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存在“被迫”的强制交易吗

近来舆论场甚嚣尘上,由某企业家带动,在全网出现着一种论调:某某平台“压榨”了骑手,某某平台“压榨”了商户。

言下之意,仿佛这些经济活动参与者都身处某种无形的枷锁之下,他们的合作并非出于自愿,而是某种形式的“强迫”,甚至是赤裸裸的“经济强奸”。

这种将市场中的不如意、选择有限、压力巨大等同于暴力侵犯的思维,如同思想的瘟疫,在缺乏清晰概念界定的土壤里疯狂蔓延,尤其是在那些习惯于将一切不满归咎于某个“强大”他者的群体中。

这种思维模式,我称之为“低智民粹的呻吟”,其核心在于完全混淆了一个根本性的分野:

什么是真正的“强迫”,什么是我们生存在这个稀缺世界中必然面对的“约束”与“选择”。

我已写过一篇文章这个号,今天继续补充一篇。(上一篇在次条)

再次强调,强迫,仅仅指,也必须仅仅指:对他人人身或其正当拥有的财产发起实际的物理暴力,或者以这种暴力相威胁。 这是理解一切自由市场逻辑的基石,是区分文明与野蛮的界碑。

离开了这个定义,任何关于“自愿”、“自由”、“剥削”的讨论都将陷入语义的泥沼,最终为真正的暴力强制张目。

现在,我将用商家的角度,一个普普通通、在市场中挣扎求存的商家,运用这种流行的“压榨”理论,来审视一下他们的处境。

如果外部环境让商家们感到“不得不”接受,就被定义为“强迫”或“压榨”,那么,以同样的逻辑推演,我作为一名商家,每天都在经历着怎样一场被全方位“强迫”与“压榨”的悲惨剧目?

首先,我无时无刻不遭受着来自消费者的“残酷压榨”。

张三走进我的店里,拿起一件商品,皱着眉头说:“太贵了!隔壁老王家同款便宜十块钱,你不降价我就不买了!”

按照“压榨”理论,张三这是在用“不购买”作为威胁,强迫我接受一个更低的价格。

他不满我对自己财产(商品)的定价,并试图用他的财产(货币)的所有权来“胁迫”我。

他并没有掏出刀子,但他挥舞着“不买”的大棒,这难道不算是某种形式的“经济暴力威胁”吗?

如果工人面对低薪工作是“别无选择”,那我面对张三的砍价,难道就有无限选择吗?

如果我不降价,可能损失这笔交易,甚至失去一个潜在的长期客户。为了生存,我“不得不”考虑降价。这算不算“被迫”?

李四来了,指着货架说:“老板,怎么没有XX牌子的最新款?大家都买那个,你怎么不进货?”

这位李四,用“市场潮流”和“他人选择”来“强迫”我调整库存。我或许对那个牌子不感冒,或许进货渠道不顺畅,或许资金周转紧张,但我“不得不”去迎合这种“被制造出来的需求”,否则我的店铺就会显得落伍、缺乏吸引力,最终被市场淘汰。

这是不是一种“需求强权”对我经营自由的“压榨”?

王五买了一件商品,三天后拿着来说:“我觉得不合适,我要退货。”

根据平台规则或所谓的“消费者权益”,我“不得不”接受退货,即使商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只是王五自己改变了主意。

我付出的时间、包装、潜在的损耗,都因为王五一句“不想要了”而化为泡影。

这种退货政策,难道不是消费者利用规则对我施加的“强制”吗?

尤其是在某些电商平台上,无理由退货几乎成了消费者的“特权”,商家承担了所有的风险和成本,这难道不是一种系统性的“压榨”?

更别提那些无休止的比价、索要赠品、要求抹零、甚至差评的行为。

消费者永远追求“物美价廉”,他们的“自利心”像一把无形的鞭子,抽打着我,逼迫我不断压缩利润空间,提供额外的服务,承担额外的风险。

商家们面对这些“上帝”们千奇百怪、层出不穷的要求,难道感受到的“压力山大”就不是“压榨”?

按照那种“不得不=被强迫”的逻辑,我每天的经营活动,简直就是一部被消费者反复“强奸”的血泪史。

目光转向我的上游,供应商们同样是“压榨”我的“元凶”。

某热门商品的供应商,凭借其市场地位,给我开出了一个几乎没有议价空间的价格。

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物理位置,同质产品中他的价格就是最低的。但虽然价格最低,但对我来说,依然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他是否对我进行了“垄断性”的“胁迫”?

