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存在吗?
网上经常争论这个问题。本文将证明真理不仅存在,而且是人类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
主流经济学派(芝加哥学派等)和拥戴休谟的经验主义者否定真理的存在,主要是因为其认识世界的方法。芝派和经验主义者采用经验归纳为主的方法来认识世界,归纳的方法得到的知识,无法确保正确,需要不断检验,所以认为不存在真理。自然科学规律采用经验归纳假设的方法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是因为人们可以设计可控的实验来验证。但在社会科学方面,由于社会现象往往多因一果,无法通过可控的实验来验证归因的理论是否正确,因此依靠经验归纳总结的社科理论错误百出,给人类造成了巨大的灾难。不找到社科规律的正确研究方法,灾难还将继续!
奥派经济学家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在康德先验哲学的基础上,米塞斯创立了行动学,提出了不同于归纳验证方法的社会科学规律的新研究方法:先验演绎法。罗斯巴德更是借鉴数学的公理体系,用公理加演绎的方法完整论证了经济学规律,并用同样方法建立了私有财产伦理学。
数学的公理体系大家都比较熟悉,只要前提为真,逻辑推理有效,结论必然为真,最有代表性的是欧氏几何公理体系。但公理体系是纯形式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前提和结论同真假,因此前提的定义极为重要。前提本身如果无法判定真假,其在哲学上就是形而上学的思辩;在数学上,任意前提也可以演绎推理成为数学游戏,而无实际用处。因此,一个公理体系有没有实用意义,取决于其前提。
今天我也借用公理体系来论证真理是否存在,也就是以真理的定义为前提,看看有哪些规律满足这个定义。如果有,证明真理是存在的,然后看看真理的意义。
论证真理是否存在的关键是定义真理。在此,我们定义:真理是人的行动要达到目的所不能违背的规律。根据真理的定义我们要验证一条规律是不是真理,只要看行动能不能违背该规律,或者违背该规律,你的行动是不是达不到目的。我把这种验证真理的方法称为行动反证法,以区别于归纳验证的方法。
例如,我不可能同时既在这里又在那里,这违反了矛盾律。同样地大家可以验证一下,同一律、排中律等基本的逻辑规律都对人的行动形成了约束(比如你不可能既在这里又不在这里,这违反了排中律),也就是违反逻辑你无法行动或者你的行动达不到目的。所以,逻辑规律都是真理。
欧氏几何的构建基础——五大公理,都可以用行动反证法证明其是对人的行动构成约束的规律。如公理一,经过相异两点有且仅有一条直线,行动上你就画不出不同的第二条直线。欧氏几何是在五大公理的基础上,通过演绎推理建立起来的知识体系。所以,所有的几何公理和定理都满足真理的定义。
数学也是在公理的基础上,通过演绎推理建立起来的知识体系。数学公理也是可以用行动反证法来证明的真理。所以数学知识,人的行动也不能违背(违背就得不到所要的结果,例如2加3你想得到6是不可能的)。有人说其他很多前提假设也可以推理出数学体系,但我们是要证明存在真理,所以只有前提假设满足真理的定义,才是数学真理,否则只是“数学”游戏。详见文章《 公理是什么 》。
现在来看一下罗斯巴德是如何通过公理体系来论证经济学的:
经济学所有的论证基于****公理 “人的行动是有目的的”。用行动反证法可以证明此公理是真理:你反驳此公理(就是论证人的行动没有目的)的这个行动,本身就是有目的的行动,默认了公理,而且与要论证的内容产生矛盾。因此,反驳的行动不成功,此公理符合真理的定义。
经济学是怎么从公理开始演绎推理的:根据人的行动是有目的的,一位行动者的每次行动都在追求一个目标;并且,不管这个目标是什么,行动者在追求这个目标的事实表明,和他在行动开始时可以设想的其它目标相比,他对这个目标赋予了较高的价值。为了达到他认为最有价值的目标,行动者必须在较早的某个时点介入或者决定不介入(这当然也是一种介入)一个行动来产生随后的结果;介入这些行动总是意味着要运用一些稀缺的手段(至少包括行动者的身体,他站立的空间,介入所耗费的时间)。这些手段也必须对行动者有价值——该价值来自于目标的价值——因为为了有效达成目标,行动者必须使用它们;而且行动总是在随后才能实施,这往往伴随着选择,即在某个时点采取有望给行动者带来最高价值的一个行动,同时排除了对其他价值较低目标的追求。