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义的本质在于语言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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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民族的标志

米塞斯认为“语言”是民族的本质特征,民族的本质在于“语言”,“民族的本质在于语言共同体。”说共同语言的可以视为同一个民族,但我们可以把“语言”拓展到“文化”。一个民族,往往认为自己有共同的文化,民族是一个文化共同体。使一个民族或国家产生“向心力”或“凝聚力”的,除了语言,还有习俗、制度和宗教等因素,如以色列国的建立。民族的建立是需要向心力的,这些都是产生向心力的因素。当然在这些因素中,主要还是语言。一个民族说什么语言,最终又是由政治、经济、宗教和一般文化环境决定的,所以最终决定民族性的,是这些因素,不是“那些与生俱来的因素,如种族”。

米塞斯说,民族是会发生变迁的,对于个人而言,民族不是不可改变的特征,比如被其他民族同化后,成为另外的民族。民族同化的条件,是“自由经济解开所有束缚”。民族问题或国家问题,往往是一个民族“抵制同化”而产生的,包括抵制其他民族的文化的同化、自由主义思想的同化等等。

同化又分为两种,一是自发的同化,这是通过人口的流动,通婚等实现民族的融合而产生的。另一种是强制的同化,“俄国、普鲁士和匈牙利是典型的采取强迫手段使人们失去原民族资格的国家”,民族问题,准确地说是由于强制同化产生的。

自由的民族主义

民族主义有两种,一种是自由的民族主义,另一种黩武的民族主义,只有这两种。因为经济学的理论其实就这两种,要么干预主义,要么自由主义。由于只有自由主义的经济学理论是符合逻辑的,这就意味着只有自由的民族主义是可取的。

自由的民族主义,是建立在自由主义原则之上的民族主义。“国家与民族一致是当然的事情”,这是因为根据自由主义的原则,“任何人民或人民中的一部分都不得被违背意愿地置于他们所不情愿的政治联合中”。所以,在自由主义原则下,不会有民族问题,这指的是理论上如此。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是以争取自由为目标,从暴君的统治中独立出来,不是针对其他民族成员的。自由主义者是“世界主义者”,因为在自由主义看来,各民族的利益是协调一致的,因此不存在民族之间的冲突。世界主义这个概念很重要,康德也提过,奥派是支持世界主义的,这个概念与民族主义是相对立的。

对自由的民族主义而言,仅仅争取民族独立是不够的,独立产生的政权还要服从自由主义的原则,包括权力受约束、保护私有财产权等等,否则从殖民统治或专制统治中独立出来的国家,仍然有可能成为专制政体,甚至他们的人民,还不如殖民时代更自由,这样的独立运动就没有意义。所以,民族独立并不意味着一定是自由的。

米塞斯提到的“民族性原则”,应该都是指“自由的民族性原则”,这一原则主要反对的是“最高统治权”,包括国内和国外的,自由的民族主义要求的是自决、自治和自由,也可以包括统一。“统一”是可以和自由的民族性原则相容的,“一个统一国家的团结给人们提供了维系其自由的最重要的保证。”但统一必须建立在自由和自治的基础之上,如已经有自由和自治,那就没有必要追求统一,“自由和自治的保障也不需要它”。

米塞斯举了一个瑞士的例子“瑞士境内的法国人以及从整体上来说的意大利人,也都觉得他们在瑞士非常自由,以至于他们根本就没有与他们的民族同胞实现政治统一的愿望。”统一这个目标,只有在服务于自由时,才有合理性。假如追求统一,是把一个民族从专制下独立出来,让这个民族摆脱专制统治,获得自由,这种统一符合自由的民族主义。如为了统一而统一,为了统一而牺牲自由主义的原则,那就是不可取的,这种统一很可能是破坏性的,在这种统一的思想之下,个体改善生活水平的机会很少。换句话说,“统一”只有作为增进个体幸福的手段时,才是可取的,假如在一起不舒服,那就应该分开。如捷克和斯洛伐克分开了。分开之后,还是可以来往,在政治上都增加了各自的自主性。

黩武的民族主义

民族独立,只有作为追求自由的手段时,才有正当性,这就是“自由的民族主义”。一个民族为了保存“国家”而牺牲自由,是非常愚蠢的,是本末倒置,这是下面要说的黩武的民族主义。

