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权,可能跟你想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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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菜没啥好说的,是伟大发明,卫生安全。至于贵不贵,好不好吃,那是个人感受以及相应的个人选择。

说说知情权吧。

消费者的知情权,严格来说,是无法清晰界定的。

别着急骂人。希望大家愿意心平气和探讨一下。

就预制菜来说,如果消费者还想知道预制菜是哪个工厂生产的,牛肉是来自哪个地区的,吃的什么草,包装工艺用的什么技术,那些配料表里分别是什么意思……等等,这些属不属于知情权呢?

其他商品的情景,你们可以自行想象。可以无穷无尽地问下去。

说个我每次直播都会遇到的消费者提问:请问发的哪家快递?因为每家店铺不一样,所以我确实不知道。当然实际上是可以知道的,比如我记住每家店铺的快递,但这个工作量太大,我选择了回答不知道。为此失去几个客户也是我必须承担的。

理论上如果存在“知情权”,那么这个“知情”到何种程度是没有答案的。这不是抬杠。比如有消费者不在乎是不是预制菜,他可能更在乎食物的产地或者加工技术或者营养成分,又或者让厨师出来说说具体的做法…那这些是不是“知情”范围呢?消费者想知道,为什么不是呢?那要不要满足这些“知情”?

按照约定成俗的习惯,如果遇到这种消费者,店家的处理方式大概率是:不好意思,我不知道,要不你别买了。

因为实际上不太可能满足具体的消费者的众多的“知情的需求”。否则生意没法做了。

日常的交易就是这么回事。不需要强制标注什么。消费者自己选择会倒逼商家想出合理的策略应对。

如果消费者问,你们是不是预制菜,商家支支吾吾,或者说不知道。不喜欢预制菜的人自然就不吃了。如果是预制菜但说不是,那就涉嫌欺诈。

如果消费者普遍开始在乎预制菜与否,非预制菜的商家自然会拿“现炒”作为卖点。自愿交易过程的诸多沟通细节以及商家的市场策略什么的就不展开了。

总之,消费者有权知道自己购买的商品和服务的一切细节,商家也有权拒绝透露,但承担拒绝的后果。

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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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聊一下很多人,包括老罗在内强调的“知情权”的问题,可能和你想的不一样,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首先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我还是要澄清一下,作为消费者,买东西我也希望能够有更多的信息披露。

这个目的,或者说这个目标,我跟大多数人都是一样的,咱们没有必要在这个目的上争论。

只不过,我们都知道,也是我经常强调的一句话:*目的的正义性,不能用来论证手段的合法性。*

所以,这是本文的重点。我们都想获得更多的产品信息,那获取的手段是什么?

罗永浩的呼吁是,为了保障这个“知情权”,要加强立法和监管,也就是需要铁拳来管一管。

这也是网上很多人支持罗永浩的核心理由。

只是张老师这里有另外一个备选答案,你看哪个更好,我的答案是——市场,而不是铁拳。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当我们在讨论**“**权利**”**的时候,要有一个基本的**“**自然权利**”**概念。***

*而**“**知情权**”**,不是一种天然存在的独立权利。***

权利的核心在于财产权和契约自由,也就是退一步说,*“**知情权**”**的成立和实现,也必须借助于**“**财产权**”**才可以。***

消费者有权选择消费什么,但没有权力强制要求商家必须告诉他一切内部信息。

比如如果你去路边小吃摊吃碗炒粉,老板没写明“酱油是什么牌子”“葱是不是今天早上切的”,这算不算侵犯你的“知情权”?显然不是。

再比如,你买的手机、汽车、电脑,其实里边有很多信息你不知道,生产厂家也没有全部披露,采用的什么原材料、生产过程、电路芯片是怎么设计的,很多都没有公开。

但是,我们也不会去要求这些信息公开,自己想想,是不是要求公开这些,也没有什么道理?

