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进一步市场化的行动策略
现在,全世界都深陷干预主义的泥潭中无法自拔。各国管制和干预叠加,已经深入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直接控制大量国企,许多私企也被通过补贴、产业政策变成了裙带企业和实质性国企,它们占据了经济的大量份额,不断扭曲资源配置。干预主义带来了经济的停滞和生活水平的下降,自由市场的进步与繁荣似乎与我们渐行渐远。
全世界没有一方自由主义和市场经济的净土,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干预主义存在。国家与国界线的存在本身,就意味着干预。全世界也没有任何一国可以采取完全的计划经济,因为按照概念,它消灭私有财产,消灭商品、尤其是生产要素的价格,实际上就消灭了经济理性,因此根本活不过三天。
因此,世界各国,都处在计划与市场的中间状态,只看哪种成分更多一点,更加靠近哪一边而已。不可以按照意识形态进行划线而不顾经济实质。
那么,中间状态到底如何选择,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理论问题,也关系到实践和行动策略问题。因为经济学的一切问题,都是理论的;只有理论的,才是可以实践的。
政府行为的类型学
我们可以把政府的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强制行为;一类是它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强制行为就是以强制力干预自由市场的正常运作,使其偏离最能满足人的欲望的方向。所有干预行为都意味着:如果没有干预,人们就不会如此这般行事,也就是,在干预之下,人们不得不放弃其价值表上排序最高的目标,转而退而求其次。因此必然造成效用损失,使人们远离“幸福”和“快乐”。
强制干预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1、一元干预。就是强制一个人做或者不做某事,直接限制人身和财产的使用。
有些是针对一部分人的,如特许权的授予,只准一部分人干某事,另一部分人去干就是违法和犯罪。有些是针对所有人的,例如美国“禁酒令”,所有生产和销售酒精饮品的行为均属违法;例如清教徒的“星期日蓝法”,周末不能从事任何商业和娱乐活动,只能在家里或者去教堂做礼拜。再比如我们很熟悉的:保留私有财产、包括锅碗瓢盆,就是犯罪行为,必须上交;跳交谊舞是流氓罪,商品的贩卖行为是投机倒把罪,炒瓜子卖是资本主义尾巴等等。
2、二元干预。就是单边强制交易。例如税收、征兵、征地。其本质是剥削。
3、三元干预,就是各种针对市场交换行为的干预。价格管制、最低工资法、环保政策、牌照、质量和安全标准、贸易管制、产业政策、补贴、劳动力市场管制、失业救济,强制性工会,等等,几乎充斥我们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它实际上就是在宣布自愿的、双方受益的行为为非法行为。
以上种种干预措施,都建立在垄断暴力的基础之上,与自由市场的和平合作、自由交换格格不入,它们都是建立起了干预者与被干预者之间的“霸权关系”、“军事关系”。
从经济学角度说,这些干预措施到底是来自于某个个人、还是某类组织,它们的名字是叫抢劫犯、工会、匪帮、黑社会,还是国家,都没有区别。
与上述强制干预行为相区别的另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行为。
它也深入到了我们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教育、医疗、养老、安保服务、司法裁断服务、邮政、电信、交通运输、消防等等。
两类行为有一个共同特征,都以强制征敛为前提条件,后一类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行为,也是以二元干预,即税收和征用权为存在基础的,国企的所有原始财产,都是强制的结果,而不是市场企业家的资本积累和消费者的金钱投票。
但是区别是,第一类,即强制行为是完全的反生产的,破坏性的;而第二类,尽管相对于市场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必定质次价高、充斥着浪费和腐败,但是聊胜于无的是,它毕竟还满足了消费者的一些需求。
那么,对上述两种政府行为,应当如何推动实现市场化,以提升所有人的满足感呢?在无法一步到位的中间状态下,怎样实现边际改善呢?
