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一个注定不能出台的税种!
房产税,这个词,就像一个幽灵,在中国上空盘旋了十几年。
每一次,当房价涨得让人绝望时,这个幽灵就会被从坟墓里拖出来,在媒体上跳一曲招魂舞。
那帮所谓的“专家大V”,会信誓旦旦地告诉你:
“别急!房产税马上就要来了!这是打击炒房客的终极大杀器!一旦开征,房价必然暴跌!你们这些没房的屌丝,马上就能住上大房子了!”
而那些有几套房的中产,则闻之色变,如临大敌,天天在各种群里,焦虑地打听:
“房产税真的要来了吗?要收多少?我的房子会不会变成负资产?”
我今天,就要给你们所有人,吃一颗定心丸。
我先直接把我的判断,像一块板砖一样,拍在桌子上:
十年之内,中国,不可能全面征收真正意义上的房产税。
十年之内,中国,不可能全面征收真正意义上的房产税。
十年之内,中国,不可能全面征收真正意义上的房产税。
你不同意?
你觉得我在胡说八道?
别急。
坐稳了。
我接下来,将要把“房产税”这个看起来很美的怪物,一层一层地给你解剖开,让你看清楚,它那既愚蠢又矛盾的五脏六腑。
精神分裂的目标:既要“降房价”,又要“增税收”?
我们先来干一件最基本的事:
搞清楚,那帮天天嚷嚷着要征房产税的人,他们到底想干嘛?
他们的目的,总结起来,就两个,而且是两个完全自相矛盾、精神分裂的目标。
目标一:为民请命,打击炒房,降低房价。
这是民间的主流呼声,也是那帮专家们,拿出来忽悠你们这群屌丝的“政治正确”的幌子。
他们的逻辑很简单粗暴:
“有钱人买了那么多套房,把房价都炒上去了!我们就要用税收这根大棒,狠狠地惩罚他们!让他们持有的成本高到受不了,逼着他们把房子吐出来!这样,市场上的供给就多了,房价不就降下来了吗?”
听起来是不是特别解气?
特别正义?
目标二:为国分忧,开辟财源,填补亏空。
这是官方和体制内学者,真正在乎的、但又不好意思明说的真实目的。
他们的逻辑是:
“地方政府过去几十年,都靠“卖地”活着。现在地卖得差不多了,而且中央又不让搞“土地财政”了。那以后公务员的工资、修桥铺路的钱,从哪儿来呢?”
于是他们把眼光瞄向了你们这些城市居民,最重要的那点家当——房子。
他们觉得,房子,是最大的一块存量财富。
我们只要学西方国家,对每一套房子,每年都征收一笔“持有税”,那不就能给地方政府,找到一个长期、稳定、源源不断的“新税源”了吗?
好了,现在,请你用你那被996摧残得所剩无几的脑细胞,认真想一想。
这两个目标,能同时实现吗?
它们是彻头彻尾的、水火不容的悖论!
如果,房产税真的像你们希望的那样,成功地把房价打下去了。
这说明什么?
说明它成功地把那些“囤房者”都吓跑了,市场上没人持有多套房了。
那请问,你这个税,还能收到多少?
你还怎么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源”?
你收上来的那点三瓜俩枣,可能还不够支付税务局为了收税而多雇的几千号人的工资!
反过来,如果,房产税真的像政府希望的那样,收上来了大量的钱。
这又说明什么?
说明它根本没有把“囤房者”吓跑!
人家宁愿交着税,也还继续持有大量的房产。
那它“打击炒房、降低房价”的那个伟大目标,不就成了一个笑话吗?
所以你看,房产税这个东西,从它诞生的那一刻起,就是一个精神分裂的怪物。
它不可能同时既是“调控工具”,又是“财政工具”。
它只能选一个。
而更可悲的是,现实告诉我们,它一个都选不成。
上海重庆的“失败”试点:一出经典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闹剧
你可能会说:
“你别光说理论啊!我们不是已经试点了吗?上海和重庆,从2011年就开始了!”
问得好。
这恰恰是我要说的。
那两个所谓的“试点”,已经被原国家税务总局许善达副局长,公开宣判为“失败”了。
为什么失败?
因为它那两个精神分裂的目标,一个都没达到。
它控制住房价了吗?
你去看看过去十年,上海和重庆的房价涨了多少?
这个问题,还需要回答吗?
它成为地方政府的税源了吗?
也没有。
以上海为例,2014年,所谓的住宅房产税收入,只有区区几十个亿。
而当年,上海的土地出让金收入,是多少?
1763.9亿!
那点税收,连卖地的零头都不到。
甚至有传言说,收上来的税,还不够支付征税的行政成本。
为什么会败得这么惨?
