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与野蛮:谁征服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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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为什么野蛮屡屡政府文明?为什么野蛮学习文明之后又会变得越来越虚弱?

当你还这样子提问,说明你还在用非常简单而粗糙的“文明与野蛮”概念框架去认知与理解历史,导致你尽管各种归因,却还是对“野蛮征服文明”百思不得其解。

更具解释力的回答是:所谓的文明不怎么文明,所谓的野蛮不怎么野蛮,所谓野蛮与文明的相互征服,只不过是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偏重的文明之间的交互。比如游牧社会与农耕社会之间,不是野蛮与文明的关系,而是不同文化-文明类型下的人之间的交互。

运用粗糙的“文明与野蛮”概念进行简单化划分,使很多人看不到所谓“文明社会”中的野蛮,也意识不到所谓“野蛮人群”中的文明,因而轻易地用“野蛮”形容与污名化某一方。

第一步,是确立“文明”比较的维度与指标。

通常,人们在使用“文明”与“野蛮”这对概念时,带有强烈的价值判断性质,是用来称美自己、贬低祂者的语言工具;即使一些人在定义这对概念时,力图更价值中立、更追求事实判断性质,也依然不可避免地带有偏倚性。

偏倚性是难免的,毕竟人不是全知全能者,任何一个概念的定义不可能没有偏向,对于“文明” “野蛮”的标准是什么,必须有所选择而不可能面面俱到。然而,如果我们从更多的维度、更多的指标来考察这对概念,不断修正这对概念与经验事实的关系,那么我们认知历史的偏差就不至于那么大,能够更准确、更有效地理解与解释历史。

比方说,“文明”这个概念,一般人也只是从**“文字”、“城市”、“人口”、“物质”等指标去理解这个概念,并且简单地用是否有文字、是否有城市、人口的多寡、物质的丰富**等来定义谁文明、谁野蛮,而且说到“物质”这个指标时,也总是从「总量」的角度来比较。

英语里,与汉语“文明/文化”对应的词是“civilization/ civilisation”。“civilization”,源于拉丁文“civis”,词根civ-,形容词是civilis,意为城市的、市民的、公民的,派生出的动词civilize,就有城市化、市民化、使文明、使教化等涵义,城市化不仅是居住环境的变化,本身也随附着政治文化、政治组织和社会制度的变化,“市民”带有特定政治社团成员的意味。另一个与“文化”相关的词语是“culture”,词根“cult-”的原始意义与农耕、耕作、种植相关。与之相对的**“野蛮”“原始”“不开化”,那就是没有农耕和城市,或者农耕与城市方向的发展不多。**

总而言之,“civilization/ civilization- culture”(文明/文化)的涵义,与**“城市”、“农耕”**高度相关,文明意味着至少有城市、有农耕等要素,人类会修建城市,意味着文明的进步,一般有城市、有农耕的社会,物质在总量上会更丰富,文字系统、文化艺术也更容易发展,农耕更先进、城市更发达、人口更多就意味着越文明。因为古代城市的发展往往奠基在农耕的人口聚集与物质积累之上,手工业与商业的发展也与农耕社会的积累关系密切,随着市场与城市的发展,市民与农民的分化才渐趋明显,因而,“农民”有时候就成了相对不文明的乡巴佬,乡巴佬打败市民,也跟着带上了“野蛮”打败“文明”的意味。

这可能跟两个因素有关系,一是定居农耕-农商社会的文字-书写发展较早、较发达,导致定居农耕-农商社会的人记载下来的东西更多,二是定居农耕-农商社会确实在社会分工、物质积累、城市化等方面更有优势,容易形成相对稳定的“文明中心”,文化-文明的演化也具有更多的可能性。两个因素导致农耕-农商社会的人及其后裔在历史叙事上更有话语权。

运用这些指标本身没多大问题,也是基于一些“事实”来设立定义的标准。然而,这种文明概念还是非常局限,一是使用的指标实在太少了,二是对这些指标的理解太偏向了,三是人们运用这些基于某些事实定义的概念时往往带上价值判断的性质,“文明”不仅在事实上而且在价值上都意味着是更好的、更优的,这导致人们很容易偏狭地认为,有城市、有农耕就是“更文明的”,因而也是“更好的”,结果人们就会疑惑,为什么“更好的”、“更文明的”社会竟然屡屡被更不好、更落后、更不文明的人群征服呢。

