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为什么会变成权力和暴力?
核心判断:环境问题应当回到具体产权、损害因果和责任承担;当环保主义用抽象的地球利益取代个人选择,并借配额、补贴和考核安排整个社会时,保护环境就会变成扩张权力。
7月14日,《“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正式公布。
这份方案列出了很多明确目标: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5年降低17%,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风电和太阳能总装机容量达到28亿千瓦以上。全国还要建设100个左右国家级零碳园区、500个左右零碳工厂。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方案提出控制煤电规模和发电量,对用煤企业实行“一企一策”,逐步明确重点用能行业的可再生能源最低消费比例;同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扩大绿色政府采购,完善绿色金融评价,强化地方和中央企业的考核,还要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表面上看,这只是一份能源和产业政策。实际上,它涉及企业生产什么、使用什么能源、银行把钱贷给谁、地方政府考核什么,最后还会影响普通人买什么车、住什么房、怎样出行。
很多人看到“环保”两个字,讨论就已经结束了。保护环境总是好事,减少排放总是正确,谁提出疑问,似乎就是不关心子孙后代。
这正是最需要警惕的地方。一个目标听起来高尚,不等于所有实现目标的手段都是正当的;一项风险可能存在,也不等于管理者就拥有无限干预每个人生活的权力。
碳达峰背后,真正值得讨论的不是某个数字定得高一点还是低一点,而是环保主义这种思想,正在怎样改变我们对人、自然、产权和权力的理解。
一、环境保护与环保主义,不是一回事
人们喜欢干净的空气、清洁的饮水、安静的社区和优美的风景,这当然没有问题。消费者愿意为节能家电付钱,业主愿意为更好的小区环境付费,企业愿意减少原材料浪费,农场主愿意维护土地肥力,也都没有问题。
环保主义不是这个意思。
环保主义把某种抽象的“自然状态”放到人之上,认为自然本来是和谐的,而人的生产和消费是对自然的破坏。人不再是需要改善生活的行动者,而被描述成地球的负担、碳排放的来源和必须被管理的对象。
但人只要活着,就一定会改变环境。农民开垦土地,建筑工人挖地基,工厂使用矿产,家庭烧水做饭,医院维持手术室,数据中心提供算力,都会消耗资源,也都会产生排放。所谓完全不改变自然,只能意味着停止人的行动。
问题因此从“怎样处理具体污染”悄悄变成了“谁有权决定别人可以行动到什么程度”。
一旦任何生产都被预先视为对地球的冒犯,企业就要不断证明自己足够绿色,消费者也要证明自己的生活方式足够正确。权力则以自然代理人的身份出现,为所有人设定能源比例、排放额度、产品标准和生活规范。
环境保护是在具体的人与人之间划清责任。环保主义则用一个无法说话的抽象整体,替权力取得发言资格。两者看上去只差三个字,伦理基础却完全相反。
二、克劳斯为什么把环保称为一种暴力
捷克经济学家、前总统瓦茨拉夫·克劳斯在《环保的暴力》一书中,对这个问题作过系统批判。这本书的英文原名是《蓝色星球的绿色枷锁》,副标题是“受到威胁的究竟是气候,还是自由?”
传统计划经济认为,自发市场是混乱的,只有中央计划者才能合理配置资源。环保主义同样认为,自然演化和个人选择是不可靠的,只有一个覆盖全社会、甚至覆盖全球的计划,才能把世界导向所谓最优状态。
一个用“阶级利益”要求人服从,一个用“地球利益”要求人服从。一个承诺在未来建立理想社会,一个承诺在未来避免气候灾难。共同之处在于:代价现在支付,结果很久以后验证,决策者却可以立刻获得更多预算、更多规则和更多控制权。
克劳斯的判断很尖锐:真正处在危险中的,不是环境,而是自由。
这句话并不是说气候研究没有价值,也不是说任何环境风险都不存在。科学可以研究温度、海平面、极端天气以及各种可能的因果关系。但科学只能告诉我们“可能发生什么”,不能替所有人回答“应该牺牲多少收入”“应该使用哪种能源”“谁来承担成本”“能否强迫不同意的人服从”。
即便完全接受某种升温预测,也仍然要比较不同方案:减少排放、适应变化、改进基础设施、发展新技术,哪一种成本更低?资源今天用于补贴光伏,还是用于医院、教育、住房和防洪,价值更高?不同地区、不同收入的人,答案会一样吗?
