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能促进经济发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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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进入二审稿阶段。我身边关注经济政策的各个群,对该立法兴趣寥寥,谈者不多。

有朋友称,国内以“促进”为名的立法,最被熟悉的是《民办教育促进法》。后来法律一改,民办教育要坚持公益属性,小学和初中民办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教育培训机构几遭团灭。

政策一变动,就是天翻地覆的变化,谈什么促进?这些激愤话语,我不知如何回答。但不管怎样说,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立法方向,总归是好的。

前几年网络上有些人发臆症,对民企喊打喊杀,动不动要挂资本家路灯。这样的舆论环境,搞得企业家瑟缩不敢说话,民众不知国家要怎么走。

后来,是各种讲话和政策出台,强调民营经济重要性,民营企业是自己人,算是拨乱反正。出台立法将政策固定,也是给民意吃定心丸——总好过事情朝相反方向走。没必要因为激愤,就给出“毫无价值”的判断。

这项立法的另一项重要背景是,近些年来,民营经济的营商环境引发忧虑。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胡作非为,鱼肉企业,小到商家门面招牌的字体统一,大到执法部门跨省“远洋捕捞”。经济不景气,政府理应过紧日子,有些部门反而手伸得更长,这样不正常的情形,肯定要被纠正。

我是从去年立法初期,就关注《民营经济促进法》。将草案条文细读下来,总体感觉,新意寥寥。这项立法从提出到现在二审读稿,在资本市场,也没有引起什么波澜。

有些原则性表述,例如民营经济的地位,重复“两个毫不动摇”。我很期待从立法的语言,对民营企业财产权和经营权、企业家的人身权利,有更加强调的保护,可惜并未看到。至于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平等参与竞争的表述,其他政策和法规早有体现。

2020年,国务院就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市场准入放开、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民企融资支持等方面,都有相应规定。原则性表述都很完善,重点在落实,应当怎么做。我看到的条文,是将“促进民营经济”视为政府职能。政府部门应如何如何,支持企业盘活资产,提供高效投融资服务,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等等。

公务员忙忙碌碌,建立良好机制,给民企保驾护航。立法初衷是好的——由政府出面牵头,提供便利服务,帮企业解决困难。给人的感受却是,离了政府护航,公务员帮助,企业家就转不动。

真实的市场运作不是这样,企业家是机敏灵活的,他们知道在干什么,也知道该怎么做。企业做事大多简单直接,效率很高。相反而言,公务员做事是迟滞刻板的,效率低下的。政府部门过于积极有为,介入太深,往往给企业带来难言烦恼,最终使官僚主义气息弥漫。

要真正促进民营经济,政府部门要有本分意识,搞清楚:政府部门不能做什么,只能做什么。最大限度地把空间留给企业,让企业家自发自主做事,才是符合市场主义的思路。

新立法也有值得肯定的新内容。最近媒体报道草案的二审稿,拟增加的规定有:任何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民营经济组织收取费用,不得实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罚款,不得向民营经济组织摊派财物。

我看这个条文时,第一反应是伤感:改革开放近半个世纪,这样的常识竟需要重申。正如你走进一家饭店,看到墙上贴着“禁止打骂顾客”标语,你一定会诧异。考虑到前些年的舆论环境,部分民营企业的遭遇,“禁止随意罚款”的法律,总好过没有。

这款条文也有明显缺点:当前,某些单位向民营企业滥收费用、乱加罚款、胡乱摊派,有多少是违反法律法规、没有相关依据、纯粹的违法行为呢?应该很少吧。几十年来,各种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出台,民营经济面临的法律矩绳十分严密。执法人员采取行动,他们不会张口就来,可援引的东西太多了。

有些人会说,这部法律规定,对民营企业的收费、罚款和摊派的依据,只能是法律和法规,即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道理没错,可在具体情况中,法律法规有大量授权性条款,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操作空间相当大。

对民营企业收费和罚款的权力,需要具体明确、有操作性的约束。我简单举几条思路,算是对国家立法的讨论参与吧。

比如说,对企业有权收费和罚款的部门和人员,该立法可明确限定;滥权违法的部门及人员,要有明确清晰的行政处分、赔偿和刑事追究程序,不能只是原则性规定。

作为收费罚款依据的法律法规,要有定期评估其合理性的机制。应扫除过时的旧法,废止违法的规定,减轻苛刻的重罚。法律不能是只立不废,遮蔽企业发展空间。

禁止“诛连”式的治理手段。近几年,因个案和突发事故形成舆论风暴,有些部门和地方往往一纸通知,要求 “全行业检查”“停业整顿”。一家企业出事,全行业遭殃,这种治理方式毫无法律依据,也是对企业财产权和经营权的极大侵犯。

