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自然垄断”,不过是垄断特权的肮脏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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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语境里那个温顺的“自然垄断”故事,是一个精心编织的谎言。

它不仅歪曲了历史,更在逻辑根基上彻底腐朽。

其第一个致命谬误,在于它静态、僵化的成本观。

主流理论沉迷于那条向下倾斜的长期平均成本曲线,仿佛它是刻在石头上的神谕。

他们想象,巨大的“沉没成本”构成了一道不可逾越的壁垒,使得第一个建立网络的企业获得了永久性的、压倒性的优势,以至于任何新进入者都“不经济”,从而垄断成为“自然”且“高效”的唯一结局。

然而,这种推理是建立在一系列凭空想象之上。

首先,它假设技术是冻结的,企业家精神是不存在的。

它视那座发电厂、那套管网为永恒不变的终极形态,似乎爱迪生之后电力传输再无革新,似乎特拉斯之后再无分布式能源的可能。

这种思维与熊彼特所描绘的“创造性破坏”过程完全背道而驰。

在真实的市场中,根本没有所谓“给定”的技术和“给定”的成本结构。

成本,在米塞斯看来,永远是对未来价值的预期性判断,是主观的,并因企业家对未来机会的警觉而不断变化。

所谓巨大的“固定成本”,在另一个企业家眼中,或许正意味着采用全新商业模式或突破性技术以绕过或大幅降低该成本的天赐良机。

历史反复证明,自以为固若金汤的“成本壁垒”,在真正的创新面前往往不堪一击。

其次,这个神话严重误解了资本的性质。

资本并非一次性浇筑的水泥,它是流动的、可变的。

通过金融市场的运作、通过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如股份公司),巨额资本可以被筹集和配置。

认为“后来者”必然无法筹集同等或更高效资本的想法,是對资本市场功能的彻底无知。

如果现有垄断者效率低下、服务恶劣、利润丰厚,这本身正是对潜在进入者最强烈的信号和激励。

在产权明晰、契约自由的市场中,资本总会流向能更好服务消费者、从而赚取利润的地方。

最关键的是,这个理论彻底抹杀了竞争的本质。

在主流模型的幻梦里,竞争被简化为在同一个战场上、用同一种武器、生产同一种产品的“克隆人战争”。

但在奥地利学派,尤其是柯兹纳所强调的,竞争是一个发现的过程。

我们无法预先知道竞争会以何种形式展开。

电力垄断的威胁,可能催生更高效的燃料电池、屋顶太阳能、或者区域性能源微网;

水管网络的“自然垄断”,可能刺激海水淡化技术、循环水利用系统或新型节水设备的蓬勃發展。

竞争不仅仅是价格竞争,更是技术、服务、组织模式和商业理念的全方位竞赛。

将竞争狭隘地定义为“重复建设网络”,然后断言其“不经济”,这无异于先绑住挑战者的双手,再宣布他们无力格斗。

历史上,朝着所谓“自然垄断”方向“自然”演变的案例,一个也找不到。

所有被指认为“自然垄断”的行业,在其萌芽和早期发展阶段,无不呈现出百花齐放、群雄并起的激烈竞争态势。

纽约的六家电力公司、芝加哥的四十五家电力企业、巴尔的摩的煤气灯大战,都不是偶然的异常,而是市场在自由探索最优解决方案时的本来面貌。

所谓“一家企业供应整个市场成本最低”的结论,绝非市场自由运行后得出的答案,而是政府挥舞屠刀、砍杀所有其他选项后,强行制造出的既成事实。

这个神话,从前提、推理到结论,都不过是一栋建立在流沙之上的理论危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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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的利刃:被掩盖的动态竞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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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我们抛弃了静态的教条,用动态的、过程的视角去审视,被教科书抹去的竞争画卷便豁然展开。

市场,从来不是一台追求某个预设“最优状态”的计算机,而是一个永不停歇的发现与争胜的赛场。

在公用事业领域,这种竞争尤其激烈,因为它关乎巨大的未来利益和日常生活的核心。

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城市公用事业的混战,是这一过程的生动注脚。

电力、燃气、电话,这些如今被视作垄断典范的行业,当年是硝烟弥漫的战场。

竞争者不仅与同行厮杀,更要与替代性技术和服务模式搏斗。

煤气灯公司不仅要对付其他煤气灯公司,更要迎战爱迪生的电灯;

早期的电话公司,不仅有贝尔系统,还有无数独立的“农民线路”和小型运营商,它们在主流网络未覆盖或服务不佳的地区茁壮成长,通过灵活性和本地化服务赢得顾客。

这种竞争不是“浪费性”的重复建设,而是企业家在产权约束下,试验不同技术标准、收费模式、服务区域和客户群体的必要过程。

通过这种试错,市场才能发现哪些技术更可行,哪种网络布局更经济,何种费率结构最受消费者欢迎。

罗斯巴德指出,在自由市场中,任何看似“过度”的投资,都是企业家判断的体现,并最终由消费者用购买与否来裁决其成败。

那些在竞争中失败的线路和企业,其资产并不会凭空消失,而是会被更高效者收购、重组、再利用,这正是资源根据消费者主权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

