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视同缴费”背后的身份逻辑

叫西西弗,针对社保分配问题,开始了他的辩护。

他很用心,梳理了从1948年到2014年的养老保险历史脉络,试图用“企业职工也享受过视同缴费”这个事实,来抚平当前对机关事业单位“视同缴费”的争议。

作者像一位耐心的历史老师,想告诉大家:“别吵啦,你们当年也吃过这块糖,只是时间久了,忘了味道而已。”

这篇文章最大的问题,不是事实有错,而是它用一个正确的历史细节,试图掩盖一个错误的底层逻辑。它精心搭建了一个关于“历史公平”的叙事,但这个叙事本身,就建立在一个巨大的认知沙堡之上。

第一个荒谬之处:将“单位”偷换成“企业”,模糊了权力的真正主体

文章开篇就讲,计划经济时代,国企为职工缴纳3%的劳动保险。作者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在95/2014年社保改革之前,并不是没有缴纳社保,单位是给他们缴纳了3%的劳动保险,也明确给了职工退休金的承诺。”

听起来是不是很有道理?单位交了钱,给了承诺,后来改革了,把这个承诺用“视同缴费”的方式兑现,合情合理。

但是,请注意那个词——“单位”。

在1995年之前,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初期之前,我们语境下的“国营企业”,它是一个现代意义上的“企业”吗?

不是。

计划经济时代的国企,它的真实身份是政府伸出的臂膀,是国家机器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行政体系的经济末梢。

让我给你提供一个思想实验。你想象一下,财政部是一个人的左口袋,冶金工业部是他的右口袋,鞍钢是右口袋里的一个小零钱袋。现在,财政部从左口袋拿出3块钱,放进右口袋,再由右口袋拿出来,放进那个小零钱袋里。请问,这个动作叫“缴费”吗?

不,这叫“资金划拨”。

计划经济时代的核心特征是“统收统支”。什么意思?所有国企的利润,一分不少,全部上缴国家财政。所有国企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设备采购、技术改造,全部由国家财政按计划下拨。企业本身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更没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厂长书记的权力很大,但那是行政级别带来的,不是企业家精神。他们的首要任务是对上级负责,完成国家下达的生产指标,而不是对市场负责,创造利润。

在这种体制下,文章提到的那个3%的“劳动保险基金”,它的本质是什么?

它不是我们今天理解的,企业从自己的利润里,拿出一笔钱,存入一个独立的、会增值的、为未来风险做准备的“基金池”。

它只是国家财政总账本上,一个用于记录“职工福利开支”的会计科目。

这笔钱的来源,是国家财政。这笔钱的去向,是支付给退休的“单位人”。它从始至终,都没有离开过“国家”这个大盘子。它没有形成任何独立的、可以穿越经济周期的资产。它只是“当年财政收入”用于“当年养老支出”的一个通道。

所以,第一个核心观点浮出水面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养老,是国家财政对“体制内人员”的一种直接供养关系。所谓的“单位缴费”,只是一个会计上的技术处理,它不产生任何独立的财富积累。将这种内部资金划拨行为,与市场经济下企业真金白银缴纳社保费的行为相提并论,本身就是一种概念上的偷换。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到了90年代,国企改革一来,养老问题立刻就爆炸了。

第二个荒谬之处:用“历史承诺”来包装“历史欠账”的无奈填补

文章说:“国家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本来就有明确的60-80%退休金的承诺。虽然只有3%,但企业也缴纳了劳动保险。社保一改革,过去的缴纳和承诺都不算了,这合适吗?”

这话听起来充满了温情和道义。但它回避了一个致命的问题:那个所谓的“承诺”,由谁来兑现?用什么来兑现?

我们刚才已经论证了,那个3%的缴费,并没有形成一个可以支付未来的“钱池子”。它只是现收现付。当国企大规模亏损、破产,当“下岗潮”来临,数千万职工被甩出体制时,那个承诺的主体——“单位”,消失了。

历史数据可以给我们更残酷的画面: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1995年到2000年,国有和集体企业职工人数从1.44亿人减少到8371万人,净减少超过6000万人。这意味着什么?数以万计的“单位”灰飞烟灭。

这些破产企业的退休职工怎么办?他们的“承诺”谁来兑现?在职职工的养老金谁来缴?

