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天天叫着自由,轮到自己却想要垄断,和搞笑的知识产权

人们总是渴望改变,并对未来充满希望的。

阿根廷人也是如此,米莱当选时,获得的选票是55%,但是,看好他支持他的人,不止这些。

在他上台两周后,民调数据显示,他获得了高达67%的支持率。

在民意调查中:

有65%的人表示,米莱知道如何解决国家问题,并且大多数人对他的自由主义言论表示赞同,如他所说的“继承了历史上最糟糕的遗产”,“没有替代方案,必须进行紧缩和休克”,以及“必须削减国家支出”。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认为,米莱赢麻了,这么高的支持率,当然可以大刀阔斧地进行市场化改革了?

且慢!

在这个机构民调中,还有其他的问题。

“社会大多数是否认为自己应该承受紧缩政策的影响?”。

同一份民调中显示,72%的人反对燃油价格上涨,71%的人反对电费涨价。

阿根廷的燃油价格在之前是被政府补贴的,取消补贴后,价格和中国差不多,但是补贴表面上就能带来民众支出的减少啊,只要进一步追问,补贴从哪来的呢?不就是政府税款吗?而政府税款又是从哪来的呢?还不是民众的收入?

你看他们的前一个回答:65%的人支持减少国家支出。

而要减少国家支出,不就是应该取消对于燃油和电价的税款补贴吗?你不取消,你怎么减少国家支出呢?

这时,你会发现,阿根廷民众们大大方方地在同一时期在同一份民调中,表达了“既要还要”的想法,然后,他们并不认为这存在什么逻辑冲突。

他们的意思是,减少政府支出可以,但别减我那一份。

我享受的政府税款补贴,不在我支持减少政府开支的那一份当中。

**我支持自由化改革,我也支持市场化改革,我甚至也可能走上街头大喊TMD自由万岁,但是: **

不要取消我得到的税款补贴!

据最新的民调,米莱的支持民调在迅速下滑,抱怨的声音,越来越强大。因为当节省政府开支的大刀砍向自已时,他们叶公好龙了。

前两天,一名号称是奥派知识的传播者风灵,指控我抄袭,也是同一种叶公好龙。

他全文翻译米莱达沃斯演讲的全文,并且写文章表示支持米莱的观点,但是,涉及到她自已时,马上她就叶公好龙了。

米莱在演讲中有一段话专门针对新古典经济学,他认为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在为反垄断管制提供理论支持,导致各国干预市场行动越来越多。

米莱这一论点并不完整,事实上,西方国家政府在垄断问题上是持双重标准的,他们一方面用反垄断法打击大企业,一方面用行政法规为部分人员建立行政垄断机制。

米莱没有提及的是,西方国家还出台了大量人为的、基于政府管制的行政许可垄断,比如,知识产权,比如工会。

知识产权和工会,与中国的国企垄断是一回事,都是由政府设立的某一种禁止他人进入、基于行政管制的市场准入壁垒。

风灵翻译了米莱的演讲,其实不过是一种新闻行动。在新闻界某个出名的人物的公开演讲内容,随便传播就是一个惯例,你听说过某个公众人物演讲被某人定义为自已的原创吗?即使是她翻译的。

这不过是出于她本人的职业,她曾经翻译过不少书籍,就天然地认定只要是我翻译的,那么,我就应该垄断这一翻译稿的所有收益。

但凡有人用了她翻译稿的一部分,她就认为侵犯她的权利了。

只不过是因为微信公众号的特殊机制(原创标签机制),让他可以通过微信审核他人的内容,你看看,哪一个新闻记者传播的各国政要的演讲,不可以随便传播呢?将一个米莱的演讲内容,在全世界新闻网站广泛流行的东西,当作自已的原创,完全不可理喻。

全世界记者们知道她这种骚操作,恐怕都要惊掉下巴,一个国家总统的发言稿,你翻译一下,居然变成你的原创了?以微信审核机制,文字大量重复就不能再发了,米莱的讲话你能翻出花样来吗?重复八成以上是一种必然。

用这种方式阻止所有人的翻译,并在别人修改后发出跑出来指控,天底下这么不要脸的,也不多见。

当然,关键问题不在于此,而在于她的叶公好龙,因为她的人设是一个奥派传播者,但是,在她的眼里,别的奥派公号是她的竞争对手,为了达成打击竞争对手之目的,马上可以背弃奥派,成为行政管制的支持者。

这与我们这几个土奥不一样,我们几个土奥把写文章当作传播观点的工具,没有盈利之计划,只是个人消费。谁的号没了,大家相互拉粉,抱团写稿。

不要说是个公众人物的新闻稿,不要说我的翻译与他有很多的区别,就算是我原文复制又如何?(那天中午,我叫我的助理去找原稿机翻,到晚上要写时,发现她写了一篇,我本来就想原文复制,是微信原创审核机制阻止了我,我不得不花时间对照机翻稿和她的翻译,再改一遍)。

可能很多人说要不要脸,抄都这么理直气壮吗?当然。

我告诉大家,我经常抄袭,比如,我在文章中引用的各种数据,大多就是直接复制而来的,我昨天在另一个号上的发的文章中,有一些内容就是大段抄袭于一些论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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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内容我几乎一字未改,直接从某论文抄袭而来,我倒是想用公号编辑中的引用功能,但他限定了字数。难道用户会不知道我是抄来的吗?当然知道,会有人认为这些数据是我调查出来的吗?

