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绍伟:陈志武的《文明的逻辑》是否真有逻辑? -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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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金融专家陈志武教授的《文明的逻辑——人类与风险的博弈》(2022)一书出版后受到了不少关注,但该书的基本论点能否成立似乎还没有被讨论到。同笔者多年来“通过驳论展示和发展立论”的其他文章一样,本文认为,该书的核心逻辑存在导致整个立论完全无法成立的两个大问题:第一,本来就是作为趋利避害一种考虑的避险力已经被包含在生产率的结果含义里,用避险力补充生产率来衡量文明进展,完全是基本概念模糊导致的有失水准的误解;第二,所列举的提高抗险力的创举在运作上都存在与异质主体相关的增加别人风险的另一面,考察文明的逻辑不该忽略各种避险工具在抗险力之外的造险力。本文进一步认为,文明逻辑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协调不同避险创举,以走出一直妨碍人类社会进步的**“马尔萨斯陷阱,而离开一个关于政府禀赋的核心逻辑和一个关于要素推移叠加”****的因素关系分析,就不可能真正理解文明的逻辑。**我们先来分析一些关键细节。该书一开篇就说:

“历史学家、经济学家惯用的尺子是‘生产率’(productivity),甚至只有‘生产率’,其他指标都不重要。……一种创举再好,如果不能提升‘生产率’、没有抬高每年‘人均产出’,即便能改进人类应对风险的能力、使人活得更安心,那也被看成无用之举、非进步之举。‘唯生产率’准则应用到当今国家,就是‘唯GDP’论,成为只追求GDP(国内生产总值)增速政策的学理基础;而应用到历史分析中,在‘唯生产率’史观下,人类发展通常被划分为原始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等阶段。本书的贡献是要纠正这种传统史观和文明观,也就是除了‘生产率’,我们还要增加一把尺子——人类‘风险应对力’(即应对风险的能力),使我们能更完整地解读人类文明化进程。……如果只从生产率评估人类创新的价值,就无法解释过去做过的很多创举:迷信、婚姻、家庭、文化、宗教、国家等——这些创举构成本书要谈的‘文明’内涵。在随后的章节中,我们会逐步看到,这些发明可能当时并没提升生产率,或者只对生产率的增加有些许贡献,但它们对改进人类的风险应对力、降低暴力频率、促进文明化,都有过显著贡献。”(黑体为笔者所加)

热捧该书的读者和专家可能没有发现,展示该书核心论点的这几句话,居然包含了三个比较初级却未必明显的错误。

第一,混淆文明进程和经济发展:文明进程包含经济发展,文明进程与经济发展并不是同一的,经济学家用生产率衡量的显然是经济发展而不是文明进程,历史学家也显然不可能单用经济生产率来衡量历史进程,即便经济生产率是人类文明的主要方面。

第二,**无视抗险力内含于生产率的从属关系,并因此导致误读纯利含义的生产率标准:**无论是经济生产率还是文明产出率,必定都已经包含了风险应对力,因为生产率本来就是各种能力和各种投入(包括价值观的演进)所得到的产出结果,风险应对力显然仅仅是从属于生产率的因素,这不是一个可以通过另外定义而否定的常识。人为夸大抗险力作用的一个“稻草人策略”,是把关于某种安排(如定居农耕)存在弊端的讨论,硬说成是一种用生产率标准看问题的观点,而在实际上,收益率本来就是已经考虑了随风险波动的成本收益结果,风险视角本质上同交易成本视角一样是试图自我夸大而抛开“纯利视角”的片面观点。生产率与抗险力的高低可以有不同的组合,但任何组合都必须以“生产率包含着抗险力”而不是“生产率平行于抗险力”为基础,生产率和抗险力的不同组合完全可能是抗险力存在主体冲突(一方的抗险力可以是对另一方的造险力)的结果。在马科维兹关于风险与收益对应的有效资产组合理论中,无论是“对既定的期望回报给出极小方差”还是“对既定的方差给出极大期望回报”,其最终收益都是生产率的体现,与风险平行对应的是预期收益而不是作为生产率的最终受益(在这个问题上,林展的《风险应对力——清代经济史研究的新视角》一文就被陈志武的逻辑给带偏了)。