环保主义最危险的地方,正是把这些本来需要比较和选择的问题,包装成不容讨论的道德命令。只要有人问成本,就被指责短视;只要有人谈产权,就被指责自私;只要有人反对强制,就被说成反科学。
三、一个遥远目标,怎样变成眼前的权力
碳达峰方案里的每一项安排,单独看都可以找到理由。建设新能源,可以说是技术进步;绿色金融,可以说是引导资本;碳市场,可以说是市场化;地方考核,可以说是压实责任;全民行动,可以说是倡导节约。
先由上层确定总目标,再把目标分解给地方。地方再分解给园区、行业和企业。企业为了融资、审批、采购和考核,又把要求传递给供应商和消费者。最后,一个遥远的全球气候目标,变成了每家企业眼前的合规成本。
地方官员不是用自己的钱完成目标,规则制定者也不承担企业关停和居民涨价的全部后果。但考核排名、项目资金和职业前途,却与指标直接相关。于是,最理性的官僚选择往往不是准确衡量成本,而是多做一点、严一点、快一点,避免自己承担“重视不够”的责任。
企业则会学习另一套理性。它们不再只研究消费者需要什么,而要研究什么项目符合绿色目录,什么技术能够得到贷款,怎样进入零碳园区,怎样获得政府采购。利润的来源逐渐从服务消费者,转向理解政策。
这就是公共选择理论揭示的事实:官员、机构和企业都不是没有自身利益的天使。一个以拯救地球为名建立的制度,运行时仍然由有预算、有任期、有升迁需要的具体人执行。
四、计划者算不出哪种能源更好
米塞斯对计划经济最根本的批判,不是计划者不够聪明,而是没有市场价格和利润亏损,他们无法进行经济核算。
风电和光伏装机达到多少,储能达到多少,煤炭减少多少,当然都可以统计。但装机容量不是消费者价值,发电量也不是利润。一个项目即使完成了投资、形成了装机、通过了验收,仍然可能因为位置不对、消纳不足、储能昂贵或者维护困难而浪费资源。
能源系统尤其复杂。稳定性、调峰能力、输电距离、土地占用、矿产消耗、设备寿命、天气波动和备用电源,都要同时考虑。没有任何专家能够脱离市场交易,把这些异质因素压缩成一个正确的“绿色程度”。
真正的计算只能来自市场。消费者愿意为稳定电力支付多少,企业采用某项节能技术能否降低总成本,新能源在没有补贴时能否与其他能源竞争,投资者判断错误后是否会亏损退出,这些价格和盈亏才包含真实信息。
方案也提出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但碳配额首先由行政力量规定总量,再决定覆盖哪些行业、怎样分配以及谁必须购买。配额价格反映的主要是许可证的稀缺程度,不是某一吨排放对具体人的真实损害,更不是各种能源在消费者心中的价值。
给计划套上一层交易形式,并不会把计划变成市场。就像粮票可以转让,也不等于粮食供应已经市场化。
当政策同时限制传统能源、补贴新能源、设立绿色基金、调整信贷和政府采购时,价格被多重力量改变。资本看到的就不再是消费者需求,而是政策制造的利润。
我此前写过,政府补贴任何行业都不应该。新能源也不例外。因为补贴会诱导企业围绕政策扩张产能,把本应由投资者承担的风险转给纳税人。今天以碳目标为理由制造错误投资,明天出现过剩和亏损,又会以“保护战略产业”为理由继续补贴。
五、绿色成本最终由谁承担
能源不是普通商品。它位于几乎所有生产活动的上游。电价上升,会进入钢铁、水泥、化工、物流、住房、食品和服务的成本。企业可以暂时少赚,却不可能永久替消费者承担成本。长期看,成本只能通过涨价、降薪、减少投资或者退出市场释放出来。
所谓低碳基金、税收优惠和绿色信贷也不是免费资源。基金来自税收或债务,税收优惠意味着其他人承担更多,优惠信贷会挤占没有绿色标签的项目。政府采购花的也不是采购者自己的钱,因此不会像私人消费者那样对价格和效果保持敏感。
最先受到伤害的,通常不是有能力购买高价绿色产品的人,而是收入较低、能源支出占比更高的家庭。富裕家庭可以换新能源汽车、安装光伏、购买节能住宅。普通家庭更关心的是电费、燃气费、房租和通勤成本。
环保主义者经常说,要为了子孙后代作出牺牲。但谁来牺牲,牺牲多少,由谁决定?一个专家愿意过低碳生活,是他的自由;他要求另一个家庭承担更高生活成本,就不再是个人美德,而是强制分配。
