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塞斯也非完人,征兵制立场的前后矛盾及其根源

二十世纪自由主义思想史上,米塞斯无疑是最为坚毅、最彻底的自由市场捍卫者之一。

从《民族、国家与经济》(1919年)到《人的行动》第一版(1949年),米塞斯以其一以贯之的行动学方法,剖析了国家干预主义,从价格控制到货币扩张,从福利政策到战争经济,如何必然地破坏个人自由和市场机制。

然而,就在其思想的晚期,一个耐人寻味的裂痕出现了。

1963年《人的行动》第二版及1966年第三版中,米塞斯加入了一段为强制征兵辩护的文字,这段文字与他此前数十年间的几乎所有著作形成了直接而尖锐的冲突。

奥派圈有不少米塞斯原教旨主义者,他们就是完全对着米塞斯人的行动这一版,先确认米塞斯的任何表达是对的,然后再去找支持的理由。

但米塞斯自己,其实在这一问题上,就是前后矛盾的。

米塞斯早年将征兵称为“血税”(blood tax),将其与强制劳役和战争社会主义联系起来;中期在纳粹铁蹄逼近的极端危机中依然将其作为干预主义的一种形式加以批判;却在冷战高峰时期,出人意料地为“每一个有行动能力的人都不得不加入军队”的主张提供了某种理论上的理由。

这种转折不仅在其学术生涯中显得格外突兀,更在其行动学理论体系内部撕开了一道难以弥合的裂缝。

本文将大量引用米塞斯本人的原文论述,系统地呈现这一矛盾的具体形态,将其置于特定的历史语境中加以解读,要提一个问题,一个如此坚定的自由意志主义者,何以在生命的最后十年做出这样一个令后世追随者都难以赞同的“例外”?

要知道,经济学,最怕的就是搞例外。

一、早年立场

米塞斯对征兵制的批判贯穿其学术生涯的前半程,其论述的深度和连续性一以贯之。

这一批判并非零散的即兴言论,而是嵌入其整个行动学和干预主义理论框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甚至可以说,失去了这一部分,其论述都是不完整的。

在《民族、国家与经济》中,米塞斯以一个极为犀利的概念启动了其对征兵制的批判——他将征兵称为血税。

他写道:

与国家通过‘血税’要求个人做出的巨大牺牲相比,国家就士兵服兵役损失的时间给予的补偿是多还是少,看起来纯属偶然。在工业社会,战争服务没有价格,不存在适当的补偿;它只能被强制要求。

这一表述的重点在于“血税”二字。

税收本身已是对个人财产的强制索取,而“血税”则更进一步,它不再只是索取财富,而是直接索取个人生命与身体的时间乃至生命本身。

更致命的是,米塞斯进一步指出这一制度为什么无法用市场逻辑来掩盖:因为“战争服务没有价格”,也就是说,一个真正自由的市场会为风险定价,如果军队完全由志愿兵组成,国家必须支付足以吸引人们自愿承担战争风险的薪酬。

但国家之所以不采用这种方式,恰恰因为它无法给出一个足够高的价格来换取人们的自愿同意,于是强制便成了唯一的手段。

米塞斯在这里已经暗示了一个根本性的判断,征兵的本质是市场交易的替代,是价格机制的失灵,而价格机制的失灵,意味着人的行动的自由选择被取消了。

不仅如此,米塞斯还在同一著作中将分离权提升到自由主义核心原则的地位。

他写道:

没有一个民族和没有一个民族的任何一部分,应被迫违背其意愿留在一个它不想要的政治联合体之中。

这一原则的逻辑延伸极为深远,如果一个人有权选择从国家中分离出去——即在他不认同的政治实体中拥有彻底的退出权——那么国家以任何形式强制其服兵役都必然是非法的。

因为服兵役恰恰意味着国家可以合法地剥夺一个人选择是否服务于该政治实体的自由。

他进一步说:

如果每个人都有权从国家中分离出来,那么强制力的权力就受到了根本性的限制。

1940年,正当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火在欧洲蔓延、纳粹德国已吞并奥地利之际,米塞斯写下了《干预主义:经济分析》一书。

这是米塞斯学术生涯中一个极为特殊的时刻,他是在亲身经历了奥地利的沦陷之后写作此书的,外部世界对奥地利乃至整个欧洲的威胁远比此前任何时期都要紧迫。

然而,正是在这一背景下,米塞斯非但没有收敛其对征兵制的批评,反而将其论述推向了一个更为系统的层面。

他写道:

