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是累退所得税,为社保欢呼是世界奇观
这是一个技术帖,没有价值倾向。
社保当然是税收,以前说的时候没人信,现在明明白白的强制缴纳了,大部分人应该信了。
有人说,税收是强制和无偿的,但是社保承诺未来返还,所以社保跟税收,还是有不同的。
区别税收与非税的关键在于是不是强制征收,单方面“定价”,而不在于是否返还。税收是不可能原路原金额返还的,它必然意味着转移支付,否则税收就没有了意义。因此,社保符合税收的一切根本特征。
再说了,既然返还不可能是原路原金额,必然转移支付,那税收还承诺“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呢,问题是取的“民”并不是用的“民”,那按此逻辑,税收其实也返还了,难道要说税收不是税收?
那社保是一种什么样性质的税收呢?
是直接向收入课税,即所得税。所得税,就是直接剥夺财产,限制消费。限制一个人的消费,就是限制一个人的自由本身。所得税无法转嫁,由纳税人直接支付。
我们知道,所得税在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即,收入越高,税率越高。例如“正宗”的个人所得税(工资 薪金所得):
级数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
1 |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 3 | 0 |
2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4 |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5 |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6 |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85920 |
7 |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 45 | 181920 |
最高边际税率是45%,意味着高收入阶层有将近一半的收入要缴税。它的含义很清楚:谁越是能够创造财富,越是会服务消费者,就越是打击谁。因此,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用途,并不纯粹是财政目的,而是非财政目的,意在实施再分配,调节收入差距。
超额累进税率,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是对富裕群体的制度性歧视,系统性攻击富裕的生活方式。
当然,这个说法是建立在法律本身合法的基础之上的,如果法律本身就不合法——例如剥夺人的财产——那么,法律应当被废除。因此,我们绝对不能从税收不平等,简单得出一个结论,穷人在剥夺富人——一般是这样,但是更正确的结论是这样:穷人和富人都在被剥夺,后者比前者更甚。
这倒并不是说,累进所得税就一定比按比例征税更差,要看的是实际税负。假如实施比例税率,每人征收5%的“人头税”,那么比实行差别化歧视化的累进税,要好一点。所有降低征敛总收入的手段,都比更多的税收收入边际上更不差一点。
它也不是说,累进税就一定对富人不利。因为富人总是有多样化的资产配置,他的收入主要来源并不是薪金,而可能是各类资产。然而打工仔牛马,收入就只有这一项,再加上米尔顿·弗里德曼发明的代扣代缴所得税制度,将所有企业变成了税务局的义务代征员,所以“牛马”们就逃无可逃。
媒体舆论说个税是工薪税,说的是没错的。但是它们往往导向的是:应当对富人更多地征税,这就是一个错误的结论。正确的方向是:应当让所有人都少缴税。“减税降费,促进经济增长”,也是“政治正确”,对吧。
与传统个人所得税相比,社保税也是所得税,但是不同之处是,它是“累退所得税”,即收入越低,缴纳的比例越高。
我们看一下计算过程就明白了,以陕西为例:
2025年陕西省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22795元/月,下限为4559元/月,适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2025年陕西省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1. 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官方文件,2025年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基于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91180元/年)核定:
上限:22795元/月(平均工资的300%)。即91180/12*3。
下限:4559元/月(平均工资的60%)。即91180/12*60%。
适用范围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2. 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示例
以最低基数4559元为例:
养老保险:单位16%(729.44元),个人8%(364.72元)。
失业保险:单位0.7%(31.91元),个人0.3%(13.68元)。
工伤保险:单位0.2%(9.12元),个人无需缴费。
注意,缴费基数是按照上年平均工资核定的,而不是按照每个人的实际工资来核定的,然后,按照月平均工资的60%-300%来计算缴纳。
收入低,可以按照社平工资的60%计算缴纳,比如你月收入为4000,不能按4000计算,而是最低按4559计算;又比如你月收入10万,你也不能按照10万计算,而是最高按照22795,即社平工资的三倍计算。
现在很明显,月入4000的打工仔,按60%最低标准,缴纳了养老保险(只以养老保险举例)为729.44元+364.72元=1094.16元,综合税负率为27.35%。
月入10万的高级打工仔,也按照60%缴纳,综合税负率为1.09%。
如果他们都按社平工资100%缴纳,为1823.52元,前者综合税负率为45.59%;后者综合税负率为1.82%。
如果后者按300%缴纳(前者月入4000,不太可能按照300%缴纳,那样他就没钱花了),月缴5470.8元,综合税负率为5.47%。
也就是说,不论怎样计算,哪怕是穷打工仔按照最低缴费基数,而超级打工仔按照最高缴费基数,二者的缴税比率都相差悬殊,前者比后者缴税占总收入的比例,要高得多。
所以,社保是一种超级没收性的税收,因为直接向收入课税,而且税率足够高;而且是一项非典型的、累退所得税,谁收入越低,缴税比例就越高,即剥夺穷人比剥夺富人更狠。
再次强调,绝对不能去追求税收的“公平”,要求按照固定比率“一视同仁”,而是应该将高税率的部分减下来。任何一人逃脱了被侵犯,都是边际改善,而不是说,他逃脱了,应该抓回来被“一视同仁地侵犯”。对税收的这个理解,最能检验一个人的观念成色。
那现在,为什么要全部强制征收呢?
当然是因为入不敷出了,必须扩大社保池子,即扩大公有制。公有制扩大,最有利于的是哪些人呢?最有权从这口大锅饭里舀的人。即最有利于现在领养老金的人,城市广场舞和暴走团可以舞照跳、马照跑了。
医保也一样,扩大缴费范围和提高缴费比例,资金池子大了,最有利于的是城市老年群体,他们可以享受更好的城市医疗服务,并且有了更多的资金可供支配。
公社时期,最积极地推进“高级社”、“小社并大社”的人是谁呢?是公社的领导,以及与他们关系最紧密的人,因为社越大、加入的人越多,他们可以支配的粮食就越多了。这是一个道理。
然后,穷人之所以愿意缴,是因为他们预期未来可以领到更多,即未来的穷人可以供养他们,实现代际之间的转移支付。因此,这就是穷人之间跨代际的相互伤害,“顺便”伤害一下富人。
但这必须建立在国家打的“欠条”能够如数支付(没有通胀)、未来经济一直蓬勃进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未来年轻人还足够多而且愿意不断往进缴的基础之上。这个愿望到底有多大的实现可能?由于这是一篇技术贴,就不发表评论了。
还有,公务人员没有缴纳社保税。认为公务员也缴纳了税金,是一种会计骗术。因为其所有收入和缴纳的款项,都来自于税收。如果一个公务员月薪10000,缴纳了1823元的养老保险,那么,这意思是,他每月从纳税人那里拿走了8177元。
最后,忍不住还是要超越技术帖,感叹一句:人们居然认为这些钱都是企业在出,而且出了以后对企业没有任何影响,对自己只有好处没有代价,这怎么看都是一场智力灾难;全世界的穷打工仔都为强制社保欢呼雀跃,真算是一场跨越种族与国界的世界奇观。当然,允许向自己课征不断增加的税负,然后期待政府的供养,这本身就是民主时代的一大奇观。
但愿人们在未来失业、工资率降低、企业亏损破产而供给下降物价上涨、超级通胀降低养老金实际购买力的时候,还能笑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