对强制行为的行动策略
一切强制干预手段,都是反生产、反市场、反经济的,因为归根结底,它们都是侵犯财产权的,让人身和财产权的权能无法得到发挥。例如一元干预,就是直接对人身和财产的使用发布禁令;二元干预就是直接剥夺财产;三元干预就是干预自由交换,让财产权的行使处于羁束状态。
侵犯产权的措施,在伦理上是不正当的,是一种不道德的安排,是对人类理性和尊严的践踏。从经济角度看,自由交换有利于交换双方物质福利的增进,对自由交换的任何干预,都将损害交换双方的福利。即便是在某次强制交换中受益的人群,长远看也将受损。因为任何侵犯产权的政策,都将提高全社会的时间偏好,消耗资本积累,缩短生产结构,最终降低产出,所有人都将受损。非洲许多国家侵犯产权的行为十分严重,即便是他们中的高级种姓和富裕人群,生活水平也远远低于市场化程度高的国家的普通百姓。
因此,对强制行为,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予以废除。
这是一个基本原则,任何妥协,都是——才是——乌托邦。因为妥协本身,就是在承认强制本身的合理性。而如果你承认强制的合理性,你就无法逻辑一致地反对它。
不能对此类行为予以私有化。自由主义者热衷于私有化,但是并非所有私人行为都值得我们支持和歌颂。我们并不需要一个私有化的包税机构,也不需要一个私有化的审批局。因为一种强制行为不论是私人还是某种团体在实施,并没有本质区别。自由主义者推崇私有化,只是在说,私人行为在生产财货(goods)满足人们需求上,必定优于国有化。但是对强制行为,当然不是是否私有化的问题,而是应当坚决予以取缔。
也不能支持“竞争”。因为对待这种劣货(bads),竞争的结果是更具破坏性和毁灭性。我们并不需要政治手段的竞争,竞争出哈耶克所说的“最坏者”,最没有道德底线的人;我们当然也并不希望杀人竞争、抢劫竞争、印钞竞争。难道我们会希望几家私有化的公司以最有效率的方式竞争着搞破坏吗?当然不。
所以,终极的解决策略就是,全盘废除。废除干预主义的立法,取消干预主义的职能,解散实施干预政策的部门和人员。
这当然是非常难的,但是唯有逻辑一致的激进策略,才能在现实中迎来些许改善。绝不能在理论上承认任何干预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这当然也并不是说,如果做不到全面废除,就束手无策或者听之任之,或者对减少干预的手段我们就不支持。例如,最好的税收是零,但是将税收从25%降到20%,我们没有理由不支持。只是需要澄清,我们支持的是这个正确的方向,而不是支持20%本身。
那么,首要的边际改善的办法就是:始终盯住钱袋子。
须知任何干预政策存在的基础,都是强制征收。征收和花费税收的过程,对经济造成两次扭曲和伤害。削减权力的根本办法,就是切断其收入来源。没法征敛了,权力自然就消解了;没有钱了,自然就没法干预经济,通过金钱照顾裙带企业和收买特定人群了。
所以必须定下一条严格的财政纪律:
预算收入只减不增,供养人员只减不增,预算支出只减不增。赤字只减不增,而且必须通过削减开支——而不是增加收入——的方式下降,直到下降为零;货币供应量只减不增,不得通过通胀手段为自己融资。
不要说这些想法太过极端无法实现,一个在理论上可行的事情,在现实中也必然可行;理论上的妥协,只会掩盖和加深问题,导致未来解决的难度更大,这才是更不现实。所以,根本就不是能不能实现的问题,而是愿不愿意实现的问题。
米莱就实现了,他把赤字预算和扩张货币供应量视为犯罪行为。他做到了,他才是真正的勇士。
标杆已经竖起来了,就看愿不愿意做。就看大众有没有这个观念和勇气,对一切扩张性的行为说不。观念和舆论,可以战胜一切。
记着简单直接的一句话:一切开支的扩张,都是权力干预的扩张。开支水平,代表了权力的扩张程度,代表了对资源的掠夺程度。压缩开支,就对了。
当开支压缩到最低,干预主义的部门预算降到最低,就会降低行政部门的吸引力,减少他们对市场劳动力的挤出效应。人员可以砍到只剩10%,剩下的人,效率越低越好,上班时间喝茶看报,连A4纸都懒得用,对市场上的一切都得过且过不闻不问,最符合公众的利益。
哪怕纳税人出一笔钱把他们一直供起来,也比他们整天对市场指手画脚“有所作为”,同时同样要供养他们要好太多。
大众必须消除迷信心理,牢记托马斯·索维尔的警告:“使人惊奇的是,人们竟然认为我们看不起病、去不起医院、买不起药,但是我们可以看得起病、去得起医院、买得起药,外加供养一个管理它的官僚体系。“这无论如何看,都是一种智力缺陷,因为这不就是一道简单的算术吗?