强制兵役是第一步,它导致了从士兵战争回到总体战争。它逐渐抹去了士兵与公民之间的区别。

米塞斯在这里提出了一个关于战争形态转变的核心论点,在征兵制出现之前,战争是职业军人的事务,是“士兵的战争”,也就是统治者招募军队,士兵在战场上厮杀,而平民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继续其日常生活。

然而,一旦征兵制被引入,整个社会结构便发生了质变。

每一个适龄男性都被卷入军队,战争不再是少数人的职业,而是全民的义务。

米塞斯捕捉到了这一变化的深层含义:

强制兵役因此导致了对所有有工作能力的公民——无论男女——的强制劳役。

这一逻辑是层层递进的,如果国家可以强制一个人拿枪上战场,那么它还有什么理由不能强制他从事后方的生产劳动?如果生命本身都可以被国家征用,那么时间的征用还有什么障碍可言?

米塞斯将这一链条推向了终点:

动员已经变得总体化;民族和国家已被转化为一支军队;战争社会主义取代了市场经济。

这是米塞斯对征兵制最深刻、最具远见的批判。

他明确指出,征兵制不是一种孤立的强制性政策,而是通往“总体战争”和“战争社会主义”的阀门。

一旦阀被开启,整个社会的资源和人力都将被纳入国家的指挥体系,市场调节的机制将被彻底排除,“最高指挥官控制着全体人民”——这正是米塞斯在其所有著作中不遗余力加以批判的状态。

在《国民经济学》中(这是《人的行动》的德文前身),他用更加简洁的语言对征兵制作出了直接的拒斥。

1940年的米塞斯写道:

军事征兵导致对每一个有能力工作的人实行强制公共服务。最高指挥官控制着全体人民……动员已经变得总体化;人民和国家已变为军队的一部分;战争社会主义取代了市场经济。

这里的关键词是“战争社会主义”。

米塞斯曾经将社会主义定义为生产资料的公有化和社会对经济活动的全面计划,而战争经济恰恰是这种社会主义在极端条件下的完整体现。

征兵制不仅仅是战争的需要,它本身就是战争社会主义的建构性环节。一个实施征兵制的国家,其运转逻辑已经与中央计划经济的逻辑合二为一。

从这个角度看,米塞斯对征兵制的批判并非出于战术性的考量,而是从其一贯的行动学方法论出发所作出的根本性否定。

值得注意的是,米塞斯完成《干预主义》的1940年,正是纳粹德国横扫欧洲、奥地利已被吞并、米塞斯本人被迫流亡的时刻。

如果说有哪一个时刻足以让一个人放弃原则、承认“特殊情况下”强制的必要性,那正是这一时刻。但米塞斯没有这样做。

他依然在分析中坚持,强制兵役必然会带来全面管制和战争社会主义,这是一个不以外部威胁为转移的客观逻辑。

这一点极为重要,它意味着,即使面对纳粹这般赤裸裸的侵略者,米塞斯的分析工具也没有导向“在生死存亡关头可以例外”的结论。

然而,二十多年后,在冷战而非热战的语境中,他恰恰走向了那个自己曾经拒绝的“例外”。

二、转变的发生

1963年第二版和1966年第三版的《人的行动》第282页上,出现了这样一段文字:

“由此观点出发,我们就不得不回答一个常常被提起的问题:服兵役和纳税是否意味着自由的被限制?如果市场经济的原理能够被全世界所有的人接受,那么各个国家就都能生活在无忧的和平之中,战争就没有了任何理由。但我们这个时代的情况却不是这样:一个自由国家不断地受到极权独裁者侵略计划的威胁。如果它想要维护自己的自由,就必须捍卫自己的独立。

如果一个自由经济的政府强制要求每一个公民充分合作,以实现其抵御外侮的计划,并且每一个有行动能力的人都不得不加入军队,就不能说个人承当的义务超出了人的行动学法则所要求的范围。

在一个充斥着顽劣侵略者和奴役者的世界,一致无条件的不抵抗主义无异于无条件地屈从于那最残忍的压迫者。想维持自由的人,必须至死反抗那些企图剥夺其自由的人。鉴于分散的抵抗力量注定要失败,惟一可行的方法就是由政府将他们组织起来。政府的本质任务在于,既要保护社会免于军阀割据的瓦解,又要联众抵御外敌入侵。那些反对武装和服兵役的人,也许根本没有自觉到,他们实在无异于奴役者的帮凶。

