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诈打蛇要打七寸
演员王星的失踪和获救,在互联网上激起了一系列海啸般的连锁反应。
电诈集团要怎么打?怎么打才能尽最大可能将其危害性降到最低。
这需要对电诈集团有充分的了解。
诈骗永远都存在,但这种规模性的电诈集团,是人类有史以来从未见过的,只有搞清电诈集团的成因,了解其能力的来源,你才能知道,要怎么打掉他。
公司化运营
电诈集团发源于台湾。
可以说,是台湾人开创了这一套电诈集团的运营方式,最猖獗的时候,台湾的大量公务员,甚至包括高级警察,都成为他们行骗的对象。
他们先在台湾本土运营,受到打击后,他们转战了大陆和非洲。
也就是说,从境外实施、利用两地执法困难实施诈骗的首要地方,其实在中国大陆和非洲。
那就是当时的福建。为什么选在福建?因为福建人的口音与台湾人差不多,都会讲闽南话。
这些台湾诈骗犯在台湾时,是躲在地下室里诈骗的,并没有彻底的公司化。但到了大陆以后,就公开地开设公司,招聘员工,培训员工。
可以说,那时的福建,就是现在的缅甸。
去非洲的,主要是台湾人为主。他们用高薪将台湾本地人聘到非洲,然后通过电信在非洲行骗。
而福建有很多人,则成为了台湾诈骗公司在大陆培训的第一批人。
自此,福建人之所以成为各种诈骗中的主角,原因就在于此。
组建公司,是诈骗集团的关键一步。因为,公司是一个高效分工体系,他的效率远比松散的团伙要高得多。
先来说分工:
诈骗集团中,并不只有打电话行骗的人,还有各种精细的分工。
有专门搞软件的,比如赌博网站的开发,绕开各地电信公司防诈系统的;
有专门搞硬件的,比如各种自己造的基站,他们自己造的基站甚至可以装在车上,随时远程为境外的诈骗人员提供信道支持。
有专门做招聘的,甚至长期以来各正规的招聘平台都是他们的活跃之地;
有专门搞培训的,这个培训,不仅仅是教你方法,还要洗你的脑,大量的电诈人员,其实是自愿成为其中的员工的,所谓的洗脑,其实就是告诉你,有钱搞但没后果。
同时他们还建立了管理体系,对于每一个环节的人,进行管理 。
你从网上流传出来的只言片语就可以看得出来,他们的内部管理是非常精细的,是追求彻底的执行力的,可以说,他们的管理水平超过了绝大多数普通的中小企业。
人们以为暴力是这个组织的唯一执行力的来源,错了,管理才是。
甚至在之前,他们根本不需要什么暴力手段,仅仅通过招聘,就能够吸引到大量的人参与。
你不要以为人在道德的压力下抵御利益的诱惑,当这种非法利益获得不受处罚时,大量的普通人毫无压力地参与这种诈骗行动。
最高峰时,在东南亚,活跃着几十万中国人,这些人可不是被骗去的(或即使是骗去的),最后也是自愿留在那里发财的。
中国的异地传销,也大多数采取欺骗的手段,但是,留下来长期一起干,却是洗脑所致,暴力手段只是辅助手段,没有群体被洗脑的支持,少数者无法强制一个规模庞大的人群。
诈骗集团也一样。台湾人当年在福建建立的各种诈骗公司,就如同普通公司一样,就设立在普通的写字楼里。他们的员工走出来,和其他公司的员工没有丝毫区别。
在网上至今还有警察突袭这类公司的影像,全是普通的办公位,不存在什么强制,就是自愿当诈骗犯,反正骗的是台湾人,他们怕什么?
正是因为公司化,导致这些公司有强大的诈骗战力。
松散的诈骗组织,往往骗到钱后就花天酒地,但在这样的组织里,每一个人都一天都如普通销售公司一样,有着业绩考核,开大单了也一样搞团建,一样要优秀诈骗者分享经验,“共同成长”。
还有专门的开发骗术的部门,研究各种不同人上当的心理,跟踪其他公司成功诈骗的秘密,以保持诈骗技术的花样翻新。
也即,一个大妈接到的一个诈骗电话,不是这一个打电话的骗子有多牛,而是背后有一套组织化的体系,高效的分工,才让这一个电话能够成功。
但,这是历史以来最难以理解的事。
诈骗是一种反社会行为,历史以来,所有的骗子都往往躲在角落里,难以形成组织,也就难以形成很大的影响力。
但电诈公司,却堂而皇之地形成了各种规模化的组织,并且分工越来越细,力量越来越大,甚至他们进行资本积累,进行技术研发,哪怕是中国电信这样庞大的企业,也拿他们没有办法。
正常的社会,不应该出现反社会组织,他必将被人人喊打。原因只有一个,国境线导致的跨国执法困难。
国境线导致的跨国执法问题
人之初,不存在性本善还是恶,但人都是要追求利益的。
人们之所以不看到有钱人就去抢劫,不看到美女就往她身上扑,是因为人们知道,当我们侵犯他人权利时,自己的权利就可能被消灭。
因为一个社会的构成,必然要对产权进行规范,对侵犯产权之人进行惩处。
但是,电诈集团却可以免于这种惩处。
我们所有人都知道妙瓦底有一个诈骗园区,里面有几十栋建筑,有几万人甚至十几万人,就呆在那里,就在干诈骗的营生。
但是,就是拿他们没有办法。
台湾人在福建开的电诈公司,虽然也是开在写字楼里的,但至少还是不为人知的,还是整个公司从上到下是保密的。
但缅甸这种园区,简直地在打人类社会的脸,我就反社会了,我就形成反社会组织了,你能拿我怎么办呢?
