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存在吗?人是如何认识规律的

网上经常争论这个问题。本文将证明真理不仅存在,而且是人类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

主流经济学派(芝加哥学派等)和拥戴休谟的经验主义者否定真理的存在,主要是因为其认识世界的方法。芝派和经验主义者采用经验归纳为主的方法来认识世界,归纳的方法得到的知识,无法确保正确,需要不断检验,所以认为不存在真理。自然科学规律采用经验归纳假设的方法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是因为人们可以设计可控的实验来验证。但在社会科学方面,由于社会现象往往多因一果,无法通过可控的实验来验证归因的理论是否正确,因此依靠经验归纳总结的社科理论错误百出,给人类造成了巨大的灾难。不找到社科规律的正确研究方法,灾难还将继续!

奥派经济学家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在康德先验哲学的基础上,米塞斯创立了行动学,提出了不同于归纳验证方法的社会科学规律的新研究方法:先验演绎法。罗斯巴德更是借鉴数学的公理体系,用公理加演绎的方法完整论证了经济学规律,并用同样方法建立了私有财产伦理学。

数学的公理体系大家都比较熟悉,只要前提为真,逻辑推理有效,结论必然为真,最有代表性的是欧氏几何公理体系。但公理体系是纯形式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前提和结论同真假,因此前提的定义极为重要。前提本身如果无法判定真假,其在哲学上就是形而上学的思辩;在数学上,任意前提也可以演绎推理成为数学游戏,而无实际用处。因此,一个公理体系有没有实用意义,取决于其前提。

今天我也借用公理体系来论证真理是否存在,也就是以真理的定义为前提,看看有哪些规律满足这个定义。如果有,证明真理是存在的,然后看看真理的意义。

论证真理是否存在的关键是定义真理。在此,我们定义:真理是人的行动要达到目的所不能违背的规律。根据真理的定义我们要验证一条规律是不是真理,只要看行动能不能违背该规律,或者违背该规律,你的行动是不是达不到目的。我把这种验证真理的方法称为行动反证法,以区别于归纳验证的方法。

例如,我不可能同时既在这里又在那里,这违反了矛盾律。同样地大家可以验证一下,同一律、排中律等基本的逻辑规律都对人的行动形成了约束(比如你不可能既在这里又不在这里,这违反了排中律),也就是违反逻辑你无法行动或者你的行动达不到目的。所以,逻辑规律都是真理

欧氏几何的构建基础——五大公理,都可以用行动反证法证明其是对人的行动构成约束的规律。如公理一,经过相异两点有且仅有一条直线,行动上你就画不出不同的第二条直线。欧氏几何是在五大公理的基础上,通过演绎推理建立起来的知识体系。所以,所有的几何公理和定理都满足真理的定义

数学也是在公理的基础上,通过演绎推理建立起来的知识体系。数学公理也是可以用行动反证法来证明的真理。所以数学知识,人的行动也不能违背(违背就得不到所要的结果,例如2加3你想得到6是不可能的)。有人说其他很多前提假设也可以推理出数学体系,但我们是要证明存在真理,所以只有前提假设满足真理的定义,才是数学真理,否则只是“数学”游戏。详见文章《公理是什么》。

现在来看一下罗斯巴德是如何通过公理体系来论证经济学的

经济学所有的论证基于****公理 “人的行动是有目的的”。用行动反证法可以证明此公理是真理:你反驳此公理(就是论证人的行动没有目的)的这个行动,本身就是有目的的行动,默认了公理,而且与要论证的内容产生矛盾。因此,反驳的行动不成功,此公理符合真理的定义。

经济学是怎么从公理开始演绎推理的:根据人的行动是有目的的,一位行动者的每次行动都在追求一个目标;并且,不管这个目标是什么,行动者在追求这个目标的事实表明,和他在行动开始时可以设想的其它目标相比,他对这个目标赋予了较高的价值。为了达到他认为最有价值的目标,行动者必须在较早的某个时点介入或者决定不介入(这当然也是一种介入)一个行动来产生随后的结果;介入这些行动总是意味着要运用一些稀缺的手段(至少包括行动者的身体,他站立的空间,介入所耗费的时间)。这些手段也必须对行动者有价值——该价值来自于目标的价值——因为为了有效达成目标,行动者必须使用它们;而且行动总是在随后才能实施,这往往伴随着选择,即在某个时点采取有望给行动者带来最高价值的一个行动,同时排除了对其他价值较低目标的追求。不得不做出选择并偏好一个目标胜过其他目标——不可能同时实现所有目标——的结果,是每个行动都意味着成本的产生。举例来说,放弃赋予最有价值的备选目标的价值,该目标无法实现或必须推迟其实现,因为生产它所需的手段要用于生产其他价值更高的目标。在开始的时点,对行动者来说每个行动目标的价值都比其成本高,并能够产生利润,即一个价值高于所放弃机会之价值的结果。然而,每个行动都同样会面临着损失的可能,如果一个行动者回顾往事,发现实际达到的结果——与以前的预期相反——其价值比放弃的备选目标价值更低,产生了亏损。**所有这些范畴——价值、目标、手段、选择、偏好、成本、利润和损失,以及时间和因果——都包含在行动公理之中。运用这些范畴,考虑在各种情况下人的行动,演绎得到的结论就是经济学规律。详细演绎推理请参见罗斯巴德的《人、经济与国家》。**只要现实出现演绎中假构的情况,经济规律就会起作用。这就是为什么早在1922年米塞斯就论证出苏联的计划经济必然崩溃,而不需要经验或实践。