这段话以其直接性和情感力量在米塞斯的著作中显得格外突出。

比如,对于侵略者、奴役者的定义,这与其一直推崇的价值中立的理论表达方式,大不相同。

他一反平常冷静分析的语气,直接以“想维持自由的人,必须至死反抗”这样掷地有声的宣告,将反对武装和征兵的人称为“奴役者的帮凶”。

然而,这段话的引人注目不仅在于其语气,更在于它与其思想主线的严重偏离。

正如2003年Mises.org的一篇分析文章所指出的:“这段话引人注目,部分原因在于它代表了他思想主线的偏离。”

这一偏离首先体现在版本更替上。最直接的证据是,这段话没有出现在1949年《人的行动》第一版中。

1949年的米塞斯,在完成了其毕生心血之作后,依然没有为征兵制写下任何辩护性文字。

而事实上,在英文第一版中,米塞斯对自由的界定远比后来的版本更为严苛:

一个人是自由的,只要他能够在不被他人的任意决定所支配的情况下生活和自立。

到了1966年的第三版,这一界定被修改为:

我们可以将自由定义为这样一种事态——个人的选择不被政府暴力约束,超出了行动学法则无论如何都会施加的限制之外。

这一修改使得行动学法则成为了一个限定词;它被如此宽泛地应用,以至于任何政府活动,无论多么专断横行,只要是出于维护或实现“自由”而被认为必要的,就可能被视为允许的。

也就是说,在这一版本中,米塞斯不仅仅是就征兵问题临时发表了一个例外性意见;他在修订版的《人的行动》中,甚至对自由本身的概念做了一定程度的软化处理。

1950年代之前的米塞斯,其行动学原则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强制介入;而到了1960年代,他的工具箱里多了一个名为“生存必要性”的权宜之计。

但问题在于,行动学的逻辑链条并不包含“如果在极端情况下则允许例外”的条款,因为任何一旦被承认的“例外”都可能成为常规的突破口。

一旦承认政府在“极端情况”下有权强制公民服役,接下来就是谁来判断“极端”的定义权问题,而定义权的最终归属,就是那个本来应该被约束的权力本身。

但这并不意味着米塞斯变成了无条件的征兵支持者。

米塞斯在这一段中并没有捍卫政府征兵的绝对权利,也没有为普遍征兵辩护,而仅仅是捍卫其在极端必要性时刻的权宜之计。

他的辩护总是在几个方面受到经验性的限定:例如,国家必须面临致命威胁,个人抵抗入侵必须‘注定失败’。

换言之,按照米塞斯此处的表述,只有在国家面临生死存亡、任何个人方式的抵抗都必然失败的极端条件下,强制征兵才可能是可接受的。

即便如此,这一“例外”与他此前更为系统的论证之间所存在的张力,依然是无法消解的。

米塞斯本人亲身经历过战争的残酷。

有资料显示,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曾经“被迫提供履行兵役”,虽“有些人仍留在他们的战前岗位上,或调到军部工作”,但米塞斯“不属于少数那些无须亲临战场的幸运儿”,他“有很多天赋,唯独未能掌握官场的诀窍,不知道如何操纵军方行政部门,让自己成为官僚体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以便回避危险的任务”。

也就是说,米塞斯并非一个纸上谈兵的理论家——他曾经亲自面对战争的生存考验。

然而,即使拥有这样的经历,他仍然在战后数十年的学术工作中坚持了对征兵的批判立场。这说明,个人经历并没有直接决定其理论判断。

三、转变不重要

对于米塞斯这样的牛人来说,转变不重要,一个人的行动学的科学理论的创立者,肯定是要服从于理论,而不是个人得失。

真正重要的是,米塞斯这样的转变对不对。

我们用米塞斯自己的理论来分析一下。

米塞斯在分析奴隶制与自由劳工制度时,指出,人类消灭奴隶制,并不是因为人们变得善良了,而是因为自由劳工制度比奴隶制更有效率。

这是一个脱离价值判断的纯功利主义思维的理论推演,非常漂亮。

那么,将其应用到义务征兵制度上,是自由雇佣军、用招募或号召的方式来募集兵员战斗力强,还是强迫成年男子、用严格的军纪比如枪毙的方式(这与奴隶制没有区别)逼迫这些人去战斗要效率更高?

应对外部的军事威胁,是不是一种生产行动,是不是可以用米塞斯分析奴隶制的方式一样去分析。

我认为是一样的,从人的行动学框架中,推导不出来参与战斗,与生产机器是性质不同的行动,他们都属于人的行动,不应该成为例外。

米塞斯在反转的观点中说,鉴于分散的力量难以组织起来,所以必须强制征兵,这一句话,我认为是错的很严重。

先说市场化的作用是什么?不就是大规模的组织和协作吗?有哪一种方式比得上市场的组织和协作力量呢?