更何况,未来世代并不只需要稳定的气候。他们也需要更多资本、更好的技术、更可靠的能源、更坚固的基础设施和更高的生产率。今天把大量资源投入低效率项目,会减少留给未来的资本。用损害未来财富的方式保护未来,本身就是矛盾。
六、罗斯巴德怎样处理真正的污染
批评环保主义,不等于认为污染可以不受约束。恰恰相反,罗斯巴德对污染提出了比行政指标更严格的责任原则。
在《法律、产权与空气污染》中,他把问题放回具体的产权侵害:如果一家工厂排放烟尘,确实侵入邻居的身体、土地或房屋,并能证明损害和因果关系,那么这就是侵权。受害者有权要求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
这里的关键是四个词:具体受害者、明确产权、严格因果、侵害者负责。
罗斯巴德反对抽象的“清洁空气权”,不是纵容污染,而是拒绝一种没有边界的权利。空气中本来就有灰尘、花粉和自然排放,不可能存在一个由所有人共同拥有、又能要求绝对洁净的抽象空气。真正存在的,是一个人不受他人污染物侵入其身体和财产的权利。
这与今天的碳治理差别很大。二氧化碳排放来自无数生产和生活行为,排放、气候变化与某个具体损害之间的因果链条极长。行政体系却先把排放者视为需要管理的对象,再要求企业购买配额、接受审查、自证合规。
证明责任被倒置了。不是主张受侵害的人证明谁侵害了什么,而是每一个行动者先证明自己的行为没有超过行政许可。
只要“可能影响全人类”就足以启动强制,权力就没有边界。开车可能影响气候,建房可能影响气候,吃肉可能影响气候,使用空调和人工智能也可能影响气候。最后,任何行动都可以被纳入管理。
有人会说,气候问题太大,无法依靠个体诉讼,所以只能由国家统一处理。但一个问题难以证明,并不会自动赋予任何人强制他人的权利。证据困难,只能说明我们应当更谨慎,不能说明可以取消证据。
如果一个普通人无权以遥远风险为理由命令邻居停产,许多人组成一个机构以后,也不会凭空产生这种权利。罗斯巴德的产权伦理提醒我们:公共利益不是一张可以绕过个人权利的通行证。
七、霍普:没有所有者,就没有真正的长期责任
私人所有者拥有资产的资本价值。他维护土地、森林、水源和设备,未来价值提高,收益归他;经营错误,损失也由他承担。只要产权稳定且损害他人要负责,保护资源就与他的长期利益一致。
公共管理者则只有临时控制权。他不能把公共资源的资本价值合法装进自己的口袋,却可以在任期内扩大预算、增加人员、制定规则并取得声望。管理范围越大,机构越重要;问题越严重,预算越有理由增加。
于是,“环境”越抽象,代理它的机构越强大。管理者可以声称代表尚未出生的人、远方的人,甚至代表整个地球,但这些被代表者无法拒绝代理,也无法在目标失败时撤回授权。
霍普分析的时间偏好在这里表现得非常清楚:权力的收益发生在现在,政策成本则被推到未来;官员获得考核成绩,企业获得项目资金,消费者和纳税人慢慢支付价格。
更严重的是,公共目标失败以后,很少会导致机构退出。减排没有达到目标,结论通常不是计划无效,而是管得还不够;新能源出现浪费,结论通常不是停止补贴,而是继续建设电网和储能;企业成本上升,结论又可能是提供新的财政支持。
这就是为什么环保主义特别适合官僚组织。它提出一个宏大、长期、难以检验的目标,同时赋予当前管理者持续扩权的正当性。目标越远,责任越模糊;责任越模糊,权力越容易增长。
八、没有环保主义,环境会更好吗
很多人会把选择说成两种:要么接受全面的绿色规划,要么放任企业污染。这个二选一是假的。
谁向别人的土地排污,谁赔偿;谁损害别人的健康,谁负责;谁承诺产品节能却欺诈消费者,谁承担违约责任。法院保护具体产权,合同界定具体责任,保险为可识别风险定价,企业通过技术创新降低能源和材料成本。
对能源行业,则应当停止同时制造特权。传统能源不应获得垄断和保护,新能源也不应获得补贴、强制消纳和优惠信贷。让不同能源使用同一套产权和责任规则,让投资者用自己的资本判断,让消费者用自己的钱选择。
如果太阳能、风能、核能、储能或者其他技术真正更便宜、更稳定、更安全,它们会为消费者创造价值,自然会扩大。只有依靠行政比例和长期补贴才能生存的技术,至少说明它在当前条件下还没有通过经济核算。
企业减少能源浪费,也不需要道德动员。能源和原材料越贵,节约带来的利润越大。拥有资产的企业家会主动寻找更省电的设备、更少材料的工艺和更高效率的物流,因为浪费的是自己的钱。