答案是:社会。或者说,是新建立的社保体系。

1995年和1997年的企业养老保险改革,本质上不是一个平滑的制度“升级”,而是一场“灾后重建”。

它面对的,是一个巨大的历史黑洞。这个黑洞里,装着数千万“老人”(改革前已退休)和“中人”(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养老金“承诺”。而为这个承诺买单的资金,却从未被真正积累过。

所以,“视同缴费”这个概念,我们必须撕掉它温情脉脉的面纱,看到它冷酷的本质。

它不是对过去“已经缴过费”的承认,因为过去缴的费(那3%)和未来的支付(高额退休金)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精算缺口,而且那笔钱早已在现收现付中消耗殆尽。

“视同缴费”,本质上是用“未来人”的钱,来填“上一代人”的历史欠账。它是一项债务转移。

把这笔由国家财政兜底的“历史欠账”,包装成一个听起来很公平的、对“历史贡献”的承认,这是叙事上的巨大成功,但也是对事物本质的巨大遮蔽。

这就引出了我们的第二个核心观点:所谓“视同缴费”,并非对一份有效契约的尊重,而是对一个无法兑现的旧承诺的“紧急处理”。它不是一个“公平”问题,而是一个“债务”问题。企业职工的“视同缴费”,是在旧体制崩溃后,由新体制(所有新参保的年轻人和有效率的企业)来承担旧体制留下的养老负债。

理解了这一点,你再去看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的“视同缴费”,就会有完全不同的感受。

第三个荒谬之处:将两次性质完全不同的“视同缴费”等同,混淆了“破产者”与“所有者”的区别

文章的核心论点是:企业职工1995年搞过“视同缴费”,所以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搞“视同缴费”,是公平的,大家大哥别说二哥。

这恰恰是整篇文章最荒谬、最具有误导性的地方。

这两次“视同缴费”,貌合神离,性质截然不同。

我们先看1995年企业职工的“视同缴费”。它的背景是什么?是国企“甩包袱”,是“单位”在大量消亡,是旧的供养体系已经破产。国家不得不建立一个新的社会统筹体系,来接住这些被“甩”出来的人。这是一种“抢救性”的制度安排。接盘的,是整个社会,是所有后来的缴费者。

现在,我们再看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的“视同缴费”。它的背景是什么?

是机关事业单位这个“单位”要破产了吗?是财政发不出工资了吗?

完全不是。

2014年的改革,不是因为旧体制崩溃了,而是在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下,为了解决养老金“双轨制”带来的巨大不公,所进行的一次“适应性”的制度改革。

在2014年之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是由国家财政直接支付的。他们不需要个人缴费,退休后却能拿到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这种巨大的待遇差,是长期以来社会矛盾的焦点。

我们来看一组数据:根据《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在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替代率(退休金占退休前工资的比例)普遍在80%-90%,而企业职工的平均替代率则逐年下降,早已跌破50%的国际警戒线,很多地区只有40%左右。

2014年的改革,名义上是“并轨”,让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也开始个人缴费,纳入社保体系。但是,为了确保他们改革后的待遇不降低,设计了两个关键的“补丁”:

“视同缴费”:2014年之前的工作年限,虽然他们一分钱个人养老保险都没交过,但“视同”你已经按最高标准交过了。

职业年金: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强制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即财政)按工资总额的8%缴纳,个人按4%缴纳。这笔钱,是企业年金(非强制,且覆盖率极低)完全无法比拟的补充。

现在,我们来对比一下这两次“视同缴费”的本质区别:

企业职工的“视同缴费”:是“破产重组”。原来的老板(单位)跑路了,新来一个大股东(社保基金),为了稳定局面,承认了原来老板打下的“白条”,但这笔债务需要所有新员工(后来的缴费者)一起慢慢还。

机关事业单位的“视同缴费”:是“左手倒右手”。老板(国家财政)还是那个老板,他只是换了个发钱的部门。他对自己说:“我以前承诺给这些高管(公务员)的退休待遇,现在虽然要改个名目,但一分钱都不能少。以前没交的钱,就算我替他们交过了。”

看到这里的荒谬之处了吗?

企业职工的“视同缴费”,是在承担旧体制的更换成本。

机关事业单位的“视同缴费”,是在新体制下延续旧体制的特权。

把这两者混为一谈,说“你们也有过,所以我们也有理”,这就像一个富翁对一个破产者说:“你看,我们都欠过钱,所以我们是一样的人。”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所以,我们的第三个核心观点是: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视同缴费”相提并论,是无视了两者背后完全不同的历史背景和权力关系。前者是为破产的旧制度买单,最后变成了全民共担债务;后者则是权力体系在制度变革中,为维护自身利益进行的“自我补偿”和“待遇平移”。