因为,那帮坐在办公室里设计政策的官僚们,他们远远低估了一样东西——人民群众无穷的智慧。
这就引出了经济学里一个极其深刻的定律,叫“法律无效定律”(The Law of Futility)。
这个定律,用我们中国的大白话说,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你任何试图用强制法令,去改变人们基于自身利益而做出的行为的企图,最终都会被规避,被化解,甚至产生完全相反的、荒诞的结果。
最经典的,是那个著名的“印度眼镜蛇”事件。
英国殖民时期的印度,政府发现德里的眼镜蛇太多了,危害民众。
于是悬赏,抓一条蛇给多少钱。
刚开始,效果很好。
但很快,印度人民就发现了发家致富的新路子——自己在家养眼镜蛇!
他们建起了养殖场,专门养蛇,然后拿去跟政府换赏金。
政府发现赏金越发越多,街上的蛇却不见少,最后只能取消悬赏。
结果呢?
那些养蛇的人,一看蛇不能换钱了,就把成千上万条蛇,全都放归了野外。
最后,德里街头的眼镜蛇,比以前更多了。
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试点,就是一场现代版的“眼镜蛇”闹剧。
它的政策是怎么设计的?
它不是每套都征。
它搞了一个极其愚蠢的、充满了漏洞的“人均面积”和“户数”标准。
比如,规定人均面积超过60平米,或者家庭第二套房以上,才开始征税。
你以为这样就能精准打击“囤房者”了?
中国老百姓的智慧,能把想出这种政策的人,轻易就按在地上摩擦。
对策一:人头大法。
你规定人均面积?
好办啊!
我把我老家八竿子打不着的七大姑八大姨的名字,全都挂到我新买的房子上。
按人均60平米算,我凑够10个人头,就能搞出600平米的免税面积。
你征个毛线啊?
对策二:离婚大法。
你规定按“户”征收,第二套房开征?
更容易了!
我跟我老婆,离个婚,不就变成两户了吗?
我爹妈,也离个婚!
我岳父岳母,也离个婚!
好家伙,一家六口人,瞬间裂变成六户“刚需”,可以合法地拥有六套免税房!
比你上班赚钱快多了!
对策三:地方政府的“阳奉阴违”。
你以为地方政府,真的欢迎房产税吗?
别傻了。
他们比谁都清楚,房产税,会直接影响他们最大的一块蛋糕——土地出让金。
如果房产税真的搞得人心惶惶,没人敢买房了,地还怎么卖得出去?
所以,你会看到一个奇葩的现象。
重庆市,作为试点城市,居然年年主动调高房产税的起征点。
比如,从2019年的17630元/平米,调高到2020年的19587元/平米。
它在干嘛?
它是在用实际行动告诉你:
“中央让我搞试点,我不得不搞。但你们别怕,我会把门槛设得高高的,保证打不到几个人,绝对不影响我继续卖地!”
左右都是自己的口袋,何必为了把左口袋的钱,折腾到右口袋去,还把中间的客人给吓跑了呢?
所以你看,这种“中国特色”的、充满了各种免征条件的、试图“精准打击”的房产税模式,它从根上,就是一个注定失败的、自欺欺人的设计。
欧美模式的“水土不服”:一场无法承受的行政灾难
好了,肯定会有人说:
“你说的都对。上海重庆那种模式太蠢了。我们干脆就一步到位,搞欧美那种,每套都征的、普遍征收的房产税好了!”
说这话的人,通常都是没在西方国家生活过、对现代国家的征税机器一无所知的“小清新”。
他们以为,征税,就是政府发个文件,然后大家就乖乖交钱那么简单。
我告诉你,一套普遍征收的、并且带有各种“低收入减免”条款的现代房产税体系,它背后所需要的行政成本、社会成本和个人隐私成本,高到你根本无法想象。
你以为,欧美那种房产税,就是简单地,按照你房子面积乘以一个税率吗?
太天真了。
为了体现所谓的“公平”,他们的房产税,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体系。
它通常会伴随着一系列的减免政策:
你收入低?可以减免。
你是残疾人?可以减免。
你是退伍老兵?可以减免。
你家里有几个小孩在上学?可以减免。
你去年失业了?可以减免。
听起来是不是很人性化?
但这背后,意味着什么?
它意味着,政府,必须建立起一套无所不知、无所不包的、可以监控到你个人所有信息的“天网”系统!
为了核实你的“低收入”, 政府必须知道你所有的银行账户流水、你的股票收益、你老婆的私房钱、甚至你打麻将赢了多少钱。
中国导演英达,仅仅是把46.4万美元,分50次存入银行,就被IRS(美国税务总局)盯上,面临最高十年的刑期。
为了核实你的财产状况,IRS知道你家里有几件古董,知道你老婆有几个爱马仕的包。
因为这些,在征收遗产税的时候,都要算进去。
为了防止你逃税,美国政府对银行业的管制,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你个人,多存取一点现金,都可能马上触发警报,面临洗钱的指控。
你愿意为了那点房产税的“减免”,把你所有的个人隐私,都像一本翻开的书一样,呈现在政府面前吗?
