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海就教授,请别把奥派阉割成一门安全学问!

从朱海就朋友圈的一段自我宣传说起。

昨天,我在朋友圈看到朱海就教授转发了一段编辑按语。

这段按语把他夸得几乎没有留下余地:国内奥派常常滑向“社会达尔文主义”,朱海就却是“真正具有奥派精神的学者”;他不属于“罗斯巴德—霍普一脉”,不接受自然权利与论证伦理,对无政府资本主义保持审慎,因此“心灵真诚、洞察深刻”。最后当然没有忘记提醒读者购买他的新书。

一个学者转发别人对自己的赞扬,并不违法,也谈不上侵犯谁的权利。但既然是公开展示,就要接受公开评价。尤其当赞扬的核心不是“这本书解决了什么问题”,而是“他终于没有罗斯巴德和霍普那么极端”,这就不只是广告,而是在借别人的嘴给自己的理论退却颁奖。

“心灵真诚”是什么学术标准?“现实关怀”又证明了哪一个命题?用一串温情脉脉的形容词代替理论论证,这是图书营销,不是学术评价。

我看完后删除了朱海就的微信,并在微博写道:在体制内研究奥地利经济学,最容易把一门锋利的学问,磨成一件没有危险的摆设。退休金的保障约束,始终可能成为脑袋里的高压线。

这句话很重。但我要先把边界讲清楚:我无法证明朱海就心里在想什么,也没有证据说他为了退休金改变观点。这里讨论的是激励结构,不是对个人动机进行取证。真正值得批判的,是他公开转发的文字,以及他过去公开表达与这段文字之间的巨大矛盾。

01、先别急着把朱海就说成一无是处

朱海就在国内传播奥派,做过真实的工作。

浙江工商大学的公开资料显示,他长期研究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出版过《市场的本质》《市场的合作与秩序》等著作,也翻译过柯兹纳的《米塞斯评传》、德索托的《社会主义:经济计算与企业家才能》等作品。

我过去也引用过他的文章。正因为读过他的东西,认可过他对计划、货币垄断和国企问题的一些批评,我才更不能把这次转发当成普通的朋友圈广告。

批评一个做过贡献的学者,不等于否认他做过的一切。相反,正因为他有教授身份,有译著,有读者,他对罗斯巴德和霍普的评价才不能像普通网友一样随口乱说。

名气不能代替逻辑。译过多少书,也不能替一个错误命题提供豁免权。

02、“不属于罗霍一脉”,怎么突然成了奖状?

最可笑的地方,是这段按语与朱海就本人过去的公开表述并不一致。

2017年,朱海就在一次长篇访谈中明确说,他在理念上倾向支持无政府资本主义,而不是古典自由主义的“小政府”;他还说,奥派为个体自由辩护,“为自然权利伸张”。

2021年,他又公开提出所谓“协调视角的无政资”,自称是对罗斯巴德观点的“修正”。在他的设想中,政府不再依靠地域垄断和税收,而是通过竞争性的服务获得收入。

请注意,这仍然是一种无政府资本主义构想。它可以与罗斯巴德不同,却绝不是朋友圈按语所说的那种对无政府资本主义保持距离的温和立场。

那么,现在的问题就很简单。

如果编辑误读了朱海就,朱海就转发时就应当纠正。一个学者不能一边让别人把自己夸成“不属于罗霍一脉”的安全奥派,一边保留自己过去“倾向无政府资本主义”的记录。

如果朱海就改变了观点,也完全可以。学者当然有修正观点的自由。但请把理由写出来:过去哪里错了?罗斯巴德的自然权利错在哪里?霍普的论证伦理究竟在哪一步失败?为什么从无政资退回到“良性规则”?

什么都不解释,只转发一段把理论退却包装成“现实关怀”的吹捧文字,这不叫学术演进,只叫享受掌声。

03、经济学能够解释后果,却不能自动产生正义

先讲一个经常被混淆的问题。

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与自由意志主义伦理,不是同一个学科。方法论个人主义、主观价值、经济计算、企业家判断,可以解释人的行动与市场过程,却不能仅凭这些概念证明“征税是不正义的”或“个人拥有何种权利”。米塞斯本人就把经济学与伦理判断分开。

所以,一个人可以接受米塞斯的经济学,却不接受罗斯巴德的自然权利理论。这在逻辑上并不矛盾。

但只要你开始讨论产权的正当来源,讨论某种强制是否可以接受,讨论政府的边界,你就已经离开单纯的经济后果分析,进入了伦理学。此时,再拿“企业家发现”“价格协调”或“规则有用”作答,就是答非所问。

一种制度能够协调行动,不等于它就是正义的。监狱可以把囚犯管理得井井有条,军队可以用命令完成高度协调,税务机关也能建立极其精密的征收流程。协调只是手段之间的关系,不是权利的来源。

效率同样不能回答谁有权拿走谁的财产。如果抢走一个人的房子,可以让十个人暂时受益,功利计算甚至可能宣布抢劫“更有效率”。但那十个人的满足,为什么天然高于房主的权利?总量是谁计算的?不同人的主观效用又如何相加?