不得不做出选择并偏好一个目标胜过其他目标——不可能同时实现所有目标——的结果,是每个行动都意味着成本的产生。举例来说,放弃赋予最有价值的备选目标的价值,该目标无法实现或必须推迟其实现,因为生产它所需的手段要用于生产其他价值更高的目标。在开始的时点,对行动者来说每个行动目标的价值都比其成本高,并能够产生利润,即一个价值高于所放弃机会之价值的结果。然而,每个行动都同样会面临着损失的可能,如果一个行动者回顾往事,发现实际达到的结果——与以前的预期相反——其价值比放弃的备选目标价值更低,产生了亏损。**所有这些范畴——价值、目标、手段、选择、偏好、成本、利润和损失,以及时间和因果——都包含在行动公理之中。运用这些范畴,考虑在各种情况下人的行动,演绎得到的结论就是经济学规律。详细演绎推理请参见罗斯巴德的《人、经济与国家》。**只要现实出现演绎中假构的情况,经济规律就会起作用。这就是为什么早在1922年米塞斯就论证出苏联的计划经济必然崩溃,而不需要经验或实践。
在公理体系的演绎过程中如果出现错误,可以通过反驳论证来修正,确保整个体系得出的所有结论都正确。公理体系的本质是通过演绎推理把公理运用到各种场景,得出在各种条件下事物呈现的规律。欧氏几何是这样,经济学也是这样:从直接交换到间接交换的场景;从一个人到多人再到政府的介入等等场景。演绎的情况从简单到复杂,结构严谨,逻辑链条很长。经济学像数学一样,要学习和掌握都不是容易的事。
经济学的公理符合真理的定义,由此公理体系推理出来的经济学规律也都是真理。其他的社会科学规律也都可以从公理演绎得到,例如私有财产伦理学的演绎推导可参阅罗斯巴德《自由的伦理》。是不是所有社会科学规律都可以按上述方法得到呢?我们可以从另一个方面考虑,社会现象是人的行动的结果,人的行动都是受人的认知指导,也就是在因果逻辑上人认为为了达到某个目的,必须采取某些行动。因此,行动能否达到目的存在着逻辑关系,只有通过逻辑推理才能够分析判断这个逻辑关系是否是正确的因果关系。所以和人的行动相关的社会科学理论只有通过上述演绎推理的方法来建立,才能保证正确性。通过归纳总结的社科理论可能对,也可能错,而且也无法设计实验进行检验。
文章《 人是如何认识规律的 》论证了逻辑、数学、社会科学规律、自然科学规律是如何得到的。其中除了自然科学规律不是通过公理论证而来,其他都是通过公理演绎而来,而且公理都是满足真理定义的真理,因此,逻辑、数学和社会科学规律都是真理。文章还列出了部分社会科学领域的真理。
如何论证上述定义的真理是人类不能违背的基本规律呢?
首先,人不可能不行动,而行动必然要受到真理的约束。根据定义:真理是人的行动要达到目的所不能违背的规律。所以,不管你要达到什么目的,矛盾律等所有的逻辑规律你都不能违背;你要修路建桥,盖房子等所有的行动都不能违背数学规律;你要在人之间的互动中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你就不能违背社会科学规律。因此,社科规律可以指导人的行动,违背规律人必犯错。
其次、应用真理才能正确解读历史和现实。行动学把研究已经发生的人的行动统称为(广义的)历史,包括我们通常所说的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管理学等实证研究的学科。这些人的行动的历史现象需要理论来串联才能解读,也就是首先要应用逻辑学、数学、自然科学规律和社会科学规律来解读已经发生的历史现象和现实。由于人的行动的不确定性,这些现象层出不穷、变化万千,已知规律不一定能够完全帮助解读。但有一点约束:所做解读不能违背规律,因为人的行动现象都要受到真理的约束。因此,用于解释现象的任何理论,比如芝派的理论,也不能违背真理。奥派对于芝派某些理论的批判也是基于这个道理。
大家还应该特别警惕的是,违反社会科学规律和违反其他规律不同,违反其他规律造成的后果主要由违反者承担;而社科规律是人与人之间互动的规律,违反的后果不一定是违反者承担,有的违反者还因此得利,因此故意为之。所以,我在文章《 真理与谬误 》中论证了人们违背真理不仅是无知,还有的是无耻,两者都给人类造成了巨大灾难。因此,掌握和传播真理至关重要,特别是要警惕无耻之徒传播错误(违背真理)的理论。
掌握真理的人往往比较自信,例如奥派常常让人误以为是一种信仰或宗教。其实完全不同:信仰是只要你信,不用问为什么;宗教是你不信不行,担心各种神灵或世俗的惩罚;奥派理论则欢迎反驳,在辩论中不断发展和完善,成为驳不倒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