我“不得不”接受,因为市场上没有其他可靠的渠道能拿到这个货。供应商利用其对我所需资源的“垄断”或“优势地位”,强加给我一个价格,这难道不是“强迫”吗?

如果平台抽佣被视为“压榨”,那供应商赚取的利润差价,难道不也是对我成本的“强制”附加?

供应商还规定了最低起订量。

我可能只需要100件,但他要求至少订购500件,否则免谈。

我“不得不”一次性投入更多资金,承担更大的库存风险和仓储成本。

这种捆绑销售、设置门槛的行为,是不是一种利用其“强势地位”对我进行的“经济胁迫”?

供应商还会突然改变供货周期、付款条件,甚至毫无征兆地停止供应某款畅销产品。

我“不得不”被动适应,紧急寻找替代品,或者承担缺货带来的客户流失。

这种供应链上的不确定性和被动性,难道不是供应商对我经营自主权的“侵犯”和“压榨”?

如果说,平台与商户之间因为信息不对称、规模差异存在“权力不平衡”,那么我与大型供应商之间,这种不平衡难道不存在,甚至更为悬殊?

按照“压榨”理论,我简直就是被供应商按在地上摩擦,体无完肤。

我的店铺开在实体空间,房东和物业自然也成了“压榨”我的“恶势力”。

房东每年都要涨租金。

市场行情如此,周边店铺都在涨。我“不得不”接受,否则就得搬迁,面临重新装修、客户流失、地址变更等一系列巨大成本和风险。

房东利用其对“稀缺”地理位置的所有权,向我收取他认为合适的租金。这与平台利用其“稀缺”的线上流量入口收取佣金,在逻辑上有什么本质区别?

如果后者是“压榨”,前者难道就是天经地义?

我为了保住这个经营场所,“不得不”支付越来越高的租金,这难道不是“被迫”?

物业公司收取高昂的物业费。

电费、水费、管理费,各项开支如同跗骨之蛆。我“不得不”支付,因为这是捆绑在租赁合同里的,是使用这个物理空间的前提。

这难道不是利用其对公共服务的“垄断”地位进行“强制收费”?

如果说商户抱怨平台抽佣过高,那我抱怨租金和物业费吞噬了我大部分利润,是不是同样有理?

按照“压榨”理论的逻辑,房东和物业公司,无疑是在对我进行着最直接、最沉重的“物理空间压榨”。

如果我雇佣了员工,那么按照某些延伸的“压榨”逻辑,我是不是也在被员工和劳动市场“反向压榨”?

市场上的平均工资水平在上涨。

为了留住一个熟练的员工,或者招聘到新人,我“不得不”提高工资待遇,改善工作条件。

否则,员工就会威胁我,他要跳槽到“隔壁老王”那里去。员工利用其“劳动力的稀缺性”(相对于我的需求而言),以及市场上其他雇主提供的“竞争性报价”,来“强迫”我支付更高的价格。

这算不算员工对我这个“资本家”的“压榨”?

你看,如果我们坚持使用那种模糊的“不得不=被强迫”的逻辑,那么雇主在劳动力市场上的被动地位,似乎也可以被描绘成某种形式的“被压榨”。

这时,市场上并非只有我一个商家。我的竞争对手们,更是对我施加“压榨”的无情力量。

隔壁新开了一家同类店铺,装修更好,概念更新,迅速分流了我的顾客。我“不得不”投入资金升级店铺,或者寻找新的差异化优势,否则就可能被淘汰。竞争对手的存在和行为,难道不是对我生存空间的“挤压”和“强迫”?

竞争对手搞起了疯狂的价格战,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意图拖垮包括我在内的其他商家。

我“不得不”跟进,承受亏损,或者眼睁睁看着顾客流失。这种“恶性竞争”,难道不是一种“市场暴力”,一种对我进行毁灭性打击的“强迫”?

竞争对手推出了创新产品或服务模式,迅速获得了市场青睐。我“不得不”学习、模仿、甚至投入更多资源去研发,以求跟上步伐。

这种由竞争引发的、永无止境的创新压力,难道不是一种“强迫”我不断奔跑、不得停歇的“压榨”?

