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政资状态下,自由市场到底能活几分钟?
风灵写了一篇文章《无政府状态下,自由市场活不过五分钟》。
核心意思非常清楚,没有国家的存在,社会很快就会成为弱肉强食的丛林,各种暴力组织、黑帮、最有势力的集团和寡头将崛起,市场将不复存在。举的例子是西西里的黑手党,索马里,欧洲中世纪的地方领主等等。
结论是:竞争需要三个前提:明确的产权,可靠的合同执行,人人可进入的开放市场,这三件事情都是公共品,必须由国家提供。自由市场,建立在公共秩序之上,它不是无政府主义的产物,而是国家的产物。
这种“最终暴力论”的观点,并不新鲜,霍布斯早就讲了,也是很多人支持终极暴力的原因。
我觉得好多问题都建立在误解之上。
财产权,先于国家而存在;契约,也不需要国家设计,人们之间基于互利互惠原则自然可以达成;开放市场,当然也不是因国家而起,反倒是它在不断破坏。说这些秩序、公共品,必须由国家提供,是国家的产物,是很荒唐的,难道国家起源之前,就没有财产、没有契约、没有市场了吗?
和平的分工合作,才是人类历史的主旋律。各地自然资源禀赋不同,每个人的天赋和能力不同,因此分工合作有利于提升生产效率,改善每个人的处境——人们能够通过理性认识到这个事实,因此建立了和平合作的市场秩序。要知道,通过暴力攫取利益,是高成本、高风险的活动,自由交换才是人类增进自身利益的最好方式。米塞斯说,由此我们可以理解人类历史的进程。
奥地利学派从来没有说过不需要暴力。产权即自由,产权是排他的、对世的,捍卫产权,以及产权基础上的契约,当然需要暴力,以及执行暴力的组织。奥派对正当防卫和“城堡法则”的支持,是最彻底的。
但是,能不能从市场需要强制力的保障,就推断出这些强制力的需求必须由国家来提供、来垄断?这是一个基本的逻辑问题。
你不能看到现在这一切都是国家在提供,就说它是逻辑的必然。如果是这样,60年前,吃饭都是公社在提供,难道我们可以推断出:满足人们吃饭需求的,必然是公社,而不是现在满街的餐馆?
这个都根本不用奥地利学派的先验方法来反驳,基本的常识就可以看出这种实证主义的荒唐。这就是不讲科学。
另外就是一些概念的混淆。
概念不清,是思考的大敌。
比如“国家”这个概念。它的基本特征是,在一定的领土疆域内,垄断暴力和司法,以强制性征敛为基础而存续的组织。而政府,就是执行一定社会功能,如保障产权、打击暴力犯罪、维持和平合作的社会秩序的机构。也就是说,即便在无政资社会,也有“政府”——如果你喜欢这样称呼的话——它可能是一个竞争性的安保机构,可能是一个保险机构等等。
为了避免误解,老右派阿尔伯特·诺克,以及金塞拉,都对其做出了基本的概念澄清。霍普则将无政资更加准确地称之为“私法社会”。
现在我们来看风灵举的例子,比如西西里的黑手党、索马里的暴力团伙等等。
这两个例子,是无政资吗?
不,无政资就是自愿合作的社会秩序,它是没有暴力的。西西里和索马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无政资,而就是一个经济学意义上的国家;西西里黑手党和索马里暴力集团控制下的疆域,就是一个实质性的国家。它们就是垄断暴力下的垄断“政府”。
必须区别经济学意义上的国家,与法理意义上的国家。经济学意义上的国家,并不以谁承认为前提,而是只要具备前述国家的特征,它就是了。经济学讲求的是本质主义,而不是名义。
就像我们说“国企”,美国的医疗机构、铁路机构、学校是国企吗?是。尽管它们的经济类型可能是私营的,但是当其主要的经营收入来源于联邦政府,受到联邦政府的重重管制,那么它就是实质上的国企。
你要是光从名义上分析,马上就会得出一个错误的结论:私有化的医疗机构,也即市场经济,让美国人付不起医疗账单。
所以在黑手党控制下的西西里,就是一个实质意义上的国家——它垄断暴力和司法,向西西里的民众收取保护费。缅甸是无政府主义吗?当然不是,而是各个邦被各种暴力集团控制了,不受缅甸中央政府节制了而已。内战中的战败集团割据也罢,黑帮势力控制一方也罢,在经济学意义上,都是“国家”。这与法理上它是不是国家,国际社会是否承认它,是绝对的两码事。
所以风灵举的例子,根本就不是无政资的例子。她因概念上的混淆,而完全批错了对象。
说无政资就无秩序,然后举出这些例子,实际上连历史经验都不支持。
经验主义者的最大问题就是,找几个支持自己的例子——还不一定找得对——来论证自己的观点,对相反的历史经验,则把头埋进沙子里。
反驳这些经验主义的证据,实际上只要找出一个反证,就可以将其完全推翻。就像只要找出一个黑天鹅,就可以否定“所有天鹅都是白色的”这个经验主义命题一样。
然而反对风灵的例子简直多得不胜枚举。
她举美国早期资本主义的例子,说19世纪铁路建设不是无政资的浪漫。这个没错。我也写过文章 太平洋铁路背后的血腥与腐败 。但这显然不是无政资造成的,而恰恰就是联邦政府的垄断暴力造成的。她为什么不看看大北方铁路的詹姆斯·希尔呢?