造成这种疑惑的原因,就是源于对“文明”的理解太局限于城市与农耕,并且对城市与农耕的理解过于偏狭,没有认识到城市与农耕的发展过程里,并不是只带来了“优势”,也可能会附带着“劣势”,当我们将某种标准下的“优势”“劣势”也纳入“文明”概念的考量范围,就会发现那些被称为“野蛮”“原始”“不开化”人群的文化/文明也具有很多相对的“优势”,这些相对“优势”是祂们能够屡屡征服周边“农耕”“城市”社会的根源所在

为此,我们可以尝试重新列一组与“文明”相关的指标:

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市场(市场发展的广度与深度),文字,伦理,宗教,城市,人口,建筑,物质,精神,文化艺术,物质生产,军事文化,军事组织,军事技术,劳动分工(分工协作的方式、分工协作的程度),政治组织,政治组织的运行效率(收益与耗费之比),社会组织,权力的分布情况(集权与分权等),个人可支配收入,个人热量摄入,人际自由度,人际组织度,个人偏好,社会偏好,知识积累的程度,物质积累的程度,……。(a)

这些指标,一些比较实,一些比较虚,一些指标之间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概念的层次完全不同,不过这都没有关系,列这么多,只是想强调:我们可以从更多的维度来理解文明

每一个族群、社会及其文明,由这些不同维度的指标复杂地结合而成,结合出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偏重的文明,或偏重于某些指标,或在某些指标上发展层次更高或更低。

当然,文明维度的多样性与各种具体指标结合生成的复杂性,往往超出我们用于认知的概念框架,也许还有很多要素未被我们注意到,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地去调整认知的概念框架。

明白了不同族群、社会及其文明之间的比较,可以从更多维度、更多的指标进行。那我们就到了第二步,回答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到底从何种角度、以何种标准来判断不同的族群、社会在具体指标的比较上孰优孰劣、孰好孰坏?

孰优孰劣、孰好孰坏,很容易涉及到价值判断,比如,一些人说自由市场更能够让物质更繁荣,而另一些人则说祂们并不那么偏好自由市场下的物质繁荣,并不觉得自由市场下的物质繁荣对祂们来说是更好的、更优的。因此,我们需要武断地选择一些偏向事实的比较标准,缩小分歧的范围,比方说,我们可以采用这样的标准:什么更有利于族群、社会的适应生存,更有利于族群、社会在群际竞争中得以胜出、延续,那么什么就是更优的。(b)

这种群际的演化竞争,包括所有的形态、所有的方式、所有的手段,包括“群际”本身的变化所导致的结果,从和平到战争,从武力征服到文化征服。

不过,我们还需要注意一个问题,那就是采用(b)这种标准进行比较时,本身又会涉及到时段长短和不同维度等问题

比方说,少数人组成的强力集团征服一个人口众多的社会,从短期看,这个小群体在竞争中胜出了,具有更高的生存适应性,可是从长期看,却完全可能被人口众多的社会淹没,最后,可能群体人口本身在减少或被消耗殆尽(即基因扩散非常有限),可能原先的语言、文化等方面完全被所征服社会的语言、文化所替代,那么祂们是否具有更高的适应性就成为疑问。

现在,确定了从更多的维度、指标来使用“文明”概念,以及从特定的标准去比较这些指标的优劣,那么,我们就可以具体去审视历史上所谓的那些“野蛮征服文明”的历史了。

过往的历史叙事会告诉你,“野蛮征服文明”是一个历史普遍现象,从亚欧大陆东部的辽阳-渤海到亚欧大陆西部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从蒙古高原到阿拉伯半岛,历史上总是出现“蛮族”涌出、征服周边定居文明的现象。

可是,如果我们将这些所谓的“野蛮人群”与所谓的“文明社会”放在具体指标(a)上进行比较,就会发现,所谓的“文明社会”并不是在所有指标上都更优于所谓的“野蛮人群”,如果使用“文明”一词来表述的话,我们可以说,所谓的“文明社会”并不是在所有指标上都更文明于所谓的“野蛮人群”,所谓的“野蛮人群”恰恰具有所谓的“文明社会”所没有的或已丧失的文明优点。