这种动态竞争的核心驱动力是企业家才能。

企业家对潜在利润的警觉,驱动他们不断寻找服务消费者的新方法,从而绕开或削弱任何现有的“优势”。

认为建成一个网络就能一劳永逸的想法,是对企业家精神的侮辱。

熊彼特强调,资本主义的本质是“创造性破坏”的风暴。

今天的垄断者,明天就可能被全新的技术范式扫地出门。

有线电视网络曾被认为是“自然垄断”,直到卫星电视和后来的流媒体服务将其颠覆;

固定电话网络也曾壁垒森严,直至移动通信技术使其在许多领域变得无关紧要。

在政府干预缺失的情况下,没有任何一个基于庞大固定资产的“堡垒”是安全的。

企业家总会从侧翼、从高处、甚至从内部找到攻击它的方法。

而竞争带来的好处,远不止于价格的下降。

它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的飞速迭代(电力领域的直流电与交流电之争)、服务质量的提升(电话公司竞相提高通话清晰度和接通速度)、产品与服务的多元化(针对不同客户群体的差异定价和套餐)、以及组织管理的创新。

所有这些,都在政府特许垄断的温床上被无情扼杀。

垄断者没有动力创新,只需讨好那个授予它特权的监管机构即可。

于是,产业演进停滞了,消费者被迫忍受几十年不变的技术、僵化的费率和傲慢的服务。

主流理论将这种充满生机的竞争图景贬低为“混乱”和“低效”,恰恰暴露了其骨子里的计划思维。

他们幻想存在一个全知的计划者,能预先计算出“最优”的单一网络,从而避免市场“浪费性”的探索。

这完全是哈耶克所批判的“理性的僭妄”。

无人能预知未来哪种技术路线会胜出,哪种服务模式将受青睐。

唯有通过自由的、分散的竞争过程,让无数企业家运用其分散的、特异的知识去尝试,才能让最好的解决方案涌现出来。

政府以“避免重复建设”为名扼杀竞争,实则是扼杀了发现更好未来的所有可能性,将整个行业锁死在当前官僚和既得利益集团认可的陈旧框架内。

被扼杀的,是无限可能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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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权的温床:政府作为垄断的唯一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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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市场本身充满竞争活力,那么垄断从何而来?

奥派的回答清晰而彻底:

垄断只有一个持久且有害的来源,那就是政府动用强制力对市场准入设置的障碍。

米塞斯和罗斯巴德将这种政府授予的排他性特权,定义为真正的“垄断”,以区别于在自由市场中因卓越效率而暂时获得的较大市场份额(后者随时面临新进入者的挑战,本质上是竞争的一种结果,而非终结)。

回顾历史,所有被称为“公用事业”的长期垄断,无一不是政府行动的产物。

其标准操作程序如下:

首先,行业中若干(通常是效率较低或善于寻租的)企业,无法在公开竞争中彻底取胜,或者虽暂时领先却疲于应对层出不穷的挑战者。

于是,它们转而游说政府,声称“过度竞争”导致“混乱”和“服务标准不一”,损害了“公共利益”,需要政府出面“整顿秩序”。

政客与官僚欣然应允,因为这为他们带来了巨大的权力寻租空间。

随后,一纸特许状或牌照法案出台,指定某一家或少数几家企业(通常是那些最先游说或贿赂最多的)在特定区域内享有排他性经营权,同时设立一个监管机构,名义上监督其价格和服务质量,实则为其垄断地位背书,并构建一个合法的分赃机制。

巴尔的摩煤气灯垄断的诞生,就是这个剧本的完美演出。

1890年马里兰州议会的那项法案,赤裸裸地揭示了本质:

企业用“每年一万美元的费用和3%的股利”购买了一份为期25年的、由政府暴力担保的免于竞争的权利。

这不是“自然”形成的,这是一场公开拍卖的抢劫许可证。

同样的故事在全美各大城市重复上演。

所谓“自然垄断”,不过是这场权钱交易完成后,御用学者为之披上的“科学”外衣。

它巧妙地将公众的注意力,从“政府创造了垄断”这一事实,转移到“市场存在缺陷”这一虚构命题上,从而为政府的持续干预提供了借口。

这种政府特许垄断,正是“干预主义”动态过程的经典案例。

初始干预(以“公共利益”为名限制竞争)必然导致一系列恶果:

价格上涨、服务僵化、创新停滞。公众的不满情绪滋生。

此时,干预主义者不会承认最初的错误,反而声称这是“市场垄断力量”的证明,需要更多的干预(如价格管制、服务标准规定)来纠正。

这又进一步扭曲了企业的激励,导致投资不足或过度投资于讨好监管者而非服务消费者的领域,从而引发更严重的服务问题。

如此循环往复,最终形成一个庞杂的管制-垄断复合体,其核心目标是维持自身特权的稳定,而非服务消费者。

原本充满活力的行业,变成了一个官僚化、僵化的官僚-垄断共生体系。

这一模式放之四海而皆准。

在英国,早期的运河、铁路垄断依赖于议会的特许状;