他们的存在,不是一年两年,而是十几年了,就这么公开干这种事,所有各国的政府和警察,民众,都蹲在一边看着。
免于惩罚,他们才能招到人。他们才能形成这么庞大的组织。这是关键。
台湾人在福建开的诈骗公司,当时行骗的主力人群是台湾人,台湾警察找不到他们在哪里,只知道来自于大陆,两地的警方合作也很困难,于是他们当然可以开开心心地骗台湾人的钱。
而在肯尼亚的那些台湾人,就更是无法无天了,我在非洲骗你,你能拿我怎么办呢?
互联网带来的全球通达,让罪犯可以跨国犯罪,而免受惩罚。
而各种国际法,所谓的主权观念,又让跨国犯罪难以被打击。我能不经过你国的同意,就派警察过去捣毁这个犯罪团伙吗?不能。
警察权,也是主权之一。
由于犯罪的后果是在他国,本地警察不仅不愿意帮助你来抓人,甚至会成为罪犯 的保护伞。甚至本地民众都会参与这种保护,毕竟,他带来的消费。有些电诈园区,其消费能力堪比香港,诈骗分子挥金如土。
很多诈骗公司,来到东南亚,往往都找当地的军方作为保护神,通过行贿分成的方式,获得了保护。柬埔寨,缅甸都出现过军队派人给电诈公司站岗的事。
既然不骗本地人,本地人就不会给官方实施压力,甚至本地人受益于此。
在这样的不受惩罚的机制下、当地政府的保护下,电诈园区,就这样公开成为了人类社会的一个强大的反社会组织。
现在,电诈集团的运营能力,已远超我们想象了。
他们针对的不仅是中国民众,而是在针对全球。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都开始出现了电诈案高发的情况。
他们招募的人,也不止只有中国人了,全球各地的人都在纷纷加入电诈集团,他们的园区,遍布全球,不仅东南亚有,中东有,非洲有,甚至有些开始在南美设点了。
那要怎么打击呢?
打蛇要打七寸
个人,散兵游勇式的诈骗犯,永远会存在,但他的危害有限。
但成组织式的,公司化运营的,大规模聚集的,分工超级细化,并不断积累资本的诈骗集团,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
一个电诈集团的员工,走出来社会,单打独斗,可以说毫无杀伤力,因为他是在一个分工体系里才能骗到钱,失去了这个体系,哪怕他还想骗钱,难于上青天。
因此,需要打击的是这种组织能力。
那打击最佳的方式,是将这些电诈集团定义为恐怖主义组织类型的组织,授予各国政府与民众自由打击权。
这个是需要在国家层面,进行沟通及达成共识的。
打击的手段,包括如下:
1、直接性摧毁这类园区的水、电、网等基础设施;打击这类公司的硬件基础;可以在发放传单后,直接用炮火摧毁这类园区,也是有必要的。无法大规模聚集,他们的分工体系就要崩塌,管理体系也要崩塌,破坏力就将大大下降。
2、对这类公司的保护伞,当地军阀或军队势力,进行跨境直接打击或进行国际通缉;
3、不需区别被骗去的还是被拐去的,所有参与诈骗的,全部进行惩罚,没收所有财产,包括其为家里建的房子;
4、在各国进行高额悬赏,但凡举报或参与捉拿电诈分子的,其没收的财产分一半
5、鼓励各国民间的武装,参与摧毁电诈集团的事务,收缴的赃款分一半;
6、对所有包庇反社会分子、阻止摧毁电诈集团的政府官员,实施跨境抓捕或刺杀;
7、刑事惩罚变更,对诈骗犯要实施两牙还一牙的策略,其在监狱里劳作的工资,赔偿受害者金额达到两倍以上,才可以放出;抓了诈骗犯,还要用税款养他们,这是疯了。因为诈骗犯就只能判几年,这些人往往算的帐是,我能赚一百万,坐两年算什么呢?
8、公示所有诈骗犯的照片,真实姓名,以保护隐私权来保护这些罪犯免受舆论指责,真的是无比白左的行为;今天中国抓了这么多诈骗犯,公布了他们的照片吗?他们之所以敢于参与,就是认为没有后果。
不如此,这个人类史上最为奇葩的犯罪组织,其规模将发展到让我们不可想象的程度 。
今天这个世界上,居然有上百个公开的各种诈骗园区,这种赤裸裸地向人类社会发起的反人类行动,居然可以公开存在。他们比恐怖主义分子更可怕,毕竟恐怖主义分子往往躲在地下,而他们是公开的。
这是人类社会的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