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分享第47季:人类有什么不可以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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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是人类最基本的行为,把它理解为文明本身也不过分,交换行为的普遍存在以私有产权为基础,契约、专业化,分工合作,经济增长,一切由此展开。

那么有什么东西不可以交换,不可以当做生意来做呢?我想文艺一点的朋友可能会说,人格与尊严不容交换。这些纯精神的东西,确实不容易说清楚,但作为一个普通的劳动者,扪心自问,你哪一天不在出卖这些东西?我们不是说劳动者的人格就低贱,打工者就没有自己的尊严,只是要搞清楚在自由契约的条件下,一切都是个人选择。市场是一个动态的竞争过程,在缺乏资本的地方,劳动力是廉价的,有活干就不错了,又何谈人格与尊严?只有资本丰裕的社会,才有可能提供精神层面的平等。当然会有人认为,私有制是万恶之源,但从资本、劳动、土地三个要素来分析它们的关系,就知道这是个普遍的经济规律,违背它必然造成恶果。人人拥有自己的产权不就是“天下为公”吗?而所谓的“化私为公”不过是把产权交给一个代理人,于是每个人都将面对一个巨大的利维坦,你可以认为是个人融入了集体的荣光,也可以说这是一种新的奴役。

说好的人只能作为目的,不能作为手段呢?抛开这种哲学的表达,面对现实,其实人与人之间,哪一天不在互相作为手段呢?互相作为实现目的的手段,不是说要“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虽然这种情况一直存在,但基于契约的自由交换,最终达到的是一种互利的结果。

更多的意见,集中在认为个人不能承担的方面,例如一些基本的政府职能,是不能作为生意来做的。最大的误会也集中在这里,而在无政资看来,几乎全部的政府职能,都可以交给私人企业来做。早在清末,国家的外交就曾雇佣过一个洋人,而且做得比大清的官员要好很多。再往前追溯到春秋战国,一个国家的国防会交给一个组织(墨家),而他们为了以后的生意,为守城集体战死,这种契约精神比爱国主义教育还管用。巴以冲突以来,虽然双方实力悬殊,但反观以方边界上的防备,以及巴方多年的精心策划和基础建设都没有被及时发现,就可见国家来做国防,并不是那么天经地义的事。几个火箭弹就被洞穿了,如果把国防交给雇佣军又会怎样呢?

医疗,教育,养老,包括一些灰色的东西,例如黄赌毒,人们很难把它们纳入市场经济中,对于管制与集体概念的信仰,几乎就是一种心理惯性。人吃五谷杂粮,生病属于正常,而医生靠技术养家糊口也很正常,这样有需求又有供给,为何不能交给私人企业来做?个人慈善或教会组织,当然可以做救死扶伤的好事,但己所欲之并不是强加于人的理由,更不可能违背普遍的供需原理。可以当做生意来做的,非要纳入公共管理,结果必然是扭曲了价格,扩大了税收与补贴,消灭了个人的节俭与责任心,资本被消耗殆尽,国家一步步堕入福利陷阱之中。

其他方面在逻辑上是一样的,一个彻底的市场派,必然会走向无政资。司法在我们看来,可以交给仲裁机构;私人安保公司和赏金猎人,并不见得比现行的政府机构做的差,只不过这样的想法,可能会打碎一个幻觉,一个已经代替上帝很久的集体信仰。

至从接触奥派以来,最大的心得体会就是抛弃了实证主义的思考方式,分析问题尽量不打比方,而是动用逻辑推理方法,因为逻辑比事实更可信。

如果我们要说明价值是主观的,辩论对手可以举出很多实例反对它,也可以诉诸古典经济学的几位权威,并且拿出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证明客观价值论的谬误,只能动用逻辑工具,我们假设某物具有客观固定的价值,则物品之间将会出现价值相等或不等两种情况。若价值相等人们何须交换?若价值不等,谁又愿意拿价值大的交换价值小的呢?如此,则只有一种可能,价值必然是主观的,是具体的人赋予它的价值。如此,普遍存在的等价交换的观点,便不攻自破了。

在市场交易中,认为人们都在进行等价交换是荒缪的。你付十块钱买了一块蛋糕,对于你来说,蛋糕的价值是高于十块钱的,而商家的看法则正好相反。在交易之中,双方虽然都不涉及生产新的东西,只是单纯的交换行为,就已经让双方都获益了。也就是说,市场的交换行为本身,就增加了社会的财富,财富在市场中,也即在人的主观评价中。

倾向平等价值的朋友,经常拿唯利是图来批判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他们认为以利他主义为内核的生产以及分配方案,更具有道德优越性。他们不知道,资本主义在根本上是道德的,或者说离开了这种生产方式,道德便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正所谓哪里有商业,哪里才有道德。利他主义在逻辑上无法成立,也即无法达成交换,令双方受益的行为就不会发生。试想每个人都本着利他的原则行动,原本卖十块钱的蛋糕,你非要给一百块钱,而商家表示要白送给你,双方友好地争执不休,最终只能各回各家。

逻辑推理的方法,有时候看起来就像抬杠,但是只要讲清楚了,它就是直白的不能再直白的道理。唯有承认每个人的利己行为,令双方受益的交换才可以达成,而出于利己的交换,客观上却达到了互利的结果,这就是亚当斯密说的“看不见的手”。

如果观察历史中各文化区域对利息的看法,然后总结出一个道理的话,那一定是反对高利贷,认为高利贷是一种盘剥行为。但利息多少算高,多少又算低呢?如果不能说清楚利息产生的因果关系,则并不存在一个判断利息高低的标准,假如把高利贷设为违法的话,定罪几乎就只靠执法者的专断意志了。利息就是纯粹的时间偏好,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人们对同质的物品的评价,当下拥有或可直接受用的,一定胜过未来几个月甚至几天才可以享受到的。人的时间偏好总是正的,它不可能是负的,如果要等待,那就要有利息。为什么时间偏好总是正的,因为行动存在的本身就证明了一定如此,假如人们判断未来的一块蛋糕,其价值胜过当下同质的一块蛋糕,那么他今天就不会消费,明天他还不会消费。如果时间偏好是负的,人将不存在任何行动,但这是不可能的。

市场经济的基础是私有产权,或者说私有产权就是自由本身,而最初产权的界定,会涉及到先占原则。其实这种原则,存在于各文化区域中,可以说是一种普世的传统,只不过人们很少诉诸逻辑推理来认识它。无主之物,必然遵循先占先得的原则,如果追溯它的起点,就会发现时间这一先验范畴。假设在时间维度上,后来人也有权力要求产权,则后来人后面还有后来人,如此则每一个人都不会拥有任何一物的产权。

奥派经济学有别于其它经济流派的,正在于它特殊的方法论,它不借助数学工具,但对逻辑推理能力有一定的要求。作为一个关于人的行动的科学体系,它不是归纳的,也不涉及任何历史事实,它是从先验范畴出发的,一整套的演绎体系。希望以上这些学习心得,能够激起朋友们学习经济学的热情,学习奥派可能不会让你富裕,但一定能让你更加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