第三,**混淆文明产出率与经济生产率:**技术创新、迷信、婚姻、家庭、文化、宗教、金融市场、国家等创举既有助于对抗文明风险,也有助于对抗经济风险,但是,经济生产率与文明产出率完全是有所不同的两回事;既然生产率已经是各种能力和各种投入的产出结果,在衡量文明进程时就不需要用文明抗险力来补充文明产出率,在衡量经济发展时也不需要用文明抗险力或经济抗险力来补充经济生产率。因此,用抗险力补充生产率去衡量文明进程就等于是陷入了一个双重错乱:衡量文明进程该用文明产出率却用了经济产出率,文明产出率本身并不需要另外添加文明抗险力的标准。

可见,如果该书会有什么贡献,那就不可能是通过增加风险应对力的标准去“纠正生产率的传统史观和文明观”,而仅仅可能是列举和分析风险应对力的具体细节及其对文明产出率和经济生产率的影响。现在,既然“风险应对力作为文明发展标准”的整体立论明显有误,该书在能够有所贡献的方面(分析抗险力的具体细节及其对生产率的影响)还会有什么失误吗?

坦白说,鉴于上述起始错误太过初级,我们有理由担心陈志武是否真有能力完成余下的任务。具体担心的是,他对抗险力的逻辑分析会像他的量化历史研究那样,完全陷入当下中外学界普遍存在的史料堆积和缺乏社科思维的歧途。社科思维涉及的是对复杂社会现象中非还原论意义的因果逻辑的敏感,特别涉及数量关系背后的底层理论或潜理论的逻辑推演,也涉及核心逻辑机制的确立、关键要素的辨认、要素间关系的把控等三大方面。遗憾的是,这个担心很快得到了确认。该书上下两卷近千页,基本上就因为社科思维的奇缺而把本来可以很精彩的细节变成了逻辑扭曲的史料堆积(书中讨论的寒冷气候决定暴力水平上升、新农作物决定暴力水平下降的量化历史研究,就忽视了协调要素间关系及要素作用大小的问题)。

首先,技术创新、迷信、婚姻、家庭、文化、宗教、金融市场、国家等创举确实有助于对抗风险,确实都体现了文明演进过程中人类抗险力的提高,但是,这些抗险工具本身也内含着风险。仅仅讨论抗险工具的避险力而忽视它们的造险力,这在表面上是一个只谈对自己论点有利方面的**“选择性偏差”**的逻辑问题,其实反映的却是对文明演进总体逻辑的把握能力问题。文明演进总体逻辑的关键问题是:暴力泛滥和暴力控制是如何可能突破低水平均衡的?抗险工具的避险力和造险力如何可能朝着避险力压倒造险力的方向演变

在这个关键问题上,陈志武引用了斯蒂芬·平克《人性中的善良天使》一书中的史料和观点,却同这本书一样陷入了“描述有余、分析不当、解释不足”的困境。具体而言,

为了突出抗险力的作用,陈志武就必须渲染抗险工具的增加及其抗险功能的提高,逻辑上也就必须强调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如何引致暴力水平的上升,以及抗险工具出现后暴力水平的历史性下降。但是,平克关于暴力水平历史性下降的论证却是片面的。他误把低技术含量的一般暴力水平的下降,当成了总体暴力水平的下降。他似乎忘记了,毁灭性最大的两次世界大战,恰恰就是人类历史长河的最近一段时间内发生的;即便在二战后,各种地区性冲突也此起彼伏;而且,使人类彻底毁灭的核战争危胁仍然笼罩着世界。此时此刻,人类暴力何来什么“历史性下降”?这个错误引证,显然导致了陈志武进一步强化对抗险工具避险力的夸大和对它们造险力的忽视。

