某种权利不可让渡。

米塞斯这一观点,则是否定了国家政府是可以由民众自愿根据契约构建。虽然他认为人类的大部分文明来源于契约型合作。但他同时认为,支配型也是一种合作,因为一个君主统治一样可以带来和平,减少战乱,从而增加生产。

我认为,这是米塞斯理论中的一个BUG,因为他根据国家政府具备有胁迫性这一特征就否定了政府是可以自愿合作而成的可能性,否定了国家是可以成为一个契约型的组织。

我们试想一下,我们能否与一个抢劫犯、杀人犯,签订一个契约,约定抢劫是非法的,杀人是非法的?

可以。

米塞斯还说:除了极少数隐居者(逃离社会),任何人都将社会合作的存在视为其达成个人目的之手段。

一个抢劫犯,就一定会主张抢劫合法吗?当然不会。因为如果他主张抢劫是合法的,那么,我的下一个动作就是抢劫他所有的抢劫成果。一个杀人犯也是如此,如果一个杀人犯主张杀人是合法的,那么,我马上可以杀了他。

任何一个人加入社会,都有其意图,即使是抢劫犯和杀人犯,他们依然渴望社会合作,他们抢来的钱依然是拿去花,花钱就是社会合作。没有秩序的社会,杀人犯也随时小命不保,也不利于他预谋要杀人的企图。

身处社会中的任何人,都会对秩序有要求,一个完全对秩序没有要求的人,不是人,他只是野兽,他时不时冲入人类社会抢夺食物、咬伤人类,这不是人类社会考虑的问题,当畜牲处理就好了。

因此,既然社会合作是所有人的需求,那么,人们是可以构建起基于契约的社会的,也即,政府和国家,也可以由自愿的契约组成,这时,政府与民众之间就是契约关系,税收不是强迫的,而是建立在契约上的交费,他就是物业费。

接近契约型社会的,就是国家之间可以自由迁徙,国际贸易是自由的。

米塞斯认为,如果一个国家内的民众无法达成一致,他支持无限脱离直至最小治理单元。我们进一步追问,为什么要无限脱离呢?比如,美国出现了堕胎问题的纷争,这种纷争如果导致脱离,代表着什么?

这不就是代表着,米塞斯同样主张治理机构(政府)朝着自愿合作的方向、契约性组织的方向发展,不如此,怎么需要脱离吗?

米塞斯还说:

如果法律、行政和法院不区别对待公民和外国人,如果每个人都能不受干扰地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和工作,如果劳动力、资本和商品的跨国流动不受制于任何限制或者关税,那么个体的公民当然就毫不关心他的国家是大是小、国境线划在哪里。然而我们的时代依然不是自由放任、自由迁徙、自由贸易的时代,而是经济国家主义的时代。

如果人们可以随时选择不同的国家生活,那也是无限接近于自愿合作。

人们用脚选择不同的政府,其实就是在接近于选择不同的自愿契约。

不管是无限脱离,还是无阻碍流动的国际社会,其本质其实是在主张自愿合作才是更优解,而不是主张非全体自愿的政府暴力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唯一解。** **

所以,无政资,并非是无政府主义,更不是否定对反社会分子的镇压这一手段对于社会合作的意义,而是在说,任何政府更加文明的方向,一定是朝着契约型的社会前进,一定是朝着自愿合作的方向前进。

其现实的意义,就是主张全球在贸易上消除国界,在工作迁徙中消灭国界,由产权人自己决定是否要吸收外来劳工,由产权人自己决定是否要跨国合作,而不是由政府来阻断这一切。

其在内政的主张,也是主张政府向着自愿合作的方向靠拢,更多的自治,更多的自负其责,更多的自愿合作组织来处理人们的问题,而不是依赖一个强制税收事权越来越大的政府。

无政资之所以反对民主,并非反对民主这一形式,而是反对强迫。

无政资下有多种合作模式,可以是独裁,比如一家上市公司由少数人控制,可以是基于产权的民主,比如北美早期殖民地,只有拥有土地的人才有资格投票;可以是基布兹,自愿加入,随时退出。