在公理体系的演绎过程中如果出现错误,可以通过反驳论证来修正,确保整个体系得出的所有结论都正确。公理体系的本质是通过演绎推理把公理运用到各种场景,得出在各种条件下事物呈现的规律。欧氏几何是这样,经济学也是这样:从直接交换到间接交换的场景;从一个人到多人再到政府的介入等等场景。演绎的情况从简单到复杂,结构严谨,逻辑链条很长。经济学像数学一样,要学习和掌握都不是容易的事。

经济学的公理符合真理的定义,由此公理体系推理出来的经济学规律也都是真理。其他的社会科学规律也都可以从公理演绎得到,例如私有财产伦理学的演绎推导可参阅罗斯巴德《自由的伦理》。是不是所有社会科学规律都可以按上述方法得到呢?我们可以从另一个方面考虑,社会现象是人的行动的结果,人的行动都是受人的认知指导,也就是在因果逻辑上人认为为了达到某个目的,必须采取某些行动。因此,行动能否达到目的存在着逻辑关系,只有通过逻辑推理才能够分析判断这个逻辑关系是否是正确的因果关系。所以和人的行动相关的社会科学理论只有通过上述演绎推理的方法来建立,才能保证正确性。通过归纳总结的社科理论可能对,也可能错,而且也无法设计实验进行检验。

文章《人是如何认识规律的》论证了逻辑、数学、社会科学规律、自然科学规律是如何得到的。其中除了自然科学规律不是通过公理论证而来,其他都是通过公理演绎而来,而且公理都是满足真理定义的真理,因此,逻辑、数学和社会科学规律都是真理。文章还列出了部分社会科学领域的真理。

如何论证上述定义的真理是人类不能违背的基本规律呢?

首先,人不可能不行动,而行动必然要受到真理的约束。根据定义:真理是人的行动要达到目的所不能违背的规律。所以,不管你要达到什么目的,矛盾律等所有的逻辑规律你都不能违背;你要修路建桥,盖房子等所有的行动都不能违背数学规律;你要在人之间的互动中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你就不能违背社会科学规律。因此,社科规律可以指导人的行动,违背规律人必犯错。

其次、应用真理才能正确解读历史和现实。行动学把研究已经发生的人的行动统称为(广义的)历史,包括我们通常所说的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管理学等实证研究的学科。这些人的行动的历史现象需要理论来串联才能解读,也就是首先要应用逻辑学、数学、自然科学规律和社会科学规律来解读已经发生的历史现象和现实。由于人的行动的不确定性,这些现象层出不穷、变化万千,已知规律不一定能够完全帮助解读。但有一点约束:所做解读不能违背规律,因为人的行动现象都要受到真理的约束。因此,用于解释现象的任何理论,比如芝派的理论,也不能违背真理。奥派对于芝派某些理论的批判也是基于这个道理。

大家还应该特别警惕的是,违反社会科学规律和违反其他规律不同,违反其他规律造成的后果主要由违反者承担;而社科规律是人与人之间互动的规律,违反的后果不一定是违反者承担,有的违反者还因此得利,因此故意为之。所以,我在文章《真理与谬误》中论证了人们违背真理不仅是无知,还有的是无耻,两者都给人类造成了巨大灾难。因此,掌握和传播真理至关重要,特别是要警惕无耻之徒传播错误(违背真理)的理论。

掌握真理的人往往比较自信,例如奥派常常让人误以为是一种信仰或宗教。其实完全不同:信仰是只要你信,不用问为什么;宗教是你不信不行,担心各种神灵或世俗的惩罚;奥派理论则欢迎反驳,在辩论中不断发展和完善,成为驳不倒的真理。

真理与谬误

一、什么是****真理

人会有目的的行动,但行动不一定能够达到目的,也就是行动会受到各种约束,只有不违反这些约束,行动才有可能达到目的。例如我不可能同时既在这里又在那里,这违反了矛盾律。更一般的,*我们把对人的行动的约束规律定义为真理,或者说真理是**人的行动达到目的的必要条件,**违背真理,人的行动无法达到目的*****在《人是如何认识规律的》中我论证了真理的这个定义涵盖了人类所有普遍正确的知识,包括逻辑、数学(含几何学)和社会科学规律

同时,根据真理的定义,我们也有了判别真理的方法——行动反证法和演绎推理:如果一个命题,行动无法违反该命题,或者违反就达不到行动的目的,那么这个命题就是公理,在公理的基础上通过演绎推理建立的理论体系就是真理。逻辑、数学和社会科学规律等都可以按照这个方法建立。详见《人是如何认识规律的》