以上就是我的几点想法。作为市场主义者,我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理解很简单:持续放开市场准入,让民企有更多发展空间。减少管制和干预,让企业家充分发挥才能。充分保障企业财产权和经营权利,并给予企业家稳定预期。

如果还要做些什么的话,最好是给企业减税、减轻社保负担。中国的企业家如此聪明勤奋,只要给予他们足够发展空间,经济没理由不变好。

民营企业最大的悲哀,是他们到现在还被叫作民营企业! 现在有对民营企业的各种利好,但几乎都是把“民营企业”单拎出来说事的–无论是给优惠政策也好,开各种会议也好,专门成立个某某局也好还是喊各种温情口号,都体现了一种区别对待的态度,就像佛家说的“分别心”,而这种“分别心”才是民营企业最害怕的。

个人愚见,市场经济时代,只有民营企业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而国企更像是一个个披着“企业”外衣的机关单位,如果离开资源垄断和政策倾斜,大多数连生存都成问题。相比之下,民营企业才真正符合市场经济的本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充分竞争,充满活力,最具逐利和创新的动机。看看世界500强榜单,除了我们的国企,几乎清一色的“民营企业”可以说,在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民营企业就是“企业”的代名词,完全不用特别区分。

然而在我们这里,民营企业似乎一直是相对于国有企业的一种“特殊存在”:有专门的称谓,专门的政策专门的管理机构,专门的市场地位。社会舆论也一直有意无意强调着“民企”和“国企”的区别。民企不仅难以和国企公平竞争,而且在税收、安全、环保各方面承受着更为严苛的监管。尽管现在这种状况已有改观,但“区别对待”的观感却有增无减,甚至让人感觉是迫于经济形势的“权宜之计”。 所以我觉得,如果要给民营企业吃下真正的定心丸,就要从淡化他们的民企身份开始,无论国企民企一概以“企业”视之,真正一碗水端平,无需优惠政策,无需特殊待遇,无需领导们三天两头的嘘寒问暖,而是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可以预期的、有安全感的发展环境。在这种环境里,无论民企还是国企都能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关于企业的政策、规定都以法于所有企业;任何企业除了遵从法律和市场规律,无需看任何领导的眼色行事,无需担心各种莫名其妙的检查和处罚…. 只要真正做到公平公正,不再有“分别心”,我们的企业一定会健康发展,我们的经济也将很快走出低谷走向更繁荣的未来。

民营经济实体飞速发展的时代,是一个相信的时代。老板们相信自己走在正确的道路上,员工们相信跟着大哥定能吃香喝辣,单纯的老一辈跟着自己的老大哥们创造了中国经济腾飞的奇迹,与之相伴的是宣传口子百花齐放,各种奇特的点子、新闻层出不穷,人们有充足的选择自己喜欢的媒体和刊物,那时候企业家还叫企业家、老板、好大哥,现在称呼统一,资本家。

在各种宣传通道推波助澜之下,人们的焦点成功汇集到资本家身上,所有的矛盾都是穷困劳苦大众和资本家的矛盾。

实体经济不行,淘宝、京东垄断,导致实体经济不行了,打倒资本家马云、刘强东。阅读量蹭蹭往上涨。

游戏产业害人,腾讯、网易害人,导致小孩不读书了,打倒资本家马化腾、丁磊。阅读量蹭蹭往上涨。

美团压榨骑手,工作一天收入难以养家糊口,打倒王兴。阅读量蹭蹭往上涨。

我这一生永远记得2020年年末蚂蚁金服上市被叫停,马云被四部门约谈后,网上铺天盖地的叫好声,这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们而今最大的悲哀,他可能不是正在发生,而是已经发生了。

在员工心底,你不是员工的好大哥,而是资本家。员工认为自己和老板之间是在玩零和游戏,而不是互利共赢的。

这样的文化氛围下的民营企业,能再次创造奇迹吗?

如果不能创造奇迹的话,民营企业为了存活,是不是必须断臂求生,大规模进行机构精简,而机构精简势必又将再次加深对立,那么还会有员工喊老大哥的一天吗?

对了还有失业的人流向哪里?国有企业吗?我国的现代史告诉我们,那也会产生另外一个社会问题。

我这个读过初中政治的都知道的文化会反作用于经济发展,有些人真得好好反思一下,十年了啊,人们从对自己的企业和事业充满希望,变成了对自己企业和事业发展毫无期待,其中发生了什么,希望专家们好好分析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