坦率说,举美国的例子,可谓是捅了马蜂窝。
西进运动时期的美国,就是无政资的典范。那里的整个秩序,根本就没有美国国家的创造,就是自由市场的私法秩序,从印第安人的鲑鱼回流捕捞产权、到黄金矿区的产权界定、到牛仔们如何运送物资,再到私营的安保公司抓捕罪犯和司法裁断机构的定分止争,整个就是一个私法社会的美好图景。
它根本不是西部片里面的血肉丛林,而是产权与契约之下的有序和平。不要被电影和自己的想象所欺骗。
奥派学者罗斯巴德、罗伯特·希格斯、托马斯·迪洛伦佐、托马斯·伍兹等,写了大量这方面的修正主义历史著作,里面有具体的市场化安保和司法机构运行的范式,还有详细的犯罪率的统计数据。
我也写了几篇这方面的文章,记得有: 淘金热,一个无政资社会的美好图景 西进运动中的产权与自由 司法可以市场化吗?——读《没有政府的正义》的感悟 ,以及 平克顿侦探公司传奇与市场化安防的故事 ,等等。
我不喜欢开书单,因为我读书很少,要论证,直接讲道理就好,让别人读书并不是一个好的论证态度。但是她既然自认为是学者,我就列几个简单的参考文献,这是严肃学者之间交流的方式。罗斯巴德的各类修正主义历史著作都很好看,我印象深的,还有例如托马斯·伍兹的《另类美国史》,迪洛伦佐的《有组织犯罪》,布鲁斯·本森的《没有国家的正义》,特里·L.安德森、彼得·J.希尔合著的《不那么狂野的西部》,等等。
甚至,跟风灵持有同样观点的“产权由国家界定”的芝加哥学派,有一个学者叫昂纳克,他是张五常的学生,写了一本实证主义的书叫《加州淘金热的产权研究》,也揭示除了美国淘金热期间无政资社会令人振奋的自由而和平的社会秩序。
这些书,都是严肃作品,也非常有意思,非常好看,推荐给风灵老师和各位读者。
事实上,真正的私法社会的例证,还有更加典型的,例如意大利城邦、汉萨同盟,都是无政资的,他们的法律和秩序,都是市场自发的;意大利城邦,罗斯巴德在反驳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时,称这些天主教的城邦,才是现代资本主义的起源。甚至风灵批判的欧洲中世纪,反倒是接近于无政资状态的一个社会体系,因为那个时代,各种中间阶层的自然权威普遍存在,人们随时有用脚投票的权利,而不是被锁定在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之中。
说必须有终极暴力,才能产生市场,才能维护秩序,理论从来不这样认为,历史也从来不这么认为。学者不能像哈耶克批判的那样:历史学家的被赋予了一个特殊的权力,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去撰写历史。这样的人不是历史学家,而是一个宣传家。
就算是现实,也从来不这么认为。
整个世界的私人安保集团从来没有退场,只是被垄断暴力打压、挤出和扭曲了。忘记了“黑水集团”去解救在阿富汗的美国人了吗?私人安保、侦探,一直存在;竞争性的司法机构,亚当·斯密也赞誉有加:
英国各法院的主要费用,最初似乎也是取给于法院手续费。各法院都尽可能兜揽诉讼事件,哪怕本来不是归自己管辖的案件,也乐于受理。例如,单为审理刑事案件而设的高等法院,居然接受民事案件,而以原告声称被告对他所行不义是犯了非法侵害罪或轻罪为受理的口实。王室特别法院的设立,本来单是为了征收国王收入和强制人民偿清对于国王的债务的。但它后来居然受理关于一切其他契约上的债务的诉讼,以原告陈诉被告不偿还对他的债务,所以他不能偿还对国王的债务这个理由为根据。由于这种种的假托,结果许多案件,究竟归哪个法院审理,全由诉讼当事人选择,而各法院要想为自己方面多多招揽诉讼案件,也在审理上力求迅速公平。英国今日的法院制度,是值得赞赏的,但一探其究竟,恐怕在很大程度上须归因于往昔各法院法官的相互竞争,对一切不正当行为,各个力求在自己法院就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给予最迅速最有效的救济这个事实。
其实如果放眼现在的全世界,就是“无政府状态”。因为并没有一个“世界政府”——尽管美国在尽可能地这样做。但是自由市场并没有死亡。
“公共”秩序,并不需要国家去发明,它所做的那些立法,如果是良法,最多不多是对自发的市场秩序的一种承认和确认;公共服务,并不需要一个垄断机构去提供,自由市场当然可以以最物美价廉的方式提供它,最重要的是,市场提供这些产品,没有强制,尊重自愿交换,可以经济计算,不会出现垄断机构提供时的一方受益和一方受损问题,以及必然的偏离消费者需求、盲目、浪费问题。
自由市场不是一个设计,并不需要谁去创造和发明,也不需要谁去保障和维护,要做的不过是,不要去破坏它。
破坏完了,乱哄哄了,然后说,你看,没有我,你们就是丛林了,所以需要我递增地再管一管,提供秩序。这就有点那啥了。
我都说过了,多回归理论问题,不参与这些口水战和跟热点,今天没忍住。抱歉。这只是一个学术讨论,希望风灵老师不要上纲上线,更不要举报。热爱垄断暴力的人,也热爱举报,因为他们指望权力解决一切问题,打压不同于他们的声音。但愿我多虑,但愿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有些人喜欢“文明”,说你不能动辄扣帽子、骂人,但愿今天的文章符合你的口味——与风灵老师商榷,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