抗险工具是一把双刃剑,暴力来自利益争夺以及能控制利益的权力争夺,故问题不在抗险工具有避险力,问题在于使抗险工具有避险力(或避险力压倒造险力)的社会机制是否能稳定并有所发展。例如,宗教在一种社会机制下有高避险力而在另一种社会机制下却有高造险力。净避险力或降低总体风险还存在一个主体问题:降低的是谁的风险?降低了一方的风险是否一定不会提高另一方的相关风险?对一方是避险力而对另一方会不会变成了造险力?例如,古代社会的政权争夺者利用迷信(祥瑞休符)来降低社会认同的风险和成本,但是,迷信的作用也完全有可能提高了老百姓被迫承受统治者残酷压迫的风险。由于存在主体问题,严格意义上的产出率在加总计算上就可能存在逻辑困境。

在所讨论的所有抗险工具中,国家无疑是最重要的。平克认为,除了和平商贸、宫廷礼仪、识字率、都市化、流动性、大众传媒、理性等等因素外,对抗野蛮的文明进程主要受益于早期利维坦国家的形成,暴力垄断和政治自利的“利维坦效应”使国家成为始终如一的“暴力减速器”。可是,平克在面对国家本身的降暴倾向如何可能压倒其增暴倾向时,他的“暴力减速器论”在国内暴力和国际暴力两个方面都陷入躲躲闪闪或解释不力的问题。遗憾的是,平克的问题也正是陈志武所存在的问题。

陈志武表面上是要用抗险力标准来补充生产率标准,但在具体分析时,他实际上都把国家、婚姻、宗教的起源问题主要归因于提高抗险力的考虑。在国家起源的问题上,他否定农耕剩余导致国家出现的观点,认为问题完全可能是因为国家出现后通过强制推行农耕而有了产品剩余(同样,他认为不是战争产生国家而是国家导致战争);农业和国家的兴起也可能是气候波动的结果;而且,采集社会也可能出现产品剩余,农耕剩余则可能被人口增加所抵消。如此,他认为国家更可能是因为抗险、抗灾和社会福利的需要而产生的。

这里,陈志武忽视了国家起源问题上的“内部整合-外部整合”的双重视角。抗险力是内部整合的视角,但是,抗险力恰恰包含了对付外部侵略的能力。所以,纯粹的内部视角是不可能成立的。同样重要的是,“采集社会可能出现产品剩余”并不意味着“采集社会可能出现国家”,这就涉及奥尔森的“坐寇国家论”——迁徙的采集社会即便有剩余也只能出现流寇而不是坐寇。至于说“农业和国家的兴起也可能是气候波动的结果”,这个本来就是戴蒙德在《枪炮、病菌与钢铁》一书里所强调的看法:地理气候导致物产差异并进一步导致剩余和国家的产生。而“农耕剩余可能被人口增加所抵消”则与国家机制对物产增长和人口增长的影响有关——当影响物产增长的国家机制没有改进时,物产增长被人口增长所压倒的“马尔萨斯陷阱”就是必然结果。低人均收入的“马尔萨斯陷阱”是一个国家机制的运作结果而不是一个自然选择的结果,这当然也是英国君主立宪和工业革命能够突破陷阱的根本原因。可见,国家起源于“内部整合-外部整合”的需要,内部整合包含控制剩余的权力斗争和社会福利的提供,外部整合包含征服、战争和资源控制(外部整合完成后问题就变成内部整合),国家起源于文治武功而不仅仅是一般的抗险。

之所以说“暴力减速器论”在国内暴力和国际暴力两个方面都有解释不力的问题,那是因为传统的国家机制使暴力成为一把双刃剑,而世界政府的不存在则使国家间的暴力使用和毁灭性暴力威胁依然不可能“减速”。世界政府的不存在当然是一个简单的事实,但这个简单事实背后的逻辑却不简单——国际军阀割据。笔者提出的“国际军阀割据论”是进一步发展奥尔森的“坐寇国家论”和米尔斯海默的“大国政治悲剧论”的结果。没有一个超级国际军阀能成为国际坐寇,世界的格局就必然是诸国际大军阀的割据和混战,此即一直以来的国际流寇格局。这就涉及上文提出的文明演进总体逻辑的关键问题:作为最重要抗险工具的国家,其避险力和造险力如何可能朝着避险力压倒造险力的方向演变?

