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所谓的“强迫劳动”,不得不说的话

今天刷到的一条消息,亦让我久难平静。

欧盟理事会于2024年11月19日正式批准了《欧盟市场禁止适用强迫劳动产品条例》提案,此提案将于12月13日生效。

在谈论这个话题之前,咱先弄清楚“强迫劳动”的定义。

按正常人认知,“强迫”有其清晰定义,指某人或某组织直接用暴力或暴力威胁劳动者干活,重点是暴力强制。

现代社会,上述暴力逼迫即为犯罪,被侵犯者或其家属可以直接报警,诉诸法律系统。

不用欧盟出手,法律自会对施暴者进行约束和惩罚。

显然,欧盟所谓的“强迫劳动”另有所指,并非指强迫犯罪行为。

欧盟只是把手伸进自由劳务市场,限制劳动者出售劳务服务的价格标准,包括薪资、工作时长、劳动保护等,他们都要设定标准。

也就是说,劳动者出售劳务服务所得,若达不到欧盟要求的这个标准,即被定义成“强迫劳动”。

而只要构成所谓的“强迫劳动”,欧盟将采取的惩罚措施,包括以下几点:

(1)禁止被调查产品的流通

(2)召回市场上已流通产品

(3)销毁已经生产出来的产品

(4)罚款

这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要求?

真的在为全世界的劳动者考虑,还是在为本国的生产者打击、清除来自全球各地的同行竞争者?

显然,欧盟官员根本不关心全世界劳动者的福利,如果真关心,他们要做的是提供更为自由的商业竞争环境,吸引大量资本流入,投资创办越来越多的企业。

如此,不说劳动者的劳务服务供不应求,至少劳动力市场会有越来越多的需求,因此劳动工资(包括福利)便能通过资本对劳动力的竞争购买达到提升目的。

也只有真正通过市场自发调整的劳动工资的增长,劳动者才能在不失业的前提下,提高劳动力售价,改善生活。

而现在一纸行政法令,禁止劳动力价格低于欧盟设定标准的人参与劳动力市场,非但不能改善劳动力的待遇,反而让他们丢失了也许唯一有能力从事的工作。

因为一个有最低劳动力价格(含福利)保护的地方,是很少有企业敢来投资的。

做企业想赚钱不易,如果给劳动力成本限制在一个市场原本达不到的水准上,势必要降低其他生产成本来赢得市场。

但降低其他生产成本也难,一不小心,企业就会亏本,在这种情形下,哪有老板敢轻易创业投资。

没有投资,劳动者——尤其是低技能的劳动者——连工作都没有了,还谈什么福利。

所以,欧盟这种强制法令,不是在为劳动者谋福利,而是在为本国生产者充当打手,同时抢走低收入劳动者最后的谋生与发展机会。

这个问题不难理解。

欧盟官员口头宣称的“文明”不过是一块遮羞布,因为不能直接说:别国商品的制造成本太低了,我们竞争不过,我只能提高你们的生产成本,拉高你们的销售门槛,这样我方商家才能高枕无忧,不被你们夺走市场份额。

这种做法,就好比两个篮球运动员在赛场上竞技,运动员A高个子大长腿,运动员B是个短腿,然后,B说为了公平竞争,我们得把A的长腿锯成和我一样短。

这世界,自诩文明的人太多,但真正能识别为文明的人,太少。

比如,“文明人”会告诉你:今天全世界通行的‘8小时工作制’是19世纪中后期,第一国际(一个国际性的工人组织)在日内瓦首次代表大会中争取来的。

但,既然第一国际这么厉害,为什么不更早争取到普遍的8小时制,非要等到1919年,真是因为更早时工人的权利意识不够,斗争的力度不够吗?

事实上,8小时工作制得已实现的原因,是经过百年工业发展,机器大规模应用,分工细化,生产效率大幅提升,各行各业蓬勃发展,展开对劳动力的竞争,劳动力的价格才逐步增长。

又因出于劳动者对闲暇时间的普遍追求,劳动力价格的一部分慢慢变成双休、年休等带薪假期。

换言之,随着资本丰富,技术提升,劳动效率提高,在更短时间内,劳动者能创造同样甚至更高价值,资本家开始支付得起更高薪水(含福利)。

在条件没有成熟的更早时代,整个社会生产力低下,工人想仅用一天8小时工作换来足够生活的薪水,是不可能的。

那时,就算强制推行8小时工作制也无法执行,权力毕竟不是魔杖,不能逆规律而行,生不出现实当中不存在的东西。

所以,8小时工作制能变成有效的行政命令,并能顺利推行,是因为普遍行业已经积累了财富,条件成熟了。

虽然从表象上看,确实很像是工人斗争和立法命令催生了8小时工作制,事实上,它们之间仅有时间上发生先后的关系,而不是因果关系。

可悲的是,从工人和企业主普遍合作的第一天起,“资本家剥削劳动价值”这一有意无意的宣导从未停止,雇佣关系的自愿本质一直被忽略,要求善待劳动者的运动也从未停息。

记住,工人与企业主的关系,并非强制和奴役,而是基于自愿签约的合作关系。

强制(绑架、威胁)和奴役的行为,是犯罪,应该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正常的雇佣关系,全凭雇佣双方自愿协商,各自裁决。

很多人喜欢说员工‘被强制’加班,‘被强制’减薪,‘被强制’喝酒,等等,是对‘强制’的误解。

受雇于企业主的个人,无论面临多么苛刻的条件,依然有两条路摆在面前——他们有选择不合作的权利。

当然,合作的雇佣双方,各自在市场上受欢迎的程度不一样,稀缺程度不一样,必然有一方占据优势地位,另一方相对处于弱势。

真实的世界必然如此,因为有魄力与能力创业的人,在任何时代都是少数,而接受雇佣的人却是大多数,劳动力的供/需关系,决定了劳动者往往是被挑选的一方,雇者,总是优势方。

尤其今天这个经济环境,外有贸易保护,内有大锤猛干,资本被严重破坏,雇佣减少,更多人被挤出劳动力市场,请问,求职的人那么多,能用上他们的企业却越来越少,劳动力供应远大于求,这劳动力工资能高吗?

8小时不加班?双休?带薪休假?旅游福利?

这一切美好的事物消失的原因就在那儿,不在企业主这儿。

但是文明人却看不清这些,他们认为“文明”的进度条里,只要时间到了,雇主就应该承担社会责任,不管企业处在什么行业,什么背景,赚多少钱,都应该给受雇者足够的休息和闲暇时间。

抡起道德的大棒,呼吁管制,确实很爽,敲几下键盘就能发泄一通,但却无法改变劳动力供大于求的事实。

真的,如果支持欧盟这种“伪文明“,只会进一步捆死企业,让本就备感生存压力的企业就地倒下,那被伤害最大的,依然是能力更弱的受雇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