但是,我们买手机、买汽车、买电脑,会去看测评。

测评恰恰是通过市场,让很多信息公开透明了,有些测评拆手机、拆电脑,甚至是专门买了汽车拆汽车,做汽车碰撞实验。

这都是市场竞争带来的信息公开和披露。

消费者要的从来不是无限制的信息,而是性价比、口碑和体验。

*而所谓**“**知情权**”**,其实是市场竞争的**“**副产品**”**,而且它并不需要通过政府来强制赋予的一项独立权利。***

另外,很多人批评预制菜,说缺乏标准,消费者心里没底。

但是要知道,很多标准并不是政府写出来的,而是市场竞争出来的。

比如,有的餐厅主打“现炒现做”,强调锅气和烟火气;有的餐厅主打“高效预制”,强调上菜快。

随着消费者的选择,最终形成稳定的行业分工。

这个过程,本质就是“市场发现的过程”,是消费者选择的过程。

如果把标准交给政府统一制定,结果只会是行业僵化、创新停滞。

你以为获得了安全感,实际上失去了选择权。

有的人说,有了标准才能做好,昨天还有朋友在评论区提醒我说,作为理工男应该知道IEEE什么的。

实际上,*就是这个**IEEE**,也是一个市场化过程中,自发形成的民间组织,而不是官方的强制标准。***

其实很多标准,特别是行业标准,有些是市场逐渐形成的,不需要强制也能有好的标准规范。

*比如**Http**协议,再比如**TCP/IP**协议,还有比特币、以太坊这些区块链协议,这些都是行业协议,都是在没有政府强制主导下市场自发形成的,今天也能运作的很好。*

只是很多人看不到这样的例子,或者是选择性忽略。

还有的文章呼吁,餐厅必须在显眼位置标注是否使用预制菜,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听上去很合理,但要知道,任何东西都是有成本、有代价的,透明、信息公开也不是免费的。

*任何强制的标准和披露,背后都是巨大的寻租空间。*

这个我就不用展开说了吧,不用餐饮行业,就是各位读者自己所在的行业,你想想是不是有这种情况。

更多的信息披露应该怎么来?还是要靠市场竞争。

如果消费者在乎预制菜,有的餐厅就会主动标注“我们不用预制菜”,作为竞争手段,消费者自然会用脚投票。

信息公开不是命令出来的,而是博弈出来的。

再回到那个不存在的“知情权”的概念,还是回到产权的原则上,在商家的产权范围内,不披露产品的具体信息有没有问题?

只要商家愿意,只要在他的产权范围内,只要他不怕消费者会抛弃它,那就OK。

比如可口可乐不公布配方,也不耽误大家一直把它当成快乐水,全球畅销。

所以我们必须区分一个基本概念,欺诈和“知情权”不是一回事。

如果餐厅明明用的是预制菜,却打广告说“百分百现炒”,这就是欺诈是侵权,因为它违反了契约和承诺。

但如果餐厅只是没告诉你菜是预制的,或者什么都不说,这不是欺诈,而是一种正常商业行为。

你觉得不合适,可以不吃,下次不来,市场就会淘汰它。

把“不披露信息”和“欺骗消费者”混为一谈,就是偷换概念。

*很多监管政策,正是借着这种偷换,把本来属于市场竞争的事,硬生生纳入行政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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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再说说老罗,老罗和新华社的文章都在强调,要加快国家标准、推进告知制度、畅通申诉渠道。

听上去是保障消费者,实际上带来的一定是更多的管制。

比如说快递,最近为了反内卷,好像是有的地方要求快递必须涨价。

再比如还有的为了反内卷,约谈几大平台,不允许给消费者补贴。

更不用说,强制社保的问题了,同样是有很多人呼吁,打着“为你好”的旗号。

*铁拳下场的结果,不是消费者会有更多选择,而是自由被进一步剥夺。*

消费者真正的权利,是“选择的自由”。

你不喜欢预制菜,可以不用,市场会自动调整。

*一旦大家都认定,有这一种脱离于产权的**“**知情权**”**,呼吁**“**知情权**”**必须由政府保障,实际上就等于是在呼唤铁拳。***

所以,写本文的目的,就是希望大家能够看清楚这背后的本质和逻辑。

最后还是再强调一下,我开头强调的,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也期望更多的信息披露,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

但是手段上,我希望大家能够清醒认识到,市场能够带来更好的结果,而铁拳的介入恰恰相反。

很遗憾,只有少数人能够完整、清晰地认识到这个逻辑,希望你是那个“少数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