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原理:真正的经济学》:最近几年分量最重的里程碑式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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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笔者的《文明的原理:真正的经济学》一书出版之前,笔者也邀请著名华人奥派经济学家,台湾清华大学黄春兴教授写推荐语。他热情地写了三段话,给予很高评价,其中写道,本书“打破了奥派多年停滞不前的局面,绝对是最近几年分量最重、值得各界关注与研读的里程碑式著作”。

笔者的这本书将“人的行动的有目的性”作为整个分析的立足点,为哈耶克的演化理论确立行动学基础,建立自发秩序框架,对文明、野蛮、法治、美德等概念做了重新定义,说明历史主义与理性建构主义之间的相关性,为理解文明提供新的视角。

**这本书认为,使扩展的合作秩序得以可能的理论是先验的,或者说,无法从经验中总结出来。**对于研究对象是没有目的的物体的自然科学,可以用观察与实验等经验方法发现或总结规律,但是对于由有目的的人的行动构成的社会来说,这种经验方法不适用。这不仅是因为目的无法被观察,更是因为无法在行动与某个特定因素之间建立确定的关联,米塞斯称之为“二元论”。因此,只能把人的行动作为极据,从人的行动的有目性这一事实中演绎出理论,这就是“行动学”。它是有关分工合作的一般理论,也就是有关社会的一般性理论,因为社会正是以分工合作为基本特征的。本书也把哈耶克的自发秩序理论与“理论与历史”的方法,作为真正的经济学的构成部分。

米塞斯说,社会除了市场没有别的。这里的市场指的就是分工合作。而这一点恰恰是被之前的思想家所忽视,他们没有从市场的角度理解社会,而是认为社会是历史的、政治的或伦理的,因此是可以把自己的意志施加于社会的,如秦始皇修长城,搞大一统,汉武帝扩展疆域等等,就是把自己意志施加于社会的例子;当然,计划经济也是这样的例子。一个社会应该把分工合作的扩展作为目标,然后运用正确的经济学知识(本书说的“真正的经济学”)去实现它,这就是文明之路。

为什么把分工合作视为文明的核心内容,这是因为只有分工合作才能普遍改善个体的境况,而经济学正是有关分工合作的科学。也可以说,在所有社会科学中,只有经济学是有关分工合作问题的,因为普遍的、扩展的合作,不可能构建出来,只能建立在价值、价格、货币与产权等等之上,而这些概念都是经济学的问题。其他学科是不讨论这些问题。

不仅如此,由于经济学是人的行动科学,所以它具有超越历史经验的一般性,普遍性,能够确立先于经验的形式化理论,而所有其他社会科学某种产生上都是经验性科学,也就是建立在研究者自己对某个问题的理解之上,缺乏经济学所具有的形式化、普遍性与一般性。比如,把社会分为经济的、政治的、道德的等等不同领域,然后分别论述其中的“规律”,认为道德有道德的逻辑,经济有经济的逻辑,政治有政治的逻辑(当然都是基于经验以及研究者自己对经验的理解),这种历史主义的做法恰恰把普遍的社会规律给消解掉了,并且指向的是对社会中的每一个领域实施“理性建构主义”,即某些人根据自己认为的“好”去建构社会,而这往往是乌托邦,是通往奴役之路。他们不知道的是,经济学所确立的人类行动的一般性规律(分工合作的一般原理,及文明的原理),是所有道德的、法律的、政治的等等的基础。只有当道德、法律与政治建立在这一普遍原理之上时,才能避免道德的、法律的、政治的任意建构,即对合作秩序的破坏。

进而言之,假如没有把合作秩序的一般原理弄清楚,那么道德、法律、国家体制等等就会扭曲。虽然通过经验,也会认识到某些错误,但是假如有正确理论的指引,制度改善的过程会快得多。中国两千年制度演化缓慢,正是因为始终没有把这个一般性原理弄明白。即制度的演化缺乏正确观念的指引。