**二、**自然科学规律是真理吗?

自然科学规律是在观察归纳的基础上,提出理论假设,并经过实验验证得到的规律。在理论假设的条件下,它是正确的,但随着研究的深入,原来的规律会被新的规律替代或者扩展。因此,我们一般不把自然科学规律作为真理。人们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离不开自然科学规律。但今天不作为讨论的重点。

自然科学规律不作为真理还有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其认识规律的方法是以归纳法为基础,这种从特殊到一般的方法,即使有实验验证,也无法保证结论的普遍正确性。

哲学史上在寻找真理的过程中,没有把自然科学规律和社会科学规律的认识方法进行区分,而只是以归纳法为基础来寻找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所以一直没有找到真理是什么。详见《认识论》。经验主义者甚至认为根本就不存在真理,详见《经验主义错在哪里》。

三、不掌握真理,犯错而不自知

逻辑和数学是真理,大家好理解,社会科学规律为什么也是真理呢?

社会科学领域的学科,如政治、经济、历史、管理等,都和人的行动有关,所有的社会现象都是人的行动的结果,人的行动都是受人的认知指导,也就是在因果逻辑上人认为为了达到某个目的,需要采取某些行动。因此,行动能否达到目的存在着逻辑关系,只有通过逻辑推理才能够分析判断这个逻辑关系是否是正确的因果关系。所以和人的行动相关的****社会科学规律只有通过行动反证法加演绎推理来研究,才能保证正确性。通过归纳总结的理论可能对,也可能错,而对于复杂的社会现象根本无法设计实验进行检验。

通过行动反证法和演绎推理得到的结论,只要论证过程没有错误就是真理,无需经过实践检验,因为论证的前提是经过行动反证法验证过的公理;当然论证有错可以通过论辩来纠正。

《人是如何认识规律的》中列举了一些社科领域的真理,更多的真理还需要人们去探索。目前论证得比较完善的是经济学和伦理学,这也是社科中最重要的真理,所以强烈建议大家学一下《人、经济与国家》和《自由的伦理》这两本书,米塞斯《人的行动》难度可能有点大,但它是行动学的基础。

你可能会问,就算它们都是真理,人类社会为什么不会自己按真理来运行呢?真理只是告诉你达到目标的必要条件,至于人们如何选择,取决于人认知和行动。正是由于人们没有认识到真理,现实中才存在那么多问题。而真理可以正确解释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人们找到正确的方法,以达到目标。例如,人们都希望经济繁荣,但人们按照错误的经济学理论则会导致经济衰退和经济危机,只有正确的经济学才能告诉人们采取什么手段能够达到繁荣的目的。真理如果不占领人的思想,谬误就会占领,因为人的行动总是需要认知的指导。你不懂社科规律或者认知有错,就会做错事或者达不到想要的目的,而且你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并且社科规律是人的行动之间相互约束和博弈的规律,需要多数人认识到这些规律,并采取正确的行动,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比如制定各项制度和政策。因此真理的普及至关重要,否则人们错误的认知和行动不仅达不到目的,还会造成灾难。正如,罗斯巴德在《人、经济与国家》中得出的结论:“行动学(经济学)通过其价值中立的规律,告诉我们自愿原则如何运作,告诉我们自由市场必然带来自由、繁荣、和谐、效率和秩序;而强制和政府干预,必然导致霸权、冲突、人剥削人、无效率、贫困和混乱。”如果你不懂经济学规律或者学了错误的经济学,选择或者支持了错误的行动手段(政策),那么不仅达不到的目标,还会造成巨大危害。最典型的错误行动手段要算是福利制度了,详见文章《福利制度,危害全球!万字长文看清危害性》。

人们都希望社会正义,经济繁荣,那么采用什么样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才能达到这个目的呢?这是社会科学规律要回答的问题。真理是人的行动达到目的的必要条件,也就是成功的真正原因,不掌握真理,人们只能不断地犯错;而且你事后总结经验,也难以找到失败的真正原因。特别是复杂的社会现象,都是多因一果,归因错误是常事,所以历史悲剧才会不断重演

四、甄别谬误,转变观念

社科领域充斥着错误理论,真理得不到普及。这是因为直到米塞斯创立了行动学,人们才找到了认识社科真理的有效方法。

错误社科理论盛行的三大原因:

(一)不习惯用论证的方法来判断理论对错是错误理论盛行的根本原因 《人是如何认识规律的》论证了社科领域的规律是通过正确的前提和演绎推理建立的,判断理论对错的方式只能是通过论证或反驳。就是要看结论是如何得到的?推理有没有问题?会不会出现矛盾?更重要的是看有哪些前提条件(包括蕴含的前提)?这些前提对不对?也就是对这些前提要再进行论证,甚至这些前提的前提,直到确认推理的起点是正确的,推理的过程都没有错误,这样才能保证最后的理论是正确的。用此标准检验,可以说,大多数的社科理论都是错误的!由于论证的链条可能会很长,多数人还不习惯用这种方式,而是习惯于凭经验来验证理论。不习惯用论证的方法来判断理论对错是错误理论盛行的根本原因。 有人经常会用实例(社会现象)来反驳理论,这其实是用实例总结出来的理论来反驳,或者默认了存在的就是对的。实例总结出来的理论本身对不对是首先需要论证的,因此用实例来反驳理论是行不通的。例如,知识是没有产权的,知识产权制度是政府强制的垄断,不利于经济发展,这在理论上是可以论证的,详见《 知识没有产权 》的论证。但有人认为现实存在着这样的制度,说明上述理论是错的,这等于说存在的就是对的,那社会就不能变动了,这显然不符合逻辑。还有人举例反驳说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就没有人创新了。在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下,人们各种博弈,造成了各种后果,是非常复杂的现象,简单的举例反驳不了理论。美国的米歇尔·博尔德里尼和戴维·K·莱文在著作《反对知识产权垄断》中,对300多年的知识产权历史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也说明了知识产权制度是错的。从这个例子还可以看出,实证研究劳民伤财,还无法完全确定理论的对错,只有理论论证才能确定对错,这对社科理论不能不说是一条捷径!