还有一种办法,是赎买。
各种强制干预,实际上就是在剥夺和限制人们的权利。那么,通过赎买(贿赂)的方式,解除这种限制,让权利复归原位,把本来属于人们的权利交还,就是边际改善。
比方说,当初不准人们卖瓜子,但是卖瓜子是每个人的产权,如果一个人通过贿赂的方式取得了卖瓜子的特权许,对他卖瓜子网开一面,这实际上就是出售从事特定生产的许可证。
这对经济是有利的。因为市场上多了一个卖瓜子的,比没有卖瓜子的要好。你可以说这是一种“特权”,这种特权会收获“垄断租金”,但要紧的是,这本身就是每一个人的权利,只是其他人的权利被剥夺了。应当设法让每一个人都获得这种权利,而不是将已经获得的权利剥夺。
让一个人犹太人从奥斯维辛逃脱,这没有什么不好。而不是追求“人人平等”地被关在奥斯维辛之中。
这打开了一道消解权力的通道,让每个人都看到希望,进而通往自由市场之路。
如果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缴纳一笔费用,来解除这种管制,就好比现在个体的营业执照——尽管它是不必要的——但是相比于过去任何人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是一个重大的改善,这相当于每个人出一笔钱进行了一次性的赎买,获得了经营的自由,也就是一次性的私有化。
从经济学角度说,到底是通过贿赂方式非正式地取得了一种经营许可,还是通过缴纳行政费用的方式获得正式的牌照,并没有区别。重要的是,这种方式减轻了管制禁令给生产者和消费者带来的效用损失,让人们在付出代价之后回归了自由市场——尽管这种代价本来就不应当有。
网约车走向合法化,黑市走向合法化,都是这个进程。
城市土地也是这样,缴纳一笔土地出让金以后,这片土地就从“公共土地”变成了私人用地,这就是一次性的私有化。尽管这相比于完全的私有化是一笔沉重的负担,但是比起不能私有化,是一个巨大的改进。
有人说,土地产权只有70年,但是从法条上看,70年以后自动续期,另外我们观察社会经济问题,不是看其名义上的产权,而是要看其实质。如果其他条件相同,中国70年产权,不纳房产税,与美国永久产权,但是每年缴纳5%的房产税,哪一种私有化程度更高呢?显然是前者,因为后者,20年就要重新购买一次属于自己的土地。
对国有化商品和服务的行动策略
现在我们来看第二种,即政府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如何走向市场化的行动策略。
一言以蔽之,这些国有化的商品和服务,应当由市场来接管。
世界各国,以及它的知识分子卫队,已经成功地塑造出了一个神话,国家是凡间的上帝,是值得托付的对象,那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与服务,必须由国家来提供,才能无差别地服务于所有公民。在强大的舆论攻势下,加上人们的漠然,已经冻结了人类的想象力,似乎只要他们垄断经营的事情,市场就一定无法提供。现在只要行政垄断卫生纸的生产,经过一段时间,恐怕很多人会认为,自由市场无论如何也没法有效地生产卫生纸。
知识分子还恐吓大众,一旦让私营企业接管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他们就会对你敲骨吸髓;他们才不会投资那些无利可图的项目,心里只想着利润。
这些话都经不起半点推敲,事实上是对人类理性的反叛。人们需要一种商品和服务,并不代表这种商品和服务必须垄断经营。如果我们认为重要的商品和服务应当由垄断机构来生产,那么没有什么比吃饭更加重要,为什么吃饭不重新走向国有化呢?如果我们认为私营企业唯利是图,没有利润的项目就不投资,为什么不想想,那些无利可图的项目是不是本来就不应该被投资,投资它本来就是一种浪费,稀缺的要素应当被投入到民众更加迫切需求的用途之中?
如果我们认为市场可以提供衣食住行——理论和事实都无可辩驳地证明了这一点——那么有什么理由认为教育、医疗、安保、司法、交通、邮政等等,市场就无法提供呢?