第四个荒谬之处:用“契约精神”解释一个毫无契约基础的分配体系

通篇文章,包括很多关于社保的讨论,都默认了一个前提:社保是一种“保险”,一种“契约”。我年轻时缴费,国家承诺我年老时领取。

这是一种非常符合市场经济逻辑的美好想象。但它不是事实。

全世界的养老金体系,本质上是一个由政府主导的、代际之间的强制性财富转移支付系统。

它没有和你签过任何具备法律效力的、明确规定了未来收益率的“协议”。

缴费比例是行政命令决定的,可以调整。

退休年龄是行政命令决定的,可以调整。

养老金计算公式是行政命令决定的,可以调整。

发放标准更是天差地别,完全取决于你的身份,而不是你的“缴费贡献”。

如果这是一个契约,你怎么解释下面这些事实?

身份决定待遇:为什么公务员的养老金替代率可以高达80%以上,而企业职工只有40%多?为什么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很多地方一个月只有一两百块钱?如果这是一个精算的保险合同,难道不同的人买的“保险产品”条款差距如此之大吗?这背后不是市场逻辑,是身份等级。

规则的任意性:文章自己也提到,1958年的退休规定,抗战时工作的拿90%,解放战争工作的拿80%。这难道是根据他们缴费多少来精算的吗?不是。这是根据“政治身份”和“革命贡献”来决定的。这个底层逻辑,一直延续至今。你的退休金多少,很大程度上不取决于你交了多少钱,而取决于你在哪个“轨道”上,你的“单位”是什么性质,你的“级别”有多高。

资金池的模糊性:我们常说的个人账户,其实大部分都是“空账运行”。你交的钱,一进门就被拿去支付给现在的退休者了。你的个人账户里,只是一个数字,一个国家对你的“记账”。未来你能不能拿到钱,能拿多少,完全取决于未来的财政状况和未来的政策制定者的意愿。

所以,我们的第四个核心观点,也是最根本的一个观点:试图用“市场契约”和“保险精算”的逻辑框架去理解中国养老金,是缘木求鱼。它的真正底层代码是“权力分配”和“财政转移”。它不是一个金融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

在这个“权力分配”的体系里,谁离权力中心越近,谁的议价能力就越强,谁就能在财富转移中获得越有利的地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群体,他们本身就是这个分配体系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让他们在改革中自我削减利益,这在人性上和政治上,都是极其困难的。所谓的“并轨”,更像是一场精心设计的“外科手术”,切掉了双轨制最难看的外皮,但通过“视同缴费”和“职业年金”等方式,保留了利益的内核。

结论:撕掉温情面纱,直面真实问题

让我们回到最初的那篇文章。

它试图用“历史的温情”来弥合当下的裂痕,告诉大家“一切都是有历史原因的,大家都有份,所以是公平的”。

而我们今天的整个论述,就是要戳破这个温情的泡泡。

我们要指出,历史确实有原因,但那个原因不是“公平”,而是“权力”。

计划经济时代,权力决定了谁是“单位人”,谁是“农村人”,从而决定了谁能被纳入最初的保障体系。

改革转型时代,权力决定了如何处理历史的“欠账”,让整个社会,尤其是年轻人,来为旧体制的失败买单。

社会分层时代,权力决定了在制度改革中,如何通过精巧的设计,延续和固化不同群体之间的待遇鸿沟。

这篇文章最后那个作者个人经历的结尾,其实非常有象征意义。他发现自己体制内工作那几年的社保记录没了,找谁说理去?

这个问题问得特别好。

在一个真正的契-约体系里,你可以找律师,上法庭,因为白纸黑字的合同就是证据。

但在一个权力主导的分配体系里,你发现规则是模糊的,解释是多样的,执行是因人而异的。你最终只能发出“找谁说理”的天问。

这就是我们今天讨论的全部意义。

看懂养老金的本质,不是为了制造对立,更不是为了抱怨不公。而是为了获得一种“清醒的认知”。

只有放弃那些对“保险契约”不切实际的幻想,我们才能开始提出真正的问题:

我们想要的,是一个基于身份,还是基于贡献的养老体系?

我们如何才能建立一个真正可持续的、能够穿越人口老龄化危机的养老金储备?

我们如何才能让规则更加透明,让财富的代际转移更加公平,让每一个努力工作的人,都能有一个稳定、有尊严的晚年预期?

这,才是比争论“谁也享受过视同缴费”重要一万倍的问题。

看清沙堡的虚幻,我们才能开始讨论,如何一砖一瓦,去建设真正坚实的地基。

最后,该不该改变,又能不能改变姑且不论。理清脉络,看清本质,不要再被刻意的话术和幻想蒙蔽却是一切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