比方说,有城市、有农耕的社会处于专制集权主义的秩序之中,虽然人口众多,城市众多,物质总量丰富,可是,专制集权这个系统的运行本身,成本极高、消耗极高,需要持续不断从社会中汲取人力与物质资源,需要花费极大的成本来控制这个社会,那么,专制集权的长期运行就可能导致这样一种情况,这个社会里的人普遍可支配收入很低、热量摄入低,长期的专制统治导致人们普遍缺乏日常的武力训练、组织训练、勇气训练,人口再多也不过是散沙化的羸弱之民,“人口多”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作为一个优势。相反,一个城镇与农耕不怎么发达,经济混合着渔猎、农耕、放牧的所谓“野蛮人群”,虽然人口不足前者的百分之一,经济总量不及前者的百分之一,可是,这少量的人口却在人际自由度、人际组织度、权力统合与分立的配置、个人可支配收入、个人热量摄入、军事技术、军事组织等等方面优于前者,那么,战胜前者社会的统治集团-军政集团,征服这个社会,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

比方说,所谓蛮族征服罗马的故事里,当时处在帝国时代的罗马,早就被自身系统的汲取无度(比如税收等)、战争上的穷兵黩武等等因素弄得很疲敝,城市居民的贫困化、无产化是常见现象,而共和时期那种紧密和团结的、兵民一体的公民团-军团模式,也因为长期的战争将“公民”不断消耗掉了,一场规模较大的战争可以损失几千到一两万公民,因为公民肩负着军事义务,很多公民会因为长期征战而变得负债累累,公民的财富与人数并不总能随着征战而得到增长,通过征战-分配战利品的模式来提高从军公民的财富也只是偶尔有效,军士无产化、贫困化就成了趋势。虽然罗马帝国治下疆域广大、人口众多,可是统治-控制成本也同样很高,“财富”只是总量上高而已,总量上高的财富需要分摊到整个统治-控制系统里,并不能有效维持一种公民团式或职业式的军事力量,这时候,那些生活在罗马帝国内部与边缘、外部的所谓“蛮族”则在自由度、军事组织等方面展现出了优势。

东方式的专制帝国在这方面比西方帝国情况更严重,比如朱明帝国,长期的汲取到了帝国末期财政系统趋于崩溃,已经很难养起一支稍微具有职业伦理的专业军队了,满洲八旗集团的军士们在个人武备水平、个人可支配收入等方面实际上都超过了明国军队。满洲入主中原,并不是什么野蛮征服文明,只不过是一个新生的军政集团征服一个早已疲敝、崩溃的社会。

比方说,就光拿“军事技术”及其背后的军工体系而言,女真的军工技术水平其实就不比宋国的更差,女真远在侵入宋国境内获得宋国军事储备资源和工匠之前,已经通过贸易手段和对契丹辽军工产业的继承,提升了自己的军事技术与装备水平,而在灭掉契丹辽之前,女真也不是穿着皮衣去跟辽军打仗,重装骑步装备早有了。所以单纯从军事技术上来说,女真与宋国之间并没有代差,甚至在很多方面更有优势,再加上社会组织等等方面的优势,扫荡宋国境内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

比方说,理论上一个自由市场下的社会,经济更可能发达、物质更可能繁荣,可以用于军事技术研发与积累的资源会更多,也有结社与组织训练的自由环境,因而应对战争的潜力会更高,可是,如果这个社会里的人的普遍文化偏好与武力、军事等长期偏离太远,那么,当祂们与一个武力、军事偏好更高、训练更多的群体进行战争时,就可能会失败,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自由与社会,尽管后者在人际自由度、经济繁荣度上比不上前者。这说明前一个社会在演变过程中,产生了某些文化适应不良,就是产生了一些并不利于在群际竞争中保存自身、提升生存适应度的因素。

因此,不是说你光在“自由”这个指标上程度更高,你应对战争的能力就更占优,“自由”要素只是经济发展、军事发展等等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这还要看社会中人们的偏好等因素。

再比方说,日耳曼人侵扰、征占不列颠时,起初不列颠的各社会是更繁荣的,人口也更多,但是从适者生存的群际竞争角度来说,祂们在社会组织度、军事组织、军事训练等方面并不占优,而基督教在当时的不列颠各社会确又有一种软化人暴力训练的作用。所谓的“武德”,是一种社会偏好,而要从一种偏好到获得实际的成功,单独精神性的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使精神力量的可能性得以更大发挥的物质力量、组织力量。