任何一个写文字的人,只要涉及到数据和外部内容,没有不引用的,没有不抄袭的,论文和专著写作中,之所以要注明引用来源,是因为需要严谨地找到出处,方便后来研究者追根溯源。

仅仅从文字和观点来说,从来不存在什么产权问题。

知识产权的问题,核心就两个:

第一,知识本身没有稀缺性和排他性,因此在产权上不属于经济物品,也就不具备定争纷纷的前提,也即,只有稀缺、排他性的东西,才需要法律界入,进行产权界定

第二个问题是,保护或不保护知识产权,是否会损害人们的创新动力,当然不会,因为人的行动动力来源于每一刻在边际上改变自已现状,对于企业来说,动力来源于追求利润,只要利润动机在,创新就会持续,他不会被模仿和抄袭阻止。

中国的各种菜品没有办法申请原创和专利保护,但所有的餐厅都在努力研发菜品。

我的文章,经常被发到各种平台,有时我在今日头条发文章时,系统提示我,我的文章已经被人家发了,因此我的文章不能进入流量池推荐。

我也只能说,我自已懒,因为写文章的时间有限,我往往写完就发,转其他平台的事交给助理。我并不具备这篇文章的所谓产权。文章的文字和观点,是一种随时可以复制的东西,他不能成为产权,也就不能产生任何的纠纷。

但如果你和我认识,你把我的文章转为短视频并和我打个招呼,我会认为这个朋友是个好朋友,打了个招呼嘛,至于陌生人,管他呢。风灵,我不认识,一句话没说过,即使我全文引用,我认为打招呼的必要都没有。

我最大的抄袭,是来源于对米塞斯、罗斯巴德、霍普等人著作的抄袭,作为一门经济科学,上百年来,有原创能力的人,也就是几个。

很多文章的内容,大量引用了这些大师们的著作,我进行改写,并非因为我想写成是自已的东西,只是这些翻译的翻译腔,让我认为不适合传播,于是我必须改写,以适应读者的阅读习惯。

我有时甚至有一个冲动,如果我有时间,我将这些奥派著作全部用通俗的、符合中国人阅读习惯的方式全部改写一次。

如果他们的著作内容是完全匹配中文区阅读习惯的、通俗易懂的,我一个字也不会改。传播他们的内容,和传播爱因斯坦的公式一样,就是抄袭,那又如何?

一些科学家要写论文要首发,不过是要通过首发地位来确立自已的学术地位,而不是基于对自已研究结果的产权。所以,全球的各种科学家,包括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家,他们的科研结果,都是公开的,供所有人查阅的。

这一结果,也论证了关于知识产权的两个观点,科学家们的科学研究成果本来就是以无产权的形式进行公开的,在这种机制下,科学家研究的动力依然很强劲。

难道门捷列夫会因为元素周期表没有原创保护机制,就不发表了吗?

很多人将商业秘密当作与文章类似的东西,这是完全的误解。一家公司当然可以有自已的商业秘密,也即特殊的赚钱方法,不管是技术还是秘方,他之所以不公开,就是因为公开后,这就成为可复制的东西了,就不是经济商品了,也无法打什么官司,说什么侵权了。

商业秘密的保守,不是来源于政府设定的对某一种信息的行政垄断管制,而是来源于企业与员工、客户之间的契约。通过契约,我不允许你传播企业内部的某些信息,如果你违反了,你就要赔钱。

这时,法律不是在保护某种信息的垄断地位,而是在保护这一份契约。

而专利法的核心是,让企业公布一些技术信息,换取政府对他进行的行政垄断权,但有趣的是,如果这是产权,为什么有时间限制?如果真是产权,不应该是天长地久的吗?象土地一样,可以永久继承的吗?

如果知识有所谓产权,那么,每一个孩子读书,得交多少费用呢?他学过的那些知识,哪些不是前人累积下来的,近代科学家的后代都可以找到,全世界的孩子们每天都向这些科学家的后代交钱可以么?

比如元素周期表,学一次给门捷列夫的后人一百块?不给钱就不让学,学了就抓你去坐牢。你接受吗?