这根本就不合逻辑,也是对事实的无视。
正如古斯塔夫·德·莫利纳里所说:
倘若政治经济学有一种确凿的真理,那就是:不管什么商品,不管它满足的是消费者有形还是无形的需求,维持劳动和贸易的自由化都最符合消费者利益。因为两者自由化的必然且不变的后果是物价最大限度的下降。还有,无论哪种商品,其消费者利益总会大于生产者利益。眼下将这些原理贯彻到底,就会萌发一种极端的结论:为满足消费者利益,安防生产仍然应该服从自由竞争规律……要么以上是符合逻辑且正确的,要么经济科学所依赖的这些原理是无效的。
经济学原理是绝对有效的“宇宙法则”,在任何国家、任何领域、任何时间都是亘古不变的,因此,自由市场当然可以提供如今国有化的一切商品和服务,而且将以最能满足消费者需求、以最高效的方式来提供。我们当今幸福生活的一切,都是自由市场的伟大功绩。
不能将自由市场的腿打断,不让人们搞这些服务,然后说自由市场搞不了。
因此,国企改革的正确路径,就是市场化,即私有化。
私有化的原则,并不是卖了以后增加财政收入,而是采用私有化的原则战略,由与其有直接和客观关联的人占有,其股份可以在市场上买卖。
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退而求其次的办法是在市场上以任意价格出售。记住,这并不是“国有资产流失”,而是止损——纳税人不用再缴纳税金维持低效而浪费的国企了。这些资产,将在市场机制下,流转到最具企业家才能、最有效率的方式经营、最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的人手中。利润机制就是对他们最好的约束和检验。
那么,当国有企业现实存在,无法一步到位实现市场化、也不卖的情况下,推动市场化的行动策略、边际改善的办法是什么呢?
将国有化企业,尽可能地按照私营企业和自由市场的方式去运营。
一家公共图书馆,如果彻底公有化,将是一个巨大的公地悲剧。流浪汉、抢劫犯、瘾君子、蹭空调的,将占据图书馆,而将真正需要读书的人赶出去。这时候按照私有财产的方式去经营,自然意味着要对消费者的甄别筛选,要追求运营的利润。这样,图书馆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用。
公园等公共设施也是如此。如果是一个私人经营公园,将以最大化实现其收益的办法去管理公园,而不是把公园变成一个粪坑和流浪汉集中营。他会审慎地选择运营策略,自负盈亏,谁使用谁付费,或者从高效的运营中获得长期的资本价值,而不是任由其被无效率地使用,并将维护的负担转嫁给并不使用它的纳税人。
公共的停车场,当然也应当像私人经营那样去对待它。如果彻底公有化,免费使用,消灭价格,那么结果就是,急需停车的人永远也找不到车位。必须按照市场价格规律来筛选出最迫切的需求者,实现效率最优和资源配置的合理化。
我国在推进国企改革中的许多做法,都是边际改善。例如对国企进行经营利润考核;国家不直接经营国企,而是占据股份,现在叫“国有资本”运营,而不叫“国有企业”经营,它就是一种改进;对国企经理人予以业绩考核,授予国企经理人一定的股权激励;国企内部有竞争机制,以及独立核算,并有一定的定价自主权等。这些做法,都是在国企之中引入了市场化的机制,由此让国企也开始注重消费者的需求和体验。
要按照国家的要求,步子再迈大一点,开放市场准入,让民营经济也可以参与竞争,不断减少对国企的照顾和补贴,最终,让国企接受利润机制的约束,能够像私企一样破产,到那时,国企虽然在产权上仍然不清,但是服从于消费者的偏好,就与民营企业没有多大区别了。这就是重大的改善。
中国的公立医院,之所以在公立的条件下,尚能满足患者的需求,原因同样是,引入了市场化的因素。例如对医院的拨款很少,医院追求利润,对医生进行利润考核等。利润机制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石,正是利润机制实现了对生产者的驯服,因为追求利润的唯一办法,就是以最好的方式服务消费者。由此迎来了服务效率的改善,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如果彻底消灭利润机制,那么生产者就不需要迎合消费者的偏好,它就变成了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公务员。这时候,英国NHS虐待患者的丑闻、加拿大医生盼望患者早死并给他们实行安乐死的状况就会发生。
所以,中国的医疗机构之所以相比于英国和加拿大更好,原因在于,中国比他们更加市场化。强调一遍,不要看名义上的产权,而要看实质性的产权安排。那么,进一步的改革措施显而易见,应当是不断强化市场化的机制,同时引入民营经济的竞争机制,而不是进一步推动公立化。
这告诉我们,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必须分析,一种改革措施是在扩大公有化、扩大了公地悲剧,还是推进了市场化,减少了公地悲剧。这是衡量中间状态下的改革是否通往进步之路一把标尺。必须有详细的经济学分析,才能给出确切的答案,否则极有可能南辕北辙。
这个问题还可以适用到移民问题上。
只有私有产权人可以设定排斥性的规则,因为产权就是排他性规范。私人领域的歧视,不是应当干预的范畴,人人都歧视,人人都有权歧视。这是产权范畴。
早期罗斯巴德认为,如果你认为国家可以限制移民,那么你就默认国家对权力所及范围内的一切财产拥有所有权,那么就跟你们所主张的私有产权相矛盾。但是这一点他显然与自己提出的“以尽可能私有化的方式去运营国有企业”的原则性主张相矛盾。
很清楚,这时候应当把国家想象成一个私人。那么这个时候它会怎么管理移民问题呢?