人们通过简单的概念来划分,将那些物质累积与繁复程度更高的农业/农商社会称为文明,而把周边的采猎社会、游牧社会称为野蛮,然后人们又疑惑,为什么历史上“文明”程度更高的农业文明/农商文明,总是被“野蛮”的游牧集团、渔猎集团或农牧渔猎混合的集团所征服。如果我们对“文明”概念的定义标准多一些维度、多一些指标,除了物质的累积程度之外,还包括社会与民人的自由度、组织与自组织度、权力的分布体系、财产保护制度与财产分配方式、分工合作秩序的深度广度与质量、生活方式的差异……等等方面,在更多的维度、更多的指标上进行更全面的比较,就会发现所谓的“文明”并不一定很文明了。

定居农耕地区在分工深广度的许多方面,往往超过游牧、渔猎、农牧猎混合地区,可是,这种比较很容易忽视一些重要的历史事实:(1)历史上许多农耕社会在分工深广度上的发展与累积虽然超过草原游牧地区,可是某些农耕-农商社会在专制集权的累积程度上也远超过草原游牧地区,分工合作深广度上的发展完全被专制集权的网络缠住,难以发挥出分工合作秩序的潜在优势,这个控制-管理-汲取系统庞大、臃肿、僵化而又蛮横,随着这个系统的扩展,社会越发衰朽、虚弱、无力,工商业与贸易被限制与垄断,自由匮乏,大部分民人实际上维持着低水平生活,民人的组织能力与安保生产能力被瓦解到很弱的程度…还未等到所谓的“蛮族”“蛮夷”入侵,这种社会自身已经是千疮百孔,腐朽僵化得摇摇欲崩;(2)而游牧社会或游牧、渔猎、农耕混合的社会,却常常在分权与自由度、自组织度上保留着“原始”的优势(尽管草原游牧社会也有专制集权的演化倾向),还没有像农耕社会那样形成全面、系统、集中的强制-统治体制,某些时期这些社会下的牧民们、渔猎者们、农耕者们的生活水平其实高于周边那种典型农耕帝国治下的大量农耕人口,这些“野蛮”人群/集团/社会,反倒是新生的文明,充满活力,祂们对一个“文明社会”的征服,实际上所征服的只是一个已经野蛮化到了自我毁灭程度的所谓“文明”,这就像一只青年野兽战胜一只垂垂老矣的野兽而已。

实际上从学术上来说,很多学者早已不用“文明与野蛮”这对概念去描述定居农耕文明与游牧社会之间的关系,而是把“定居农耕”与“游动放牧”视为一万多年前开始的农业革命的两个“孩子”,两种适应特定地理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由这种生产-生活方式构造起两种不同的文明-文化类型,这两种文明-文化相互交流,如果完全从“族群竞争”的角度来说,两者也只是互有优劣,两者都很难将自己的生产-生活方式扩展到对方的文化地理区域,直到近代资本主义的工业化,才逐渐抹除两者的界限,将适应不同地理环境而形成的耕作与畜牧都置于工业化的生产体系之中,为几千年的农耕社会与游牧社会的交互史、争竞史画上句号。

就如前所述,虽然某个社会城市更多、人口更多、农耕更发达,物质的累积在“总量”上更丰富、更庞大,社会分工体系的发展也相对更广、更深,可是,如果与这个社会相配的却是一个高成本、高消耗的控制-管理-汲取系统的话,社会分工体系的自由度实际上很低,那么,这个社会累积的沉苛与负担也会越多,这个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看起来各方面累积得很丰厚,可是大部分个体却无比薄弱、脆弱,这样的系统,脆弱性就会很高。这样的社会里,充满着专制、汲取、蛮横、霸道、强制、劫掠、控制,自由匮乏、自组织匮乏,……如果我们在伦理/价值判断上将这些视为“野蛮”的话,我们就能够发现所谓城市更多、人口更多、农耕更发达的“文明社会”实际上遍布着野蛮,相反,很多所谓的“野蛮人群”反而在这些方面文明得多。

那些所谓的“文明社会”,往往在“文明”的羽衣下对生命与活力的伤害更为隐蔽,人们已经被驯化得对各种汲取方式变得麻木不然了,这在很多时候甚至比赤裸裸的野蛮(直接的暴力抢劫)更让人觉得无望、无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