按照“压榨”理论,市场竞争本身就是一部巨大的“压榨机器”,每一个竞争者都在“强迫”其他竞争者要么变得更好,要么死亡。

最后,我们甚至可以把“压榨”的帽子扣在更宏观的存在上。

商品会过期,设备会折旧,技术会过时。

这是自然规律,是物理现实。我“不得不”在保质期内卖出商品,否则就血本无归。

我“不得不”定期维护或更换设备,否则生产效率低下。

我“不得不”学习新知识、适应新技术,否则就被时代抛弃。

这种来自时间和物质本身的“限制”,难道不是一种最根本的“压榨”?它“强迫”我一刻不停地与市场的变化作斗争。

市场需求变化莫测。

为了生存,为了养家糊口,为了实现一点点个人价值,我“不得不”每天早起晚归,承担风险,绞尽脑汁,处理各种繁杂事务。

这种为了满足基本生存需求而必须付出的努力和承受的压力,按照“压榨”理论无限延伸的逻辑,是不是就是“生活本身”在对我进行“压榨”?

以上都是一种归谬的写作方式,现在,我将停止这场荒诞的推演。

如果按照那种将“选择有限”、“压力山大”、“不得不接受”等同于“强迫”和“压榨”的逻辑,那么我,一个普通的商家,简直是活在一个被消费者、供应商、房东、物业、员工(可能)、竞争对手、乃至自然规律和经济现实全方位、无死角地“强迫”和“压榨”的地狱之中。

我的每一次交易,每一次决策,似乎都不是“自愿”的,而是充满了“被迫”的色彩。

这显然是荒谬绝伦的!

这种荒谬性恰恰证明了最初那个“压榨”理论的根本性错误。它滥用了“强迫”这个词语,将其从一个有着严格物理暴力含义的法律和伦理概念,泛化成了一个可以随意涂抹在任何令人不快或选择受限情境下的标签。

让我们再一次回到清晰的定义:

强迫:涉及实际的物理暴力或其威胁,侵犯他人人身或正当财产。

自愿:基于个人判断和意愿进行的交换,即使是在困难、选择有限或存在压力的条件下。

我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是基于双方对商品和货币价值的主观判断达成的自愿交换。消费者用不购买来“威胁”?那是他对自己财产的合法处置权。我降价,是我权衡利弊后的自愿选择,目的是为了达成交易,改善我(预期)的处境(拥有现金好过拥有积压库存)。

我与供应商之间的谈判,是我在现有市场条件下,为获取生产资料而进行的自愿协商。供应商开价高?那是他对自身产品价值的判断和市场供求的反映。我接受,是因为我预期用这些货物能赚取更多。

我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是我为了获得经营场所而自愿承担的义务。租金高?那是市场对特定地段稀缺性的定价。我支付,是因为我预期这个地点能带来超过租金的收益。

我与竞争对手的较量,是市场经济动态过程的体现,它激励创新、提高效率、最终(通常)惠及消费者。这不是“强迫”,而是和平竞争,是每个参与者在追求自身利益过程中产生的外部效应。

我面对的经营压力、风险、长时间工作,是在自然稀缺性经济现实约束下,为了追求更好生活而自愿付出的努力。这不是任何特定个人或组织对我施加的“暴力”。

将这些市场互动和现实约束错误地标记为“压榨”,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第一,它将模糊是非,为真正强迫辩护。

当我们把平台制定规则、商家追求利润、消费者砍价都称为“压榨”时,我们就失去了识别和反对真正强迫(如国家滥用权力征税、过度管制、设置贸易壁垒、甚至直接没收财产)的道德敏感度和语言武器。一切都成了“压榨”,真正的暴力侵犯反而显得不那么刺眼了。

第二、煽动对立,破坏合作基础

将互利的市场交换描绘成一方对另一方的单向“压榨”,人为制造了生产者与消费者、平台与参与者、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对立和仇恨,破坏了社会合作的基础。

第三、呼唤管制,扼杀市场活力

一旦认定市场充满了“压榨”,合乎逻辑的“解决方案”就是呼吁国家进行干预,实施价格管制、强制性条款、增加准入壁垒等。而这些干预,恰恰是用真正的强制去扭曲市场信号,减少交易机会,阻碍创新,最终损害所有人的利益,尤其是那些最初声称要帮助的“弱势群体”。

将这种基于自愿(即使是受限下的自愿)的合作与交换,污蔑为“压榨”或“强迫”,不仅是对市场参与者主体性和能动性的侮辱,更是对自由市场这一人类迄今为止发现的最能有效协调复杂经济活动、创造财富、改善生活的制度的根本性误解和攻击。

我们必须保持概念的清晰和严谨,警惕那些利用模糊语义煽动情绪、混淆视听的论调。自由,意味着免于他人的侵犯性暴力;自愿,意味着基于个人意愿的行动,无论环境多么苛刻。

捍卫这两个概念的准确含义,就是捍卫我们经济繁荣和社会和谐的基础。

如果某些压榨的观念被广泛传播,后果是什么?满街峰火,经济秩序崩塌,社会崩解。