只要是自愿的,任何一种合作形式都是比不自愿的强迫模式更优,从功利主义的角度,也更有利于合作生产,增加财富。

要知道,仅仅是和平这一需求,如果不能向着自愿合作的方向改进的话,一样会被成为天大的灾难,前苏联阵营中,就因为面临冷战,民众就能普遍接受付出巨大的牺牲让整个国家变成一部战争机器。

朝鲜民众容忍当下的贫困,不是仅仅被军事征服,而是因为朝鲜民众相信朝鲜民众处于外部战争的风险之下,在这一观念的影响下,和平的价值需求排在了大多数人的价值排序的第一位。

要改变朝鲜,不是要天天支持美国韩国政府去攻击他、天天搞军演,反而是要放弃武力手段,让朝鲜不存在外部战争风险,朝鲜民众才会修改价值排序表,将更富裕当作排序更前的目标。外部战争风险的客观存在,是有利于朝鲜民众还是不利于呢?当然是不利的。

无政资不是什么理想主义,他只是指出了一个事实,在任何一个领域,自愿合作,都更有利于扩大生产、都更有利于繁荣,相反,在任何一个领域,强迫都会带来繁荣的损失。

社会治理机构,只要绝大多数的人观念接受,要求强迫他人的声音就会消失,这意味着政府这种治理机构一样可以由自愿合作产生,这并不是乌托邦,而是一个事实。

有人说,社会中大多数人总是希望分少数人的钱,我承认嫉妒心是人心是的一种常见的心理状态,但即使嫉妒心存在,也需要有某一种机制配合,他才会成为打土豪分田地的现实结果。

比如,在一个小区中,有别墅有普通房子,普通房子的业主们尽管羡慕甚至有些嫉妒别墅业主,但他们不会在业委会提出要求,要求分配别墅业主们的收入。

只有在某一种强权机制存在,且自己要求分配富人的钱有着高尚有名义时,这种嫉妒心才会转化为强制分配手段。

但当人们认知到这种强权分配手段,一样不利于他自己时,他就马上会放弃。比如在中国你想分马云的钱,希望存在这一机制,但很快发现,更穷的人也可以用这套机制分你的钱,甚至非洲人可以用这套机制分中国人的钱,那么,反对这种机制就是一种必然。

社会的出现,就是因为人们发现自愿合作生产,有利于自己,同样,站在长久利益的角度,一个不用强权分配财富的社会,有利于所有人的长期利益。人们只要认知到了这一点,自愿合作就会成为主流。

如果国家是自愿合作的结果,那他就不再是问题。

有人诋毁无政资是要用统一的价值观来一统江山,这是完全的错误理解。在无政资的理论体系当中,容得下任何不同的价值判断。

喜欢公有制企、喜欢人民公社的,完全可以自己成立这样的社区,反对堕胎的,完全也可以组建反堕胎的社区,反对网络游戏的,也可以自己组建这样的社区,任何一种价值偏好,无政资都尊重。

然而自愿,是人的行动达成目的的基础。如果自愿被消灭,即代表着人的目的都不存在了,他的目的成为了别人给定的,这显然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灾难。这种对个人意志的消灭,也必然带来生产的贫困。

自由主义者反对奴隶制度,并不是因为奴隶制度有多残忍、对人们的自由意志的强迫程度有多高,而是在说,对奴隶个人意志的管制,必然会让生产量变小,让社会富裕程度降低。只有自由民的生产制度,才能让所有人变得更富。

你自愿组成什么样的价值观的社会,都是无可厚非的,无政资反对的是,他们强迫另一群人参加。

至于缅北、索马里,都不是什么无政府地区,而是无数个政府正在争夺政权,只不过势均力敌,没有哪一家取得了绝对的胜利。

他们与俄乌之战,巴以之争,是一回事。如果那就是无政资,那世界就是无政资,世界上不正是有无数个政府在不停地战争吗?抢夺的是什么?还不是地盘和权力吗?

这里面看到了一丝丝自愿合作吗?

自愿合作、自治组织广泛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他不是稀缺品,即使是胁迫机构,也有大量的自愿组织,比如美国的私人警察,伦敦的海事法庭,甚至中国的仲裁机构都有私有民营的。

自愿合作也深植于任何一个社会运行的底层逻辑当中,没有自愿合作,社会是不可能存在的。所谓的奴隶制社会,只是在说在某一个社会中,有大量的奴隶,而不是说,这个社会中只有奴隶主和奴隶两种人。

基于平民之间的自愿合作,就是社会这一名词的定义。

也许彻底的无政资实现不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指出了一点,自愿合作的方向,就代表着文明和繁荣。

否定自愿合作的人,总是提出某些极端情况,比如面临外敌入侵,强制征兵、强制征税是不是比自愿参军要更有效率?