一旦没有先在的产权边界,“良性”就会变成一个空壳词。谁有权力,谁就负责解释什么叫良性。

04、把产权说成“良性规则演化的产物”,是在循环论证

朋友圈按语称,朱海就把产权视为“良性规则演化之后形成的产物”。这句话看似温和,实际上没有提供任何正当性证明。

什么叫良性?如果良性是指尊重个人身体、财产与契约,那么你已经把个人权利偷偷放进了判断标准,随后又声称个人权利是规则的产物。这是最普通的循环论证。

如果良性只指存在得久、维持得稳、能够被多数人接受,那问题更严重。奴隶制存在过很久,等级制度存在过很久,征税、徭役和官僚汲取也存在过很久。朱海就的新书恰好讨论秦制为何延续两千年。难道一种制度延续两千年,就自动取得了两千年的正当性?

规则能够延续,只能证明它在某些力量关系下活了下来,不能证明它没有侵犯任何人。

朱海就2021年还说过,国有土地虽然在法律上国有,但由于进入市场,在经济上具有类似企业家配置私有财产的性质。这又是一次把“能不能用”与“究竟归谁”混为一谈。

赃物也可以进入市场,也可以产生价格,也可以被一个聪明人高效经营。但经营得像私产,不会自动洗净它的权源。经济计算可以改善资源使用,却不能把有问题的权属变成正当产权。

产权首先回答的不是“这样安排有没有用”,而是“谁有权排他地控制这个稀缺资源”。绕开这个问题,所有关于协调、合作和企业家才能的漂亮话,最后都可能成为既成权力的装饰。

05、罗斯巴德不是把强者奉为主人,而是给强者戴上镣铐

把罗斯巴德、霍普或所谓“国产罗霍派”叫作社会达尔文主义,是这段按语中理论水平最低的一句。

社会达尔文主义通常把生物竞争中的“适者生存”搬到人类社会,以强弱、成败甚至所谓生物优劣解释并正当化社会地位。它容易滑向一个结论:强者的胜利本身证明强者更配拥有权力,弱者的失败则说明弱者活该被淘汰。

罗斯巴德的理论恰恰相反。

他的起点是每个人对自己身体的所有权,以及对无主稀缺资源的先占、生产和自愿转让。由此推出非侵犯原则:任何人都不得首先对他人的身体与正当财产使用暴力。

这里没有“富人例外”,没有“胜利者例外”,更没有“国家例外”。一个人再有钱,也无权抢穷人的一块钱;一家企业再成功,也无权用暴力阻止竞争者进入;一群人哪怕人数更多,也不能仅凭投票把少数人的财产变成自己的。

市场上的利润,也不是道德勋章。利润只说明企业家在不确定性中较好地预见了消费者需求。欺诈、偷窃、特许垄断带来的收益,不会因为账面上赚钱就变成正当利润。

真正给强者松绑的,反而是那种没有清晰产权边界的理论。只要把“公共利益”“历史形成”或“整体协调”写进规则,最有能力定义这些词的人,就可以把侵犯包装成治理。

罗斯巴德不是让弱者服从强者。他是在告诉强者:无论你掌握金钱、票数、武器还是公章,都不能先动手。

这叫限制强者。把它骂成社会达尔文主义,只能说明批评者连自己使用的标签是什么意思都没有搞清楚。

06、霍普不是在武断宣布公理

朋友圈按语又说,霍普以自我所有权、私有产权为“先验公理”,朱海就则拒绝论证伦理。这种概括省掉了霍普最核心的论证,当然显得霍普只是在武断宣布信条。

霍普的论证从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开始:当两个人进行辩论时,他们正在行动,正在使用自己的身体、时间、空间和其他稀缺手段。他们可以不同意对方的结论,却已经在实践中承认彼此暂时排他地控制自己的身体,否则辩论会直接退化为堵嘴、殴打和杀戮。

如果一个人一边使用自己的身体提出主张,一边否认任何人对自己身体具有排他控制权,他的命题内容就与他的论证行为发生了实践矛盾。

霍普继续追问:身体之外的稀缺物如何取得权利?如果先使用、先占有的人没有优先权,而后来者可以追溯地主张同等权利,那么任何行动都必须等待所有后来者同意。人既无法行动,也无法生存,更无法开始一场论证。

你可以反对这个推导。有人会质疑,从论证时的事实控制能否推出完整的规范权利;也有人会质疑先占原则是否被充分证明。这些都可以讨论。

但讨论的前提,是把他的论证完整复述出来,然后指出哪一步不成立。跳过“实践矛盾”,只说霍普把产权当成公理,这不是反驳,而是把自己没回答的问题从纸上擦掉。

一个教授当然可以拒绝霍普。但拒绝之后,要拿出比霍普更不矛盾的产权规则。不能一手拿走论证伦理,一手塞进“良性”“协调”“社会规则”几个未经证明的词,然后宣布自己更有现实关怀。

