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民主只能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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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世纪前,随着代议制民主在西方大部分地区的出现,当时大家都以为“少数人的统治”将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当然,这种情况从未发生,正如几十年来广大民众逐渐认清的那样。事实上,统治西方的寡头集团变得比以前更加明目张胆,他们在强行向世界推进其全球化议程时也显得肆无忌惮。

随着西方社会和经济状况的恶化,代议制民主的幻想也在逐渐消失。一方面,长期实施且没有民主合法性的货币和移民政策正在影响西方社会的根基。另一方面,一个多世纪以来,民主进程本身也助长了国家干预主义的增长,并造成了灾难性后果。

由于这些原因,尽管人们普遍这样认为,但代议制民主当然不能与自由联系在一起。这样做将意味着自由的本质,即财产权的保护,将被边缘化。民主并不是侵犯私有财产的堡垒,相反,正如路德维希·冯·米塞斯在《国家、民族与经济》(1919) 中所写的那样,“民主是实现社会主义的最佳手段”。

现实情况是,被称为代议制民主的政治制度,从词源学上“人民统治”的意义来看,并不是“民主的”。真正的人民主权永远无法通过政治制度来实现。人民实现主权的唯一途径是他们在政治和经济上都享有个人自由。这才是“民主”的真正含义。

真正的民主是自决权

在政治上,人民主权只能意味着自决权。米塞斯这样定义它:“民主是自决、自治、自主。”但他澄清说,重点在于个人:“这不是某个特定国家的自决权,而是每个地区的居民都有权决定自己想要归属的国家。”

换句话说,如果个人愿意,他们应该有权在政治和法律上脱离一个国家。因此,真正的“民主”也意味着分离权;任何被允许决定不受特定民族国家统治的少数群体、地区或城镇的政治自由都会增加。

分离自然而然地会导致分离单位的独立。这种完全的自决,尤其是在地区或乡镇一级,对于相关的人来说,将是迈向自由的重要一步,因为较小的国家通常比较大的国家更自由、更富裕,列支敦士登就是例证。

当然,从高度中央集权的社会过渡到这种自决绝非易事。第一步可能是加强对辅助性原则和财政分权的支持。

真正的分离可能会导致棘手的私有财产纠纷问题以及反对分离者的自愿迁移问题。最大的障碍在于政治层面,因为尽管分离确实会发生,但这类行动通常会遭到统治国家的严厉镇压,即使在代议制“民主”国家也是如此。而当他们成功时,往往是借助外部政治力量出于自身利益的支持。

真正的民主是自由市场

在经济上,人民主权只能存在于自由市场中,在那里,交易的发生不受国家的任何干预。这就是米塞斯在《人的行为》(1949) 中所说的“市场民主”。

正是国家对市场的干预赋予了统治少数人政治权力,并以各种方式限制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尤其是在个人层面。因此,大多数人只有通过限制这种政治权力才能对社会发展方向产生更大的影响。因此,增加自由(即更多自愿且不受强制的交换)需要减少国家对社会的权力。

自由市场是唯一建立在人民主权(即选择权)基础上的社会秩序。只有自由市场经济才能让数百万人的选择得到考虑——不是每隔几年在投票时才体现一次,而是每个人每天都在无数次地做出选择。正如米塞斯所写,“资本主义是消费者自决的最终实现。”因此,真正的民主只能存在于自由市场中。

结论

对真正民主的这两种描述,即作为分离权和自由市场,代表了同一枚硬币的两面:个人在政治和经济层面的自决。因此,真正的民主只能是自由,即社会不受国家干预。

很明显,今天在任何地方实现这种真正的民主都将是极其困难的。事实上,它可能不会以如上所述的纯粹形式出现。然而,即使从务实的角度来看,让人们更广泛地认识到自决的原则和益处也已变得绝对必要。

西方社会目前所处的国家主义的僵局和社会弊病使得人们迫切需要理解民主的这一层含义。由于自由思想在社会中的传播受限,以及盛行的国家主义宣传,今天的公众舆论不可能赞成自由。

因此,随着经济和政治状况的恶化,一场重大危机或政治暴力(或两者兼而有之)会让“真正的民主只能是自由”这一理念深入人心。当前的不确定时期意味着来自高层的控制可能会进一步加强,但也为自由提供了一个应抓住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