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理论必须始终以价值因果为核心

图片

资本家的收入,的确不是仅仅来自于时间价值(利息)。资本家-企业家的收入,是由几部分构成的综合体,不是所有收入都是“利润”。具体来说,由四部分组成:

1、利息;

2、企业家作为劳动者的工资;

3、所有权租金;

4、利润(或者亏损)。

但是这些收入在现实中是混在一起的,必须使用理论建构的方法才能分离出来加以分析。

例如,为了分离出“利息”这个收入构成部分,米塞斯想象建构了均匀轮转经济(ERE)。在ERE中,偏好、技术和资源可用性保持不变,并且假设主体在每个市场交易日重复相同的一组动作。经济活动在发生——有生产、消费、储蓄和投资——但企业家可以肯定地预测未来。

ERE的主要功能是表明,在没有不确定性的情况下,要素价格将被抬高至其完全折现的边际收益产品,从而消除企业家的损益。但是这个时候,企业家仍然可以赚取利息,因为时间偏好——偏好现在而胜于将来——是必然存在的人类行动的固有范畴。

有些理论建构是真实的,例如简单静止状态(PSR);但ERE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但是经济学无法在实验室里做受控试验,其研究方法就是“想象建构”。通过有用的想象建构,允许经济学家隔离特定行动或情况的影响,保持其他一切不变,来分析单一变量所导致的因果关系。

就像为了更好地理解干预主义政策对经济造成的影响,我们必须首先设想一个完全不受干扰的市场经济会如何运作一样。

运用想象建构,必须慎之又慎。米塞斯形象地比喻:就像走在悬崖峭壁上,两边都是万丈深渊,运用不好就会粉身碎骨。

新古典经济学的瓦尔拉斯一般均衡,之所以出问题,就是因为他们把想象建构当成了真实的实体,犯了概念实在论的错误,所以就变成了黑板经济学,粉身碎骨了。

企业家的利润和亏损,则是他面对未来的不确定性做出判断的结果。

企业家判断消费者的未来需求,竞标生产要素组织生产,生产总是时间经过的行为,这个过程中,市场状况、消费者偏好会发生变化。只有在企业家判断正确了,消费者愿意出价,这个出价超过了当初投入的成本,企业家才有利润可赚。如果判断错误,他就会承受亏损,甚至可能倾家荡产,交出狭义上的“企业家”身份,变成一个打工人。所以,“利润的最终来源,终归是关于未来的远见卓识”。

如果年利率是5%,企业家投入100万元组织生产,一年后收入为104万元。在会计核算上,他似乎盈利了。但是实际上他是亏损的。因为他完全可以将这些钱贷出去,赚取5万元利息。他也可以将这些资本转移到另一条更有利润前景的生产线上去。企业家始终在计算机会成本和真实损益,而不会被会计账簿所蒙蔽。

只有在不损耗原有资本的基础上,可以自由支配的部分,才可称之为“收入”。企业家是所有要素中唯一会遭遇“负收入”的群体。因为不论盈亏,土地、生产设备的资本化价格(按照时间偏好利率的未来租金折现值),都已经提前支付了,而劳动力同样,不论企业家盈亏,都已经提前收到了工资。

所以,企业家是风险承担者,劳动者,以及其他所有要素,通过受雇,将风险转移给了企业家。

顺便说一句,这已经完全驳倒了剩余价值剥削理论。正如上面“科斯学社”里大师费特所说的:不是资本家拿走了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而是劳动者现在就拿到了未来产品价值的折现。

如果劳动者不受雇,他必须自己生产产品并销售,才会取得收入。这意味着他自己必须承担亏损乃至破产的风险。劳动者由于风险厌恶,不愿意、也没能力承担这个未来风险。由于雇佣关系的存在,完美地替劳动者解决了这个问题:劳动者不论企业家盈亏,都可以在产品尚未生产出来和销售之前,就拿到了固定的报酬,即工资。他的工资,就是他的劳动所贡献的边际价值产品的折现(DMVP)。

为什么要折现呢?

