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价格,才能真正开始理解世界

最近都在讨论价格的话题,正好翻到《人的行为》的价格理论部分,简单聊聊我的理解。

其实书里所讲也没什么新鲜的。价格是个什么东西?价格就是交易发生的那一刻,交换物之间的交换比率,是一个既定的事实,仅此而已。

如何理解价格对于理解经济运行至关重要,因为价格是交易的核心要素,而交易就是经济运行的全部内容。

交易是怎么发生的呢?买方认为自己花这个钱之后处境能够变好一些,卖方认为得到这笔钱款之后自己的处境也能变好一些。

之所以大家都能自愿发生这笔交易,当然是因为各自的收获要大于付出。

如果没有经济学的基本常识,很容易把这种说法误认为是一个悖论。交易发生,只不过是货物跟钱款的主人发生了变化,货物没有变多,钱也没有变多,怎么可能都大家都获益呢?

当我们用看待物的方式去看待人类行动,必然会发生这种悖论。

这时候就涉及到那个重要的理论,主观价值论。主观价值论是经济学的核心,它把讨论的重心拉回到人。

对于人来说,物品的价值就不是物理上的加加减减那么简单了。如果是那样,全世界人民统一生产货币就行了,货币越来越多,数量上所有人都获益,也不用交易,就闷头生产,看谁的货币更多。

显然这很荒谬,因为我们是在讨论人,钱也好,商品也好,都是为了实现人的需求,最终在人类个体的评价下才有价值。

当一个人更需要钱时,钱就是更重要的,当一个人需要消费时,消费就是更重要的。所以当交易发生的时候虽然总体上钱和货的数量没有发生变化,但是每个人交换到了对自己来说更重要的东西。于是交换就产生了价值。

想通这一点后你会发现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简单得可怕。

所以教人赚钱的时候,多少都会说一句“你得找到可以交换的东西”,什么东西?对别人来说有价值的东西。

于是在交易双方的自主选择下,形成了一个现实发生的“交换比率”,也就是价格。

价格是一个即时概念,是某次特定交易发生的事实。

我们平常见到的价格,或者所谓“市场价”,更准确地说都是一种“定价”。定价只是一个交易邀请:亲,这件商品摆在货架上,我出价**元,您看能接受就可以下单,不能接受我们还可以再商量(或者不能商量)。于是出现了诸如优惠券这类缓冲产品。

定价为双方锚定了一个“价格共识”,这一步一般由商家来完成。然后在价格共识之上有优惠券之类的缓冲地带来微调。最终有效的“价格”,永远只有实际成交的支付价格。

一件商品的“市场价”是一万,而你没有购买,那它就只是个“定价”,对你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宣传中尤其是描述赠品时所说的某某赠品“价值”多少多少元,甚至连“定价”都算不上,“价值”多少都行,随便说。

买家在花钱的时候不会在乎卖家的成本,因为买家也有自己的成本。

比如我买这件衣服的钱本来可以看两场电影,或者存起来不花。任何一次选择,花的任何一笔钱,背后都有一个或几个被放弃的选项,这就是机会成本。买家只在乎自己的机会成本。

所以成交的价格都跟卖家的“会计成本”没有关系,会计成本是区别于机会成本的另一个概念。会计成本是一个历史概念,也就是我们通常理解的那个成本。

生产这件衣服建的厂房,购买的机器、原料,雇佣的设计师、工人,铺设的渠道,营销的费用,都是历史成本,会计成本。然后这些历史成本就会成为商家定价的其中一个参考因素,因为毕竟最终目的是赚钱,也就是让销售额大于成本。

即使这样会计成本也完全无法决定最终的价格,定价不只要参考成本,更重要的是市场情况,预估定什么样的价格能卖出去多少件,最终目的是单价*数量后获得尽量高的利润。

更准确地说,最终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消费者的行动,消费者的主观价值决定了其对价格的接受度,决定了商家的盈亏。商家对于盈亏的预测决定了他们的投入,哪些投入是更有利于打动消费者的,哪些投入是没有必要的,从而控制成本。

也就是说会计成本非但不能决定价格,逻辑上会计成本才是被价格决定的那个因素。这就是经济学所说的价格决定成本,而非成本决定价格。这非常反直觉,但是你无法反对。

所以当一些诸如价格管理机构,要根据商家的历史成本去判定其定价是在牟取暴利,或者是“恶意低价”竞争,从而对商家的一些定价策略进行干预,我们就要知道,商家的定价明明是由我们这些消费者决定的,对于他们定价策略的干预,实际上是一种对市场的干扰。

如果干扰的结果是定价偏离本来更有利于双方的价格,那么真实的价格就会从别的地方找补回来。只不过这个过程中,商家和消费都要经历更多曲折,付出更多代价。

好了不聊干预的问题,这也不是本文的重点。我想说的重点是,我们如何理解价格,关系到如何理解经济,如何理解自己,如何理解社会,甚至如何理解这个世界,从而在别人不知所谓的时候,我们能有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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