我记得我写过一篇文章,引用过某个经济学家讲的课程中大概几百字的内容,有人就跳出来说我抄袭,我对他说,你知道这本著作这些字来自于哪里吗?来自于另一本书《经济学的思维方式》,他不过是将这本书的一部分内容进行了改写,然后我又在他的基础上进行了一点点改写。

进一步追溯,这本书的内容又继承于其他经济学家的著作,也是一种改写。我们能把这种东西看作是什么洗稿吗?

一种知识,一篇文章,只要你公布了,就必定是一种所有人都可以使用的东西,他不再是经济商品,他如空气一样,成为了一种没有排他性和稀缺性的东西,因此,他不可能引发什么人际纠纷。

人际纠纷发生的前提是,人的欲望是无限的,而现实满足人欲望实现的手段总是稀缺的。比如有人抢你的钱,就是对于稀缺物品的争夺,这才需要法律的介入,介入的目的是定争止纷,介入的手段是明确产权。

财产权即自由,这一句话来自于经济学家的著作,翻译家翻译出来,把这句话当作自已的原创和产权,要求保护,你们觉得荒唐吗?不管是经济学家和翻译家,他们能阻止人们传播这句话吗?不能。

这一句话既然不构成产权,那无数句话怎么会构成呢?

但中国不少翻译者,因为翻译了几本著作,就自以为成为了某大师的解释专员,甚至认为翻译的内容就是其产权,这真的是可笑到家了。还有一些科班出身的经济学学习者,因为翻译过几本书,把自已当作学界领袖,天天指指点点,这些人没有继承米塞斯鼓起勇气不断与邪恶思想斗争的气质,热衷于天天批他看不起的某些人,对于市场经济观念的传播没有起到好作用,反而天天在后面使绊子。

事实上,全球当下最为深重的灾难由四项管制构成,第一是法币,第二是工作全球迁徙被阻止,第三是环保主义管制,第四就是知识产权管制全球普及。

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制度,极大的阻碍了全球企业的创新。知识产权管制的全球化,继承于欧洲传统中世纪行会垄断传统,在美国国内内政社会主义化后,企业竞争力下降,转而要求美国政府全球管制其他创新企业,以保持美国大企业的利益,进一步保护的是美国工人的垄断收益。

各大企业争相购买大量专利,形成阻止竞争对手的专利墙,以保护自已的垄断收益。而在一个没有知识产权的世界,创新将会此起彼伏,任何一个大企业都无法坐在宝座上享受过往的功劳 ,他要活下去,必须更多地积累资本,比竞争对手更快地推出新产品,赶在竞争对手模仿前建立优势,通过服务等手段建立产品的特殊优势。

而不少欧美大企业,大企业病横行,对消费者极度不友好,效率低下,他们能活着,因为得到了垄断地位。如若没有新的领域,没有新的互联网产业机会,他们可以通过专利垄断,死死地压制全世界各国的企业向他们发起挑战。

他们不过是一种另类的国企。

这正是美国政府在全球推广知识产权管制的根本性原因。

最多关于知识产权的反问是,医药公司开发一个产品要十几年,投入巨额资金,如果他们不研发了,那么人类的医疗事业就止步不前了。

其实,研发一个产品要十几年,也是由管制导致,是FDA这种严苛的要求导致医药公司开发的成本越来越高,同时也因为有了知识产权垄断地位,医药公司将研究方向转为更为稀少的病种,因为可替代产品更少,有了知识产权保护,几乎可以一款药赚几十年的钱。

能这么赚钱,是消灭了研发动力,还是刺激了研发动力呢?

在严格审批和垄断保护机制下,资本的投入方向朝着如何利用管制垄断地位,而不是如何迎合更广大消费者的需求。人们看不到的是,如若没有这些管制,那么,光是现有的医药产品,就要降价十倍,竞争会无比激烈。

而人们减少这些产品的消费,将用来购买更贵的健康产品,也就给了各种创新研发新药的企业更多的机会。

彻底终结知识产权垄断制度,才能真正地鼓励创新,很多企业之所以无法创新,因为他只要利用有专利的技术、试图在这个基础上进行边际上的创新,就要被阻止,他们只能想各种办法绕开专利墙,带来了大量无谓的损耗。

如果你发一个所谓原创的东西不能赚到钱,只能说明你的产品和商业模式暂时不成立,而不是要求政府给你一纸垄断地位的文书。赚钱的路径,往往是很长的,比如,一个作家,要赚钱,往往需要名气,需要不断地投入,长期累积下来才能赚钱。