07、米塞斯与罗霍派有分歧,但不是两座互不相干的孤岛

这里还要纠正一种反方向的夸张。

严格说,米塞斯不是无政府主义者。他在《自由主义》中明确反对把自由主义与无政府主义混为一谈,认为国家机器对于保护私有财产与和平具有必要性。霍普自己也承认,米塞斯没有为伦理命题提供与行动学同样的终极证明。

因此,不能说米塞斯已经接受了罗斯巴德和霍普的全部结论。

但是,米塞斯把自由主义的制度基础放在私有产权上,把政府职能压缩到保护生命、自由、财产与和平,并一再警告官僚机构与国家权力扩张。罗斯巴德和霍普所做的,是把这条限制强制的逻辑继续推到底:如果暴力垄断者以征税取得收入,又由自己裁决自身权限,它凭什么成为普遍产权规则的唯一例外?

这不是对米塞斯经济学的背叛,而是从米塞斯没有完成的伦理问题上继续前进。可以不同意这个答案,却不能假装问题不存在。

08、理论上彻底,不等于实践中拒绝一切边际改善

还有一种常见污蔑,说罗斯巴德与霍普的理论只会制造巨大动荡,进而导致无政府地狱般的世界。

这又把终极标准与现实路径混为一谈。

罗斯巴德主张,如果存在一个按钮,能够立即废除对自由的侵犯,他会按下去。但他同时明确承认,这个魔法按钮并不存在,正确目标在现实中往往只能逐步实现。

减一点税,少一项管制,取消一个垄断许可,归还一部分被控制的财产,扩大一点契约自由,都是边际改善。霍普也把分权、退出与更小范围的治理单位视为接近私有产权秩序的现实方向。

罗霍派反对的,不是走一步;他们反对的是把只走一步说成终点,把暂时妥协说成正义,再用“现实”二字替永久停留寻找借口。

理论的彻底性,作用正是提供方向。没有方向,所谓渐进就不知道正在接近自由,还是正在用更温和的方式扩大强制。

你可以担心制度突然转换的成本,可以主张先解除某些伤害最大的干预,也可以讨论安保、司法与救济如何逐步市场化。但这些实践问题不能证明侵犯原则在伦理上成立。手术需要分阶段,不等于肿瘤因此成为健康器官。

09、体制内的真正风险,是把理论磨成无害的装饰

我为什么要提“退休金的高压线”?

因为研究奥派的人不能只分析企业家和消费者的激励,却假装教授、编辑和学术机构没有激励。

稳定工资、职称评审、项目资源、出版机会与退休保障,都会改变表达的成本。这个判断适用于所有体制化学术环境,并不专门针对朱海就。它不会机械地决定每个人说什么,却会长期奖励一种“安全的奥派”:可以谈价格,但不要追问财产最初归谁;可以谈企业家,却不要追问行政垄断的权源;可以批评局部管制,却不要把非侵犯原则平等地用到所有组织身上。

最后,奥派被改造成一门改善治理技术的学问。它负责告诉掌权者怎样少犯一点错误,却不再追问掌权者凭什么取得那项权力。

这样的奥派当然更容易被接受。它有主观价值,有企业家,有市场过程,也有一大堆听上去很自由的词。只是到了最关键的产权边界,它突然开始含糊;碰到强制垄断,它突然要求“现实关怀”;面对罗斯巴德和霍普,它又赶紧划清界限,证明自己温和、理性、不会惹事。

这不是奥派成熟了。这是理论被驯化了。

10、请先回答三个问题,再接受那些廉价的赞美

朱海就教授若真要与罗斯巴德、霍普划清界限,至少应当回答三个问题。

第一,如果产权只是“良性规则”的产物,那么判断规则良性的独立标准是什么?若标准还是个人身体、财产与同意,为什么不直接承认非侵犯原则?

第二,如果霍普的论证伦理失败,究竟失败在哪一个逻辑环节?是论证不需要身体控制,还是后来者可以不经先占者同意追溯取得权利?

第三,如果罗霍派是社会达尔文主义,请指出他们在哪一页主张强者因为更强,就有权侵犯弱者。找不到,就应当停止用这个标签制造道德污名。

在这些问题得到回答之前,“不属于罗斯巴德—霍普一脉”不是学术奖状,只是一张安全证书;“心灵真诚、洞察深刻”也不是评价,只是广告文案给理论空洞喷上的香水。

在体制内研究奥地利经济学,不是原罪。为了保留工作、收入与生活安全而谨慎表达,也可以理解。人都会权衡成本。

但如果一边享受“奥派学者”的声誉,一边把奥派中最严格的产权伦理歪曲成社会达尔文主义,再把理论退却包装成现实关怀,就不能要求别人保持沉默。

市场经济需要清晰的产权边界。学术讨论同样需要清晰的概念边界。

边界一旦交给“良性”“协调”和“现实”这些可以随权力伸缩的词,自由就不再是一项原则,只剩下一种获准使用的修辞。

而一门只敢在获准范围内谈自由的学问,不管挂着什么名号,都已经不再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