比如洋务运动的特征,很大程度上就是“政治逻辑”与“市场逻辑”相冲突,市场被政治束缚。这种冲突,正是学界长期的历史主义方法导致的,它以“政治逻辑”理解社会(虽然它本质上是某些人的意志,而非真正的逻辑)。**当政治服从市场逻辑,即人类合作的一般逻辑时,政治或国家才因为服务于分工合作(从而服务普遍利益的增进),而具有正当性或“善的”政治。**当然,这是一个过程。如改革开放之后,相比之前的计划经济时代,上述冲突性已经缓解,表现政治很大程度上朝着市场靠。

美德的概念,也要基于这种普遍性知识来重新理解。**美德通常被理解为利他意义上的仁爱、勤劳与节俭等等,但是这与开放社会的要求有差距,它更应该指这样一种重要的智慧,就对这种真理性知识的发现、认识与遵循。**因为这种智慧,意味着能够促进普遍的合作,从而增进普遍的利益。由于缺乏这种智慧意义上的美德,一个民族的仁爱、勤劳与节俭等传统美德所具有的意义几乎全都被抵消。所有这些传统美德所具有的善,都抵不上这种无知之恶。由于对这种知识的无知或无视,一个民族即便再勤劳,再节俭,也难免陷入贫困之中。因此,对这种知识的理解与认识,才是真正的美德,它比仁爱、勤劳与节俭等等传统美德重要得多。

知识人把文明理解为历史,使用历史主义方法认识社会,是中国长期陷入贫困的根本原因。他们对社会分工合作的普遍规律无知,甚至否定它,把社会视为“政治的”或“伦理的”(也就是“历史的”),这就导致对社会的任意建构,产生“专制”。

主观主义与个体主义(行动学的重要内容)构成了分工合作理论的基础。换句话说,假如是客观主义的,比如认为价值是客观的(如马克思),那么必然是通往社会主义的;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也不是真正的主观主义,而是为均衡服务的,因此它通往干预主义也就不奇怪了,比如凯恩斯主义就是新古典均衡思想的运用。奥派因为真正采取了主观主义与个体主义的方法,才使一门有关分工合作的理论科学的建立具有可能性与现实性。

历史主义不是从主观主义、个体主义与分工合作的角度理解社会的。比如,没有把个体视为有目的的行动者,而是驯化的对象,认为个体在历史中的作用是消极的,因为历史本身有规律,个体无法左右历史,这也被称为历史决定论。包括黑格尔与马克思在内,都是这种历史决定论思想,比如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五阶段论就是比较典型的历史决定论。

历史主义以历史经验来确立合法性。比如,江山是我打下来的,或我的爷爷或爷爷的爷爷打下来的,因此我的统治就有合法性,我要享受特权,或历史上这片土地是我的,所以现在也要归我。这些都是以历史经验来确立合法性。这种观念与合作秩序都是相冲突的,导致地缘冲突,比如体现在目前的俄乌战争中。在行动学中,合法性是建立在功利主义方法之上的,即有助于普遍利益的,就是合法的,正义的或善的。比如,邓小平的“三个有利于”中,尤其是第三个有利于,体现了这种功利主义思想,对解决思想起了很大作用。

**经济学正是通过功利主义方法,通过主观主义,个体主义与先验论等等,关注到社会或文明的根本问题,提供文明的基本逻辑。**某种程度上,有关文明的基本知识,已经由奥派经济学给出,人类不需要再发明轮子。米塞斯表达类似观点:“通过自由主义的社会哲学,人们第一次知道了社会进化的规律,第一次清楚地认识到文明和文化进步的基础。那是对未来充满希望的岁月,从未想象过的前景似乎正在打开大门。”但是他也清楚地认识到,人们并不是在头脑里天然就具备这种知识,或者说,这种规律不会自动发挥作用,它必须面对各种导致社会解体的学说,如国家主义,集体主义,历史主义,军国主义等等的对抗。假如自由主义学说无法胜出,导致一个社会被后面这些学说所支配,那么文明的进程就会受挫。

有读者评论,《文明的原理:真正的经济学》是正本清源的启蒙教材。若没有思想(观念)的现代化,一切都是沙上建塔。真正的经济学提供的正确知识,是所有制度的基石。观念不立,制度必歪;制度不正,万物皆废。愿这本书能够帮助读者重新理解文明,在人类文明的进程中发挥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