绝对不会是放任不管,而是有条件地甄别。如果放任不管,那就是移民领域的公地悲剧,会导致强制融合。例如,私人产权人可能并不希望一个同性恋、一个说西班牙语的天主教徒、甚至一个有纹身的人住在他隔壁;一个小区的居民、或者一个村的村民,完全可以共同达成一个社区公约或者村民公约,不允许某种人进入,这符合私产原则。如果这个时候美国政府彻底开放移民,强行让他们住在一起,反而是侵犯私产。
须知,强制区隔,即强制性的种族隔离不对,但是强制融合,即强制性地把互相不喜欢的人融合在一起,也不对。它们都违背了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强制融合,带来的将不是融合,而是文化和价值观的冲突,反而蕴含着分裂和毁灭的因子。这正是当今美国和欧洲的现状。
反对强制融合,与自由贸易并不矛盾,人们只是不想住在一起,并不代表不愿意与对方交换。劳动力只要有企业的合同邀约,自然也可以进入一国,与企业自由交换。
在一个无政资的社会中,并没有所谓移民问题,因为这里并没有公共设施,也没有福利问题,因此一切听从私有产权人的安排。那么按照“尽可能像经营私营企业一样运营”的原则,当前解决移民问题边际改善的办法,就是不断推进权力的去中心化进程,即由更小的社会单元来处理移民问题,将移民的准入权限下放到州、县、市、小区,直至其逻辑结果,即家庭和个人。越是小的社会单元,越是切近私产原则,越能够代表当地民众的意愿。瑞士的移民审批权限在各州,就比美国联邦政府集权式地管控移民,在边际上更优。
总之,由个人和家庭选择接纳还是排斥移民,才是最切合私产伦理的安排。若美国联邦政府彻底开放移民,就是强制融合,让人们并不喜欢的人进入本国;若它彻底禁绝移民,就是强制区隔,即把人们希望引进的移民排斥在外。这都是违背私产伦理的。
当前美国特朗普政府对移民的边境管控和甄别,有其合理性的成分。只不过,它不是清晰一致的逻辑和理论指引的结果,而只是机会主义和政治考量。
一些“加速主义者”对边际改善的办法不满,他们认为应当彻底烂下去,这样才能让人们看到公有化的结果,由此逆转舆论,迅速地推进市场化进程。
我们要说的是,这种策略极度不道德,也不可能获得成功。
国有化制造的问题,并不需要高深的理论才能让人们看懂,也不需要加速主义者的火上浇油。自由意志主义不应当成为扩大问题、制造问题的一部分,而是要成为建设者、改进者。按照正确的理论指引,遵循清晰的目标和匹配的手段,推动社会的不断改善。
加速主义者的非道德性,在于他们忽视了那些正在遭受公有化之苦的人们的切身感受,无视每个人在既定社会基据下的选择,为了实现自己的所谓目标,不惜牺牲当下人们的切身利益。他们的策略不会成功,因为民众的观念和事态的发展,并不一定会沿着他们设定的路线发生转变,更大的可能反而是,让人们迷失了改善的方向,不但最终不会推动市场化,反倒进一步加深了公有化,固化了原有的体系,令未来的改善更加艰难和更具毁灭性。这就像,对委内瑞拉的封锁,往往并不会加速马杜罗的衰亡,反倒导致其同仇敌忾,容易转移矛盾,其实反而强化和延续了马杜罗的合法性。马杜罗最怕的并不是封锁,而是开放。
只有尽可能像私营企业一样以最有效率的方式经营这些公有化的领域,才是正确的方向,才会不断消解公有化本身。这些努力,当然没有一步到位的市场化一样好,但是生活在现实世界的人们,至少能让自己的生活尚能忍受且得到改善,而不是在绝望中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