(二)难以形成正确观念是错误理论充斥,并广泛流行的主要原因 上面讨论了人们还不习惯用论证的方法来判断理论的对错,那人们主要采用什么方式来判断对错呢?人们判断对错主要是基于自己的观念。 这里的观念是指自己认为正确,实际上不一定正确的认知。观点是指观念的表达。这里定义的观点、观念是价值中立的,就是不包括价值判断,而纯粹是人对事实对错的判断。 大家可以回顾一下,通常我们是如何判断理论对错的?是不是看理论是否说得有道理?这实际上是以自己的观念为标准来判断的。符合自己的观念,或者在自己观念的基础上进行的推论,你就认为是正确的。 你可能会说,还可以通过实践来客观验证。前文已经说过,由于人的主观能动性,社科领域的复杂现象是无法设计实验来进行验证的。大家可以再回顾一下,我们看到的实践检验,实质是对社会现象的各种理论解释。解释得有道理,你就认为用来解释的理论是对的,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所以,实际上的判断理论的标准还是你的观念,或者你接受了解释者的观点,也就是转变成了你的观念。这也是目前人们接受社科知识,树立自己的观念的最主要方式,即所谓的“摆事实,讲道理”,或者叫实证研究或经验总结。不管叫什么,这种方式当然不能保证人们得到正确的知识,从而树立正确的观念。 但由于人们长期习惯于通过经验总结获得知识,因此正确知识的传播也主要依靠这种“摆事实,讲道理”方式,比起纯粹的理论演绎推导,民众更容易接受。因此,这就要面临着错误理论的竞争,以及民众的立场,对权威的崇拜等等的影响,可见要传播和树立正确的观念是多么难的事!而要改变原有的错误观念更是难上加难,因为人们倾向于接受自己认可的观点,排斥新观念,结果就是不断强化错误观念。 综上,人们通常判断理论对错是以自己的观念(包括接受别人的观点成为自己的观念)为标准的,而不是用真理来检验或论证。观念是否正确成为判断理论对错的关键。而难以形成正确观念也成了错误理论充斥,并广泛流行的主要原因。 要摆脱上述状况,树立正确的观念,最有效的途径是学习掌握社科规律(真理)。掌握的程度决定了你判断是非、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就像你要解一道数学题或者证明一道几何题,你能否解决以及你能解决的问题难度,是和你掌握基本知识(定理)的程度密切相关的。在“摆事实,讲道理”的时候,只有掌握一定的规律,才能正确判断谁讲得有道理,并批驳错误的理论。否则你只能任由他人忽悠。你的观念决定了你的认知水平

(三)错误理论盛行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错误理论的传播者和行动者并不都承担错误理论产生的后果,有的还有利可图,因此是故意传播,蒙骗大众。

综上,只有掌握了真理,有了正确的观念,才能甄别谬误,阻止错误理论的流行。因为人总要行动,行动不是受正确理论的指导,就是受错误理论的指导。因此,应该与逻辑学和数学一样,行动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规律也应该作为基础教育的内容。

五、社科规律解读历史和现实 在社会科学领域,经验归纳总结广泛用于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等经验学科的研究。这些学科研究的都是过去的人的行动,所以我们称之为广义的历史。广义的历史现象需要理论来串联和解读,也就是要应用逻辑学、数学、自然科学规律和社会科学规律来解读已经发生的历史现象和现实,以及进行上述经验学科的研究。

研究历史让人变得比较明智、持重,进一步看清社科规律是如何起作用的。但是,正如前面论证的,要从历史中总结出社科规律是不靠谱的,而且历史本身需要理论来解读,否则只是杂乱无章的复杂现象。关于历史的研究方法米塞斯专门有著作《理论与历史》,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阅。罗斯巴德则是应用《米塞斯的历史研究方法》的典范,大家可以进一步了解其众多的历史著作。

前文讲的“摆事实,讲道理”就是一种解读历史和现实的方式,是传播社会科学规律的最主要手段。在行动学创立之前,社会科学领域的理论,普遍采用的是经验归纳的方法。因此,理论有可能对,也有可能错。归纳出来的理论其实是对社会现象的一种解读或者在此基础上的推理。而社会现象往往都是多因一果的复杂现象,不同人可以有不同解读,谁对谁错是无法通过分离不同原因的可控实验来验证的,这是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不一样的地方,所以归因错误在所难免。例如,对于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发展成因的认知,就形成了建制派、民主公知派和反改开派等不同的派别和看法。详见《“厉害了我的国”,背后隐藏着什么经济思想?》。