你愿意为了证明自己“穷”,每年花几个星期的时间,去整理各种票据,填无数张复杂的表格,甚至花几千块钱,请一个会计师来帮你报税吗?
这套体系,在美国,已经运转了上百年,依然是漏洞百出,怨声载道。
把它搬到中国,会发生什么?
我都不敢想。
那将是一场史无前例的、巨大的行政灾难和腐败温床。
谁来评定你房子的“评估价”?
是不是会催生出一大批“资产评估寻租”的居间客?
谁来审核你“低收入减免”的资格?
是不是又变成了街道办王大妈手里的权力?
你是不是又得请客吃饭送红包,才能证明你自己真的是个“穷人”?
更重要的,中国还有几亿生活在城市的、没有房的租客。
你对有房的人,哪怕他收入再低,你都要征税。
而对那些没房的人,你却还要向他们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在伦理上,说得通吗?
是不是会引发更巨大的社会矛盾?
还有,这种对“低收入者”进行减免的政策,还会带来一个极其奇葩的、扭曲的后果。
假设,政策规定,月收入低于3000块的人,可以免征房产税。而你,现在月薪2900。
这时候,你老板跑过来,拍着你的肩膀说:“小王啊,你干得不错,下个月给你加薪500块!”
你会是什么反应?
你会当场吓得跪下来,抱着老板的大腿哭喊:
“老板!求求你!千万别害我啊!你给我加500,我一年得多交5万的房产税!我上有老下有小啊!”
你看,这种制度,就是在变相地、制度性地,鼓励所有人“保持贫困”!
你越是搞所谓的“精准”减免,你就越是会制造更多的、扭曲人们行为的 perverse incentive(反向激励)。
****为什么十年内,都不可能?
好了,说了这么多。
我们来总结一下,为什么我敢下这个判断:
十年内,中国不可能全面征收真正意义上的房产税。
除了上面说的那些理论上的、制度设计上的巨大困难之外,还有几个更现实的、无法逾越的障碍。
第一,路径依赖与预期管理。
上海重庆那两个失败的试点,虽然没收到几个钱,但它造成了一个极其深远的、灾难性的后果——它给全国人民,都树立了一个错误的“预期”。
现在,一提到房产税,绝大多数老百姓脑子里的画面,就是那种“只打土豪、不打贫农”的、按套数和面积搞豁免的模式。
这种预期,经过十几年媒体的反复渲染,已经根深蒂固。
现在,你如果想推一个“每套都征”的欧美模式,你所面临的舆论反弹,将是海啸级别的。
第二,巨大的存量与受众。
中国的城镇住房,已经超过了3亿套。
这意味着,任何一套“普遍征收”的房产税,它影响的,将是数以亿计的家庭。
这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极其敏感的领域。
它的社会震动,将远远超过当年的《外国人永久居住条例》。
在当前这个极其需要“稳妥”的时期,谁敢轻易去点燃这个火药桶?
第三,直接税的征收传统缺失。
中国的税收体系,本质上是一个“环节税”(间接税)体系。
我们大部分的税,比如增值税,都是在你买东西的时候,不知不觉地,由企业代缴了。
我们,作为一个居民,几乎没有“自己从口袋里掏钱,直接交给税务局”的经验和传统。(个税和社保,也基本是企业代缴)
而房产税,必然是一种“直接税”。
那种每年一次的、真金白银的、从你口袋里掏钱的“税痛”,对民众心理的冲击,是巨大的。
建立这样一套直接税体系,其征收成本和执法难度,也是前所未有的。
所以,你现在明白了吗?
房产税这个东西,它在理论上,是自相矛盾的;在实践上,是漏洞百出的;在行政上,是成本高昂的;在社会层面,是极易引发动荡的。
它就是一个被那帮不懂经济学的官僚和专家,臆想出来的、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他们以为自己可以设计出一个既能……又能……还能……的完美制度。
但市场,和人性,会一次又一次地,用最残酷的现实,来嘲笑他们的“致命的自负”。
那么,真正能解决地方财政问题、真正能让房价回归理性的方法,是什么?
其实很简单,简单到只有四个字:
减支。
放开。
减支,就是政府要过紧日子。
削减那些不必要的、铺张浪费的开支,减少对市场的干预,把钱还给人民。
放开,就是放开城市土地的供应。
供给量大了,价格自然就下来了。
中国的很多改革,都起源于财政危机。
当政府真的没钱了,它才会被迫地,去做那些正确的事情。
而房产税,这个看似“开源”的捷径,实际上,是一条通往更大灾难的邪路。
因为它是试图用一个新的错误,去弥补过去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