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塞斯论关税
关税所能达成的目的,只是把生产方向从每单位投入的产出量较高的途径扭转到较低的途径。这不是增加生产,而是削减生产。
人们常常说政府鼓励生产。可是,为着实现这个目的,政府采取什么行政程序,倒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它可以公开津贴,或者用保护关税给以变相津贴而增加一般人的负担。值得重视的只有一点,即:—般人不得不放弃他们评值较高的某些满足,而得到的补偿只是他们评值较低的满足。在干涉主义者的议论中,最基本的想法是:政府或国家是社会生产过程以外和以上的存在体,它保有一些非靠课税于民而得来的东西,它可以为某些特定的目的,支用这项神秘的东西。凡是希望从政府的支出得到个人利益的人们,都相信这个神话。为着驳斥这些通行的谬见,我们必须强调:一个政府的支用和投资只能取之于民,它的支用和投资增加,民间的支用和投资就要同额减少。这是自明之理。
在实行限制性措施的时候,政府和国会几乎从未想到对于工商业的干扰所发生的一些后果。所以,他们很轻松地认为,保护关税能够提高国民的生活水平,而坚不承认关于保护制度之后果的那些经济理论的正确性。经济学家对于保护制度的谴责是无法反驳的,也是无任何偏见的。因为经济学家不会从任何先入为主的观点上说保护是坏的,他们是指出,保护制度不能达到政府想靠它来达成的那些目的。他们也不对政府这项措施的最后目的表示异议,他们只不承认它是实现那个目的的适当手段。
市场情势的每一扰乱,对于不同的个人和不同的人群会有不同的影响。对于某些人有利,对于其他的人有害。只有在相当的时间以后,生产适应了新的情势而调整的时候,这些影响才消失。所以,一个限制的措施,虽然是不利于大多数人的,也会暂时地改善某些人的境况。对于那些受益的人而言,这个措施等于一种特权的取得。他们要求这些措施,因为他们想享有特权。
保护关税,实际上等于消费者被迫付出的一笔津贴:因为保护关税把那些尚可使用的资本财提早报废,而用一些稀少的生产要素制造同类的资本财来代替,而这些稀少的资源又是从一些可制造消费者评值较高的生产部门拉来的,所以,这笔津贴是使用这些稀少的生产要素的报酬。消费者满足某些欲望的机会被剥夺了,因为,满足那些欲望所需要的资源,被用来制造在没有保护关税的时候原已有了的那些财货。
保护关税的主张者之所以能够得势,是由于许多的生产部门都同样接受保护,而不只限于制革业一个部门,因而这许多部门都反对关于自己部门的那些税目的废除。这种情形,自然不是基于每个集体特殊利益的一个联盟。如果每个人受到同样程度的保护,每个人不仅是以消费者的身份所受的损失等于以生产者的身份所得的利益。而且,每个人将因劳动生产力的普遍降低而受害。劳动生产力之所以普遍降低,是由于一些生产事业从较有利的地区转移到较不利的地区而引起的。相反地,把所有的税目一律废除将使每个人享受长期的利益,同时,由于废除某些特定税目而使有关的集团受到的暂时损失,已经在短期内至少有一部份是会抵消的——因为所废除的税目中,有的是属于这个集团所购买、所消费的东西。
瑞士制表业的工资率和中国刺绣业的工资率,美国这两业的工资率确实是低些。在自由贸易下,瑞士人和中国人在美国市场将会扩展他们销路,美国竞争者的销路将会萎缩。但是,这只是自由贸易的一些后果的一部份。瑞士人和中国人,因为卖出的较多,生产的较多,也就有较多的赚得,较多的购买。至于他们是多买美国其他工业的产品,还是多买他们本国或别国(例如法国)的产品,那是不关紧要的。不管怎样,他们所多赚的那笔钱终归会流进美国,增加对美国产品的购买。如果瑞士人和中国人不是把他们产品当作礼物白送,他们就得把那笔钱花在购买上。
今日,关税和其他一些保护策略的主要功用,是在掩饰那些用来提高大众生活水平的干涉政策的真实后果。经济的国家主义是这些风行的政策的必要补充,而这些政策号称为改善工资收入者的物质福利,事实上是损害他们福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