理论不管对错,一旦成为人的观念,就会影响人的行动,每个人的行动博弈就形成了复杂的社会现象。而在解读社会现象时,对于影响人们行动的到底是什么理论观念,会有不同看法。错误的理论解读,会使错误的观念得不到纠正,历史悲剧不断重演;而正确理论的解读可以使人更容易理解社会,从而接受正确的理论,形成正确的观念。所以,对于社科领域,首先要能鉴别正确的理论,其次正确的理论要能广泛传播,才能避免错误理论的传播和实践。错误的理论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例如,计划经济理论影响了全世界近一半人口的实践。而事实上早在1922年,米塞斯就从理论上论证了计划经济的后果,如果当时得到广泛传播,就可以避免多么大的灾难啊!再如,无政资实践者阿根廷总统米莱,则是依靠正确观念的传播得到了支持,不仅上台,并且正在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而且我们判断米莱能不能成功,只要看他是否按照社会科学规律来推进改革。详见《米莱,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当你不知何去何从,那就去看看米莱》

至此,这篇文章和上一篇文章《人是如何认识规律的》,严格论证了社会科学规律是和逻辑规律、数学等一样的真理。人们要迈向经济繁荣、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就要遵循经济学、伦理学等社会科学规律,也就是建立体制机制,采取管理措施都应该按照这些规律。任何偏离都会导致经济衰退或社会文明的倒退。并且,这些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需要多数人的理解和行动支持,所以掌握和传播真理同样至关重要。 可惜有上述认知的人少之又少,希望本文能为真理的传播做点贡献!

人是如何认识规律的

一,规律是什么

人会有目的的行动,但行动不一定能够达到目的,也就是行动会受到各种约束,只有不违反这些约束,行动才有可能达到目的。例如我不可能同时既在这里又在那里,这违反了矛盾律。更一般的,我们把物理实在对人的行动的约束定义为规律,或者说规律是*人的行动达到目的的必要条件*。因此,人认识规律的过程就是逐渐认识这些约束的过程。

人还发明了语言,语言可以把这些规律表达出来,因此语言是一种符号。当然,语言除了表达规律以外,还可以表达人的情感、价值判断等等。

二、逻辑是时间和空间对人的行动的约束规律

刚才讲的矛盾律就是时空对人的行动的约束,同样地大家可以检验一下,同一律、排中律等基本的逻辑规律都对人的行动形成了约束(如你不可能既在这里又不在这里,这违反了排中律),也就是违反逻辑你无法行动或者你的行动达不到目的。这里大家可以看到人认识规律的第一种方法,行动反证法:如果一个命题,行动无法违反该命题(违反就达不到目的),那么这个命题就是规律

利用基本逻辑规律,人们在对事物进行分类和表达时,会用到逻辑用词和量词(例如,“与”、“或”“假如……那么”、“否”,以及量词“具有”、“一切”、“一些”等),人们在运用这些词的时候,如何违反其含义,就会造成逻辑混乱,无法达到正确表达的目的。表达也是人的行动,无法表达就是行动达不到目的,所以根据行动反证法,这些词的含义也属于逻辑规律。逻辑学就是研究这些逻辑规律及其语言表达的。

综上,逻辑规律是人们认识到的时空对人的行动的约束。时空约束无处不在,所以人的行动都要遵循和运用逻辑规律。遵循和运用逻辑规律最普遍的方法是演绎推理,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特殊,前提正确,结论一定正确。有人说演绎推理没有增加新知识,只是哲学上对概念的分析判断。但演绎推理可以把事物的本质都呈现出来,界定事物的内涵和外延,以及在各种条件下事物的性质和运用状况。我们在学校学到的数学证明都是演绎推理。比如通过三角形的定义,可以演绎出其内角和等于180度,当一个角是直角的情况下,其边长满足勾股定理,以及在等腰三角形、等边三角形等情况下的种种性质。也就是在演绎推理过程中,会定义多种现实的场景,并演绎公理在各种场景下的推论,如果现实中出现这种场景,那么推论就会起作用。当然也可以论证不可能出现的场景。

由此可见,运用已掌握的规律,通过演绎推理可以得到更多的规律,人们的知识体系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而且用行动反证法和演绎推理得到的规律具有普遍必然性,我们又把具有普遍必然性的规律称为真理

三、认识数学规律

下面再来看看我们是如何认识几何学和数学规律的。

欧氏几何的构建基础——五大公理,都可以用行动反证法证明其是对人的行动构成约束的规律。如公理一,经过相异两点有且仅有一条直线,行动上你就画不出不同的第二条直线。欧氏几何是在五大公理的基础上,通过演绎推理建立起来的知识体系。

数学也是在公理的基础上,通过演绎推理建立起来的知识体系。数学公理也都是可以用行动反证法来证明的规律。所以,所有的数学知识,人的行动都不能违背(违背就得不到所要的结果,如2加3你想得到6是不可能的)。