自由的民族主义国家与黩武的民族主义国家的“目标”不一样。自由主义的国家不是建立在民族原则之上的,是建立在自由主义原则之上的,如自主、自治、自决等等,包括人口、资本等的自由流动。米塞斯说,自由主义的基本思想是“协调一个民族各个部分的利益,然后协调所有民族的利益。”但“民族主义者否认所有利益协调的学说。他们认为民族自己存在不可调和的对立。”自由主义是“利益和谐论的”,巴斯夏也早说过,民族主义是支持“冲突论”的,比如认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有冲突,发展中国家依附于发达国家等等。这里的民族主义也可以理解为“国家主义”。所以,自由主义有几个反义词,如“帝国主义”“民族主义”“国家主义”。

由于自由的民族主义是建立在自由主义原则之上的,所以对应的是“服务”型国家或法治国家,而黩武的民族主义是建立在民族主义之上的,对应的是“统治型”国家,它的目标不是保障人民的自由。米塞斯说,黩武的民族主义的特点是无视既有原则,将保持并随后增加民族成员的数量视为其首要的政策目标,甚至以个体、整个人民及部分人民的自决权为代价。

以什么立国,很重要,有的民族是以“文化”立国,及不是以“自由主义的原则”立国。他们试图以自己的文化与制度立足于世界,但这种文化和制度是弱势文化,是无法和自由主义文化对抗的,因此千方百计去阻止后者,他们把权力和文化捆绑在一起,这样就产生了黩武的民族主义。地缘政治,其实就是这两种立国原则的交锋。如以“文化”来定义文明,那么只能是你死我活,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回到自由主义原理上来,才能解决冲突,实现和平。国家之间的冲突与个体之间的冲突一样,都要回到原则(规则),要承认存在高于个人和国家的规则,冲突才能解决。

统一问题

统一的观念有可能是破坏性的,有可能成为破坏国家和创建国家的力量。什么情况下才能避免这种情况?答案是“统一”要建立在自由的民族主义的原则之上。自由的民族主义拒绝一切最高统治权,要求自决、自治。建立在黩武的民族主义之上的统一,要求取消多样化,不允许不一样存在。而建立在和平的、自由原则之上的统一,可以保留多样性。比如秦国那种“统一”,其实是最早的军国主义,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就是一种强制性的统一。统一,应该是自发、自愿基础上产生的。

米塞斯区分了两种统一。一种是政治意义上的统一,另一种是经济上的统一。前者是指通过强制力来追求一致。后者是指经济关系的发展,超越省界、国界和洲界,实现的“经济上的统一”、“世界性的统一”,这种统一是世界人们都应该追求的,也是自然而然地实现的。

世界的市场要求实现世界的法律统一,但实现这一目标不要求创造出大帝国甚至是一个世界帝国,以统一大帝国的方式来实现统一的市场,这是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做法。自由主义尊重各国人民的意愿,米塞斯说,“各国人民可以自行决定协调各国法律一致的程度。”自由主义不把建立统一国家,扩张领土视为扩大市场的手段,相反,国家被视为服务市场自发扩展的手段,是服从法律的。

所以,市场的统一有两种,一种是自发产生的市场一体化,国家在法律之下,服务于个体的创造,这种统一没有民族问题出现;另一种是国家通过建立大帝国的方式来统一市场,以统一的国家来建立统一的市场,这种市场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必然是封闭的,是被权力选择与控制的市场。另外,一些国家联合起来,建立区域性政治联盟,通过政治联盟来建立一个区域性的大市场,这个市场的性质也是“政治的”,而非“自发的”。国家和民族的问题,是和“权力与市场”的问题联系在一起的。权力会制造民族问题,也阻碍市场的扩展。

国家领土的大小,对自由主义是不重要的。自由主义不关心领土的归属,而是它有没有被充分利用,使自己也能从中受益,比如能够去那里旅游,能够买到那里生产的产品等等。自由主义是“功利主义”思维的,领土思维其实是帝国主义的思维,是危险的。正是有这种需求,才有了统治者有了满足这种需求的供给,于是就有了权力的扩张和领土的扩张,这导致自由的减少。

米塞斯强调,统一要建立在“法律认同”之上,而不“民族认同”之上。即统一应该是在法律认同之上,自发、自愿产生的,而不能是一种强制行为。米塞斯说,在自由和自治盛行的地方,不需要“统一”的观念。

统一有可能是破坏性的,也可能不是破坏性的。取决于遵循什么原则。这个原则就是要维系个体的自由,在自由和自治已经盛行的地方,统一观念不会变成一种破坏的力量。统一是可以有的,假如能够增进人们的自由和幸福,建立在自由的原则之上。统一可以是一个民族的历史记忆,但历史记忆不能取代这些自由主义的原则。(米塞斯:《民族、国家与经济》,蒋豪译,商务印书馆,2023)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