铅笔的故事,不早就说明了市场组织的力量之强大之高效吗?

米塞斯前后的观点加总起来,可能还有这样的一层隐含意思,就是由于战争招募人员,是招募人用生命去抵抗,所以没有人愿意付出生命的代价。

这又与其主观价值论理论不符。

生命价值,也是由每一个人主观评值决定的呀,而不是一个客观价值,天然高于其他的价值。

在美国死伤最为惨得的内战中,战争方式是双方密集阵型,持枪相互枪毙,这种战争方式,远远高于古代的战争死亡率。

但是,这场战争的双方兵员,大部分是自己买枪,自带干粮被号召去的。

而现代民族战争的总体战,表面是义务征兵,底层是什么?是民族国家观念的影响,是家国一体化的当代民族国家观念,不管是东方西方,在这一套观念下,无数青年男儿,主动报名当兵不是一个常态吗?

这不正好说明,价值是主观的吗?生命不是评值最高的客观价值吗?

人们参与战斗,依然是服从人的行动的规律,是从一个不满意的状态追求到另一个更满意的状态。

即将来临的外敌侵略,在本国国民中到底会导致何种行动,依然由人们的主观价值来判定。

历史以来,在君主制时代,很多君主治下的国民,并不在乎被哪一个君主统治,他们甚至认为,这是君主之间统治权的抢夺,与平民无关。

本民族之间政治野心家们的相互战争,与异族之间的征服,在古代普通平民看来,并无大的区别。

同时,米塞斯还有一个理论,他说,任何长久统治,必定是大多数人观念的结果,因为人们选择忍受或反抗或支持,依然是观念驱动下的结果。

既然统治者的行动依然受到大多数人观念的制约,那么,当米塞斯在这段文字里说到的自由被威胁,美好繁荣生活将终结,那么,依据米塞斯的理论,那无需强制征兵,民间自己就会动员起来。

如果不如此,统治者的行动就不受到大多数人观念的制约了。统治者掌握所谓绝对暴力后,就是可以为所欲为了。

反过来推断,如果大多数人认为,所谓的外敌入侵,外敌的统治观念,并不怎么坏,并不值得反抗,那么,这只能说明,所谓的自由,在本国人民中并不具备有坚定的观念基础,即使没有外敌入侵,本国也必然走向自由的反面。

在美苏冷战期间,苏联并不是攻击西方阵营的一方,相反是保守的一方,这是因为他们足够脆弱,反面英美国家阵营,自己却开始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化,英国大搞国有化和福利主义,美国也自六十年代开始大搞扶贫计划和价格管制。

另一方面,美国在六十年代开始的反战运动,直接推动了美国从征兵制改成募兵制,美国不仅没有因此军事力量不足,反而成为了全世界最高效的军事队伍,其军事能力在九十年代的海湾战争中达到历史以来的最高点。

用工资和待遇招募来的美国大兵,为了打个伊拉克,都能爆发出如此强大的战斗力,如果换成保护本土呢,战斗力还会更差吗?

你看,义务强制征兵制,并不是一个必然。

米塞斯这段反转,其实是在说,在大规模安保服务生产中,市场是失灵的,不仅要用强制税收,甚至还需要强制征收人命,否则是生产不出来大规模的安保服务。

如果按这种逻辑,不断推演下去,在安防不足的时代,煤矿经常塌方的时代,是不是也要强制抓人当奴工去采矿呢?

最后,谁来判断是否需要强制征兵呢?

如果是全民来判断,大多数人决定要征兵,那就是自己决定征自己,那大多数人自愿去参军就可以了呀!何必强制征兵?

如果由少数政客去决定强制大多数人,那么,本国政府不就成为了米塞斯所说的独裁过程中和奴役者吗?

你看,这不是自相矛盾了吗?

这一段有强烈情绪而独断式的论述,与米塞斯所有的理论是不符的,是不能逻辑自恰的。

四、猜测为什么转变?