四、认识规律的第一种方法

以上认识的规律都是和人的行动相关的,我们都可以用行动反证法和演绎推理来判定。具体来讲就是看一个命题是否是人的行动达到目的的必要条件,如果违背该命题,那么人的行动达不到目的,说明该命题对人的行动形成约束,是人必须遵循的规律。这种利用行动来判断规律的方法,我称之为行动反证法。可以直接用行动反证法判定的规律,我们通常称为公理,在公理基础上演绎推理得到的知识体系我们通常称为真理,以示区分,但它们都是等价的。

通过行动反证法可以找到很多公理,但要演绎出整个知识体系(真理)需要艰辛的努力和创造,像上述例子中的数学和后面要讲到的经济学和伦理学等。而要学习真理、掌握真理也需要艰苦的努力和潜心的钻研,逻辑学和数学的复杂程度就不用说了,就是经济学,演绎推理的链条也非常长,需要非常严谨的逻辑思维和理解能力。

一般的,演绎推理的前提如果是公理,演绎推理的结果就是正确的理论(真理);前提如果是错误的,结果就是谬论;前提如果是无法证实或证伪的,演绎推理的结果要么无意义,要么就是哲学上的形而上学思辨。

上述和人的行动直接相关的规律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你不行动就不需要这些规律,一旦行动就要受其约束。这些规律都是人们为达到某种目的而采取了行动,在行动中学习到的,并经过了演绎推理。例如,数学(包括几何学)是为了计数、为了测量、为了确定物体的位置等目的,而研究发现的规律。因此,这些应用型或工具型的规律是人的行动要达到目的所必不可少的。你要行动又要避免犯错,就要掌握这些规律。

五、认识规律的第二种方法

除了上述和人的行动相关的规律,还有一类规律是和人的行动没有直接相关的,我们统称为自然科学规律,也就是宇宙万物的运行规律。和人的行动没有直接相关是指不管人是否行动,宇宙万物都按其规律在运行。这类规律无法通过行动反证法来判定。人们只能应用上述工具型的规律,通过观察研究、归纳总结、提出理论假设并进行演绎推理,再经过实验验证。如果验证通过,那么在实验设定的条件下,该理论假设就是自然科学规律。但随着研究的深入,设定的条件会发生改变,新条件下得到的规律会替代旧规律。自然科学规律是有范围和条件的,不是普遍规律,因此不是真理。人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行动,必然也受到自然科学规律的约束,所以,自然科学规律也满足规律的定义,但自然科学规律不是真理。

至此,人认识规律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行动反证法加演绎推理,适用于和行动相关的应用工具型规律;另一种通过归纳推理加实验验证,适用于自然科学规律。如果有第三种方法能确保得到正确的规律,欢迎提出来探讨。

六、认识社会科学规律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社会科学规律应该采用什么样的认识方法才能确保正确。一直以来,人们普遍采用归纳总结的方法来研究社科规律,这种特殊到一般的方法是没有办法得到确定的规律的,也就是归纳总结的结论有可能对也有可能错。近代人们参照自然科学实验验证的方法来研究,但这种实证主义的方法仍然得不到确定的规律。因为对于有人的行动参与的社会现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难以进行验证的。人的行动有主观性,不像自然万物那样是机械的,验证时你无法保证人采取同样的行动。即使是采取同时进行的对比调查实验,同样由于“观察者效应”和调查人员参与的扰动等原因,也得不到正确的结论(详见张是之老师的文章OpenAI CEO资助的全民基本收入实验:得出了什么结论?有什么内在缺陷?)。所以通过社会实践来得到和检验真理是不靠谱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喊了那么多年,有那一条真理是通过社会实践检验出来的?是怎么检验的?人们往往是从经验中归纳出一套理论,再来解释社会现象,如果你认为解释得有道理(或者符合你的观念),你就会认为这套理论是正确的,是经过实践检验的。这和自然科学严格的可重复实验检验完全是两码事。但对社会科学规律的研究,人们仍然习惯于用经验归纳的方法,这使得社科理论错误百出;经验主义者更是得出结论:不存在确定不变的真理。(详见《 经验主义错在哪里 》)

错误的社科理论影响了人们的观念,造成了人类历史上所有的灾难和错误。直到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米塞斯论证了社科理论错在归纳总结和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并创立了行动学。可惜目前认识到这个错误的人还不多,希望本文能促使更多的人用行动学来研究社会科学规律。

社会科学领域的学科,如政治、经济、历史、管理等,都和人的行动有关,所有的社会现象都是人的行动的结果,人的行动都是受人的认知指导,也就是在因果逻辑上人认为为了达到某个目的,必须采取某些行动。因此,行动能否达到目的存在着逻辑关系,只有通过逻辑推理才能够分析判断这个逻辑关系是否是正确的因果关系。所以和人的行动相关的****社会科学规律只有通过上述第一种方法:行动反证法加演绎推理来研究,才能保证正确性。通过归纳总结的理论可能对,也可能错,而且也无法设计实验进行检验。碰巧归纳总结对了的理论,也都可以从演绎推理中得到。