小规模的自由主义、自治社区,的确是容易被强权机构摧毁,这与治理模式无关,而是因为他规模小。然而大规模的自由主义社区、自愿合作的社会,会比强权统治的机构拥有更为强大的生产能力,不管是武器生产,还是反侵略的暴力生产能力,都会远强于强权更多的社会。

其次,若人们每一次都习惯用强征税款和人命去保卫国家,则不可避免会陷入集体主义的困境,既然强制可以解决反侵略问题,那为何不能解决征地问题呢?这就形成了最大的观念破坏,使得集体主义一步一步前进,基于个人主义的自愿合作则一步一步退后。

人们对于短期利益的追求,忽略长远利益的考虑,正是集体主义一步一步前进的源由。

自愿合作的社会,现在政府的大部分职能都有,一样有法院,一样有军队,一样有监狱,他采取的决策模式有可能是任何一种。

但是,你与这个政府之间的关系,是合作关系,是契约关系,是付费购买服务的关系,是有对价的。

反侵略、反对抢劫杀人,都是人们对秩序的需求,任何一种需求都可以通过商业(自愿合作)的方式来满足,你的物业费,就是商业行为,而不是被征税了,他是有偿的,是对价的,是非垄断的,是可以更换的,是基于自愿的。

他在小区出现大规模安保风险时,也是可以增加安保费用的,但增加的方式是协商,还不是强迫,最终人们以消费者的身份,而非以政治公民的身份来约束物业,才是效率最高的、成本最低,收益最高的模式。

无政资反对民主是在说,民主下,人们依然是被强迫的对象,今天反堕胎的人占了议会的上风,另一群支持堕胎的人就得被强制,今天支持搞免费医疗的人占了上风,另一群不喜欢免费医疗的人就成为了牺牲品。如此下去,在无数个议题中,每一个人都被强制了。

无政资者之所以不迷信政治制度,也不是什么政治上的竞争者,是因为无政资者认为,更为广泛的自愿合作,来源于人们对自愿合作带来文明这一观念的支持,来源于自愿合作会带来更多生产更多繁荣的经济学理论支持。

只要支持自愿合作观念的人越来越多,不管任何政治制度下,文明都会在进步。

在这一意义上,观念传播者,比政客身份重要一万倍。邓小平改变中国,更重要的力量来源于他有强大的观念传播能力,用通俗易懂的话影响了所有的民众。

若是一个社会太多的人人天天试图借用政府这一暴力机构,要求别人不能挂个有太阳的挂画,不能让别人打游戏,不让别人看直播,不让别人按他的价值观生活,那么,任何政治制度下,强迫依然存在。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一群天天鼓噪要干预别人生活,并提供理论的大V们才是自由真正的敌人。

传播自由主义观念,是在试图改变这些人试图用暴力干预他人生活的观念,是在告诉他们,若他们的行动得以实施,他们将陷入贫困之中,并且他们也将成为被另一群人强迫的对象。

你阻止我打游戏,我禁止你打麻将,如此下去,所有人都是受害者。

文明,即生产扩大、财富增加,生产扩大财富增加只能来源于私有产权制度,而私有产权制度不是简单地划分产权,而是说这是自愿合作的前提,一个越来越繁荣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向着向着契约型自愿合作发展的社会。

无政资显然不是什么极端主义者,而是承认观念的改变是渐进的,是承认任何边际上的进步都是值得肯定的。

边际上肯定一切地区增加自愿合作的事实,不管这一事实是基于何种决策模式进行的,即使是公有医院,我也支持不给他财政补贴,这至少在边际上比全额拨款要更优。

甚至可以说无政资者不过在反复说一句简单的道理,基于私有产权的社会合作越多,越文明,这种合作不会止步于国家这一概念。

这一点,米塞斯同样同意,米塞斯说:

历史经验所知, 迄今为止的人类文明,绝大部分是契约型合作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