1960年代初期冷战已持续了将近十年。

那是一场将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防御与苏联共产主义对立的战争。

在这一时期,许多自由市场的捍卫者开始在反对共产主义的旗帜下放松对税收和开支政策的批判,只要这些政策的目标是“遏制共产主义”。

米塞斯可能也受到了这种意识形态对抗氛围的影响。

更具体地说,米塞斯可能将苏联的威胁视为一种具有独特的全面性和不可妥协性的威胁。

与纳粹德国不同,纳粹至少还试图通过市场和私有产权进行对外侵略,苏联的意识形态本身是否定私有产权的。

如果苏联赢得了冷战,那么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在经济制度上都将面临彻底的社会主义化。

在这种背景下,为了抵御“奴役”而采取一些暂时性的“强制”——包括征兵制——可能在一些人看来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选择。

米塞斯那段话中结尾处的少有的充满情绪的措辞

那些反对武装和服兵役的人,也许根本没有自觉到,他们实在无异于奴役者的帮凶

正是在这种逻辑下推出的结论,如果你拒绝为了自由而战斗(即使以强制为代价),你就是在为奴役者铺路。

然而,这一逻辑隐含着一个致命的陷阱,如果一个国家为了抵御某个外部敌人而采用了内部强制,那么它已经在事实上部分地同化于它所抵抗的对象。

以捍卫自由之名而行强制之实,即便在战术上可以暂时被接受,它在原则层面的腐蚀性也是无法掩盖的。

有人试图消解这一矛盾,提出米塞斯在此问题上并不存在真正的矛盾,而只是将征兵视为一种“极其有限情况下的权宜之计”。

但这种辩解可能过于轻易了。

这段话与米塞斯在《国民经济学》中对征兵的讨论和拒斥,作为干预主义的一个类别,并根据其自身的逻辑,必然导致社会主义和总体战争——直接矛盾。

米塞斯在《干预主义》和《国民经济学》中的分析是如此详尽和肯定,强制兵役“导致”强制劳役、战争社会主义、总体战争,以至于没有给“例外”留下任何理论上的余地。

如果征兵制的内在逻辑是必然导向这些后果的,那么无论外部威胁有多么严重,选择征兵制仍然是在选择那条必然导向战争社会主义的道路。

换句话说,米塞斯在1960年代写道“不能说不超出行动学法则的范围”时,他似乎暂且忘记了他在1940年对“法则”本身的解读,法则并不允许一条道路既导向社会主义又导向自由。

此外,米塞斯的转变在时间上也显得尤为突兀。1938年奥地利被纳粹吞并,他本人流亡;1940年他在《干预主义》和《国民经济学》中依然批判征兵制;1944年他在《全能政府:极权国家与总体战争的兴起》中深入分析了极权主义的根源,依然未为征兵制作任何辩护。

可到了1960年代,威胁的类型发生了变化(从纳粹到苏联),但米塞斯对威胁的定性却更加例外化了。

五、结语

米塞斯在征兵制问题上的矛盾,是一位深刻而诚实的思考者在面对外部威胁的理论压力时所做出的、不尽完美的回应。

他所建立的行动学体系要求我们秉持一个最基本原则:任何以国家暴力为后盾的强制,都是对人的行动自由的根本否定。强制征兵将个人置于国家的战争机器之中,使其生命与身体成为他人目标的工具,这正是米塞斯本人早年所说的“血税”的含义。

而米塞斯晚年在《人的行动》中的那段文字,恰恰放弃了这一原则,试图在“保卫自由”的名义下为强制找出一条通道。

问题是,当自由本身需要借助其对立面的手段来捍卫时,被捍卫的自由是否还是自由本身?

米塞斯晚年的例外可能是错误的,但某种意义上,它也是一个令人尊敬的错误,因为它来自一个真实的人在真实的历史压力下所做的艰难选择,而不是来自一个投机者的刻意迎合。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应当为这个错误辩护。

相反,我们可以从中汲取一个更为深刻的教训,在捍卫自由的长途征程中,方法必须与目的保持一致。

以自由为名的强制,最终只会腐蚀自由本身。当以强制征兵的逻辑抵御外侮时,自由的国度可能尚未被外部侵略者征服,却已在内部完成了自身结构的战争社会主义化。

正如米塞斯早年所深刻预见的那样——强制兵役是通往战争社会主义的第一块多米诺骨牌。如果在“国家处于生死存亡之际”推倒它,那么每一个“紧急状态”都将是同一个故事的不同版本。

而最终,“紧急状态”将不再是一个例外,而是成为常态。

因为,所谓的紧急状态,其实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今天任何国家做出来的各种干预,哪一项不是声称是紧急状态呢?当下,美国宣布的紧急状态就有几十项之多,不管是关税战,还是打伊朗,都是先宣布或定义紧急状态,然后开始的。

而这些紧急状态的宣布权力,几乎都来源于战争。

其实自由的丧失,往往就是因为“权宜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