如果缺乏这个层次的思考,就不能把握文明逻辑的核心实际上是国家制度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层次的展开。在抗险力如何能够压倒造险力上,所有避险工具或创举都完全有赖于国家制度的改进——在国内层次是有限政府的出现,在国际层次是条约体系的出现(如历史上的威斯特伐利亚体制和当下的联合国体制)。

在国内方面,宗族和宗教的冲突存在,表明需要别的避险工具来制衡;贸易导致和平,贸易与暴力下降有关联的分析,显然也存在忽视更重要变量的问题。再如,陈志武认为,金融市场把人尤其是妇女从经济工具的角色以及相应的制度约束中解放出来。但是,这个假说是围绕陈志武的金融避险力的结论来做的。他忽视的是更重要的国家制度及其稳定性等关键变量,战乱饥荒的时候,家庭破产的更多,卖妻女的更多,所以女性价格跟解放女性完全不搭边。这里暗含着一个错误假设:如果金融市场比较发达,就可以从市场借钱而不必卖妻女了。可问题恰恰是:金融市场的发达如何可能?金融工具出现后相关的国家制度如何可能保证这些工具得到平等的应用?可见,离开宏观背景的微观命题很可能出现偏差。

世界各国之间的政治状态是一国各地之间政治状态的放大,一国之内激化的政治状态体现为军阀混战,在无可挑战的单一权威压服各路军阀之前,这种混战无法终结,世界范围的更高程度的无政府状态,正是这个军阀割据逻辑和单一权威难以确立或出现后难以不被挑战的体现。在国际的无政府状态无法得到进一步改进的情况下,国内层次的国家制度就显得更加重要。在这个层次上,文明逻辑的展开完全围绕着“马尔萨斯陷阱”如何长期持续以及如何可能被打破(注意这个陷阱是一个体现为低人均收入但不局限于经济方面的总体文明状态)。

即便到了当代,除了一部分国家跳出陷阱外,“马尔萨斯陷阱”依然在很多国家体现为“持续贫困的陷阱”和“繁荣与贫困交替的陷阱”。所以,文明发展的核心问题必然是:“持续贫困的陷阱”和“繁荣与贫困交替的陷阱”为什么会持续?跳出“马尔萨斯陷阱”是如何可能的?我在《为什么<富种起源>无法解释国家贫富之谜?》、《中西大分流的理论解释为什么一直没突破?》、《近代中英大分流的根本原因到底是什么?》和《君主不低头,市场经济就不存在》等文章里已经有详细的分析。重要的是,必须在各种避险工具中发现最关键的一个,确立一个主次因素的分析框架,找到主要因素如何推动其他因素共同起作用的逻辑。

总之,陈志武试图用抗险力的分析去补充新古典的生产率分析,但新制度理论早就用增加收益、减少不确定性、降低交易费用等等去分析制度变迁和文明演化。只是,现有理论缺乏的,是一种非简单综合的有核心逻辑机制以及能处理要素间关系的理论。故从分析框架和理论增量看,陈志武的书似乎是一个退化的研究。总结起来说,该书的问题具体体现为四个方面的缺失:忽视抗险力从属于生产率,忽视抗险力与造险力的共存及其主体性,忽视抗险力的协调及核心协调因素的确认,忽视作为抗险力核心协调因素的国家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的演化及其持续的暴力威胁

这个研究再次提醒我们的问题是:为什么学者要特别重视底层理论或潜理论?因为,不管是宏观还是微观研究,事关底层推理的潜理论涉及的是整体性的逻辑正误,这是一种居首要地位的“学术系统风险”。当然,该文的很多微观论证依然有意义,即便微观命题是常识也如此。但是,陈志武的雄心是宏观命题,他在金融的范围内有精彩分析,问题仅在于扩大化到大分流及文明逻辑时缺乏一种宏观把控力,这个问题自然也发生在很多研究微观问题的其他学者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