就是因为时间偏好。他实际上预支了(一年甚至几年之后的)未来产品——以工资的形式。劳动者更加偏好现在就取得收入,而资本家则更加偏好未来。现在财货的价值高于未来,因此需要打折扣。时间偏好的不同让他们形成了合作关系。自由市场,没有剥削。

现在就来到了第二个问题:按摩、家政、律师、医生、音乐演奏等等这类劳动者的收入决定问题。

首先重复一个经济学原理:消费品由消费者直接评值和定价;生产要素,则根据其对生产消费品所贡献的边际生产力定价,手段从目的中获得价值。

按摩、家政、律师这类劳动者,如果不是企业家雇佣他们,而是自己单干,他们实际上属于“自我雇佣”的商人——自己当老板,直接出卖自己的劳动为他人提供服务。这个区分很重要,直接决定了不同的价格决定原理。

这个时候,他们属于企业家范畴,即劳动者-企业家。他们必须自己对未来做出判断,承受风险和可能的亏损。

他们不是作为受雇的生产要素,因而根据其对最终产品所贡献的边际生产力定价,而是作为一种消费财货,被消费者直接评值。即消费者依照其价值表,来评价服务的边际单位,并决定如果要购买一些的话,应该购买多少单位。

这种情况下,他们将赚取已经投入的资本的利息,并赚取其劳动所隐含的“管理”工资。因此,他们挣得一类特别的收入:几乎仅包含劳动收入的商业回报。

不同于其他商品,在现代分工合作的经济下,除了销售别无他途,劳动则始终有替代选项,那就是躺平——休闲。同时,也不同于奴隶社会的奴隶,市场中的劳动者是无法被资本化的,他始终可以自由选择,如果自我雇佣带来的收入低于受雇赚取的DMVP,他就会放弃自我雇佣而成为打工人,实现职业身份的转换,追求利润最大化。

我们从上述例子中可以看到,一个劳动者既可以是自我雇佣的,也可以是受雇的;也就是,他的劳动,既可以是消费品——被消费者直接评值,也可以是生产要素——根据对消费品所贡献的边际生产力定价。

所以,区分消费品和资本品的,不是所谓的物理和技术形态,而是价值和价格的决定因果。

两个苹果,一模一样,到底是消费品还是资本品呢?不是根据其物理性质来判断,也不是根据哈耶克三角中的生产结构来判断,而是根据价值决定的原理来判断。如果它被一个人直接吃了,为满足当下欲望而直接评值,那么它就是消费品;如果它被一个人贮存到三个月后,等待卖个好价钱,那么它就是根据边际价值折现而定价的库存资本品。

“土地结合劳动,形成的中间产品,就是资本品”。不对。这是物理和技术上的分析,不是价值因果的分析。它之所以是资本品,是因为它的价格是未来租金的折现。

这就是文章标题——费特的深刻洞见——经济理论必须始终以价值因果为核心——的含义。消费品由消费者直接评值,资本品则从消费品的价值中获得价值,根据其边际生产力定价。是价格决定原理在区分它们,而不是物质和技术性质。经济学并不关心物理和技术含义,它的核心一直是价值和价格理论。

米塞斯的经济计算理论就说:即便在计划经济中,消费品也是可以被直接评值的,他在论述经济计算问题时,强调的很清楚,社会主义是由于没有生产要素的价格,因此无法经济计算,必然导致混乱。所以说,社不是资的替代物,就像砒霜不是牛奶的替代物那样,人们不是在两种经济体制之间选择,而是在理性经济与超级混乱、在生存和死亡之间选择。

路德维希·拉赫曼的《资本及其结构》说,资本是异质的存在,不同的资本品组合在一起,会生产出不同的消费品;同样的资本品,被不同的企业家才能使用,也会产生不同的组合,继而改变资本结构。

初读给人很大启发,但是用价值因果的眼光审视,就是不得要领的物理分析。资本是估值的概念,是货币价格的概念,而不是不同的机器设备和土地厂房。它们最多是外在表现,且随着经济环境和消费者偏好的变化而估值波动。与拉赫曼所说的恰恰相反,资本是可以货币价格计算的,是可以加总的,是同质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