七、社会科学规律研究举例

用行动反证法加演绎推理的方法来探索社会科学规律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举例说明如下。

例一、公理一 “人的行动是有目的的”

用行动反证法可以证明此公理:你反驳此公理(就是论证人的行动没有目的)的这个行动,本身就是有目的的行动,默认了公理的正确性,并且与要论证的内容产生矛盾。因此,“公理一”成立。

米塞斯就是在“人的行动是有目的的”这个公理的基础上,通过演绎推理,建立了行动学(Praxeology )这门知识。详见米塞斯《人的行动》。行动学法则是人的行动领域的规律,也就是社会科学领域的规律。社科规律也是应用工具类的规律,应用于政治、经济、社会和历史等方面的研究,以及政策法规的制定,就像数学应用于自然科学的研究。目前,行动学中演绎得比较透彻的是经济学(交换学)这门规律。演绎推理过程详见罗斯巴德《人、经济与国家》。

例二、公理二 “人能够论证”

行动反证法证明:反驳这个公理(就是论证人不能论证)的行动,本身就是在论证,默认了公理的正确性,并且与论证的内容产生矛盾。所以这个公理也是无法反驳的。

这个公理体现了人的特征,人能够论证,通过论证可以形成了语言和知识。

霍普和罗斯巴德还在此公理的基础上论证了私有财产伦理学。因此伦理上的对错是有标准的,不只是价值判断。详见霍普的《私有财产的经济学和伦理学》。

例三、公理三 “凡事皆有原因”(充足理由律)

行动反证法证明:你对此公理有疑问(为什么凡事皆有原因?),有疑问就是你认为存在原因才会有疑问,所以有疑问这个行动本身就默认了此公理。因此,这个公理不容置疑。

这个公理是人的行动的先决条件,人认为事情发生总有原因,为了达到目的,必须提前行动,影响事情发展的原因。至于是不是事情发生的真正原因,就是行动学研究的内容。所以这条公理也是采用演绎推理研究社会科学规律的逻辑基础。

例四、私有财产伦理学

相对于孤立或对抗,人们选择合作形成社会。合作中难免会有冲突,人际冲突往往是关于稀缺物品的冲突。我想用一个给定的东西做 A,而你想用同样的东西做 B,就会冲突。因为会有冲突,也因为我们能够相互沟通和论辩,我们就会寻求行为规范以避免这些冲突。

而避免冲突的唯一途径就是将所有稀缺资源作为私有的、排他性的财产由特定的个人或个人群体占有。如果产权不清,每个人都可以用,就会产生纠纷。

上面的论述证明了公理:为了达到避免冲突的目的,必须把稀缺资源作为私有财产

为了公平公正的目的,这些稀缺资源作为私有财产,必须建立在最初的占有行动(可识别的对稀缺资源的首先使用)之上,或者建立在自愿的转让基础之上,即这些财产从前一个所有者自愿转让给后一个所有者(产权建立原则)。用行动反证法也可以证明,上述的产权建立原则也是一条公理。

罗斯巴德在上述两条公理基础上,通过演绎推理结合经验场景,同样建立了私有财产伦理学(详见其著作《自由的伦理》)。现实中的种种不公正,都可以私产伦理学为准则,找到原因和改进的方向。

例五、自愿原则也是****公理。因为不自愿就是违背了你的目的,所以自愿原则是你达到目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把自愿原则应用于人与人之间的商品交换,通过在各种场景下的演绎推理也可以得到经济学,与在“人的行动是有目的的”基础上建立的经济学是一样的。这也说明了真理之间是融汇贯通的,类似于数学中的一题多解。

实际上所有的行动学法则,包括在公理基础上的推论,都是社科规律,简单列举如下:

☆人的行动是有意识地借助稀缺资源,追求被视为有价值的目标。

★ 没有人可以故意不行动。

☆ 每一项行动都旨在增加行动者的主观幸福感。

★ 对于同一种财货,人总是偏好数量较多而非数量较少。

☆ 借助给定的手段,人总是偏好早一些而不是迟一些达到给定的目标。

★生产必须始终先于消费。

☆边际效用法则:假设对一个人来说,每单位财货具有相同的服务性(serviceability),那么一种财货的供给每增加一个额外单位,附着于这一单位上的价值就必然会降低。因为作为一种手段,这一额外单位只能用于满足一个目标,而这个目标,其价值要低于供给少一单位时,一单位这种财货所满足的价值最低的目标。

★李嘉图协作法则:在两个生产者里,即使 A 在两类财货的生产上都比 B 更有生产力,他们仍然可以参与互利互惠的劳动分工。这是因为,如果 A 专门从事生产他可以最有效率地生产的财货,而不是 A 和 B 都各自独立生产两种财货,总体物质生产力会更高。