消费者如果重视低碳,也可以选择绿色产品。认证机构、保险公司、行业协会和平台可以竞争提供信息。有人愿意多付钱,有人暂时更看重低价,都是正当的主观价值判断。环保偏好不能因为听起来更高尚,就凌驾于其他人的选择之上。
更富裕的社会也更有能力处理环境问题。只有积累了足够资本,人们才有条件使用更清洁的设备、建设污水系统、治理历史污染、保护景观。贫穷不会自动带来环保,只会迫使人把眼前生存放在更前面。
九、我们究竟在保护什么
回到这份碳达峰方案。降低能耗、发展新技术、减少真正有害的污染,本身都可能给人带来价值。问题是,这些价值是否要由消费者自愿选择、由企业家承担风险,还是由一个总目标向下分解,再通过基金、信贷、配额、采购、标准和考核塑造整个社会。
环保主义给出的答案是后者。因为它不相信个人能够判断,不相信市场能够协调,也不相信价格能够反映稀缺。它相信少数人可以代表地球,替几十亿人决定未来。
这才是《环保的暴力》真正要批评的东西。暴力并不一定表现为粗暴命令。它也可以穿着科学、责任和子孙后代的外衣,以指标、补贴、税收和标准的方式进入每一次生产与消费。
我们当然要保护环境。但环境之所以值得保护,是因为它服务于人的生命、健康、审美和生活。人不是地球的敌人,更不是实现某个碳指标的工具。
一个自由社会允许环保主义者实践自己的信念。他可以少开车、少消费、购买绿色电力,也可以投资任何他相信的清洁技术。但他不能把自己的价值排序变成别人的义务,更不能要求国家替他强制所有人。
真正的环境责任,是不侵害别人,并为自己的选择承担成本。真正的经济理性,是让价格告诉我们资源有多稀缺,让利润和亏损检验技术是否创造价值。真正的长期主义,是保护产权,让每个人有动力维护属于自己的未来。
碳达峰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它首先是一个权力问题:谁决定,谁付钱,谁承担错误,谁又能从规则中获利。
环保一旦离开产权,就只剩下管理;离开价格,就只剩下指标;离开自愿,就只剩下强制。
到了那一步,被戴上绿色枷锁的,绝不只是企业。
而是每一个人的生活。
资料依据
- 国务院:《“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2026年7月14日公布。 https://www.mee.gov.cn/zcwj/gwywj/202607/t20260714_1161655.shtml
- Václav Klaus:《Blue Planet in Green Shackles》,作者官网书籍说明。中文版书名《环保的暴力》。 https://www.klaus.cz/clanky/195
- Václav Klaus:Global Warming Alarmism is a Grave Threat to our Liberty,2010年演讲。 https://www.klaus.cz/clanky/2529
- Murray N. Rothbard:Law, Property Rights, and Air Pollution,原刊于Cato Journal,1982年。 https://mises.org/mises-daily/law-property-rights-and-air-pollution
- Hans-Hermann Hoppe:Of Private, Common, and Public Property and the Rationale for Total Privatization。 https://libertarianpapers.org/1-private-common-public-property-rationale-total-privatization/
- 理论参考:米塞斯《人的行动》《官僚制》,罗斯巴德《自由的伦理》《权力与市场》,霍普《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民主:失败的神》。
- 写作参考:肖翔《为什么自由主义必将获胜?》及此前关于新能源补贴、产业管制与私人产权的系列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