在中国古代,盐、铁专卖是王朝财政的支柱,由朝廷严令禁止民间经营;

在当代,无数行业(从出租车到通信)的牌照限制,其本质完全相同。

张维迎教授所指出的“强盗逻辑”在此彰显:

强盗抢走了你的钱,然后声称是为了保护你免受其他强盗的抢劫。

政府摧毁了市场竞争,然后声称是为了保护你免受“市场垄断”的侵害。

没有政府的枪杆子做后盾,任何私人企业都无法长期阻止他人进入一个有利可图的市场。

潜在的竞争威胁永远存在。

因此,所有寻求安稳利润的寻租者,其终极策略必然是寻求政府的庇护,将自身的特权写入法律。

霍勒斯·M·格雷洞察到的正是这一点:

“公共事业的地位,就成了所有想搞垄断的人的避风港”。

所谓“自然垄断”理论,就是这个避风港门口最华丽、最唬人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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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穿“公共利益”的谎言与通往自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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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利益”——这是干预主义者和垄断者最钟爱、也最虚伪的旗帜。

他们声称,为了避免“重复建设”的“浪费”,为了确保“普遍服务”和“稳定供应”,必须牺牲竞争,由政府特许一家企业垄断经营,并加以“为了公众利益”的监管。

这套说辞,经不起奥派理论最轻微的审视。

首先,“公共利益”是一个空洞、虚幻的概念。

在方法论个人主义的透镜下,只有具体的个人的利益和目的,不存在一个超然于个人之外的、神秘的“整体利益”。

米塞斯指出,在市场经济中,每个人通过服务他人来实现自身利益,企业家只有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才能获利,这就在无形中协调了无数个体的行动。

所谓“公共利益”,往往成为特定集团(垄断企业、监管官僚)谋取私利的遮羞布。

当政客和企业家合谋授予垄断权时,他们口中的“公共利益”,实际指的是他们自己及其盟友的收益,而将广大消费者和潜在竞争者的利益视为代价予以牺牲。

其次,监管机构绝不可能成为公共利益的守护神。

公共选择理论(深受奥派影响)早已揭示,监管者与垄断企业之间存在着天然的“俘获”关系。

监管机构需要垄断企业提供信息、合作甚至未来的就业机会(“旋转门”),而垄断企业则需确保监管政策对其有利。

最终,监管往往服务于维护垄断地位、限制新进入者、压制替代技术,而非保护消费者。

消费者面对的是一个由政府和垄断企业组成的联合阵线,申诉无门。

所谓的“价格听证会”,常常沦为一场精心编排的、批准垄断企业涨价的公关秀。

罗斯福新政时期的《全国复兴法》(NRA),将“公共利益”的谎言推向了顶峰。

它试图将公用事业的垄断-监管模式推广到几乎所有制造业,通过强制性的行业卡特尔来消灭“残酷的”价格竞争,美其名曰“保障公平竞争和工人福利”。

其结果是大萧条的人为延长和经济活力的窒息。

这充分证明,一旦“公共利益”的借口被接受,它就会像癌一样扩散,侵蚀一个又一个自由市场的领域。

从航空、货运到广播、医疗,无数行业都曾或正在以“公共利益”、“稳定秩序”、“国家安全”为名,行限制竞争、保护特权之实。

那么,真正的出路何在?

奥地利学派的主张是激进且一贯的:

彻底拆解。

拆解一切政府授予的垄断特许权和排他性牌照。

让电力、供水、燃气、通信网络的所有权彻底私有化、分散化,并允许任何符合基本安全标准的企业自由进入、自由竞争、自由铺设线路(或租用他人线路)。

拆解那个寄生性的监管机构。

将判断服务好坏、价格高低的权利,完全地、无条件地交还给每一个消费者。

消费者用脚投票、用手付费,将是比任何监管委员会都强大亿万倍的约束力量。

是的,短期内可能会出现多条线路的“重复建设”,可能会出现市场的波动和混乱。

但这正是市场发现最优路径所必须的探索过程。

企业家会在竞争中迅速找到合作、互联、共享基础设施的方式(如同当今的互联网骨干网),前提是这种合作必须是自愿的、契约式的,而非政府强制的。

竞争的压力将驱使企业不断创新技术以降低成本、改善服务、开发新技术。

我们可能看到大型电网与区域微网共存,看到传统供水公司与新型水处理技术服务商竞争,看到通信领域前所未有的商业模式爆发。

这条路,是回归产权的绝对性和契约的自由。

它承认无论是官僚还是学者,都没有能力为整个社会预先规划出“最优”的公用事业蓝图。

它相信无数分散的个人和企业在自由交换中,能够创造出远比任何垄断-管制模式更高效、更繁荣、更人性化的解决方案。

所谓“自然垄断”的神话,以及它所庇护的肮脏的特权体系,必须被扔进历史的垃圾堆。

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夺回被政府与特权联盟窃取的、本该属于市场和消费者的繁荣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