☆时间偏好规律:比起在未来获得某个目的的满足,每个人都偏爱且力图在现在就获得该目的的满足。

★回报律:生产出一种产品的生产要素的技术组合中,假如一个要素变动而其他要素保持不变,那么,会存在一个最优点——该要素生产出最大平均产品的点。

☆只有那些储蓄的人——花的比挣的少——才能永久增加他们的财富(除非他们偷窃)。

★今天消费掉的东西明天就为不能再拿来消费。

☆高于市场价格的定价,如最低工资,会导致销售不出去的过剩,如被迫失业。

★低于市场价格的定价,如租金上限,会导致短缺,如租赁房的持续短缺。

☆在经典社会主义中,没有生产要素私有制,就不可能有要素价格;没有要素价格,就不可能有经济计算。

★税收——强制性收费——是收入生产者和/或财产所有者的负担,并减少了生产和资本形成。

☆任何形式的税收,都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相容,因为任何税收涉及制造两类利益冲突的不平等阶级:一方面是(净)纳税人阶级,税收是一种他们寻求减少的负担;另一方面是(净)税收接受者或消费者阶级,税收作为收入来源,是一种令人愉悦的享受,他们希望尽可能多地增加。

★民主(多数人统治)与私有财产制度(个人财产和自决)不相容,并导致公有制的蔓延,即持续不断的重新分配和对一切私产权利的逐步侵蚀。

☆任何由税收补贴的活动,如四处闲逛或做一些缺少盈利性顾客需求的事情,都会受到补贴的进一步鼓励和加强。

★无论是谁,只要对于因他而起或有他参与的所谓公共债务,不承担偿还和赎回的个人责任,就像今天所有的政治人物和国会议员一样,就会轻率而毫不犹豫,为自己的当前利益和目的承担债务,损害非人格化的未来公众。

☆无论是谁,只要控制了国家权力强制执行的领域内印钞垄断权,就像一切所谓中央银行,他就将利用这一特权,即使货币数量增加永远不能增进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繁荣,但只要能重新分配,为了自己的利益和他的直接盟友和最亲密生意伙伴的利益,他也仍然会印出越来越多的新货币。

★ 个人对自己人身和财产进行防卫的权利的范围如何呢?基本的答案是:以不侵害他人的财产权为界。因为,如果不是那样的话,他的“防卫”本身将构成对他人合法财产的非法侵害,对于这种侵害,他人有权进行防卫。

☆无论是谁,无论是哪家机构,只要在使用武力和管辖权方面拥有领域内垄断权,就像所有国家所声称的那样,都将利用这种垄断。也就是说,凭借他最后的合法代表性,他不仅会亲自施暴,而且会宣布他的施暴行为是合法的。在私人与该机构(国家)代表的一切冲突和纠纷中,没有独立、中立第三方裁决是非善恶或双方有罪无罪,始终总是一家受雇者,也就是非独立的代表,冲突双方之一(国家)本身,带来相应的、稳妥可预测的一边倒的、“国家支持”的结果。

八、理论与现实的反差源于人的无知和无耻

显然,上述规律与社会现实存在公然冲突。在这个现实中,存在着暴力垄断、印钞垄断、税收、税收缴纳者和消费者、税收补贴下的闲杂无益之徒、多数决原则(民主)、公共债务、豁免责任的政治家和议员、资本消耗(无储蓄条件下的消费)、财产再分配、最低工资和最高租金。更重要的是,所有这些行为和制度都没有受到持续的批评。相反,几乎是单调重复的,在社会的各个角落,它们都被认为是不言而喻的、正确的、善良的、明智的。

社科规律实际上是达到目的所必须的行动手段。如果没有掌握规律,尽管一个人所追求的目标可能是善意的,但他在手段的选择上就会犯错。例如,用最低工资来对付失业,或用租金上限来对付住房短缺,这样的企图都愚蠢的。指望通过增加货币供应或通过扩大信贷(而非增加储蓄)来实现更广泛的繁荣,也是愚蠢的。引入民主作为保护财产的手段是愚蠢的。指望通过建立一个使用武力的垄断者和司法机构(即一个国家)来减少暴力甚至实现正义(公正地解决冲突),也是愚蠢的;因为税收,即武力的威胁和使用,以及冲突解决之中的一边倒,是任何国家的基本特征。

导致疯狂之治的原因,绝不仅仅是(且不幸的是)愚蠢或无知。还有蓄意欺骗、谎言和诈术。还有知道这一切的撒谎者和欺骗者。他们知道上述的措施和制度,既往今后,都不可能导致其头脑简单的同时代人所希望的善果,尽管如此或者正因如此,他们大力传播和支持这些措施和制度,因为他们自身、朋友和追随者可以从中牟利,即使只有以牺牲他人或让他人懊悔为代价。

只有系统学习和掌握社会科学的规律和研究方法,才能避免无知和揭露无耻,真正达到社会公正和经济繁荣!

** **

综上,社会科学规律是人的行动要达到目的所必需遵循的,因此,社科规律是理解人的行动和社会运行的底层逻辑。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等所有和人的行动有关的经验学科(以归纳总结为主,行动学中称为广义的历史)的研究,都要用到并遵循上述的社会科学规律。**你解读历史,解释社会现象,设立政治制度,管理社会或者企业,建立市场体制机制等就不能违反行动学(经济学)、私产伦理学、博弈论等社科规律,否则你一定会出错,或者达不到你想要的目标。**社科规律的运用参见《社会科学规律如何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