郭德纲也是,小剧场里玩了那么久,互联网时代,他第一个放任作品在网上传播,因此火了,而SB的陈佩斯,则与央视打起了知识产权官司,从此告别喜剧舞台。

汪峰要不是旭日阳刚唱火了他的《春天里》,他是不会有这么大的影响力的。汪峰还在傻傻地吐槽版权协会,说这么多年,他没有收到什么版权费,如果KTV唱一首歌,电台放一首他的歌,网络听一次他的歌,都要付费,汪峰就是个街头大爷,谁都不认识他。

风灵这种奥派知识的传播者,正在用她自已的行动,证明了一个奥派传播者,也一样可能热爱行政垄断,只要她有收益。

阿根廷民众出现叶公好龙,一点也不奇怪,对于短期利益的坚守,正是人类各种灾难的来源,做一个言行一致的自由主义者,不容易。

还是那句话,我的文章,随便用,不管拿去做什么,是否声明了是我写的,都无所谓。

三百多万字的网站文章,评论了各种各样的社会事件,还有一系列的长篇文章,比如人口系列,民主系列,垄断系列,产权系列,秦制系列,社保系列等等,

我的文章,绝大部分内容,因为写作就是口语化的表达,因此可以直接口播,你可以用来做短视频,你也可以用来在微信群里和别人吵架,你也可以用来发公号写文章,用AI改写就可以对付微信的原创审核机制。

我当然知道,只要有一个买了,就有可能到处复制传播,没关系啊,传播观念,不正好是我的目的么?

一、被人“洗稿”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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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讲,看到自己文章被别人“无情”地,在不被告知的情况下做成视频,第一感觉还是有些不爽的。

按理说我一个反对知识产权人士,不应该啊对吧?

后来我分析了一下,确切说是,自我剖析了一下。

我觉得这种“不爽”来源于“嫉妒”,没错,人都有嫉妒心,我们需要正视它。

如果别人用我的文章做成了视频,但播放量惨淡没有过百,我可能觉得没什么。

但是,别人播放量数十万,“嫉妒”这个时候就不可避免了。

所以说,我当时的真实感受是略有“不爽”。

但是当我正视这个问题的时候,很快就纠正了自己的看法,然后用实际行动,自己做一个视频来弥补一下自己的缺失。

那么问题来了,这种行为是否侵权?

二、“洗稿”之人有没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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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我其实也写过很多次了,答案很明确,“不爽”未必是侵权。

我不爽,不等于是别人侵权造成的。

具体到制作“洗稿”视频这个问题上,有关键的两点:

第一,文字是文字,视频是视频,虽然核心思想内容是一样的,但终究是两个不同的产品。

第二,其他“洗稿”作者,把视频传递到的受众,其实是原来我不曾触达的。当然不绝对,应该说绝大部分。

比如远在美国的一个人,把我文章做成视频,上传到youtube,他的视频触达的观众,是我无法触达的。

所以,我的回答一直很坚定,“洗稿”做视频不存在侵权。

所以,经济学为什么难?难就难在,如果我一上头,我可能永远不会对自己、对知识产权问题有个清晰的认识。

因为经济学的学习需要坚持彻底的逻辑一致性,稍不留神就会被自己的情绪主导,认为自己“不爽”就一定是别人的侵权行为导致的,实际上并非如此。

三、比较得体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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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侵权,说明这是他人的自由,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改进的空间,也就是可以有更好的更得体的处理方式。

比如说从相互尊重的角度出发,可以在视频里注明一下文章作者和出处,再比如视频号可以加原文章的链接,相互做下引流。

或者说即便不做说明,提前说一声我要用你的文章做视频。有朋友现在就是这样做的,我说当然没问题。

在这种相互尊重和告知的情况下,如果他能用我的视频做火了,我可能是受益者。

当然也可能不是,都有可能,但肯定不是受害者,因为这其中没有侵权。即便他赚大了,那也是我原本就赚不到的钱。

也就是说,道义上可以有更多样的形式更好处理这件事。

另外还有一个逻辑上的自相矛盾问题,那就是我认识的这位老师他是明确支持知识产权的。

当然我确信和强调,他“洗稿”制作视频,既没有恶意,也没有侵权,他只不过是需要我这篇文章带来的流量。

我明确表示知识没有产权,在我这里逻辑上是没有问题的。

但问题在于,如果在他支持知识产权,那么他的实际行动,实际上是和他所秉持的理念有冲突的。

这是一个明显的逻辑和行动的矛盾所在,当然,成大事者不纠结,这算不上什么大事。

当我不认为侵权的时候,我的选择是,抓紧做自己的视频,用更好的文章和视频内容获得读者认可。

而如果一开始就严格禁止“洗稿”制作视频,比如“洗稿”入刑,除了我自己没人敢用我的内容制作视频。

我稍微一懒惰,都可能不会做视频,更不会知道这个视频会火。

也就是说,此时视频领域少了很多精彩。

我想,以我自己为例,这个问题分析地足够彻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